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拜讀了大文學家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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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心目中,孔乙己只是一個非常可笑的人物,一個可以解悶取樂的工具。他是酒店中惟一的“讀書人”,又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夾些傷痕,一臉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 作文人網 你也可以投稿 ,也沒有洗。”這是一個頹唐不堪,沒有前途的書呆子。舊社會的生活對這個小人物是那樣殘酷無情,幾乎把他逼到了窮途末路,變成了“討飯一樣的”,可他還不愿意拋棄那件“破長衫”,還要擺出“讀書人”的臭架子,窮酸相,滿口“之乎者也”以表示自己比別人高明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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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淚的笑作文》(http://salifelink.com)。可是,別人沒買他的帳,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樂,當別人直截了當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書被吊著打的時候,他一面“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一面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接著就說了一些“君子固窮”、“者乎”之類似通非通的話。于是,便“引起眾人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畫面啊!一面是災難、痛苦和不幸;另一方面是無聊的逗笑和取樂,把“樂趣”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可見當時社會人與人之間是多么冷漠和無情。
孔乙己的“可笑”,還表現在他的好吃懶做上:孔乙己不會勞動,不會營生,又好吃懶做,生活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的地步。他居然寫得一筆好字,原可以依靠抄書糊口,但可惜寄生本性難改,養成了偷竊的惡習,“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起失蹤。”一偷再偷,一犯再犯,先是偷了何家的書,被吊著打,——這次打擊,給他臉上增添了許多傷痕。后來竟偷到了丁舉人家里,被打折了腿,只能坐著蒲包,用雙手爬行,最后默默默無聲地死去。
孔乙己在人們的嘲笑中出現,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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