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流動到京就業的外埠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權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北京市新近出臺新政策,明確從7月1日起,參加社會保險異地轉移到北京的外埠戶籍人員,可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至此,呼吁多年的異地享受社保待遇的愿望終成現實。
按照國家的規定,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在京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外埠人員,可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北京。
最新統計顯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一季度,已有958位外埠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因跨省流動就業轉入北京。
新政策明確,從7月份起,異地轉移人員應由所在的參保單位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核準手續,所需職工檔案也要由參保單位提供。同時,社保異地轉移人員在北京辦理退休后,其社會保險關系不再跨省市轉移,基本養老金按北京市的規定實行社會化發放。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醒, 20xx年1月1日起至今,養老保險關系已轉入本市的外埠人員可按規定辦理退休核準手續,養老金從達到退休年齡的次月起補發。
本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在同一地享受的原則,符合北京市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認定條件的外埠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也可轉移接續。
對于醫保轉移接續的外埠人員,退休時在京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可一次性補繳滿10年。如還不滿男25年、女20年的累計繳費年限,需同時補繳到規定年限,補繳后可享受當地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補繳費用以本人退休時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12%,及本人欠繳的差額年限,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異地享受社保待遇在京實現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