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就業季大量應屆生走出校門進入職場。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試用期間有哪些注意事項?
今年3月,小莫應聘到一家軟件公司上班,兩邊口頭約好月薪6000多元。拿到勞動合同的時分,小莫雖發現合同上并沒有寫明崗位和薪酬,但仍是在這份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可幾個月來,他每月薪酬只要3000多元。小莫找到人事部門多次和諧未果,結尾公司讓他立刻走人。小莫需求公司付出最初許諾的薪酬并付出經濟補償金,此刻公司拿出了與小莫簽定的勞動合同,與最初不一樣的是,這份合同“被填空”了,本來的勞動報酬處已寫上3000多元。
像小莫這樣遭受勞動合同“被填空”的人并不罕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但合同文本保存一些空白處,可根據單位的志愿隨意更改,這都為勞動者日后維權埋下危險。若是小莫想要證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上招搖撞騙,就得找到相應依據,但實際中很難取證。
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加蓋單位公章,起止日期是否明確等等,發現空白勞動合同,要勇敢地向用人單位提出自己的疑問,不要貿然簽字,以免被用人單位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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