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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精選28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歡迎大家分享。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
我有一套書,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歡這本書。在《哈利波特》這本書中,虛幻的事物變成了真實。有巫師,有怪獸,有精靈,也有惡魔,他們分別代表著善與惡,而這個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這個故事的主角。這本書以哈利的神奇經歷為線索,從而表現了朋友之間,師生之間的真摯感情,還有的便是哈利他們面對困難時堅持不退縮,機智斗惡,用他們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過難關,而這本書最特別的地方就是記述了哈利波特還有他的朋友們,在這個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學校中的點點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這個神秘的國度里,住滿了巫師,有老有少,貓頭鷹成為他們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開口朗讀;飛天掃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會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聽從命令,命令一下,自動移入其位;畫像的人是活的,會微笑,會眨眼,有空還會互相串串門;每個寢室的進入還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為風靡全球的小魔法師。我真有點佩服這本書的作者J。K羅琳,竟有那么豐富的想象力!而在這本書中,我最佩服的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對惡勢力的那種勇敢,他們始終都有這么一個信念:“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國度,危險時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對困難,甚至是惡魔,沒有什么奸怕的`,就算會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適當的使用在學校里所學到的魔法,一定可以勝利。”這是多么堅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這種驚險的關頭,都被他們這種堅定所感動,同時也為這群有神奇經歷的孩子捏一把汗,畢竟,邪不勝正,那些邪惡的人最終還是不)會有好下場的。我也想擁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對困難,但真實世界中是沒有魔法的,但未來是可以改變的,我要像哈利那樣面對困難不退縮,勇敢地戰勝困難。這本書為我帶來了快樂,讓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貴。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
偉大的文學家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話很有道理。是啊,在書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愜意的事情啊。從小到大,我閱讀過各種類型的書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詩、宋詞、元曲,也有現代的小說、詩歌和散文,然而對我來說一直情有獨鐘的當屬《讀者》了。
每當我打開讀者,我都會愛不釋手,讀了再讀,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頁、一篇、一句、一字。
話說前一段時間,我在《讀者》上讀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為《天使的翅膀》,文中講的實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奪走了父親的`生命,父親死后,本來品學兼優的阿立,突然輟學墮落成一個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頭逼迫妹妹好好學習,而他自己卻瞞著母親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風險、高收入的保鏢。他用自己的收入養活著母親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殺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當然痛不如生,當我讀完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著,我哭了。什么叫“大愛無疆”這便是最好的詮釋。平日里,我們每個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愛著我們身邊最親近的人,但卻無聲無息。更有很多不會表達的人,他們羞于口頭說出愛,而是默默的關心著他人,這種愛隱藏在他人身邊,幾乎無處不在。
我喜歡讀者,還有諸多的原因:她驅走我內心的浮躁之氣,讓我感受到從未有過的安靜一清爽;她理氣中和,為我舒解胸中糾結之氣;她明目安神,為我打開一扇心窗,讓我仰望星空,讓我嗅到鳥語花香,讓我看到春花秋月,讓體味夏日熒光、陰雨綿綿。她的從容之美,仁愛之貴,蕩滌著我的靈魂,讓我擁有一顆平和淡定、寬容善良的心境,從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寧靜致遠”。她讓我學會放棄,因為有意的放棄也是一種美!
現如今,在時代藝術的風潮中,我鐘情的的《讀者》,經受著歷史的沖刷和無情的暴曬,然而這面旗幟依舊在我的心中聳立著、飄揚著。
《讀者》給了我生命的啟迪,打開了我心靈的枷鎖,揚起了我生活得風帆,這讓我如何不愛他呢?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3
學習之余我喜歡看書來充實自己的生活,從識字以來我看了很多的書:有《簡愛》、《安娜卡列尼娜》、《傲慢與偏見》等世界名著,有《紅樓夢》、《西廂記》、《三國演義》等中國古典小說,還有很多當代小說,其中,我最喜歡看的是反映我們讀書生活的校園小說。
在看過的校園小說中,我最愛讀的一本就是《三重門》,不知道大家看過這本書沒有,它是一本批評現行教育制度的書。《三重門》描寫了一群高一學生的讀書生活。主人公雨翔是個很有個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師唱反調,逃課,逃夜,他把應試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視教育制度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當,不畏權勢。 《三重門》之所以吸引了廣大學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這本書的作者韓寒是一個傳奇人物
他剛上高一就能寫出一部轟動全國的書,有的學生說韓寒寫出了他們的心聲,把他們隱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話都說了出來,覺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說韓寒自高自大,目中無人,復制錢鐘書的思想,因為《三重門》的文筆跟《圍城》的很相似,總之,韓寒成了學生們的偶像,家長們擔心的.對象。 《三重門》里描寫了許多生活細節跟我們的生活十分相似,書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們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們就好象是生活在我們現實中的某一個角落。
書中的很多故事情節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鳴。這本書最精彩之處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寫法,書中的某些文字讓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門》是我最愛看的小說。 我最喜愛的書是莊周的《莊子》(《莊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來介紹)。我特別喜歡讀《莊子》書的第一篇《逍遙游》。
對“逍遙游”可以有種種不同的理解。也許莊子以“無待”為“逍遙”,注《莊子》的郭象以“適性”為“逍遙”,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為“逍遙”。 “自由”是偉大的創造力,沒有自由,無論哲學、文學、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創造的動力。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4
書,一個又優雅又美麗的名字。他常常變成蝴蝶帶我飛在知識的花叢;有時他又變成甲蟲讓我和他奔跑在快樂的草叢。
我喜歡書,書也喜歡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鐘的工夫我也要緊緊地抱住書,開心地啃起來。我看得最早的一本書叫《故事大王》,那是媽媽給我買的,買回后擱置了很久,當時我對它的好感遠不如電視,看見書就像老鼠看見貓一樣。到后來我沒事干,家里的電視也壞掉了,時間沒處打發,我就拿起那本書看,結果越看越著迷,一刻也不愿放開它,我就這樣愛上了看書。
我愛看各種各樣的書,尤其是作文書,所以我作文寫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題目是“我的`心愛之物”,我立馬就想到用作文書中講的三步寫物方法,即怎樣得到這個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樣,還有與它發生的故事來寫,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會兒功夫就寫完了。等作文發下來的時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紅色波浪線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還有一個大大的“優”,我心里比吃了蜜還甜,這都是看書的回報。
我看過的書中大多都有鼓勵讀書的話,比如“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還有“讀了一本好書就像交了一個益友”。如果讓我來比喻書,我愿這樣說:書是一只蜜蜂,帶我在知識的花叢飛翔;書是一艘大船,載我穿過知識的海洋。自從我在書上寫下了這句激勵自己讀書的話,我就更愛讀書了,無論是天文地理、醫學軍事,都是我的寶葫蘆。
無論去哪兒,我都要帶上一個“寶葫蘆”。旅游、上學、吃飯時,一本書總不離手,媽媽有時嗔怪我成了書蟲,還笑說干脆讓我吃書得了,那樣飯也省了!因為我總是吃飯時捧著書,直到飯已涼透,媽媽催的不耐煩了,我才戀戀不舍放下手中的書。有時,我沉浸在書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業,也讓媽媽數落了好幾次呢!
書,就是我最鐘愛的“游戲機”。它比任何一部游戲機都更能令我著迷,希望我身邊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這個“游戲”!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5
作家楊紅櫻寫過《淘氣包馬小跳》,《笑貓日記》......其中,我最喜歡的還是《淘氣包馬小跳》。
《淘氣包馬小跳》其中一本《孔雀屎咖啡》講了馬小跳家附近開了一家叫孔雀屎咖啡,一杯咖啡非常貴。老板宣稱,“孔雀屎咖啡”獨特的夢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上檔次的客人才能嘗得出。丁文濤喝了,他說他品嘗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別之處;安琪兒來了,她說這是世界上最難喝的水;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喝了一杯“孔雀屎咖啡”,他卻一口也沒喝下去。為了探明真相,馬小跳和小伙伴潛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發現了生產孔雀屎咖啡的藍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跳孔雀舞小妍。精神萎靡的藍孔雀,滿腹心事的小妍,咖啡店每天晚上上演的孔雀舞和孔雀開屏,這家咖啡店的背后到底隱藏什么樣的秘密呢?
如果你感興趣,可以去看一看這本書。
書是動人心弦的`歌曲,讓人如癡如醉。書是韻味無窮的景色,讓人心曠神怡。書是色彩艷麗的圖畫,讓人稱贊不已。每個人都跟書有許多故事,在暑假里我也跟書有一段故事。
那是一個晚上,我寫完了今天的作業,就拿起一本《水滸傳》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正在專心致志地看到:”老虎發現了武松了”這時從臥室中傳來媽媽的聲音:"快,別看了,睡覺了。”“我把這個故事看完就睡。”我邊看邊回答。“不行,再不睡覺,不然明天又起不來了。”正當我一愁莫展的時候,我靈機一動,對媽媽說:“媽,我想去上廁所。”就將書拿到衛生間,繼續看起來:“老虎從后面撲向武松,武松輕松地一躲,隨即舉起木棍當頭一棒,立即來個掃躺腿,老虎被打倒地”不知過了多久,媽媽終于發現了不對勁,就問我:“你什么時候好呀?””馬上好”我將書藏進了我的外套中,本以為萬無一失的,正當我得意洋洋時,我一不留神書卻掉下來了。
在這個暑假里收獲最多的是我認識了書中的很多很多人!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6
書,是一盞明燈,為你照亮前行之路;書,是一把金鑰匙,為你打開成功之門;書,是一葉扁舟,帶你駛向夢想的彼岸;書,是一陣清風,為你吹去愁苦的塵埃
打開記憶的匣門,輕輕抹去記憶中的點點灰塵,找到埋在心里的書——《魯濱孫漂流記》
那是炎炎夏日的一個傍晚,晚風撫著臉頰,那一絲絲書墨香撲入鼻腔,讓我頓時停下了步伐,扭頭望去,一家書店在近處向我微笑著。我按耐不住內心的好奇,飛快竄入書店,一下躍入書籍的汪洋大海中。游來游去,忽見一個貝殼金光閃閃,十分誘人,拿來一看——《魯濱孫漂流記》
我輕輕摸了摸精致的書皮,緩緩打開書,那一串串優雅的文字如同調皮的精靈般躍然紙上,仿佛在我心中舞動著,編制著陶醉的歌,讓我如一位被醇香美酒熏陶了的醉人,一發不可收拾。
一幅幅精彩的圖片在我眼前展開,魯濱孫仿佛來到了我的面前:他身穿殘破的爛衣裳,手里握著自己打磨的工具種田獵禽,不怕風吹雨打,毅然在惡劣之島上艱難存活下來,他那堅定不移的信念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如一粒弱小的種子,飄到了這荒島之上,而又如一棵參天大樹扎根于此,成功生存下來!
在這本書中遨游,我得到了許多的感觸。我傷,我為魯濱孫孤獨一人漂流荒島,惡劣環境不斷摧殘他而傷心;我喜,我為魯濱孫偶遇星期五,相依為命,互相幫助,最終回歸大陸而喜悅;我感,我感受到了魯濱孫堅持不懈,不屈不撓,意志堅定的品質;我悟,我領悟到了團結力量的偉大,堅持意志的重要以及要積極探索,不斷努力,在逆境中充滿希望也能絕處逢生的生命真諦!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高爾基”不錯,這本書是我人生路上一塊堅實的階梯,亦是人生路上的明燈,成功之門的鑰匙,駛向夢想的扁舟,是我最喜歡的書!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7
我最喜歡的書,喜歡它那獨特的墨香,更喜歡它用優美的語句來裝飾一篇篇佳作。讀書,對我而言是一種對身心的洗禮。
我雖然不是一個博覽群書的人,但是對我家的書柜,我還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讀的書有許多,例如:《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西游記》等書籍。這些書大都是歷史傳記和中國經典名著。這樣,你們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歡閱讀哪一類的書呢?對了,我喜歡看的正是歷史類的書。
當然了,我最喜歡的肯定也是歷史書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兒》,但它不是一本書,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對中國長達三百余年的統治都分別記錄在這七本書上。寫這本書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筆名是當年明月。
在讀這冊書的時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興亡衰敗,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謙和岳飛互說冤情,秦檜與徐有貞一個“莫須有”,一個“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許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東西。
有一次,我正捧著書讀著呢,突然眼前一黑,就發現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處理奸相胡文庸呢!看來我的閃遠點了。這時畫面一變,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戰場上奮勇殺敵呢!接著,我又看到了萬歷、嘉靖、楊廷和、張居正等人。這時,我的頭像是被誰敲了一下,好痛哦!當我睜開眼睛看到了媽媽,才知道,原來我剛才睡著了呀!
讀了這冊書之后,我知道了真實的歷史。在讀第二本時,我的感觸最為深刻。我覺得朱棣雖然奪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個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統領之下,才出現了眾人皆知的鄭和七下西洋的壯舉,他是大明朝最偉大的皇帝!當之無愧。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明朝的那些事兒》。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8
最近迷上了書,名字很特別—《同桌敵人》講述了兩對同桌,第一對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對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愛嗎?那么,他們不僅名字可愛。在故事中更可愛!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歡動腦筋·上課喜歡睡覺。舍城愛捉弄人······他們之間發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個一個地告訴你,只能讓你看。我保證一旦你喜歡他,你就會迷上它!什么?
這本書講述了“這些主角發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們換了新班,這個班有必殺技——扔粉筆頭!他發的子彈(粉筆頭)只能給一個詞:“百發百中!”班頭的名字很特別——“無數山!”(吳樹山)這時,我頭上出現了“的無數高山!”這本書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這個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寫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應該說讀了之后的感覺。這本書其實寫著我們的生活。我不相信你會慢慢品嘗它,一定能找到吃的樂趣!作者寫的是現實,這個現實增加了其樂趣,不會無聊!他會減去你的壓力。總之,這是一本好書,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們怎么了?
最近我沒有上網的心情,總是害怕看到悲傷的事情。小悅悅的事情剛被人們忘記,校車的孩子們發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幾天沒看新聞了,前天在看電視焦店的采訪中說江西省利民給平民送煤。為什么想為平民實事求是?昨天的焦點采訪又說,開發大樓的共計200戶以上只有一臺電梯的事實,各監督部門也互相聯系。今天剛進入搜狐網站的主頁,就看到公務員餓死90歲的錄像、四川省某官員穿著數千元名鞋的視察工作、家人裸體游街沒有支付1500元醫療費等......
這是怎么回事?我們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國長大,看到祖國的巨大變化,享受著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圍的環境和氛圍,總是那么不滿意,我們怎么了?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9
我是個天生愛書的人,自己在家里經常讀書。鄭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讀好書,四年級上學期他推薦了《昆蟲記》這本書,沒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它。
《昆蟲記》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爾耗費畢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書中詳細地記錄著大大小小的各種昆蟲的生活,讓我大開眼界,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些小小的蟲子也和人一樣有著如此豐富多彩的生活。
瞧,螢火蟲在我眼前飛來飛去,他們是多么富有詩意啊!用明亮的燈光來召喚心愛的伙伴。他們又是多么聰明啊,用麻痹針,一次又一次的“扭”蝸牛,直到蝸牛失去知覺才盡情享用美餐。還有執著的紅螞蟻讓我佩服。他們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剛剛來時那條路是多么危險。陽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叢中躍動,可憐的'雄螳螂為了繁殖后代只好獻身。當我還沉寂在螳螂那絕妙的殺敵戰術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帶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這本書,我就會沉迷在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還經常追著媽媽讀給他聽,有時候媽媽都聽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蟲記》為什么這么生動豐富呢?我覺得第一是因為,作者觀察的細致。從書中我發現法布爾有時為了寫一頁文字,要整整觀察上一天。在法布爾的耐心觀察下,一只只昆蟲躍然紙上,也飄進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為作者用詞造句準確生動,不死板。雖然這是一本介紹自然知識的書,但并不像我們的科學課本一樣只追求敘述的準確性,而是用生動形象的語言來講述科學,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了解了豐富的自然知識。
我想用書中前言中的一句話來贊美法布爾:這個大科學家像哲學家一般擁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術家一般擁有敏銳的觀察力,像文學家一般擁有形象描述的表達力。我認為《昆蟲記》,是同類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閱讀它,研究它,讓它成為我獲取知識的源泉,最愛!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0
莎士比亞說:“生活里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里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高爾基認為:“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覺得,書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門的鑰匙;書籍是帶我飛向天空的翅膀;書籍還是一個時光機,讓我了解歷史上那些英雄創下的豐功偉績……
我喜歡的書,那它一定是一本環境、動作描寫豐富,以歷史為題材的書。就像《三個火槍手》,這是法國文學巨匠大仲馬的作品,以法國路易十三那個時代為背景,情節跌宕起伏,內容豐富。忽而路易十三宮廷,忽而紅衣主教府,忽而火槍手衛隊部隊,為我們講述了達達尼安和他的三個火槍手朋友,為法國和平奮斗的故事。書中宏大的歷史背景和曲折的情節深深地吸引著我。
它還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滿智慧的書。例如:《歐也妮·葛朗臺》。我對書中老葛朗臺的吝嗇感到可笑,也為歐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還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憐。這本書告訴了我做人不能只為錢而活的道理。
它還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內心描寫生動的書。像英國作家j·k羅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講述了哈利從伏地魔手中逃脫后,住在德思禮家。然后,他在11歲的時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學校上學,并和赫敏·格蘭杰和羅恩·韋斯萊成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們一起從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奪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仿佛進入了這個奇妙的魔法世界,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驚奇。
《哈利波特》這一系列的書講述了:哈利與他的朋友們一步步戰勝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對于書中伏地魔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靈魂分裂感到可笑,對哈利和他的朋友們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們常說:開卷有益。是的,我喜歡這樣的書。它能讓我在閱讀中吸收到知識并且感到快樂。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1
我愛文學,跟愛讀文學作品。一個故事所以人盡皆之,是因為它飽含著永不泯滅的人性;一段歷史之所以千古流傳,是因為他蘊含精神傳奇;一部文學作品之所以街之巷聞,是因為它的精華引人注目。多讀一些文學書籍,可以提高我們的知識和修養。我讀的`文學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要數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記》了。
《西游記》中講述了唐僧師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經,途中遇到了許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們并沒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后,皇天不負有心人,終于取得了真經.我最喜歡孫悟空了。它會七十二變,我讀到他時,常常在想,如果,我也會七十二變那該多好。孫悟空不僅本領高強,哪一些小妖聽到他的名字就聞風喪膽。當看到師傅誤會他時,真替他打抱不平!當看到到他打不過妖怪回去請救兵時,真想和他一共戰斗。可是我最不喜歡里面的豬八戒,他不僅好吃懶惰,還事事依靠大師兄。辦事效率不高,當他聽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還快。當他要去辦事,他左推右推不去。還好色,一遇到美女就會貼上去…
《西游記》中吸引我的,不僅僅是人物,還有故事情節。讓人捉摸不透,還要替人擔憂,,不得不往下看。從看這部文學書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廢,即使遇到困難,也不退縮。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辦法,就像唐僧他們一樣,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懼怕。其實,在我們生活中,這樣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卻選和他們一樣的道路,把這些“妖魔”通通殺光。還有,我們不能只貪小便宜,像豬八戒那樣,也不要事事依靠別人,這樣到了社會上根本無法立足。總之,我們遇到問題,一直勇往直前,不放棄。
好了,這就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怎莫樣?是不是也想讀一讀了,那趕快去吧!如果,你是一個不愛好讀書的人,那莫,你聽了我的介紹,相信你不會無動于衷的吧!那你們就多讀一些書吧!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2
莎士比亞說過:“書籍是全人類的營養品。”我是個十足的書迷,所以從書中汲取了不少營養。不過,在浩瀚書海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還是《森林報》,它的作者是前蘇聯的維·比安基。這本書讓我看到了狗的忠誠,以及森林一年四季的不同模樣,令我回味無窮。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尤其是《最后一場熊洞風波》這一章,里面講述了獵人瑟索伊奇踩著滑雪板,和他的獵狗卡索一起滑行在一片大沼澤地上。突然,遠處傳來了獵狗暴躁不安的叫聲,原來是卡索發現了熊的`蹤跡。獵狗卡索臨危不懼,幫助獵人打死了熊。讀到這里,我感動得熱淚盈眶。狗真的是人類忠誠的朋友,它們可以陪我們一起玩耍,遇到危險時還會舍命救主人,我們要好好對待它們。
除了感人的情節,里面還描繪了紛繁多彩的森林。森林里的春天與我們這里的截然不同,我們這兒的春天百花齊放,鳥語花香,而森林里的春天卻是一片汪洋,淹死了不少小動物。不過,這也是魚兒暢游的一段時光。
夏天,森林里濕潤的草地上長滿了鮮艷的花朵,人們紛紛來森林里采集藥材治病。飛禽走獸都有了各自的巢穴,巢穴里的雛鳥嘰嘰喳喳,奏起了歡快的樂曲。果實沉甸甸的,將樹枝壓彎了腰。于是,樹木都橫著生長了。再往里一瞧,小鳥撲閃著翅膀,開始準備學習飛翔了。
秋天,白樺和櫟樹的葉子都紛紛揚揚地落下,一片片落葉就猶如一只只飛舞的蝴蝶在林中翩翩起舞。松柏顯得更蒼翠了,令人心曠神怡。森林里的居民也忙得不可開交,又是儲藏過冬的食物,又是四處撿拾柴火。
冬天正是狩獵的好時候,人們開始打紫貂、水貂等皮毛珍貴的動物以及狼、熊等大型動物。可是,冬天的天氣就像一個嬰兒的臉,時而陽光明媚,時而烏云密布,時而下起鵝毛大雪,讓人們舉步維艱。
這本書讓我更親近大自然,更熱愛大自然了。你有空也可以來看看哦!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3
沈石溪原名沈一鳴,一直被譽為“中國動物小說大王”,他寫的小說《圣火》、《第七條獵狗》、《一只獵雕的遭遇》、《斑羚飛渡》等書多次獲獎。在云南邊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觀察到了許多動物,許多的事情,也為他的動物小說提供了豐厚的素材。沈石溪寫的書有很多,如《斑羚飛渡》、《黑天鵝紫水晶》、《白天鵝紅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葉猴》、《侏羅紀龍鳥》、《駱駝王子》……
其中我最喜歡的書就是《狼王夢》,書中主要講了一只叫紫嵐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別叫黑頂、藍魂兒、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蘭有一個夢,希望黑頂、藍魂兒、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寶位,因為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來的愿望。
紫藍最疼愛黑頂,倒不是因為黑項是長子,而是因為黑頂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長的太像了,簡直可以說是克隆出來的,紫蘭希望黑頂能登上狼王的寶座,可是好景不長,黑頂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蘭后悔至極,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計劃放在了藍魂兒的身上,藍魂兒全身是黑的,黑的發藍,非常的好看。紫蘭經過辛苦的培養,終于他的超狼計劃快要成功了,紫嵐想到登上寶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意外,藍魂兒被鐵獸夾夾住了,紫嵐為了減輕藍魂兒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還沒讓藍魂而來得及反應,藍魂兒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紫蘭又開始培養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經嚴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嵐通過了激將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爺就偏不給他這個好機會,狼王落嘎發現了毛毛的計謀,被趕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動物,如果沒有了團體,該怎么活啊?
最終妹妹成家了,紫嵐孤獨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發現了兩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經過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嵐同歸于盡了。
故事描寫的生動形象,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歡的書,你們喜歡嗎?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4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自我讀過馮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對這句話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馮驥才創作的短篇小說集。全書由十八個短篇構成,每篇專講一個傳奇人物的生平事跡,故事生動有趣,人物躍然紙上。
這本書留給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給自己定了個規矩:每次刷墻穿著黑衣,如果刷墻時身上有白點,就不收工錢。他干活的時候,刷子一舉,往墻上一拍,劃出一道勻勻實實的白,刷出的墻面好比平平整整打開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發出的聲音如同優美的樂章,不禁使人暗暗贊嘆。書里有句話說得好:“手藝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絕活。”社會是一個人才社會,以前這樣,現在也是這樣,你必須有一技之長才能更好更體面地生存。
有人擅長繪畫,如果再勤學苦練,就可以當一名畫家;有人善于寫作,如果更上一層樓,就能成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機都要會講英語,公司的員工還要會使用互聯網。有了一技之長,你就可以在社會上安身立業,而如果你什么都不會,就只能被社會所淘汰。
曾經有一個人在酒店當清潔工,他認真負責,一絲不茍,每天把廁所都洗得干干凈凈。有一天,一個顧客嫌棄馬桶太臟,他當場舀了一杯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顧客驚呆了,問他:“你怎么敢喝馬桶里的水?”他驕傲地回答:“馬桶是我洗的,我雖然只是一個清潔工,但我能把馬桶清洗得非常干凈,里面的水都可以喝,這也是一個特長啊!”是啊,他雖然只是個清潔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長,雖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憑此立身。
手藝人靠的是手上的絕活,有絕活,吃葷、亮堂,站大街中央;沒有能耐的,吃素、發蔫,靠邊呆著。
馮驥才筆下的蘇七塊、藍眼、酒婆、認牙、泥人張等等都是身懷絕技的普通人,他們都是憑著自身的絕技立足社會。一個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極致,變成自己的特長。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長。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5
我最喜歡的書是《淘氣包馬小跳》。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只要一看這本書,就好像被這本勾住了腳,不想放下。
淘氣包馬小跳可真調皮,他和他的唐飛、毛超、張達撿到了別人的東西,還給了失主,失主給他們買了一個帳篷,他們給爸爸媽媽寫了一封信,就去野營了。他們爸爸不放心,就跟蹤他們,他們卻把他們的爸爸給耍掉了,他們還在帳篷里講鬼故事,嚇得他們個個都叫了起來,他們不但不害怕,還比誰的叫聲響,這就是調皮的馬小跳。
淘氣包馬小跳還在他們班給大家開歡樂暑假訓練營通知,大家以為對身體有用處,結果是給馬小跳照顧病狗。
前幾天馬小跳的爸爸馬天笑給馬小跳買了一只狗,因為馬小跳非常喜歡動物,所以剛買回來馬小跳就去留狗,因為馬天笑給馬小跳買的是只狗仔,馬小跳讓小狗溜滑梯,小狗前兩次都沒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來想到湖邊喝點水,馬小跳卻一擁,把小狗擁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傷的。
夏林果也比較喜歡小動物,所以,她就像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給小狗療傷,過了三天,小狗的傷有所好轉,馬小跳連忙給夏林果買了漢堡包、薯條、可樂,夏林果一個也沒吃,毛超卻吃得一干二凈,怪不得大家都說毛超是個貪吃鬼。
過了四年,夏林果來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還特地把爸爸從美國帶來的狗糧準備好,給馬小條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進家門,馬小跳就給夏林果拿了一雙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兩只小兔子,在吃胡蘿卜,夏林果心里想:馬小跳像在專門為她服務。馬小跳又趕緊給夏林果泡果汁,給夏林果拿出他平時最喜愛的椅子給夏林果坐,自己卻做自己最討厭的椅子,夏林果問馬小跳為什么那么熱情,馬小跳給夏林果一一講了一遍。
原來馬小跳的狗已經長得很壯了,有一天馬小跳出去玩,多虧夏林果救了馬小跳的狗,要不然馬小跳就被壞人抓走了,當時馬小跳的狗看到了壞人,三叫兩叫就把壞人嚇跑了,馬小跳差點把夏林果喊成了媽媽,夏林果想:要是沒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個朋友。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6
我喜歡看書,我看了許許多多的書,其中我最喜歡看的一本書,是《草原上的小木屋》,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勞拉·英格爾斯·懷爾德,書里的內容可精彩了!
這本書講述的是勞拉一家人不愿意在大森林里待下去,于是舉家離開位于大森林里的老家,抱著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乘著有蓬馬車,穿過幾個州,又渡過密西西比河和密蘇里河,最終遷移到西部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蓋屋,挖井,播種,與幾戶鄰居相互幫扶,跟印第安人交往,最后又不得不離開大草原的經歷。他們的沉著、冷靜、堅強、樂觀、勇敢、勤勞、努力進取、獨立謀生、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的精神真是讓人敬佩。
在書中,小女孩勞拉睜著一雙好奇的眼睛,觀察著,思考著,探求著。大自然都有哪些秘密,大草原究竟有哪些動物,印第安人是什么樣子?讀完這本書,謎底就會揭開。書中始終洋溢著的濃濃的親情、簡陋的物質條件下精神世界的富足、艱苦環境下總是發現自然的美麗及人性的美麗的樂觀態度、總是充滿著希望并且總是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實現理想的主人公們,這些可以促使我們重新認識自己與親人、大自然的關系,讓我們在這個人際關系疏遠的現代社會中,找回簡樸、勇敢、堅韌和愛!
因此,我們可以這么說,書中的.故事雖然講述的只是一個普通家庭的經歷,但它不僅僅屬于美國,也屬于全世界。讀完它,我們知道,在這種艱難困境中長大的孩子,必定會健康、自信、快樂,對人充滿友愛,對生活充滿感激之情;讀完它,我們便會懂得生活的考驗可以把人磨煉得更加有智慧,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激;讀完它,我們還知道,今天的我們所遇到的人生難題,勞拉當年也遇到了,她的抉擇、她的應對之策,都給今天的我們提供了答案,那就是——從容、快樂、堅韌、寬容、勇敢、樂觀。
這就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每當我讀這本書時,覺得眼前的煩惱變得微不足道,心中洋溢著妙不可言的快樂和感動。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7
《冒險小虎隊》是一套發生在世界各地充滿神秘色彩、情節曲折、驚險刺激的冒險小說。三個智慧少年知難而難,闖入一個個危險地帶,驚心動魄。在破案現場你有時可以用GPS定位儀才能發現可疑線索,當書中讓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個故事問題,極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當我百思不得其解時,我就會拿出書中的多種解密卡往神秘記錄一貼,答案就會水落石出,揭開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這套書的插圖只有黑白兩種顏色,更增加了小說的神秘色彩。插圖的表現手法十分夸張,畫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猙獰,看了讓人膽戰心驚,有的張大嘴巴,眼睛里充滿了恐懼;有身披白衣的幽靈,有眼窩深陷的僵尸,有流淚的'骷髏,還有巨大的蜘蛛……這些更讓故事情節更加驚險、刺激,也極大挑戰了我的膽量。
書中最吸引人的還是它險象環生的故事情節:茫茫大海里,到處都是可怕的鯊魚。科學家潛入鯊海考察,從此一去不復返,水下攝像機拍下了撲朔迷離的事發現場,卻讓人無法辨別真兇到底是鯊魚還是另有其人。險象環生路上,小虎隊能凱旋嗎?叢林深處來了一支隊伍,沒想到麻煩事接踵而至,像皮艇被破,飲用水被下毒,帳篷讓大火燒了,小虎隊員能阻止罪惡的發生嗎?
故事中的一個個懸念讓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氣把故事讀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為他們身處險境,而捏了一把汗,為他們化險為夷,松一口氣,和他們歡呼勝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們是三個形景不離的好朋友,他們生活經驗豐富,他們善于觀察,合作樂觀;面對困難,永不放棄,面對朋友永不拋棄;他們富有愛心。癡惡如仇,他們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們的榜樣。
聽了我的介紹,你的心一定動了,歡迎加入小虎隊,和我們一起去冒險吧!
四年級:季韓鵬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8
我的課余生活有很多,比如:寫博文、聽音樂、幫媽媽做家務……,但我最喜歡在課余時間看書。
我借書的習慣是從一年級養起的:一年級時,我交了六元錢辦了個借書卡。當時拿到借書卡,我想:“老師說過這個借書卡可以借兩本書的,那我中午去借兩本書吧!”到了中午,我拿著借書卡蹦蹦跳跳地往三樓借書室走去。到了借書室,我走進去一看,兩三個人在排著隊,于是我也去排隊。一、二分鐘過去了,到我進去借書了,我走進去,在書的摩天大廈里仔細地尋找著自己滿意的書。大約過了一會兒,我終于找著了一本書:《水滸傳》,這時,在外面早就等不及的人喊道:“快點,快上課了。”我聽了,信以為真,隨手拿了旁邊的的一本書,急急忙忙地走向登記借書的老師那兒,把書遞給老師,老師卻拿走了我的借書卡,用一個貌似掃把的東東“嘀”地一聲掃了一下我的借書卡,接著再“嘀”了一下我的'兩本書:“可以走了!”老師一邊收拾那些還回來的書,一邊對我說。我知道可以走了后,抬起腳就往教室里跑。
一到星期五,我就拼命的寫作業,第二天寫完老師布置的作文。抄完作文的正文就開始一直纏著媽媽帶我去書城,如果媽媽不同意,我就一直纏著媽媽到她同意為止。現在長大了,不用媽媽帶我去,我也可以自己去書城了。
因為我愛看書,同學們“贈”給我了一個非常“博士”的外號——“書呆子” 我每天早上來學校都很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來的時候還很早,于是我就拿起沒看完的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同學來了都沒看到。
四年以來,每天中午去借書已經成為了我的習慣,偶爾借書室里的電腦不行了,我就到處找人借書;借不著也沒關系,我就回家寫完作業,打開電腦搜索一些好看的故事。
每次人家問起我為什么那么愛看書,我就“一本正經”的說:“因為看書能帶給我快樂,我覺得我看書時就好像我也到了書的情境里了。”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19
我向大家介紹一本好書——《飄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讓人激動不已。
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說,主要內容是:有一個飯店的老板李強遭受一個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見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實是傅山特意來找李強的,傅山是一個修真高手,他送給了李強一個儲物手鐲,可以儲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強買多點東西就和傅山去另一個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倆來到了那個星球,星球里還分成很多個小星球。傅山他倆到一個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兒的老大,因為有傅山這種高手幫助他修真,李強的修真速度比別人快了幾倍,所以很快李強就擁有了元嬰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嬰期才有的)。
后來李強到了一個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個壞蛋〉追到了星星官,無意中破了陣法,進去后,李強發現了一個元嬰,叫莫懷遠,他修煉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瑪瑙就可以變成散仙了。李強歷盡千辛萬苦結識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個徒弟,終于見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剛結識的'朋友——湫嵐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極品的瑪瑙。
在途中,李強還認了一個師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瑪瑙后莫懷遠變成了散仙(是李強的大哥)比琦君煞還厲害,在星星官中他們還發現了逆天寶鏡和修神天薦章兩樣寶,琦君煞和莫懷遠用修神天薦章幫李強修神,(比散仙和仙人還厲害,神分為九級,開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級都有三個境界)因李強沒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夠仙人打,李強修到二欲天時,有兩個仙人發現李強打大炎靈(天神之怒和戰魂刀兩樣神器的護曾)時發出了神奕力,那倆仙人便逼李強交出修神天存章......
這是著名作家——蕭潛寫的,書中會讓你感悟到學好本領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樣,心動了吧?趕快買吧。記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0
我看過許許多多的書,也許你會問我:“你最喜歡一本什么樣的書?”你可能會繼續:“文學?科學?……”,而我會說都不對,我喜歡看的書是科幻類的——《果核戰記》。
《果核戰記》一書,是發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個故事,那時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了兩百米,一部分陸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資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飛速發展。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無奈之下,人類只好將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與蘇麗兒還只有六歲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已經成為了到外太空尋找新能源的——尋能者。然而在這兩個小孩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尋找供給地球的新能源。令他們不可接受的是:他們已經快五年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了!更無法接受的是:他們已經快三年沒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這個三年的期限一到,他們的父母就會被定為叛離者,那他們倆將永遠見不到他們了!所以,炎光與蘇麗兒必須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辦法逃出地球……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一會兒高興,一會兒失落,真可謂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買回這本書的第一時間,我就打開書,看了起來,沒過多久,媽媽提醒我:“該睡覺了!”,我只得無奈上了床,可是過了一、兩個小時,我還沒睡著,心里老是想著炎光與蘇麗兒……
終于,爸爸媽媽都睡了,我輕輕地起床,打開臺燈,像一只小老鼠一樣偷偷摸摸地翻開了書,一直看到深夜兩點半,終于看完了它,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為了這本書,我還跟媽媽吵了一架呢!媽媽說我要多看一些文學作品,像《根鳥》啊、《狼王夢》啊,它們里面有很多好詞好句,而科幻類的'書對寫作的幫助幾乎沒有。
雖然現在,我也開始看文學作品,但是,不得不說《果核戰記》的情節最牽動我的心,所以它依舊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1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是我的座右銘。我的書架上有“童年”“城南舊事”“森林報”等許多書。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書是“懸崖上的小丑”
“懸崖上的小丑”是賈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皺紋,不笑像笑。
畢老師是新來的老師,但我總會被老師誤會。醫生說我是患有老人病,會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這張臉總是惹禍,害我總是被校長批評。這天放學時我又被校長留下來了,我被一個叫版刷的人給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來,走進去準備買瓶水喝,從十元的一直到兩元的,我繼續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數字。快走到盡頭時,我撞到了一個大箱子,為了尋找水,我一下子被絆倒了,趴在那個箱子上,箱子被我壓扁了,就在這時,我看到了一個小偷,我幫小偷打掩護他來偷東西,于是我便認識了一群自稱為自由人的學生。他們帶著我去八中搗亂,我看著他們對老師大吼大叫,我驚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來,他們都改邪歸正了。
我覺得逃課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課。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轉,但是可能會被認識的人發現,于是我就去懸崖邊上爬山,在爬山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個會水上飛躍的人,他把我帶到了一個全是娃娃的天使補習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幫他們洗娃娃,那個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飛躍。
一天我救回來了一只腿受傷的小鳥。我試圖去修好這只鳥的腿,最終在我的堅持下,這只小鳥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鳥卻飛走了。在我上學的'時候,這只鳥跑進教室了,那時同學們正在上體育課,我在教室里休息,這只鳥把教室里弄得很亂。同學們就在這時回來了。他們以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書向我扔來。這只小鳥帶著我飛跑了。板刷帶著我和小鳥來到了天使補習班。我跟著被我修好腿的鳥一起飛,到現在我還沒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們看了這本書后一定會被他的精彩故事給深深吸引住的,他教會了我一個道理,每一個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2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尤其是一些科技書,因為書給我帶來了知識,帶來了快樂。
在剛剛過去的這個暑假里,我看了好幾本書,如:《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發現》、《地球奧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內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著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為什么叫《裝在口袋里的爸爸》嗎?那是因為他的爸爸本來是一個一米八幾、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子,最后變成了一個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主人公的媽媽老是罵他,罵一次,它就縮小一厘米,再罵一次它又縮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變成了像大拇指一樣的小人,天天待在兒子的口袋里。不過媽媽覺得它變小了也有好處,媽媽就對爸爸說:“你就待在兒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長”好了”,
從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過,他的爸爸是一個發明家,專愛發明一些奇奇妙妙的東西,比如:身體調換機、后悔藥、巨人藥水等等。爸爸有一個死對頭外號叫猴子,其實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個國際通緝犯,他每次都會把爸爸的發明弄到手來搞破壞,每一次都會被抓住,但最后他也會從牢房里逃出來,繼續做壞事,不過最后都會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這本書有很多冊,但我最喜歡的一冊是《裝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納米變形人》。內容介紹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時,被一個神秘的人襲擊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個粉色的小球,把這個球注入到了主人公體內,這個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納米機器人組成的.,就是這個小球讓主人公變幻無窮,有時變成甲蟲、有時變成長腿巨人、有時長出三頭六臂。通過爸爸發明的一系列藥水,主人公學會了控制納米機器人,并利用它們制造出了變形金剛、納米隱形人、超級英雄。不料,壞人猴子掌握了納米機器人的技術,妄想統治全世界,于是,正義與邪惡雙方展開了一場激烈的大戰。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又搞笑又夸張,還特別的有趣,給我的暑假生活帶來了很多的樂趣。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3
俗話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書中自有黃金屋。”我的書架上也有許多書,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書就非《青銅葵花》莫屬了。
這本《青銅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軒。這本書講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銅與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銅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病,使他變成了啞巴。而女孩葵花則是因為媽媽去世,于是,隨著爸爸來到了大麥地,也是男孩青銅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麥地的人見葵花沒有了爸爸媽媽,就說誰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選擇了大麥地最窮的一戶人家——男孩青銅家,成了青銅的妹妹,每天大麥地的人都說:“青銅真是一個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帶到城里,自從這件事以后,青銅每天都呆坐在樹上。有一天,青銅大聲地喊了起來:“葵花!葵花!”嘎魚從旁經過嚇得大驚失色,跑到了大麥地,告訴了每一個人。
其中有一個小故事,最讓我感動。有一次,青銅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賺錢才能給奶奶治病,葵花聽說到江南撿銀杏能賺錢,便在心中暗暗下了決定:去江南撿銀杏。因為走得匆忙,便請一位鄰居給哥哥帶句話就走了。
這些都讓我深受感動,兩行熱淚不由自主地流了下來。雖然葵花不是親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銅的親情勝似家人。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的故事很動人,如果你是書中的奶奶,見到了自己的“孫女”去江南撿銀杏,心情是怎樣的?是感動的?是開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臨的選擇,就像我們的學習一樣,面前只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好好學習,爭取成為國家的棟梁之才;第二種是整天游手好閑,什么也不做。還有一句俗語是: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青銅葵花》這本書讓我深受感動,我喜歡這本書——《青銅葵花》。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4
別人都對踢足球、玩娃娃、打籃球很入迷,我卻不一樣!你想聽聽我對什么很入迷?沒錯!我對《笑貓日記》很入迷,別不信,聽我娓娓道來。
以前,我家是沒有《笑貓日記》的,后來,表姐送了我幾本《笑貓日記》,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樂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讓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認我會喜歡!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貓日記》看了起來,后來我發現,這書里的情節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過,這才幾本呢!我不到兩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書的封面,上面有全套書的照片,我發現還有20本沒有呢!于是我打著滾兒求爸爸給我買那20本,爸爸說:“嘿嘿,現在喜歡看了?我給你買了別不看喲!”“哦,老爸萬歲!”我高興地喊。
快遞來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開包裝,拿起一本書就津津有味地開始看了起來。
要是沒有《笑貓日記》,我就覺得心里空蕩蕩的,總覺得好像少點兒東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飯吃不香,睡覺也睡不著,都不想活了!
我會跟著笑貓一起笑、一起難過、一起生氣、一起煩惱。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貓日記》,我看到笑貓和虎皮貓結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頭上,地包天跟來了說:“笑貓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結婚了,嗚嗚嗚……”老老鼠說:“真是的,結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傷心嘛,為什么笑貓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說,“狗和貓結婚,虧你想得出來!”“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攏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絲毫不覺得疼,還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沒過多久,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書,咦,居然有漏網之魚!有三本《笑貓日記》我還沒有,我要把所有的《笑貓日記》都看完!于是我又打著滾兒求爸爸給我買那三本,爸爸說等疫情結束就給我買。
哎!疫情什么時候結束啊!我真是個掉進《笑貓日記》坑里的妞兒,我非常非常喜歡看《笑貓日記》!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5
除了學習以外,我還喜歡用書籍來充實自己。從我識字以來,我就看過很多書,如《格林童話》、《西游記》、《三國演義》、《絕佳拍當》……但我喜歡的,還是《魯賓遜漂流記》。
這本書寫了魯賓遜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風雨,被拋到了一個奇怪的小島上,這個小島荒無人煙,一個人也沒有。可是魯賓遜卻沒有放棄,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幸存了下來。他先是用一些碎木頭制成了一個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東西都運上岸去。然后在一個陡峭的小山旁邊的一塊空地上建了一間房子。還在周圍建了一堵墻,種一些樹和灌木來隱藏自己。魯賓遜還做了一個大大的十字架,用來記日期。后來魯賓遜還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把墻給加固了。可是魯賓遜后來的日子不是一帆風順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華”住所瞬間化為烏有,他還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幾天幾夜。魯賓遜還在一個漂亮的`山谷里建了一所房子。但后來魯賓遜意外地發現島上有食人族,他還了其中的“星期五”,并教會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領。他和“星期五”在孤島上生活了幾年后,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現了一艘英國船,最后順利了英國。
28年!這是一個多么驚人的數字啊!魯賓遜竟然在極端的環境里不屈服,并改造環境努力生存,多么地了不起啊!現在的兒童大都是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把他們視為自己的掌上明珠,別說讓他們干什么大事,就是讓他們干一些小小的家務活也主行,整天說:“我的小寶貝,你只要學習就好了,其它的,都讓我們來做。”比如我,什么都不會,連洗衣服也笨手笨腳的。如果讓我流浪在荒島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兩天?還是半天呢?可能連幾個小時也就被嚇壞了吧!從魯賓遜的身上,我學會了很多的東西,懂得了許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個就是:要學會獨立生存的本領。
讀一本好書勝過一個好老師,《魯賓遜漂流記》是一本好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有興趣的你,也來讀讀吧!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6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著名學者高爾基所說的話。是啊!沒有書的知識,人類就無法進步,但我認為把書叫“營養品”更為貼切。
我每天都會吃這個“營養品”,它不僅可以讓我開拓眼界,而且還可以讓我積累字詞、提升我寫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過了。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中國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經》、《百家道》、《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但要說最喜歡,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學家——法布爾所著的《昆蟲記》莫屬了。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窮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時對生物感興趣,然后開始慢慢研究昆蟲的故事。這一本書讓我學到了很多課本上根本沒有的知識。如:螳螂的生活習性、蜜蜂修巢的科學性、螞蟻的王室制……這可比背那些資料有趣多了,看這本書仿佛就可以親身體驗與大自然貼近。看著那本書上的文學,它們仿佛在跳動著向我問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這本書。
在這當中我最喜歡的情節就是蟬了。蟬的生命很短暫,它們的一生要經歷三次蛻皮。成蟬繁殖后就會將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著死亡。卵孵出小蟬,小蟬就會吃植物的根來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蟬就會經歷第一次蛻皮。然后小蟬就會向上一些,以保證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蛻皮。在第二次蛻皮后蟬是綠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這時蟬卻無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蛻皮時,蟬會變成褐色,并且在離地面五六厘米處。到了小暑時,蟬就會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樹上進行第三次蛻皮,若蛻皮完成蟬就可以在空中飛翔了。可每到這時,人們都會趁著晚上開始捉蟬,蟬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復清洗后放入鍋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蟬一上樹就會奮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蛻變。成為蟬后,蟬就會在樹上咬一個口來吸食樹中的水分,并且開始用叫聲來吸引異性。看了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蟬吵了,畢竟它們生命短暫,而喊叫是唯一讓其它成蟬和人們注意到它的方法。
書是一個好東西,它傳承了老祖先和名人們的知識,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這個“營養品”。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7
我最喜歡的書叫《心靈雞湯》。
《心靈雞湯》一書顧名思義,旨在用充滿愛意和真誠的話語來感染它,就像一碗又濃又熱的雞湯,滋潤著饑餓的人,滋潤著那些在生活的風雨中被碰傷、凍結和弄臟的心,恢復它們原本的光澤和活力。因為這本書營養豐富,所以我媽媽告訴我在讀這本書的時候要“像喝好酒一樣享受它——一次一點”。第一口會給你一點溫暖的光。"
“心靈雞湯”在詞匯和句子方面并不特別漂亮。書中的句子很簡單,但書中的文字卻有一種強烈的精神,讓人愛不釋手。《海上救援》和《現在就做》向我們展示了世界上流淌的那種真摯的愛情。《走進光明》和《最美的天使》講述了一系列曲折動人的英雄故事。當你有困難時,“煉成鋼”和“只有問題”會教會你如何克服障礙。然而,《腳印》和《拿破侖和皮鞋商人》這些文章只是教會我們如何運用智慧。
在所有的文章中,有一篇給我印象最深。“我父親看到了一切。他悄悄地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張20元的`鈔票,讓它掉在地上(事實上,我們一點也不富有!),他又蹲下來,拿起錢,拍拍那個人的肩膀說:“對不起,先生,這是從你口袋里掉出來的。”。這是“馬戲團”的一段話。為了不讓另一個帶幾個孩子去看馬戲并且沒有足夠錢的父親感到尷尬,我父親采用了一種非常聰明的方法來幫助他,這讓我很欽佩他。
一個接一個,這樣的故事在文本中,這些看似平凡的真實故事讓你心潮澎湃,它們將引導你堅持不懈地追求,它們將激勵你將愛傳播到世界各地。他們構建了藍圖,讓生活變得更美好。它們還為日常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并能幫助我們形成更有效的創造性方法。所以讀完這本書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寫這篇文章,這樣更多的人可以分享這本書。
我記得辛西婭·珀爾·莫斯說過,“你可能有未知的具體財富,幾個首飾盒和幾個金保險箱,但你并不比我富有,因為我知道一些人不知道的故事。”讀完這本書,你也會成為像我一樣富有的人!
我喜歡的書刊作文700字 篇28
我們都知道,高爾基有一句話說:“書籍人類進步的階梯。” 多讀書會給我們帶來快樂,多讀書也會給我們帶來許多知識。 想必你們都 有一本最熟悉的書吧。我也有一本,名叫《西游記》。 我先是從電視上了解到《西游記》。后來爸爸媽媽又給我買了一本《西游記》。 我以前只覺得從電視上看到的會比較好看。但是,自從爸爸媽媽給我買了一本《西游記》。我覺得從書中了解到東西,會比從電視上看到的更有趣。
從《西游記》這本書中,我知道了孫悟空, 他上天入地,無所不能。斬妖除魔更不在話下。我還知道了豬八戒,他在平時看起來有些懶,但在關鍵時刻,他也會來保護唐僧。沙僧對唐僧那是忠心耿耿,遇到什么好事都想著唐僧。唐僧師徒取到真經總共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每一難中,都有我們值得學習的精神。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孫悟空被壓在五指山下,但絲毫沒有氣餒,而是等待唐僧等了500年:那時,孫悟空上天宮做弼馬溫。剛開始孫悟空以為那是一個很大的官。但是,等他知道弼馬溫是一個什么職位的時候,他非常生氣,結果,他鬧到玉帝的面前去,把天宮攪了個雞犬不寧。然后又回到花果山。花果山的猴子們說讓孫悟空在花果山做齊天大圣。孫悟空覺得不錯,便同意了。玉帝三番五次派天兵天將下凡去捉拿孫悟空。但是都被孫悟空給打敗了。最后,如來出面,把孫悟空給壓在了五指山下。孫悟空被壓在五指山下壓了500年。但是他絲毫沒有氣餒。他發誓,等從五指山下出來時,一定要向如來報仇。
他那勇氣和樂觀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從這本書中讓我知道了很多道理,唐僧和他的'三個徒弟不怕山高路遠,歷經九九八十一難,最終取得真經的精神使我非常敬佩,取經路上雖然困難很多,但是他們不怕困難,他們沒有放棄,所以他們取得了真經。這也就是我為什么最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的沒有錯。多讀書,確實可以讓我們學到更多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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