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標準
發生了交通事故,可以申請哪些賠償?具體到手的金額又怎么算呢?近日多個地方省份出臺了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更新了《統計公報》。《統計公報》中統計出了最新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這些參數在交通事故賠償的金額中有重要的參照作用,下面快來了解看看2016傷殘鑒定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部分省份出臺2016年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
寧夏2016年6月13日,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2016年度全區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費用計算標準,即日起執行,在該標準實施以前發生的交通事故,仍按原標準執行。
具體的交通傷殘事故賠償標準
按照相關法規,殘疾人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確定。在寧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自治區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
傷殘等級系數×20年×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60歲以上老年人每增加一歲減一年,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016年度全區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依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86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984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9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8415元/年。
天津2016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01元/年;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6230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4739元/年;
2015年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分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吉林根據2015年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文件數據,吉林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吉林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1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7973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1326元/年。
湖南根據2015年湖南統計局發布的《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調查數據: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501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993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9691元/年。
廣西根據《廣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了廣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參考指數。“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相關數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16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21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7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7582元/年。
四川2016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根據上一年度四川統計局發布的《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調查數據: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277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7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9251元/年。
安徽根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文件數據,安徽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安徽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7234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純收入10821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8975元/年。
江蘇根據《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文件數據,江蘇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全省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參考數據: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年;
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556元/年。
福建根據福建省統計局發布的《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福建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相關數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3520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1961元/年。
山東根據山東省統計局發布的《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山東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相關數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985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8748元/年。
湖北湖北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常住居民人均支配收入”為: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7051元;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1844元。
海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6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8元/年;
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5213元。
廣東2016年廣東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參考指數為:
全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4757元/年;
全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上海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上海市發生的交通事故標準需要參考的“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等數據為: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年;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36946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元/年;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6152元/年。
北京根據最新發布的《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北京市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58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33803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569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5811元/年。
內蒙古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年;
城鎮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1876元/年;
農村牧區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6元/年;
農村牧區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0637元/年。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表
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Ⅰ級(100%)到第Ⅹ級(10%),每級相差10%,即
一級
基數×年限×100%
多個傷殘等級的計算方法:
多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從10%到%1,即:
一級傷殘10%;
二級
基數×年限×90%
二級傷殘 9%;
三級
基數×年限×80%
三級傷殘 8%;
四級
基數×年限×70%
四級傷殘 7%;
五級
基數×年限×60%
五級傷殘 6%;
六級
基數×年限×50%
六級傷殘 5%;
七級
基數×年限×40%
七級傷殘 4%;
八級
基數×年限×30%
八級傷殘 3%;
九級
基數×年限×20%
九級傷殘 2%;
十級
基數×年限×10%
十級傷殘 1%;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康復費及后續治療相關費用
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標準一般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定殘后護理費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說明:
1、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賠償“因傷致殘”或“受害人死亡”欄內的項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傷”欄目內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2、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3、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4、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5、本表適用于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也適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交通事人身故損害損償還需根據責任大小確定賠償責任系數。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是怎么確定的?
“計算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等有關法規規定,依據自治區統計局2015年度有關統計數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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