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干部醫療證》及定點醫療機構的變更、轉診辦理指南
一、《離休干部醫療證》的辦理
1、《離休干部醫療證》的申領
新申領《離休干部醫療證》的,由離休干部原工作單位攜帶單位介紹信以及申領人的《離休干部證》、身份證及一寸證件照片一張,到市醫保中心申請辦理。
2、《離休干部醫療證》的補辦
遺失《離休干部醫療證》(主證或副證),參保人可攜帶《離休干部證》、身份證及一寸證件照片一張,到市醫保中心申請辦理補證。參保人也可向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區縣醫保中心、服務點分別將在3個、5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在約定時間內至區縣醫保中心、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離休干部醫療證》。
二、辦理離休干部定點醫療機構變更及轉診
本市離休干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為:本市醫保定點范圍內的一、二、三級醫療機構各一家。離休干部因病情需要,或居住地搬遷的,可申請變更原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辦理轉診手續,具體如下:
1、辦理定點醫療機構的變更
參保人可攜帶《離休干部醫療證》、《離休干部證》,到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代辦)申請辦理,市、區縣醫保中心審核通過后可當場辦結。服務點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可在約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新制《離休干部醫療證》副證,制證后《離休干部醫療證》副證收回。
2、辦理轉診
參保人可攜帶《離休干部醫療證》、《離休干部證》、《離休干部就醫記錄冊》,到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市、區縣醫保中心審核通過后,打印《上海市醫療保險離休干部轉診單》。
參保人也可向鄰近的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上海市醫療保險離休干部轉診單》。
每次轉診限于一所醫療機構,轉診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應重新辦理轉診手續。
三、參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在辦理時應攜帶本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及參保人的上述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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