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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傷鑒定標準
7月起,深圳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將按照8類工傷保險行業費率繳費,將比目前的3類更精準、更細化。6月22日,記者從深圳市社保局的官方微信獲悉,政策調整后,深圳工傷保險總體費率有望下降30%左右。企業繳得少了,那小伙伴們的待遇是不是降低了呢?深圳市社保局表示,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費率調整的影響。
據測算,2015年10月至今年6月全市用人單位累計少交工傷保險費達5.15億元。
7月1日起,工傷風險類別細化由3類調整為8類,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按照國家規定,工傷風險類別由3類調整為8類。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擬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4%至1.14%不等。調整后,深圳市工傷保險總體費率有望實現下降30%左右。
其中一類有: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貨幣金融服務;二類有:批發業、餐飲業等;三類有:食品制造業、娛樂業等;四類有:醫藥制造業、汽車制造業等;五類有:家具制造業、建筑安裝業等;六類有:漁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等;七類有: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核燃料加工業等;八類有: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等。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隨著社會發展,世界各國已達成了共識,認為勞動者在為企業創造財富、為社會作出貢獻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下是聘才小編整理的2016年深圳工傷鑒定標準。
工傷保險費收支率,是指當年度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的費用(以市社保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待遇核定單時間為準)占該單位實際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的比例。
工傷事故率,是指當年度內,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月平均人數(指該年度內經申報并認定為工傷的總人數÷12個月)占該單位月平均參保人數(指該年度內該單位參保的累計總人數÷12個月)的比例。
屬于國家規定的一類、二類、三類行業的用人單位,按照本市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為基礎實行浮動費率,浮動范圍為上、下各兩檔:
(一)上浮第一檔為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20%;
(二)上浮第二檔為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50%;
(三)下浮第一檔為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
(四)下浮第二檔為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注: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不明確的,按照第二類行業的基準費率確定其行業基準費率。
市社保機構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費率浮動檔次:
(一)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小于、等于1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下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二)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10%、小于或等于3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下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三)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30%、小于或等于100%,且工傷事故率小于或等于2.0‰的用人單位,以行業基準費率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四)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30%、小于或等于100%,且工傷事故率大于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五)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100%、小于或等于150%,且工傷事故率小于或等于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六)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100%、小于或等于150%,且工傷事故率大于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七)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于15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征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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