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年不同,今年的三伏天格外漫長,從7月13日到8月22日,長達40天。
而隨著三伏天的到來,“高溫補貼發多少,什么時候發”,也逐漸成為很多職工關心的話題。
昨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何善云就今年高溫補貼的相關事宜,做了一些簡單的解讀。
溫度達多少算高溫?
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天氣為高溫天氣。
高溫天享有的福利有哪些?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并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浙江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今年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和去年一樣,即職工每月可拿145元-225元的高溫津貼。
根據浙江省的統一規定,2015年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也就是6月、7月、8月、9月。
只要一個月中,有一天的最高氣溫在35℃以上,企業單位就需給員工發放高溫補貼。言下之意,要是當月沒有一天達到35℃以上,企業也可以此拒發當月高溫補貼。
飲料等防暑物資能算高溫補貼嗎?
一些公司會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物資,甚至會以此充當高溫補貼。
注意了,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職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或用人單位拒發,可撥打市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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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去年的連續高溫日比起來,今夏杭城的氣溫要溫和多了。不過,根據杭州氣象部門的統計,7月份的高溫日也達到了12天。
這周開始,杭城更是熱力全開,只要在路上稍走一會兒,汗水馬上席卷而來,包圍全身。很難想象,那些在烈日下工作或在悶熱環境下作業的人們,是如何挺過大汗淋漓的一天的。
今年,省人力社保廳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從原來的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了225元,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
對此,我們做了個小調查,隨機采訪杭城20名戶外勞動者,包括環衛工人、送水工、快遞員、停車收費員、建筑工人和車間工人等,其中,13人說領到了高溫費,4人說沒有,3人表示“不知道”有高溫費。
朝暉、教工路環衛工人
高溫費有人拿到200元,有人拿到225元
57歲的周大伯當環衛工已有14個年頭了,目前他主要負責長板巷部分路段以及老德勝橋的清掃工作。記者遇到他時,他正在清掃道路上的落葉。
一聽記者問高溫費,周大伯笑得很開心,“有,200塊錢,可以拿4個月。”他說前幾天剛剛拿到這個月的高溫費。
“這幾年都挺好的,按時發。”周大伯說,以前高溫費也有發,但斷斷續續的,一般是60元左右,最近幾年才慢慢多起來。
清掃教工路部分路段的吳大姐是這一帶路面的清掃班班長,這個月她一共拿到了250元高溫費,其中25元是補發上個月的,也就是說,吳大姐這個月的高溫費是225元,““今年的高溫費漲了,去年還是200塊錢。”
拱墅區夾城巷停車收費員
普遍有200元高溫費,還領到了防暑藥品
一到大熱天,停車收費員都是一身標配:黑色斜挎小包、POS機,頭戴一頂大草帽或白色遮陽帽。在拱墅區夾城巷附近負責收費的小陳就是這身打扮。
“我剛做停車收費員才2個月,正好是規定要發高溫費的日子。”
小陳6月份才剛上班,不久就收到了200元高溫費。他說公司規定,每年6月、7月、8月、9月都要準時發放高溫費。
同樣在這個收費點的另一名停車收費員告訴記者,他干了好多年了,高溫費一直都是200元,沒有變過。
小陳還聽同事說過,去年區停車中心發過冷飲票,“今年倒還沒聽人提起過。”小陳很期待。
余杭某工廠車間工人
高溫費比去年漲了50塊錢,可以拿3個月
在余杭鳳都工業區的幾家工廠里,一個個大車間里,工人們都干得熱火朝天。
走進工廠車間,雖然里面比較悶熱,但幾乎每臺機器旁邊都配置了一臺大功率的電風扇,吹得“呼呼”作響。“我們高溫費有200塊錢,比去年多了50塊錢。”某金屬制品公司負責剪板機工作的小程說。
小程還說,車間里通風挺好的,還有冰箱。“中午吃飯的食堂有空調,有時候老板還會發棒冰。”
雖然有風扇,但干活的工人們還是個個滿頭大汗。小程說,車間溫度一般保持在30℃左右,但是由于機器的運轉功率大,周圍溫度明顯比車間內平均氣溫高出3-4℃。
工人小王是負責操作大機器的,他的高溫費就要比別人高一些,有250元,比去年漲了50元。這樣的高溫費能領幾個月?“聽說余杭地區都統一發7、8、9這三個月。”小王說。
余杭塘路送水工
不知道有高溫費,還不如多送幾桶水實在
老王在杭州余杭塘路的一個送水站工作,他也是這個站里唯一的送水工。記者見到他時,他剛送了一趟水回來。
“高溫費是什么東西?”老王喝了幾口水,氣喘吁吁地問。聽記者解釋后,老王搖了搖頭說,“沒有高溫費的,我們的工資按桶算的。還是多跑幾趟,多送出幾桶水賺錢更實在。”
送水站的老板娘說,老王是站里自己雇的送水工,“公司沒給我們補貼,給不給高溫費全看我們自己。”
老板娘表示,因為老王做事勤快,人也老實,她打算在最熱的這兩個月,給他發100塊錢的高溫費。但老板娘也有擔憂,“送水工都是臨時雇來的,就怕做了半個月,剛給他發了高溫費,他就不做了。”
某快遞公司快遞員
從來沒有高溫費,路上也不會做防曬措施
聽到“高溫費”三個字,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們都露出了詫異的神色,“我們從來都沒有高溫費的。”
快遞員小沈和小楊每天騎著電動三輪車挨家挨戶送快遞,這兩天下班后,衣服都已經濕透了好幾遍。
臉被曬得黝黑的小楊說,“我才做沒幾個月,已經快吃不消了,天氣這樣熱,公司也沒發防暑的東西,毛巾和水都是我自己買的。”
同時,記者注意到,小沈和小楊也沒有做任何的防曬措施。“戴帽子路上風一吹就掉啦,一點都不方便。”
“從來沒聽同行說過有發高溫費的,我們也就認為是沒有的。”不過小楊說,他以前做物流工作的時候,搬運的是大件物品,就有100元高溫費。
浙江今年高溫費標準
提高了
近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調整后的企業高溫津貼標準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然而,要獲得高溫津貼有一個前提條件: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通知》還規定了“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并要求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高溫費和清涼飲料費
是個啥概念?
很多人搞不清楚高溫費和清涼飲料費是個啥概念?不少企業單位將兩者混為一談,而且還稱,這不是強制的,所以很多辛辛苦苦在高溫下作業的人們,有的拿到幾十元的飲料費就很滿足了,有的甚至連這幾十元也拿不到。
記者昨天特別征詢了相關部門對于這兩者的解釋。
法律意義上的高溫津貼和很多職工拿到的清涼飲料費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
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辦法》第十七條提到“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從那以后,高溫費就依照該《辦法》執行。
“浙江大多地方還將高溫費稱為‘清涼飲料費’,今年這次《通知》發布,就是把兩個概念做了統一,以后就叫‘高溫津貼’。”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說,“概念得到了更明晰的規定,并提高了相應的標準,具有強制性。”
沒拿到高溫費的
可投訴反映
如果你對“高溫津貼”有疑問,或符合高溫津貼條件而企業未發放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我們接到勞動者投訴后,會去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并作出處理。”省勞動監察總隊工作人員說,“尤其是室外作業的工人,也就是高溫津貼的第一檔具有強制性,后面兩檔是參考性。”
“去年高溫費標準是200元,我們工會牽頭,聯合安監、衛生、勞動部門進行了聯合執法檢查,隨機抽查了多家企業,發現不發放高溫費的現象還是很嚴重的,尤其是建筑工地上的工人,普遍反映沒有收到高溫費。在檢查組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后,企業基本都補發了高溫費。”
杭州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部長朱建維說,如果職工遇到高溫費問題,可通過當地工會與企業溝通協商,或代職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