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社保繳費基數新規定
昨天,江蘇省人社廳下發通知,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本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將從去年度的15446元上調到16800元,月繳費工資下限仍然執行3089元,這是江蘇近年來首次沒有提高繳費下限標準。
據悉,江蘇的養老、醫療、生育、工傷等五項保險的社保基數都參考的同一個基數,即養老保險基數,下限標準不變,意味著一些低收入者的月社保繳費負擔也可能不會變,到手的工資不減少。
江蘇:上限標準增加1354元,下限標準不變
昨天,省人社廳下發通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比去年度增加1354元,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和去年一樣,不變。
此外,對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1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對低收入者職工,尤其是工資低于繳費下限的人來說,如果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個人社保繳費將會增加,實際到手的工資可能變少。但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江蘇人社廳沒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這意味著,低收入者的每月繳納的社保費不變,到手的工資也有望不減少了。
但要提醒的是,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并不是壞事,雖然眼前到手的現錢變少了,但未來享受的社保待遇會增加。
南京:繳費基數上下限有望實現同城同標
江蘇省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江蘇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00元,增長8.8%。“這是城鎮非私營單位的平均工資,事實上還有很多私營、民營單位,他們的收入并不高。因此,人社部門又發了補充說明。”有關人士介紹,考慮到部分地區私營企業占比較大,低收入者較多,允許執行上述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900元確定;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550元確定。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上述地區可分別在2900元、255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省農墾企業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2870元執行,其他省直管單位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對于困難地區的繳費下限,省人社廳今年也沒有提高,仍和去年度一樣。但省會南京近年來,一直沒有按照省里定的標準調整,目前南京(除溧水、高淳區)繳費工資下限為2628元。對此,省人社廳此次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數確定有關政策,對突破省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限的將扣減省級調劑金。
[2017年江蘇社保繳費基數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