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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開放式創新研究動態與展望
作者:何郁冰
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 2015年06期
0 開放式創新的興起及研究概況
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是指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通過與外部組織的廣泛合作,整合內外部創新資源進而提高創新效率與效益的一類創新模式[1]。在過去,市場領先者往往是內部研發能力雄厚的企業,依靠外部資源被認為是企業的一種劣勢,典型代表如施樂、朗訊、杜邦和索尼等,這些企業強調自我依賴型創新,通過在內部進行持續、高強度的研發活動,獲得了基于技術壟斷的競爭優勢。但現在,隨著研發成本的劇增、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和競爭的日益全球化,傳統的完全依靠企業自身資源進行創新的“封閉式”模式日益困難。加上全球化在更大的廣度和深度上塑造了創新要素的空間聯系和相互作用,有利于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有效獲取所需資源,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合作研發、聯盟、并購、外包等方式獲取來源廣泛的知識、信息和人才等創新要素。在2010年8月麥肯錫公司歸納的全球十大創新趨勢中,開放式創新、組織網絡化發展、更大范圍地利用協作技術位列前三。
美國學者Chesbrough(2003)最早提出“開放式創新”的思想[2],他對美國一些研發投入很高的企業(如朗訊)和內部研發能力相對較弱但有意識地利用外部資源的企業(如思科)進行了對比,發現前者在創新的速度和回報率上都不如后者,原因在于它們只注重內部研發而忽視了大量的外部機會。隨后,這一思想引起了中外學者的廣泛關注,并成為十多年來中外創新研究領域的前沿主題之一。學者們結合不同的產業類型、企業規模,從不同的視角研究了與開放式創新的相關問題,如開放源軟件、產學研合作、創新網絡、戰略聯盟、研發外包、用戶創新、供應商參與、并購、創新國際化等[3]。筆者以“Open Innovation”、“Openness”為主題詞在Web of Knowledge數據庫進行搜索,發現在經濟管理領域中國外學者共發表1586篇論文,其中2003年僅28篇,但此后快速上升并在2012年達到高峰(243篇)。同樣,以“開放式創新”、“開放創新”或“開放度”為題名在中國知網(CNKI)查詢,發現在經濟管理領域中國內學者共發表785篇論文,其中2003年僅3篇,2006年后開始上升并在2012年達到高峰(151篇)(見表1),表明開放式創新的研究正在不斷升溫。
當前的開放式創新研究涉及管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等多個領域。從研究議題來看,國外文獻集中在開放式創新的概念和動因、知識管理、商業模式變革、價值鏈重構、外部網絡嵌入、開放源、開放模式等方面,國內學者比較關注開放式創新的影響因素、知識產權、作用機制和過程管理等問題。從研究內容來看,有從過程視角研究開放度影響技術創新績效的機理[4];有從空間視角研究創新全球化、集群創新、海外研發投資問題[5];有從時間視角探討開放式創新的時機選擇和決策問題[6];有從價值鏈角度分析企業新產品開發過程中的用戶(尤其是領先用戶)介入、供應商集成、企業間合作[7];有從知識鏈角度探討企業與大學和研究機構之間的知識溢出和交易問題[8];有從制度視角探索組織文化、管理結構、知識產權制度對開放式創新的影響[9-10];有從杠桿視角研究企業如何選擇恰當的商業模式以使現有的研究能力和知識產權得到最大的商業回報[11]。研究對象日益多樣化,從高技術產業到傳統產業、從制造業到服務業、從大企業到中小企業、從研發的開放到價值鏈的開放,研究層面也從企業拓展到產業、科學界和區域,對開放式創新的認識和理解進一步深化。本文從理論分析、實證研究、管理策略等方面對開放式創新的研究進行梳理,并針對現有研究的不足提出應該深入的方向,以供后續相關研究參考。
1 開放式創新的理論研究進展
主要體現在開放式創新的概念及動因、開放式創新模式的劃分、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發展的影響效應及機理等三個方面。
1.1 開放式創新的概念及動因
Chesbrough(2003)最早從企業層面對開放式創新進行了界定,指創新資源跨越組織邊界的流動,有價值的創意可以從企業外部或內部獲得,內部技術的商業化路徑也可以從企業內部或外部進行(外部資源的內部化、內部資源的外部化)[2]。后來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拓展了這一概念的外延范圍。如,Piller等(2004)從信息源角度研究,認為開放式創新是企業系統地從用戶收集和整合信息進行創新、修正或規范服務的過程[12];Christensen等(2005)從資源角度將開放式創新界定為創新資產(以科學為基礎的資產、高技術產品設計的資產、領先用戶資產)在企業之間、企業與研究組織之間的流動與整合[13];楊武(2006)從知識產權角度研究,認為開放式創新是企業鼓勵和探索范圍廣泛的內部和外部創新機會來源的一種戰略行為,既包括利用外部創新源(如用戶、競爭對手、大學),也包括使用、管理、運用知識產權方面的變革[14];陳鈺芬和陳勁(2008)從利益相關者角度研究,認為開放式創新是一種注重吸納更多的創新要素、以創新利益相關者為基準的多主體創新模式[4];Lichtenthaler(2011)從知識視角將開放式創新定義為企業在創新過程中在組織內部和外部同時開展知識探索、知識保持和知識挖掘的行為[15];還有學者將開放式創新與供應鏈管理(SCM)的內涵進行了比較[16]。縱觀現有的定義,大多是對開放式創新行為進行現象性描述,尚未明確它區別于封閉式創新的判斷標準(即開放達到何種程度屬于開放式創新),原因在于開放度實質上是一個連續體,并不存在絕對開放或絕對封閉的創新過程。
有關企業開放式創新的動因研究,主要集中在企業應付技術和市場的不確定性[2]、產品生命周期的迅速縮短[17]、知識的增長和快速流動[18]、快速獲取利益和價值增值等方面[1],并指出當企業缺乏技術商業化所需的互補資產時,對開放式創新的需求會更高。Chesbrough(2003)、Kranenburg和Hagedoorn(2008)等的研究都表明[2,19],隨著研發和創新跨越多個學科而變得越來越復雜,無論規模多么大的企業都無法僅僅通過內部研發跟上科技發展步伐,企業與多種多樣的合作者發生聯系,不僅是為了獲得現有資源,也為能更好地發展或嵌入外部知識網絡(如企業間研發聯盟、產學合作平臺)以獲取新的技術和能力。
1.2 開放式創新的模式劃分
目前對開放式創新的模式的劃分包括單維度和多維度兩類方法。在單維度方法中,學者們主要依據資源/知識在組織內外的流向方向劃分出內向(outside-in)、外向(inside-out)、雙向(coupled)三類模式。內向開放式創新指企業從外部獲取技術或信息,包括與上下游企業合作、嵌入外部知識網絡、投資新創企業以跟蹤潛在的技術機會、技術外包、購買外部知識產權等;外向開放式創新指企業將內部技術通過外部途徑實現商業價值,包括技術衍生企業、技術的外部授權、技術服務[20]。研究發現,雙向模式(合資、聯盟等)在技術變化很快的行業(如電子電氣、信息技術)中比較普遍,技術較為成熟的行業(如皮革、木材和印刷業)更重視內向模式,而新興的高技術小企業由于缺乏技術商業化所需的互補資產更傾向外向模式[1]。目前學者們比較關注內向模式,對“從內到外”過程的研究還不多。
在多維度劃分中,學者們綜合考慮了知識來源、資源整合、組織間關系等將開放式創新歸為三類:(1)價值鏈縱向資源整合。一是用戶創新,即企業為了提高新產品的市場接受程度,在新產品開發過程中重視與用戶尤其是領先用戶一起創建技術創新價值網絡,通過在線的創意管理或共同體鼓勵用戶參與新產品的早期設計和原型開發[21]。二是供應商的早期參與,這將從減少項目的復雜度、提供額外的人力資源以縮短新產品開發路徑、減少返工和降低成本、及時完成開發項目等方面給制造商帶來巨大利益[22]。(2)創新鏈橫向資源整合,即產學研協同創新。薛瀾等(2011)認為,從科研單位脫胎、由科研人員自行創建的企業,為傳統的產學關系增添了新的內涵[23];何郁冰(2012)歸納了企業與大學、研發機構聯結的多種方式,包括公私營聯合研究網絡、科研合同、發放許可證、聯合發表論文等[24]。(3)產業鏈多元資源整合,包括企業間合作創新、技術并購。于開樂和王鐵民(2008)指出,技術并購的優勢是企業能快速獲得進入新的產品市場所需的技術資源和品牌渠道,研發投入成本相對較低[25];Bianchi等(2011)認為,戰略聯盟是合作創新中最常見的方式,近年來向網絡化、國際化方向發展,管理的難點是如何處理知識產權、合同沖突、聯盟結構,以及如何協調不同類型的主體等問題[20]。
此外,Dahlander和Gann(2010)的分類也頗有新意,他們從組織間的知識互動是否存在經濟交易出發,劃分了四類開放式創新模式:購買/整合(通過市場方式從外部購買創新所需的知識)、授權/出售(通過出售或許可獲得內部發明與技術知識的商業價值)、釋放/披露(有選擇地向外免費公開自己的研發知識或專利)、接近/獲取(通過非經濟交易的方式接近或使用外部創新源)[26]。
1.3 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發展的影響
這方面的理論研究主要遵循三條線索:一是資源基礎視角,認為企業通過開放式創新獲取外部的知識、信息和資金,能彌補內部的創新資源基礎的不足,降低了內部研發投入的不確定性,提高了新產品開發速度[4];二是外部網絡視角,認為開放性的創新過程有助于企業構建或嵌入外部創新網絡,增強了企業的社會資本,擴寬了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創新網絡化還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融合內外部技術以提高突破性創新能力;三是組織學習視角,認為企業通過跨邊界的資源搜尋可以接觸到合作伙伴的新知識(尤其是隱性知識),提高了企業對已有技術領域知識和新技術領域知識的學習能力,而學習能力被認為是競爭優勢的來源[27]。此外,還有學者從開放式創新提高了企業的組織和資源柔性、打開新的市場、主導或參與產業標準的制定等方面來分析[28-30]。
2 開放式創新的實證研究進展
基于上述理論基礎,圍繞開放度的測量、開放度對企業創新績效的影響效應和實現機理等產生了大量的實證研究,研究方法、樣本也日益多樣化,并得出了一些有意義的結論。
2.1 研究方法和變量測量
案例研究在早期文獻中最為常用,研究對象既有高新技術企業,如思科、英特爾[2]、IBM[17]、中控[30]、天士力[31];也有傳統行業企業,如寶潔[32]、海爾[33]、意大利Italcementi水泥公司[34]。經驗研究主要有兩類:一是通過問卷和量表獲得一手數據,結合社會統計方法和結構方程模型開展驗證。如,Drechsler和Natter(2012)的樣本來自德國的279個企業[35];Van de Vrande等(2009)對605家荷蘭中小企業進行了問卷調查[36];Fey和Birkinshaw(2005)的樣本涉及107家英國和瑞典企業[37];陳鈺芬(2013)的結論建立在對浙江237家有國家級或省級技術中心的企業的問卷調查分析[38]。二是基于官方調查統計數據的分析,如Laursen和Salter(2006)采用了“歐洲共同體創新調查”(CIS)的數據[39];Batterink(2009)采用了1994-2004年荷蘭的社會創新調查數據[40]。此外,產業層次的實證研究也得到重視,如消費電子產業(用戶需求快速變化)[13]、制藥業(內部研發強度高)[41]、食品工業(內部研發投資水平低、重視工藝創新)[42],以及汽車[43]、鋼鐵[44]、體育用品[45]、化妝品[46]、軟件等行業。在研究范圍上,早期文獻限于發達國家、大型企業、科技型企業,近年來的實證研究開始關注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服務業以及中低技術企業的開放式創新規律。
開放度的測量是實證研究的重點和難點,現有文獻一般采用李克特量表,并主要參考了Katila和Ahuja(2002)從“深度”(企業使用已有知識的頻率)和“廣度”(企業搜索新知識的范圍)兩個維度對企業外部技術搜索戰略的分析[47]。早期對開放度的描述多停留在定性層面(主要是通過案例表達),后期研究開發出許多測量指標,但測度指標的選擇仍存在較大差異。一些學者基于外部創新者合作程度,通過測量合作對象的數量和溝通頻率來測量開放度。如,Faems等(2010)對開放度的測量選取了6個外部合作者[48];Laursen和Salter(2006)的題項中則包括16個外部合作者[39]。由于開放式創新整合了技術聯盟、合作研發、產學研合作等多種實踐,上述測量指標尚無法全面反映企業與外部環境的互動關系,而且信息和技術交流的數量和質量也難以具體觀察,項目的規模、重要程度和技術含量在實際合作中的重要性要大于對外部伙伴數量的簡單統計。
2.2 研究產業和國別的選擇
Christensen等(2005)將開放式創新概念置于產業動態發展和演化經濟學的框架下,分析了創新的開放性所依賴的產業背景[13]。在早期,研究者主要關注了技術密集型企業,如生物技術[20]、信息與通信技術(包括軟件業)[49]。在Chesbrough(2003)的開創性研究中[2],樣本都是著名的高技術企業(如Intel、朗訊、思科等)。近年來的研究開始關注傳統行業或中低技術行業,如食品制造[42]、鋼鐵[44]、體育用品[45]、化妝品[46]。研究焦點也從以前針對大型企業轉到關注中小企業[36]。
在研究國別方面,針對發達國家的研究較多,如美國[2]、荷蘭[40]、英國[39]、德國[43]、比利時[48]、意大利[34]、奧地利[50]、丹麥等[51]。近年來,一些后發國家企業的開放式創新實踐得到了廣泛關注,如韓國[52]、中國[4,30]、巴西等[46]。
2.3 實證研究的主要結論
首先,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的創新績效有顯著的正向影響,這一結論不受國別、產業、組織規模等因素的影響。幾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通過開放傳統的開發過程和擁抱外部的創意和知識資源,許多內部研發實力薄弱的企業成功地提高了創新能力。
其次,開放式創新績效受到企業內部能力的影響。研究表明,成功的開放式創新需要企業有效地整合內外部知識。如果企業缺乏必要的吸收能力(建立在內部研發的基礎上)、鼓勵開放的文化和制度[9]、面向開放的戰略組合及知識治理模式[53],就難以確保從開放式創新模式中獲得足夠多的回報。
第三,從長期來看,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競爭優勢的影響呈現顯著動態性。一些學者認為,過度的開放,加大了企業的搜尋成本和組織間合作的交易成本,引起從文化建設到組織結構的變革,增加了創新管理的復雜性和技術泄露的風險,容易形成對外部技術源的過度依賴[54-55]。Laursen和Salter(2006)對英國企業的實證研究發現,開放深度和廣度與企業創新績效呈倒“U”型關系[39]。陳鈺芬和陳勁(2008)的研究則表明,對于經驗驅動型企業,開放度越高,創新績效越好;但對于科技驅動型企業,過于開放對創新績效會帶來負面影響[4]。
3 開放式創新決策的影響因素及管理策略
3.1 開放式創新決策的影響因素
開放式創新決策包括是否開放、開放程度(廣度、深度)、如何開放(何時、何地)等方面,對決策的影響因素有多個研究視角,包括:開放式創新的優勢與成本[1],技術、信息和資源在組織內外的流動方向[2],企業對不同的開放方式的偏好[26],內部研發投入與外部資源獲取是替代還是互補的關系[55],等等。
在內部影響因素方面,主要涉及企業性質和戰略導向,前者包括企業的規模、銷售額、年齡、行業類型、所有權關系等,后者包括企業的創新目標、吸收能力、組織文化等[3]。如Spithoven等(2010)認為,吸收能力強的企業在開放式創新中獲利更多,二者形成良性的互動循環[56]。Gassmann(2006)認為,不同的行業利用新技術的機會有較大差異,低技術產業以及基于高度模塊化產品的企業傾向于從外部獲取新技術,而科學研究驅動的企業為了在產業技術標準上占據主導,比較關注將內部技術進行外部授權和公開[17]。Lichtenthaler和Ernst(2007)指出,技術授權/許可等開放式創新模式在堅持市場導向戰略的企業中非常明顯,其目的是降低研發成本、使內部技術成為市場標準;持進攻型創新戰略的企業更關注如何將新產品快速推向市場,因此傾向于快速從外部獲取所需資源[57]。
在外部影響因素方面,學者們主要提及外部競爭環境和知識產權制度兩方面。Gassmann等(2010)認為在競爭激烈和技術變化很快的市場中,即使是大企業也普遍采用開放式創新來降低內部研發不確定性的風險,搶先于競爭對手提供新產品[6]。還有學者認為,技術變革程度越高,就越會刺激企業將內部知識通過外部途徑商業化,否則內部技術資產將面臨被快速替代的危險。知識產權保護體制對企業開放式創新的意愿和績效都有很大影響。如,薛瀾等(2011)指出,跨國公司經常抱怨或者批評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充分,不愿意將其最新的技術轉移到中國[23]。Arora和Ceccagnoli(2006)認為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能更好地促進技術市場的交易,企業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外部知識的機會更多[58]。不過,Laursen和Salter(2006)也指出,企業過于強調對內部知識的保護,可能導致“保護近視癥”,即局限于通過知識產權來獲利,忽視對外部資源的搜尋與整合[39]。
3.2 開放式創新的管理策略
管理策略是否得當,決定著企業能否從開放式創新中獲利,因此這方面的研究備受學者們的重視,研究大多針對創新過程所涉及的具體對象和領域,針對不同行業類型、組織規模、發展階段、經營導向的企業開展的開放式創新,探討的管理策略也有所差異,但有些研究結論又有著一定的共通性。可以從四個方面進行總結如下:
第一,從開放的實踐方式來看,認為企業要根據內部知識積累和創新項目的復雜度,選擇有利于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的開放方式。比如,對研發難度大、成本高的項目,可以考慮與特定組織形成聯盟來進行合作研發。如果要獲取外部的隱性知識,企業可采用技術聯盟、合作研發等方式[17]。同時,還應考慮所需的技術對企業的重要程度,當某一類技術屬于企業的核心能力范疇時最好采用內部研發方式,而背景技術可以采用外包方式[1]。
第二,從內部支持系統來看,認為企業要建立良好的資源和組織支撐機制。比如,考慮到許多員工擔心從外部獲取創意會影響他們在企業的職業發展,管理層應從戰略、組織、評價等多方面建立開放式創新的支持系統,包括鼓勵員工與顧客合作、互信和開放式溝通的文化、持續改進催生創新、融入公司業務的各個方面、及時評價與獎賞[59]。Ili等(2010)認為,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的戰略、研發過程管理、文化等都提出了新挑戰,需要一個明確的自上而下的戰略。高層的支持是企業開展開放式創新的關鍵因素[43]。
第三,從外部合作的組織層面來看,認為企業應綜合考慮所在產業的技術特性、與外部源的合作歷史、外部網絡嵌入、外部技術投資風險來選擇開放的組織模式。比如,有股權關系的戰略聯盟和外包、非產權性質的眾包(crowdsourcing),或與大學/科研機構成立聯合研究中心以獲得前沿科學知識[1]。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創新項目,對內部研發能力不足無法單獨承擔涉及關鍵性、主導性技術的研發項目的企業來說也是一個較佳的選擇,因為這有利于合作雙方對創新項目擁有共同產權[60]。
第四,從內部R&D和外部資源的關系管理來看,認為企業應該將二者視為互補而非替代的關系,因為對外部知識的有效利用建立在內部能力的基礎上。盡管一些研究認為從外部獲取資源會削弱企業對內部研發的投入[39],但研究表明,重視內部資源投入的企業更容易識別外部技術的價值、獲得外部合作者的信任,從外部的溢出中獲得更多的收益[53]。
4 對現有研究的評價及未來展望
開放式創新理論為企業提高創新的資源配置效率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分析框架。針對當前研究中的不足,本文提出了未來值得深入的方向,以期明確研究進路,為推進該領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重要參考。
4.1 應進一步明確開放式創新的概念和實現機制
比如,有的研究把開放式創新視為一種創新戰略,有的認為開放式創新是一種商業模式,有的則把企業與外部資源有關聯的所有行為都稱為開放式創新。Chesbrough提出的開放式創新概念主要是針對美國一些內部研發能力很強的企業為何創新乏力的實踐總結,但后來的學者都沒有明確這一概念的邊界。因而,開放式創新及其相關概念(如合作創新、分布式創新、創新國際化、供應鏈管理、網絡組織)的內涵和關系需要進一步明確。而要正確理解開放式創新的決策及其影響企業績效的傳導過程,就要從前因、結果、情境等維度進行整合研究,考慮企業所在的國別、行業、發展階段等因素,分析不同類型的開放式創新帶來的管理差異性,以提煉出明確的、科學的判斷標準和影響機理。
4.2 開放式創新的實證研究應往縱深方向發展
比如,產業環境、技術特性、內部能力、發展階段等因素的差異對企業的開放式創新決策有何影響?企業的規模、所在行業、發展階段、國別對其開放式創新模式的選擇是否存在差異?這些都需要提高研究樣本的異質性和規模,明晰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發展的作用機制。另外,如何有效測量開放度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點。當前的研究無論是采用李克特量表還是依據權威部門的調查數據,都存在著如何劃分、識別和評價不同的外部資源對企業創新具有不同重要性的問題,研究者常常將各個外部創新源的重要性默認為相等,其結論難以真正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另外,在案例研究方面,現有文獻大多屬于探索性個案研究,樣本量小且基本都是成功案例。未來應同時關注失敗的案例,探尋失敗的原因,結合正反案例對比分析開放式創新的方式、時機和地點等,以提煉出更有效的開放式創新管理策略。
4.3 對開放式創新有效性的權變分析有待深入
開放式創新并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適用條件,受到內外部特定因素的影響。當開放式創新未給企業帶來預期利益時,往往并非“是否開放”問題,而是“如何開放”的問題。當前的研究還需綜合吸收能力、文化、組織結構、管理流程等方面分析開放式創新的價值最大化問題;同時,也缺乏比較不同制度背景和市場結構下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競爭優勢的作用機制研究。在提高創新速度、降低創新成本等方面,開放式創新比封閉式創新更有優勢,但如何解釋仍然有相當多的企業高度重視內部研發的現象?是否存在一些行業,封閉式創新比開放式創新更有效,或者需要二者的均衡發展?這需要從更深的理論層次上進行探討。可結合開放的層次(項目、企業、產業)、范圍(知識鏈、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內容(人員、資金、知識或信息)和方式(由內到外、由外到內、內外協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明確開放式創新的獲利機制。
4.4 外向開放式創新的相關研究也應引起重視
當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由外到內”的內向開放式創新,在理論探討方面還較少關注“由內到外”的外向開放式創新,可供分析的案例也不多。盡管一些學者在近年來的研究中開始重視這一問題,但局限于開源軟件和高技術領域中某一特定方式(如技術許可)的案例研究,缺乏對不同方式(如專利的免費釋放、出售內部技術資產、公司內創業)的整合研究。外向開放式創新涉及企業如何評價和重建其商業模式,強調外部主體參與企業的研發或技術的商業化活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面臨著知識產權保護、利益分配等管理難題,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許多亟待深入的理論問題。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技術開發型企業逐漸增多,這些企業如何開展外向開放式創新實踐以獲得市場機會?如何解決內部技術向外溢出和釋放過程中導致的知識流失和競爭劣勢?這些都值得進一步關注和研究。
4.5 開放式創新的成本與風險也引人深思
當前的研究都認同開放式創新對企業加速創新、降低風險和成本、提高競爭力的價值,但如何看待開放式創新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成本(信息獲取成本、協調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管理風險、戰略風險)?過度的開放,加大了企業的搜尋成本和組織間合作的交易成本,引起從文化建設到組織結構的變革,增加了管理的復雜性和關鍵技術泄露的風險。企業也有可能產生內部研發的惰性,形成對外部技術源的過度依賴,不利于構建核心能力,而與戰略伙伴的聯系過于緊密容易使企業陷入“合作鎖定”。技術的向外許可給企業帶來資金收益,但這也可能會弱化企業對目標客戶需求的關注度,喪失進入該技術所在市場的機會。企業如何平衡開放式創新的優勢和成本,更好地進行資源配置,是需要深入分析的重要問題。
4.6 中國情境下的開放式創新問題更應引起重視
中國企業的創新大多數都是在引進和模仿發達國家創新的基礎上,因此對開放式創新是非常渴望的。當前針對中國的開放式創新研究,大多是對國外學者的研究假設和結論進行外部驗證,以中國管理實踐為背景的研究還不多。中國特殊的國情和體制,經濟的發展程度、文化觀念、產業環境與發達國家都有較大差別,企業的技術積累和吸收能力也不同于發達國家企業,開放式創新的具體實施將有顯著差異。因此,中國企業通過開放式創新提高競爭優勢的機理與途徑,是否不同于發達國家的企業,是有待研究的問題。比如,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并不完善,企業實施外向開放式創新可能面臨較大風險。未來需要在借鑒國外研究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特定情境構建適合于本土企業的開放式創新理論框架并予以檢驗。
4.7 開放式創新應該成為科學學與科技管理領域關注的重要主題
就目前來看,開放式創新的研究大多還是在企業管理領域中,尚未引起國內科學學界的充分重視。創新研究本來就是科學學與科技管理的重要領域之一,尤其在當前中國著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大背景下,如何從學理上明確開放式創新給國家、地區、產業、企業、大學及公共科研機構帶來的價值并提供經驗證據,對于豐富科學學的理論體系、政府制定科技和創新政策都是十分重要的。筆者認為,對開放式創新的研究不能局限于管理學和經濟學層面,應該從更寬廣的社會文化和心理現象的視角來分析,開放式創新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思維變革和社會問題,應受到科技管理及創新政策領域的研究和重視。
作者介紹:何郁冰,福州大學 經濟與管理學院,福州 350108 何郁冰(1974- ),男,湖南江永人,博士,福州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創新管理(福州 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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