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證是什么 -資料
派遣證即報到證,
派遣證是什么
。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它是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只有列入國家就業方案的畢業生才持有。是用人單位安排畢業生工作,并接轉畢業生人事檔案、戶口的有效憑證。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制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
報到證必須妥善保管,不論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如報到證遺失,應由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校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并予以補發。畢業生在離校時,均有一張報到證。有的畢業生未與單位簽約,自認為沒有報到證,但實際上,這部分學生已按國家規定派往生源地省、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請這部分畢業生千萬不要忘記領取報到證。
報到證制度沿襲多年直至今日。現在人才市場中,一些個體企業、外資企業表示不需要畢業生的報到證,但是,只要是對學生負責的用人單位,都應該很重視報到證;對于作為中國普通高校正式應屆畢業生來說,在現有體制下,報到證的作用必將影響你畢業之后的生活。
報到證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六點:
1、報到證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2、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憑報到證報到以后,方可開始計算工齡;
3、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4、報到證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5、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6、報到證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7、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干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會失去干部身份,成為社會勞動人員(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無法接收畢業生的檔案。按照我國目前的人事管理規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檔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工人(檔案一般放在職介所)。
派遣證相關規定
1、《就業報到證》有何作用?
答:《就業報到證》是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有的有效證件。用人單位和省校以《就業報到證》為論據接轉畢業生的檔案,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的遷移手續。《就業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省大中專業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簽發。
2、《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則(即《就業報到證》開到什么單位)是什么?
答:《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則是:
落實到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派往接收單位。
落實到市、州所屬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派到單位所屬市、州教育局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其備注欄內注明接收單位名稱。
落實到省外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原則上按接收單位所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并準確確定《就業報到》的受理單位。
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生源地為本省的畢業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擇業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業報到證》備注欄注明“本人申請回生源州自主擇業”。
生源地為外省的畢業生,畢業時落實了就業單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擇業的,將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如果兩年擇業期滿畢業生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將辦理《就業報到證》,將畢業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擇業。
3、辦理《就業報到證》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另外還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好后的《就業協議書》要一并帶到省校就業指導中心;
(3 )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資料
《派遣證是什么》(http://salifelink.com)。4、憑《就業協議書》辦理《就業報到證》的程序是什么?
答:(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畢業生所在的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的`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予以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開具介紹信;
(6)畢業生持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介紹信、《畢業證》(原件)、《就業協義書》到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5、《就業報到證》上報到時間有限制嗎?
答:《就業報到證》的報到的期限為一個月(從報到證簽發之日算起)。畢業生因不及時領取后不按時間到單位報到而后果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據本人親身經歷,河北省報到證期限為兩年,特此注明!)
6、畢業生不慎將《就業報到證》遺失,補辦時需辦理哪些手續?
答:畢業生遺失了《就業報到證》需重新補辦的,應在省級日報上申明作廢,并寫出報告,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到各地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補辦。
7、畢業生與某單位簽定了就業協議書并辦理了《就業報到證》,但后不愿到該單位工作,又另找了一家用人單位,該怎樣辦理改派手續?
答: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請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
本人的申請報告;
所在分校(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
原用人單位的意見;
新用人單位的接收函;
畢業證原件;
原《就業報到證》;
原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收取一定的改派費用。
派遣證明樣式
在申辦因公出國簽證的過程中,外國使(領)館往往會要求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其出國并寫明其職務的證明,一般稱為“派遣證明”。(注:日本稱為“出差證明”,韓國稱為“在職證明”)。要求提供“派遣證明”的主要國家有:歐洲的十五個“申根協定”國家以及英國、瑞士、波蘭、愛爾蘭、愛沙尼亞等;亞洲的日本、韓國等;美洲的墨西哥、巴西等;大洋洲的澳大利亞、新西蘭等;非洲的南非、埃及、尼日利亞等。
“派遣證明”要求打印在印有所在單位地址、電話、傳真、郵編的信箋紙上,并加蓋單位公章,有少數國家如荷蘭、芬蘭、西班牙、巴西、南非等國還需要有單位法人代表簽字。除日本、韓國、西班牙等少數國家外,基本上都用英文打印(日本、韓國用中文,西班牙用西班牙文)。
“派遣證明”的內容主要包括出訪人員的姓名、職務、訪問目的、日期、停留天數等。有些國家要求如出訪費用由中方承擔,需出具經濟擔保證明,可與“派遣證明”一并打印。出訪費用主要是指往返國際機票、在外期間食宿以及醫療保險三項。
例一:中文打印的“派遣證明”基本內容
派遣證明
應**國家***單位邀請,經研究決定派遣***等一行*人于****年**月**日赴**國家訪問,停留**天,目的是******。
附名單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單位職務
*** ** ****年**月**日 ****
****(單位落款)(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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