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檢員證》不得轉借、涂改,
報檢員管理規定
。二、一個報檢員不得同時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報檢單位的報檢工作。
三、檢驗檢疫機構對報檢員的管理實施差錯登記制度。
四、《報檢員證》的有效期為2年,期滿之日前30日,報檢員應當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提出延期申請,同時提交延期申請。
檢驗檢疫機構結合日常報檢工作記錄對報檢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經審核不合格的,報檢員應當參加檢驗檢疫機構組織的報檢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未申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且未通過培訓考試的,不予延長其《報檢員證》有效期;
五、 檢員遺失《報檢員證》的,應在7日內,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遞交情況說明,并登報聲明作廢,
備考資料
《報檢員管理規定》(http://salifelink.com)。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報檢員所屬企業應收回其《報檢員證》,交當地檢驗檢疫機構,并以書面形式申請辦理《報檢員證》注銷手續。
(1)報檢員不再從事報檢業務
(2)企業因故停止報檢業務的
(3)企業解聘報檢員的
七、 自理報檢單位的報檢員可以在注冊地以外的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本單位的報檢業務,并接受當地檢驗檢疫機構的管理。
八、 被取消報檢資格、吊銷《報檢員證》的情形
(1)、不如實報檢,造成嚴重后果的
(2)、提供虛假合同、發票、提單等單據的
(3)、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涂改檢驗檢疫通關證明、檢驗檢疫證單、印章、標志、封識和質量認證標志的
(4)、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
九、被取消報檢員資格的,3年內不允許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