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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1
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愿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2
如果擔心婚后協議履行的問題,你可以選擇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
在法院還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兩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質區別。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會把夫妻財產明確到司法文書上,稱為民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例如,離婚文書上寫到,男方在兩年內,支付女方人民幣10萬,分兩次還清。在男方拒絕支付的情況下,女方有權拿這個文書,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向男方追償應該履行的義務,不需要女方親自去追償。
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是公民之間的民事協議。簽離婚協議書,是基于對對方非常信賴,靠對方信譽來履行的。如果男方不履行義務,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耗時耗力。
通過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的手續非常簡便,時間不超過半天,手續費用也很少。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3
離婚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能夠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
協議離婚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雙方自愿離婚,并且能夠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等問題達成協議;
(二)當事人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不符合協議離婚條件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或者無法證明雙方辦過結婚登記的,雙方可以先辦結婚登記,再辦理離婚登記。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4
離婚訴訟途徑的選擇發生在以下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起訴至法院或是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的分配與承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起訴至法院;
另一種情形為:協議離婚訴訟,此種方式的采用對于經常居住地與長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別是兩地相距較遠時,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情況下可選擇于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調解結案。這種方式的`采用避免了當事人急于離婚而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的長途奔波之苦。
相應的,離婚訴訟的程序亦有以下兩種:
(1)調解 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判決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對于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5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一)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四)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五)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二、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程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流程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6
離婚的手續怎么辦理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相信很多想要結束婚姻關系的男女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吧。在我國,只有辦理了離婚手續后,夫妻雙方才能結束婚姻關系,此時離婚證就是結束婚姻關系的書面憑證。究竟離婚手續該如何進行辦理?具體手續是怎樣的?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協議離婚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二、訴訟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即通常所說的法律途徑離婚。比協議離婚較為復雜。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1、委托律師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大家在選擇離婚手續的時候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從而選擇的離婚手續也就不一樣。希望小編搜集的文章,能夠解決您在生活中遇到的相關問題,若是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和了解吧。
涉外訴訟離婚律師如何委托
1、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托。
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律師辦理離婚。
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按揭房離婚時應該歸誰?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按揭房屋歸屬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應區分不同的情形來處理。當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個人所有財產還貸的,該房屋當然為該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配偶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當然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清償的義務。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該房屋仍應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剩余的按揭債務也是其個人債務。如果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應該給予補償。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義務予以清償。
二、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歸屬
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后,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
共同出資購買的婚房,離婚時應該怎么分割?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應該履行
當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種原因導致離婚時,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友好分手,即協議離婚,這表明社會文明的進步。畢竟一旦為離婚上到法庭,不僅容易加劇雙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點“溫存”也許就蕩然無存,等于在原有的“傷痕”上再撒上一把“鹽”,而且由此造成對孩子的傷害更大。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訴訟所耗費的時間和財力也相對較大。因此協議離婚應是離婚的首選方式。只有無法達成協議時,不得已才訴至法院。
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協議離婚須是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主要內容是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及補償、債務的分擔和子女的撫養及費用的分擔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然后簽名表示認可。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實際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訂立,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依法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應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明確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即使另一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還必須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確認生效后,才能按規定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審查時,只要認定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都會依法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爭訟涉及到一個重要問題是,究竟是以達成離婚協議時的約定(20xx年7月16日)為準,還是以簽訂離婚協議(7月19日)為準。因為雙方均承認7月16日男方轉了4萬元給女方,這是否就是《離婚協議書》約定的4萬元分割財產的補償款。按照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前達成的協議并無法定的效力,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雙方確認之時,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對于協議書的理解應當是以登記時雙方確認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這樣理解自然就不難判斷雙方爭議的4萬元補償款是否實際履行。
2、財產分割協議必看的'內容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參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涉外婚姻在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應該如何計算?應該按照哪國標準?對網友提出的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律師的解答,請大家覺得了解。
網友提問:
你好,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律師解答:
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這可以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法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離婚時房屋析產要有哪些手續呢?
離婚時進行房屋的歸屬進行認定,從而對房產進行分割,那么具體需要哪些手續呢?小編就將離婚時房屋析產要有哪些手續進行整理,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在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況下,可能會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這時就需要辦理房屋析產手續,也稱房屋分割手續。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前提條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雙方或多方簽署了合法有效的財產分割協議,再辦理析產手續時,除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外,還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如雙方未通過法院離婚,則20xx年10月1日以后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及提供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雙方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離婚協議書還需提交公證書;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6)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7)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
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費用是收取房產證印花稅5元,不收其它費用。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7
一、異地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一)男女雙方離婚登記的條件,如下: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男女雙方離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三)關于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如下: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二、異地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離婚登記時需要提交的證件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8
1、雙方同意,協議離婚。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復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一方“失蹤”,對方離婚。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4、涉外因素的離婚。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怎么辦理離婚手續9
(1) 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離婚是否確實出于雙方自愿;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于好取得共識,應準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3)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后,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如果申請辦理離婚手續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并對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知識: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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