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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工作安排
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東僑社會事業(yè)局,市直學校: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我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把認定范圍和條件
根據(jù)閩教人[2012]22號文件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制度在把好教師"入口關"的重要作用,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認定工作,堅決杜絕擅自提高或降低認定條件標準、隨意變動法定的認定程序、超越管理權限認定教師資格的行為。對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要逐一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必要時應對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書等進行真?zhèn)悟炞C。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申請人員,要加強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職業(yè)道德、教育教學水平和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以及閩教人〔2010〕43號文、閩教人〔2011〕6號文等的要求,規(guī)范申請人員的體檢工作。
二、申請受理時間
受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采取先網(wǎng)上申報后現(xiàn)場確認方式進行(其中網(wǎng)上申報時間為5月7日-5月11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5月14日-5月18日)。網(wǎng)上申報有關事項見附件1。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時間和方式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自行確定。
三、現(xiàn)場確認有關事項
(一)現(xiàn)場確認地點為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的教育局人事股或任教學校所在地的教育局人事股。
(二)提交材料清單(材料說明見附件2)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 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與申請任教學科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 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須提供由省自考辦出具并驗印的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
8.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籍卡上的教育實習成績可作為證明);
9.《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縣(市、區(qū))教育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10.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張(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三)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核對并加蓋公章確認。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申請人員體檢,并將申請人員初審合格的材料整理后于5月3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并附上申報人員簡明表(附件3),并將申報人提交的一寸彩照1張粘貼至申請人相片粘貼表(附件4)。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依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的要求組織實施。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測試時間、地點及辦法屆時將發(fā)布在寧德市教育信息網(wǎng)上,請自行關注。
五、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備案工作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備案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25號)文件精神,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做好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的備案工作,并在5月30日前將備案表(附件5)連同春季教師資格申報材料寄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電子版發(fā)送至寧德市教育局人事科郵箱:nd2915658@163.com。
六、其它事項
根據(jù)我市實際情況,2013年起,每年春季受理教師資格證的申報對象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下半年申報對象為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不予交叉受理。
附件:1. 教師資格證網(wǎng)上申報須知 2. 材料說明
寧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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