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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這時最關鍵的讀書筆記不能忘了哦。可是讀書筆記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1
這本書主要記載了哈羅德從英國最西南走向最東北的途中所見、所聞和所想。接下來,讓我們一起重溫哈羅德的自我救贖之旅。
這場自我救贖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開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癥,寫信向主人公哈羅德告別。哈羅德寫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遠,歷時87天,行程627英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旅途中哈羅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聽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實現了自我的救贖: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個全新的開始使他意識到自己對妻子莫琳的依賴;跟隨者維爾夫的出現使他自責對兒子戴維的虧欠;與瑪蒂娜的談話使他釋然了父母的行為。
在整個閱讀過程中,我能感覺到哈羅德身上滲透出一種安靜而勇敢的力量。 在這趟經過自我、走過現代社會百態、跨越時間和地理風景的旅程,哈羅德敞開了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重新發光。《泰晤士報》中有這樣一條書評:“遇見哈羅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離開他。”其實,讀完這本書,你會發現哈羅德就是你自己。
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傷疤:回想,你是否因為害怕傷痛而不敢回憶你失敗的戀情?你是否因為經常沒有時間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為錯過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對他們……
沒有勇氣去觸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時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記得《誰動了我的奶酪》書中的一句話:“克服你內心的恐懼,改變你自己,釋放你自己。”
記得一句話:“生而為人,實屬不易。”每個人出生以后,在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不同的.苦難,這些苦難就像火紅的炭,在我們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記:朋友的離去、愛人的背叛、上司的責罵……血淋淋的殘酷現實給了我們一個又一個耳光。最后,我們遍體鱗傷,因而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來,我對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一旦受過傷,我們就會決定不再觸碰它。有時候這是一種優點:決心;有時候卻是一種缺點: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實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沒有什么可以戰勝人。可是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為打敗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沒有了手的幫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遠大,奈何目光恐懼;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發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來,為你帶來風的撫慰;風來,為你帶來雨的問候;雨來,為你帶來彩虹的微笑……萬事皆有緣由,我們應該養成自我反省的習慣:挖掘因,尋找果。世界如此精彩,為什么偏愛蜷縮于一處無光的角落?
面對真實,迎接未來!
“撥開云霧見青天。”烏云不會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難并不難,只不過我們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緒,找出解決辦法,太陽又將照耀大地。
萬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經是一個很缺乏自信的人,因為擔心出錯不敢在班級回答問題,因為擔心出丑不敢當眾講話,因為擔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歡那樣的自己,然后我開始挑戰自己,例如,現在我敢站在這里與大家分享一本書。
每個人要做的是真實地面對自己,正視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里努力著,整裝待發,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贖》中,安迪選擇了一條自我救贖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來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風箏的人》中,富家少爺阿米爾在拉辛汗的鼓勵下,踏上了充滿生命危險的自我救贖之路;《無問西東》中,不同時空、不同主題的四個故事連貫起來表達了聽從自己的內心,實現靈魂自我救贖的主題……
思考這樣幾個問題:如果你自己都放棄了自己,還有誰會來救你?你是否屬于20歲就死了,80歲才被埋葬的那類人?再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諸多遺憾?
人生不是用來埋怨的,要學會領悟其中的真諦。
他人終是過客,不要為離別感傷,學會接受一個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經歷,不要為失敗哭泣,學會微笑每一段旅程;
過往均是云煙,不要為回憶傷感,學會感謝每一場邂逅;
完整的你還在路上,等著你去尋找。向自己的內心深處看去,克服自己的短處,這樣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學會傾聽,學會傾訴,學會釋然過往壓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諒、支持。那將是一次內心救贖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發現、愛的回歸的朝圣之路。
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實現自我救贖!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2
《一個人的朝圣》是一本講述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獨自一人跨越千山萬水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講述的至純至真的友誼,只要走在路上,心靈就會飛翔。
《一個人的朝圣》從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內容,一個人向著目標前進,向著既定的方向努力,這或許是對它最好的詮釋。最后看著看著終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這本書主要講的就是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已經上了年歲,過著孤獨的生活,身邊沒有朋友,陪在身邊的妻子也和自己過著類似分離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瀾。這個朋友患了癌癥,臨別之際,想起了好友,而哈羅德弗萊看到信之后,就寫了一封回信給她,本想在就近的郵局郵給好朋友,但是想著想著一種神奇的力量驅使他不斷向前。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無奈的,身邊既無子女也沒有朋友,上了年紀的他和自己的妻子關系也不好,后來慢慢的才讀到原來他妻子疏遠他是因為對兒子死了的這件事還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這么遠、這么久,邊走邊回憶,邊走邊發現新的事物。其實,最后他也有過似乎想放棄的時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戰勝了困難,人之所以為人,有時難免有懈怠或是退縮的時刻,但是能成為人物的關鍵是他有戰勝退縮、戰勝自己的能力。隨著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么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里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邊的人都走了,連小狗也離開了他,終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樣,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復了身體和心靈上的絕對自由。當他不遠萬里到達目的地時,也沒能喚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種境界。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
讀過之后,喜歡這種淡淡的風格,淡淡的溫暖,但卻傳遞著堅決的力量。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知道家里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知道活著的意義如何;他知道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了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不過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于是,一個看似借口的理由,一個傳說中真正“說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說,要她等著,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里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著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著他的帆布鞋,帶著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路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助,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后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著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可以說,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著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后,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終于,終于,終于見到了他電話那頭,曾經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布,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后的樣子——一再忍受著,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著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這里,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終于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著哈羅德前進,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著他可以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知道,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希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后,他終于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秘密一紙告知。啊,他終于愿意面對那段關于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終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并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著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說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這句話是什么?其實這句話是什么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終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云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可以說什么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來究竟在哪里。說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里有一個聲音說,“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路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里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終于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回,讓我豁然開朗。
原來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著我去尋找。
真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里努力著,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說里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卻有那么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沒有完整的讀過一本小說。剛開始《一個人的朝圣》只是平緩的敘述風格吸引著我,喜歡雷秋·喬伊斯對風景細致的描寫,喜歡主人翁在耳邊輕輕細語的感覺,喜歡想象他在看到這些文字時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羅德的平靜生活是從郵寄一封給朋友奎尼的信開始的,那時我只能看到哈羅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點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羅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認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羅德的神經,兒童時期的陰影時不時的襲擊著哈羅德,不懂得如何去愛導致哈羅德對生活諸多躲避,一路上,哈羅德回憶著童年對愛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對妻子莫林和兒子戴維的所作所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羅德的喪子之痛,才明白為什么莫林和哈羅德產生了無法跨越的鴻溝。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結尾為什么哈羅德會張開雙臂在雨中揮打對回憶吶喊:不要。為什么會無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語: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讓你失望。
心路歷程啊!哈羅德剛踏上旅程時幾經掙扎,徘徊在放棄的邊緣,又因為一些小啟發,讓哈羅德重拾自信。這讓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我不正是和哈羅德一樣嗎,選擇的,疑惑著,徘徊著,又堅定著。第18章開始,哈羅德是堅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東西,地圖、手電筒、膠布膏藥送給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記在腦子里,手表,銀行卡郵寄回家,哈羅德輕裝上陣,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贅,欣賞沿途的風景,思考過往的人生,溫和的對待相遇的人們。這是我不能及的,我還無法卸下外界的誘惑,甚至有時會因此而感到苦惱。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么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里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讀這段時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許會選擇離開他們一個人上路,但哈羅德卻是感激并覺得有責任保護他們,直到朝圣者們一個個離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離開,哈羅德終于又一個人了。又一次經歷了失去,這讓哈羅德想起了父母的遺棄,兒子的孤獨,妻子的怨恨,哈羅德崩潰了。我一度懷疑結局是不是哈羅德和他父親一樣老年癡呆,那該多么的殘忍啊!幸好,哈羅德只是精神上極大的痛苦,對現實中自我徹底的否認,對徒步意義的極度懷疑進而導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為。終于哈羅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雙帆船鞋。這時沒有歡呼,不是興奮,相反倒多了許多惆悵,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這樣的,這符合常理,比如我們辛苦了半學期,考了個高分,以為會很興奮卻沒有高興。考證書,得獎學金,拿獎金都好像是這樣的心情。所有為什么會有過程很重要這句話了。我們應該在過程中多快樂些,到了結果,人總是開心不起來的。
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結局是他們回憶第一次在舞會上的一見鐘情,還有他們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樣的一句話呢,能讓倆個人笑的如此開懷?書中是這樣寫的:“你說得對,連好笑都算不上。”哈羅德邊說邊用手帕擦眼睛。有一會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愛的威力。其實最平常不過的一句話,一定是我們太快樂了,所以才覺得那么好笑。”
我喜歡靈魂跳躍時的感覺。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3
我外出上學時,只有寒暑假才會回家。沒回家的時候,媽媽總是打電話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我的歸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著我。可待不了多久,媽媽就會嫌棄我睡懶覺,不收拾屋子,問我為啥還不回學校。
媽媽是同一個媽媽,可為何差別待遇如此之大?讀《一個人的朝圣》時,我亦發現了這個問題。莫琳是同一個莫琳,可為何對哈羅德態度變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鋪好床單時,很慶幸哈羅德不在家。哈羅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這慶幸之情未過一刻鐘,她又有些焦慮了,為啥哈羅德還未回家?他以前從不會這么晚回家。
仔細想想上述的問題,不過是因為待一起的時間久了,會產生厭煩感。就像一成不變的生活,總要有點新鮮事才能與眾不同。
我拿起水杯,淺淺地抿了一口白開水,靜靜地繼續往下讀。
莫琳想找點事情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隨處都是哈羅德的影子。給他打電話,電話又在樓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處,莫琳內心開始慌亂,腦子開始亂想。
忽然她的腦子里蹦出一個可怕的想法:哈羅德遺傳了他父親的老年癡呆,他會不會迷路?又或者沒被人發現?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鑰匙就往門外沖。可沖到門外又覺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門內。
慌慌張張確實有些滑稽,可我卻怎么也笑不出來。因為這種事情,我經歷過,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點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說她的車拋錨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當時我已經進入夢鄉,早上睡醒看到她發的微信被嚇得半死。
一個女孩子,三更半夜車子拋錨,想想都后怕。我立馬翻身坐起,忙打電話,可只聽到冰冷的女音:歡迎使用來電助手業務……氣得我差點把手機扔了。
那一整個上午,我都不在狀態,實驗頻頻出錯,腦子總是走神,對同事也是愛理不理。滿腦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會不會出事?她該怎么辦?我一邊安慰自己她不會沒事,可一邊又靜不下心來。直到接到她的平安電話,我才回到正常狀態。
當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電話詢問哈羅德有沒有回家時,莫琳選擇了隱瞞,她說:已經到家了。有人說這個善意的謊言是為了讓雷克斯放寬心,但我更覺得這個回答是讓莫琳自己相信哈羅德沒事,相信他會平安到家。當時的莫琳內心定是無比惶恐,她怕哈羅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許這個答案本就是下意識的回答。
當莫琳接到哈羅德的電話,她是欣喜的。終于,聽到了他的聲音。可當她知道哈羅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時,她開始慌了。那么遠的距離,他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羅德從實際出發,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羅德一副勢在必行的樣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與其商量。莫琳生氣、發怒,可電話忽然就斷了,她的勸說于事無補。哈羅德還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個遙遠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可莫琳就可憐了,她一個人在家擔心受怕忽,這件事對她來說卻是噩耗。毫無疑問,莫琳是愛著哈羅德的,他和她一起牽手走過長長久久的歲月。
可原文卻在此埋下了伏筆:
這么多年過去了,那些久埋的回憶,開始在她身體里簌簌發抖。
回憶里的那些東西是什么?
哈羅德、奎妮、莫琳之間又發生了怎樣的故事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4
什么是信念,信念總讓一些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信念總會孕育奇跡~
看完哈羅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終沒能看透哈羅德對奎妮是一種什么樣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遠萬里徒步穿越英格蘭,難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轟轟烈烈不留遺憾?如果是愛情,緣何沉寂二十年緘口不言,緣何從不愿透露半點對奎妮的情感?難道是兩個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認識到愛上了一個錯的人,以至于彼此達成默契,讓愛沉寂?
面對死亡是需要勇氣的,很佩服療養院里的每個人,每個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個人面對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懼”,這或許就是絕望的.勇氣吧!
心有信念,無所畏懼。所有人都將哈羅德視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狀況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給予你無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來源于自身,哈羅德能跨越整個英格蘭,不是因為他多么想救奎妮,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個動機,或者一個理由,真正支撐他走下來的,是他對自己的不甘心,對自己這一生的不滿意,是他想要給自己畫一個他自認為滿意的句號;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堅持更久,直到哈羅德到來,不是因為她就那么期望見到哈羅德,而是源自于她內心的愧疚,她想贖罪,她想要確認哈羅德是否愿意原諒她,雖然這只是她一個人的救贖~
信念有多強烈,力量就有多強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對與錯,好與壞,堅持與放棄,成功或失敗,都源于潛意識里的那個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5
一個人老了的時候,總會有些遺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總是郁結在心頭,揮之不去,又遺忘不了。
哈羅德就是這樣一個人。
當他在那天清晨,開始踏上旅途,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這一點郁結的遺憾和悔恨。
徒步去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著哈羅德這一生從來不敢做的事情,從來不敢去爭取的事情。名義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實際上是期望對自己人生的一個突破,一個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個遺憾,一個悔恨。當年奎妮幫他頂罪,而哈羅德卻沒有正式的感謝她。類似的事情,在哈羅德一生中不斷發生,而哈羅德的選擇卻始終是逃避。
當他的母親離開他的時候,他沒有去阻止。
當他的兒子溺水的時候,他不知所措。
當奎妮離開的時候,他避而不見。
當他們夫妻關系出現裂痕,他也不曾去補救。
哈羅德就像是一葉浮萍,隨著世間的波濤起伏流轉,看似隨遇而安,其實就是內心軟弱,提不起一絲改變現狀的勇氣。
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萬萬,每個看上去平凡的人,說不定都歷經了苦難。但是像哈羅德這樣的,說實話,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當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父母給他的影響。
但是我依然被哈羅德所感動,他的善良,他對莫琳的愛,他對兒子的.愛,深深打動著我。
莫琳對于哈羅德來說,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卻也是毀滅他生活的魔鬼。哈羅德在看見莫琳的第一眼,就愛上了他。他們的第一次相遇就帶著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羅德。不可能看不到他,這個人在舞廳中央搖擺,仿佛要把體內鎖著的東西都跳出來。她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母親給她介紹的年輕人個個都了無生氣地系著黑領帶。或許是感覺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過來,身體繼續搖擺。她沒有移開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種原生態的能量,他是一個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終于曲曲折折穿過擁擠的人群來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樣近,她能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熱量。
如今憶起這場景,她仿佛親眼看著它發生:他微彎下腰,嘴唇貼近她的耳朵,伸手撥開她的一綹頭發,才開口說話。這大膽的舉動讓她感覺到一股強烈的電流順著脖子傳上來,甚至今日想起,肌膚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動。
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羅德對莫琳的愛是自始而終未曾改變的。即使莫琳對他惡語相向,對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愛著她。
在一個人的旅程中,哈羅德每到一個景點城市,都要給莫琳買一份禮物,給她寄一張明信片。他經常要給莫琳打電話,即使莫琳對他冷漠,即使兩人基本是無言以對,但是哈羅德依然在內心涌起要跟莫琳訴說的沖動。
在旅程中,哈羅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難,每次在苦難中,莫琳的身影總會浮現在他腦海。有時候跟莫琳的回憶讓他輕松愉快,他記起他們新婚的時候,那么快樂,那么幸福。
他想起剛結婚的那幾年莫琳緊貼著他的身體,以及她雙腿間美好的隱蔽。
有時候一想到莫琳,卻又覺得特別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們之間的愛怎么會變成今天這樣,為什么莫琳不再愛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責怪自己,恨自己沒有做好一個父親,一個丈夫,從而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
哈羅德對兒子也是充滿悔恨和自責的。他深愛著自己的兒子,卻從來不知道怎么去表達。他連抱一下兒子都做不到,因為他的父親、母親從小就沒有言傳身教過怎么去愛一個孩子。
哈羅德把兒子戴維的照片深藏在床頭的抽屜里,是他抽屜里唯二的兩張照片之一,另外一張是年輕的莫琳。
當哈羅德來到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對年輕夫婦抱著一個嬰兒的時候,哈羅德第一次表達出了自己對兒子戴維的思念。
她回頭看向管理層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顧客,直視他們的眼睛。他說:“我想要我的兒子。”
這句話讓他身體整個顫抖起來,不是輕輕的戰栗,而是從身體深處發出來的劇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嚨,哈羅德的臉都扭曲了。
哈羅德是一個內向的人,他連跟妻子、兒子都沒有表達過自己的情感,但是在這段旅程的最后,他終于說出了自己內心深處最痛的思念。
對于兒子的去世,哈羅德的痛苦其實不亞于莫琳。莫琳因為戴維的去世,無法接受,開始變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維回來。
哈羅德其實也是無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連兒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見。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羅德正是由于失去愛子的痛苦,才無法面對已經去世的兒子的遺體。
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脫的其實是哈羅德和莫琳。他們在兒子去世20年后,終于能面對自己的內心,面對現實,接受現實,跟現實和解。
每個平凡的人,每個普通的家庭,都會經歷這樣那樣的苦難。哈羅德和莫琳的悲劇之處,在于哈羅德在幼年時期的缺愛,導致哈羅德不懂得怎么去表達愛。
當磨難出現的時候,哈羅德完全是消極的,茫然無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發惡化,最終釀成苦果。
所以這段旅途,與其說是為了他人的極善之旅,還不如說是意外獲得自我解脫機會。解脫的契機就是打斷生活的常態,破壞了生活的慣性,使得自己能跳脫出來,從而能回頭看,能有時間、空間去思考,從而直面痛苦,獲得解脫。
《一個人的朝圣》的讀書筆記6
哈羅德一個人堅持87天走完了長途漫漫的627英里。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還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由此可見,奎妮的病情是哈羅德出發的直接原因。我腦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樣一個人?竟值得哈羅德不遠千里前去相見?
文中第一次出現對奎妮評價的時是在第一章。哈羅德看見流暢又整潔的信時,回憶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絲不茍、叫人無可挑剔的樣子。按理說有這樣優秀品質的人應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盡然。
哈羅德與奎妮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文具柜里。哈羅德臨下班前,聽見柜子門后傳來陣陣抽鼻子的聲音,這聲音連續響了幾次。他鼓起勇氣打開那個傳出聲音的柜門,發現有個人背對他蹲著,緊緊地貼著墻。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繃得緊緊的。而這個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邊抽噎一邊跟哈羅德說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個學位,可她不明白為什么老板納比爾先生總要盯著她看,同事們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時會支起手肘,彎下腰,扎穩下盤,像母雞扇翅膀一樣搖搖晃晃。釀酒廠里的幾個同事包括老板在內,都以學她走路的姿勢尋開心。
盡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幾天已經有消息說她為財務部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進賬,但這并沒有減少逐漸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種模仿和譏笑。奎妮的無助和難過不由讓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學阿歡。
阿歡其實長得挺好看,水靈靈的大眼睛,淡淡的遠山眉,粉嫩的`櫻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圍總是圍著許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見她的次數越來越少,可每見一次,我總覺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斷告訴自己這一定是錯覺,直到一些風言風語傳到我的耳朵。
“2班那個胖子阿歡現在胖得走路地面都會跟著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渾身汗味。”
“我跟你們說,別看這胖子現在這個模樣。高一剛入學時可是個大美女,追她的人還不少。”
“現在都高三了,你還提高一。你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現在這個樣子,誰還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結實,男生都吃不消。”
我聽到這些風聲后,立馬去找阿歡,沒分班前我們曾在一個小組,關系還不錯,只不過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沒有手機,便漸漸疏遠。
阿歡笑笑跟我說沒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絲落寞。明明是天之驕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現在卻從云端跌落至塵埃,這該是有多痛啊。我緊緊地握住她的手,想給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著輕輕地回握著我的手,開口說道她媽媽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學習跟不上,特意找人托關系買了一些補腦的藥,價格還貴得離譜。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變成現在這個模樣了。藥已經停了,可這身上的肥胖卻沒那么容易消失。“既然無法改變,那就坦然接受。”這是那個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歡跟我說得最后一句話。
直到高考結束,她還是沒有瘦回吃藥前的模樣,不過整個人看起來精神多了。現在大學畢業后的她,身材也沒有特別高挑,但正因為略帶豐腴,更顯成熟穩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一絲不茍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升職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穩了腳跟,而那些曾經的男生又開始蠢蠢欲動。
我曾開玩笑地問她是否要感謝青春里那段刻骨銘心的痛。隔著手機,阿歡爽朗的笑聲直達我的心底,她說是要好好感謝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諷,被嫌棄,被鄙視的日子終究成為過去。正是那些不堪過往,才造就了現在年輕有為的自己。
奎妮哭過之后,走出柜子時,已經恢復了神態,她順了順短裙,道了聲謝謝后,便挺直腰板抬著頭離開了。她打消了辭職的念頭,更加賣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績證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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