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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下面CN 人才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重慶高溫補貼標準2017,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重慶高溫補貼標準
重慶高溫補貼是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實施的,該辦法對高溫天氣定義、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等作了具體規定,強度高溫天氣按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高溫補貼,室內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3℃的,也可以領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5到10月。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2017年重慶高溫津貼標準為:
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
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
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
提醒:
1、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度高溫天氣。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3、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經民主程序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各行業(領域)對高溫津貼、高溫崗位津貼有專門規定,且發放標準高于本辦法規定的,按行業(領域)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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