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初級考試報名的有關資料
一、考試科目的設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科目。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日期和時間
(一) 考試日期: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為每年五月最后一個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考試時間,財政部、人事部將會及時通知各地。
(二) 考試時間: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為3個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為2.5小時;
三、考試報名
(一)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則上在距考試日期三個月前準許補報,具體補報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二) 報名地點:由各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在報名開始前一個月公布。
(三) 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面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四) 報名手續:凡符合報名條件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于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后,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