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上市”新規近期已讓不少上市公司“跨界”重組夢碎,而關于私募資管業務的監管新規近日也開始向上市公司傳導壓力。正是因為不符合這一最新規定,繼昨日八菱科技宣布提前終止購買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后,珠海中富今日也透露將提前終止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
記者發現,兩家公司提前終止員工持股計劃的原因皆是其部分內容與證監會不久前發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中的個別條款不完全匹配,主要涉及在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合同中對優先級份額收益的保底承諾,以及杠桿倍數超限等問題。
據《暫行規定》第四條第一、第四款的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直接或者間接對優先級份額認購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合同中約定計提優先級份額收益、提前終止罰息、劣后級或第三方機構差額補足優先級收益、計提風險保證金補足優先級收益等。
股票類、混合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一倍,固定收益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三倍,其他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兩倍。
與之比照,在珠海中富的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中,其初始設立時的資金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分別用來認購資管計劃的C級份額(不超過4000萬元)和增強資金(1000萬元)。該資產管理計劃金額上限為1億元,其中:A類份額不超過5000萬元(優先級),B類份額不超過1000萬元(夾層級),C類份額不超過4000萬元(劣后級),資產管理計劃主要投資范圍為珠海中富股票。資管計劃成立后,C類份額認購人須于五個工作日內繳納增強資金,增強資金與C類份額總計不得低于資產管理計劃總值的50%。
由此,以劣后級份額4000萬元,和優先級、夾層級份額共6000萬計算,珠海中富員工持股計劃杠桿倍數不止一倍,而是達到了1.5倍。對此,珠海中富在公告中承認,《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股票類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不能超過一倍,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中的方案與該規定相沖突。
同時,對于各個級層份額的收益分配,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中的表述是:“A類份額與B類份額均為固定收益類份額,C類份額為浮動收益份額。其中,A類份額的本金及利息優先于B類份額的本金和利息;扣除完相關費用后,在完全償付A類及B類份額本金利息的條件下,剩余資產歸C類份額。”上述對優先級份額的保底承諾也與《暫行規定》相左。
珠海中富在今日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完成了員工持股計劃資金專戶的前期開戶工作,但員工的資金尚未繳足,未開始認購資產管理計劃,也未買入公司股票。董事會需要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對員工持股計劃作出相應調整,又因半年度報告窗口期的影響,無法及時在本員工持股計劃購買期限到期日(8月4日)前實施完畢。鑒于上述情況,決定終止本次員工持股計劃。
就在昨日,八菱科技也披露了提前終止購買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告。據八菱科技透露,截至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認購的“國海金貝殼員工持股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已累計買入公司股票361.5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8%,累計成交金額約12288.02萬元。但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中部分條款與《暫行規定》第四條第一、第四款不完全匹配,國海證券資產管理分公司決定終止推廣國海金貝殼員工持股3號、4號和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后續將不再購買公司股票,其鎖定期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2個月。
查閱八菱科技上述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其規定員工持股計劃籌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管理計劃募集金額不超過5億元,明確了將按照不超過1.5:1的比例設立優先級份額和一般級份額,杠桿倍數明顯超限。對于相關收益承諾,八菱科技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楊競忠、顧瑜夫婦將為本次資產管理計劃優先級份額的權益實現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