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作文題目評析
題目:我想唱首歌
要求:(1)寫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2)文中不能出現與考生本人有關的校名和姓名,若不可避免,用代號表示,如A中學、B老師、小C。
試題評析:"我想唱首歌",是要求考生肯定、贊美生活中的人和事(當然也可以寫成"我想為自己唱首歌")。這一命題格調高昂,既有利于考生語文能力與思想水平的展現,又有利于引導考生關注生活,關注社會,廣大考生在歌頌真善美的同時,人文精神自然會得到提升。
由于文體不限,所以作文時可敘事,可抒情,可議論,發揮和馳騁的天地極為廣闊,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考生的寫作才能。"我"想唱首什么歌?為誰而唱?為什么想唱這首歌?考生盡可把所見所聞與所思所感很好地結合起來,盡情抒寫自己的認識、評價、情感。大至浦江之畔官兵日夜搶險,白衣天使奔赴"抗非"前線,英雄民警勇斗歹徒的壯舉,小至師生情、朋友情、父母恩澤、校園里的新人新事……少男少女們都可以情不自禁地為之歌唱!構思本題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一、題目中的"我"字,清晰地規定了文章必須以第一人稱作為敘述的主體。二、"想",是一個表示心理活動的動詞,所"想"之事是沒有實現而可能實現的行為。三、"唱",既可以選擇"唱"的基本含義,來寫自己具體想唱的歌曲;也可以根據"唱"的引申意義,來宣傳和頌揚優秀人物的品質和美好事件中滲透的某種精神。四、"首",可以理解為"一首",也可以理解為"多首"。如果理解為"一首",不妨選寫記敘文,因為數量為"一首",主題較為集中,容易寫得詳盡細膩;如果理解為"多首",則可寫成散文,以一連串的排比段將文章結構安排得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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