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外省戶口考生如果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和錄取,需要符合6個條件,即職業、住所、居住證、社會保險、在廣東中考、學籍都要符合規定,缺一不可。
隨通知同時公布的,還有相關條件的認定指引,這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最應該注意的,為方便大家查看,附圖在后面,請大家逐條對比。
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
在《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表示,關于報考資格有以下四點需家長注意:
一是關于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截止時間的計算問題。擬2017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7年8月31日。
二是關于辦理居住證的問題。擬2017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在2014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予以認定。
三是關于合法穩定住所的問題。擬2017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的予以認定。
四是關于3年完整學籍的問題。擬2017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在我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
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資格審核的具體情況按《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指引》(見附件)執行。請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切實抓好工作落實,認真做好2017年隨遷子女報考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