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是根據行文關系、行文方向以及公文性質、效力范圍等多種因素而確定的公文發布、傳遞的方式。行文方式從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一)按公文性質不同,有行文與正式行文兩種提法
行文是指撰制與運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規定的所有文種,廣義的行文還包括撰制與運行機關事務公文;正式行文則僅指撰制與運行其中具有政策性、規范性的公文,即指撰制與運行下行文種。行文與正式行文為屬種關系,行文可以上行、下行、平行,既可以用“文件格式”又可以用“信函格式”;正式行文僅為下行,即只能用“文件形式”。
(二)按發布、傳遞范圍不同,有內部公文和外發公文兩種提法
內部公文是指僅在本機關內運行的公文,因其版頭中發文機關標識不必套紅印刷,故俗稱“白頭文件”;外發公文,是指通過文書部門或郵電部門封裝傳遞至其他機關的公文,因其版頭中發文機關標識套紅印刷,故俗稱“紅頭文件”。
(三)按公文遞送途徑不同,有直接行文和間接行文兩種形式
直接行文是發文機關直接向需要承辦或執行公文中有關公務的受文機關行文,是常見、最基本的行文方式;間接行文則是不直接向最終承辦或執行公文中有關公務的機關行文,而是通過中轉機關批轉或轉發該公文以達到最終目的的.一種行文方式。
(四)按機關隸屬關系和公文的發送、效力范圍不同,有以下四種形式:
1.逐級行文
即按照隸屬關系向直接上、下級機關行文,其中下行文的行文形式比較復雜:從過程講,可以只向直接下級行文,也可以再由直接下級根據本級機關具體情況提出貫徹執行的意見向更下一級機關轉發該公文,以此類推,直至基層;從范圍講,可以向所有下級機關行文(即普發式行文),向部分下級機關行文,向個別下級機關行文;
2.多級行文
即根據需要向上、下多級機關行文;
3.公開發布
即指用登報、廣播或張貼等公開方式發布公文;
4.越級行文
即超越直接上、下級機關行文,一般專指越過直接的上級機關或多層上級機關向更高上級直至中央行文。
來源:中華秘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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