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鬧元宵,年年看燈展。在宋朝,元宵燈展絕對是全民狂歡。
以北宋京城為例,每年冬至剛到,官府和富裕之家就開始為元宵節的燈展做準備了:在皇宮南側搭建舞臺(以便讓皇帝和臣民共同觀看各路藝人的精彩表演),在御街兩旁安放欄桿,在全城主要街道的十字路口劃定場地(供燈展和表演之用),并出資協助全國各地的民間藝人進京排練(時稱“行放”,意即彩排),讓他們在燈展期間大顯身手。當然,更要出錢采購花燈,包括燈球、燈槊、絹燈、鏡燈、字燈、水燈、龍燈、鳳燈、走馬燈……還有很多巨型花燈無法搬運,只能就地扎造。
《東京夢華錄》載:
自燈山至宣徳門樓橫大街,約百余丈,用棘刺圍繞,謂之“棘盆”。內設兩長竿,高數十丈,以繒彩結束,紙糊百戲人物,懸于竿上,風動宛若飛仙。內設樂棚,差衙前樂人作樂雜戲。
皇宮南側,東西大街,街道兩側是幾百米長的燈展區。人們用帶刺的樹枝編成柵欄,柵欄內豎起幾十丈高的巨竿,竿上懸掛著紙糊的神仙、佛像、戲曲人物,風一吹,神佛皆動,就跟活的一樣。這兩根巨竿中間是戲臺,官府派藝人在此表演。
如果我們在燈展期間來到宋朝,還會驚訝地發現一項奇觀:好多宋朝人竟然把花燈放到頭上,人在街頭漫步,燈在頭上閃爍。
金盈之《新編醉翁談錄》載:
婦人又為燈球燈籠,大如棗栗,加珠翠之飾,合城婦女競戴之。
宋朝的巧手工匠把燈籠打造得像棗子和栗子一般大小,再用珍珠和翡翠做裝飾,晶瑩剔透,光彩奪目,往頭發上一插,成了最耀眼的飾品。到了元宵燈展的時候,滿城婦女都戴著這樣的燈飾上街。
呂原明《歲時雜記》也有類似記載:
京師上元節以熟棗搗炭,丸為彈,傅之鐵枝而點火,謂之“火楊梅”,亦以插從卒頭上。又作蓮花牡丹燈碗,從卒頂之。
女士們頭上戴燈,男人也一樣。在北宋京城開封的元宵節期間,達官顯貴和富商大賈出門,身后會跟著一群兵丁或男仆,這些跟班既要負責主人的安全,又要幫主人抖威風。用什么樣的方式抖威風呢?就是把花燈放到頭上去。他們頭上的花燈分兩種,一種是蓮花狀或者牡丹狀的燈碗,一種是用鐵枝串起來的“火楊梅”。火楊梅是將干棗磨粉、搗炭為屑,將棗粉、炭屑拌在一起,澆上油蠟,團成圓球,一一串到鐵樹上,點著了,放在頭頂,跟著主人上街。
頭上戴燈或許很好玩,但絕對不安全。宋朝男子多不剃發,跟女子一樣挽著高高的發髻,發髻上再固定著一盞蓮花牡丹燈碗或者一樹哧哧冒火的“火楊梅”,只能小心翼翼亦步亦趨地走路。假如步子邁大了,咔,扯著蛋是小事,顛翻了頭上的花燈是大事,只要有一點明火落到頭發上,救火肯定來不及,滿頭煩惱絲就清凈了,只好出家當和尚去。所以我們這些現代人到了宋朝只宜觀看,千萬不要模仿。
[宋朝元宵節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