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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
太原市教育局昨天發布消息,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今日開始報名,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需參加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可于報名規定時間內到太原市財政金融職業中專學校西院(西羊市街19號)報名。報名時間截至2月13日。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參加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包括:
在學期間未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或在學期間修學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但成績不合格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
非學前教育專業或者非幼兒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非小學教育專業或者非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參加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前期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后取學歷為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可免于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具有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免予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
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此外,今年仍將在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試題中增加教師職業道德內容。考試時間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舉行,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各科成績全部合格(成績均達60分以上)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重新參加考試。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報名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組織安排。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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