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如下:
鑒于甲方擁有“千年情”系列工藝品在中國的獨家生產權、商標權、專利權,且甲方愿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地區的產品區域獨家代理商,而且乙方愿意接受該授權。有鑒于此,甲方和乙方簽署本協議,同意下述條款和條件。
第一條:授權
1.1 為促進產品銷售之目的,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的獨家區域經銷商,乙方接受該授權。乙方為獲取該授權,須在本協議簽訂當天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進貨金額達到人民幣 整(¥: 元)
1.2 前述授權僅在 區域市場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營必備文件,便于乙方開展經銷前期準備工作。
1.4 乙方如銷售產品至授權以外尚未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須取得甲方認可并自行承擔售后服務。
1.5 在授權地區以外已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乙方不得推銷產品,如跨區沖貨(調查結果為乙方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產品獨家經銷權。
1.6 在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區域獨家經銷商發生了糾紛時,甲方應盡力協調,并擁有裁決權。
第二條:購買產品及獎勵的政策
2.1 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在授權區域要完成一定的銷售指標。(詳見下表)
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銷量
銷量(萬元)
2.2 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后達到1.1的約定,否則本協議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區域年度銷售目標,甲方按照進貨額的3%向乙方提供一次性獎勵作為廣告宣傳資金。如連續兩個季度不能完成月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權。
第三條:經銷產品
3.1 除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義務外,乙方應盡量努力在該地區內經營、銷售產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品配合乙方搞好產品宣傳推廣工作。
3.3 乙方單次提貨一萬元人民幣以上(含一萬元人民幣),甲方承擔物流費用。
第四條:與客戶關系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廣告及舉辦全國或地方性“昆蟲蝴蝶展”宣傳活動,促進產品銷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乙方享有與甲方聯合辦展并分享獲利。
4.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方案并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產品銷售。
4.3 甲方不對乙方作出的有關甲方的任何虛假聲明和宣傳向客戶負責。
第五條:提貨方式及價格體系
5.1 甲方堅持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按協議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貨款到賬后,甲方一周內將貨發出。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時,參照區域獨家經銷商價格執行,乙方在地區經銷產品時,應嚴格按照最低零售價規定。
5.3 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執行價格體系:(見附表)
第六條:商業秘密
6.1 乙方確認并同意,由甲方提供或與甲方有關的全部信息是甲方的商業秘密,在本協議期間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提供信息。
6.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和解除后,歸還甲方信息,包括報價、定單、手冊、客戶名單或任何其它資料等。
第七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7.1 合理規劃市場,設置并監控經銷網絡;價格體系的制定,及調整,地區銷售目標的制定,終端市場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為乙方提供產品經營所需要的相關文件和資料的義務,按協議規定在準確的時間和地點為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甲方向乙方供貨時,經乙方驗收,如發現產品破損,應在一周內如實向甲方反饋信息,如屬實,甲方應進行免費調換。
7.3 乙方所進貨物(特別注明不許調換的商品除外)在三個月內如果有不好賣的產品,甲方接受調換,換貨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回公司調換的貨物要求包裝完整并具備再銷售的品相。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 在授權地區銷售甲方產品,可根據需要在經銷區域內招商,依據甲方提供的適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營銷策略和建議進行操作。
8.2 向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協助維護甲方及產品形象及名譽,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8.3 在本協議期間,在授權地區內為產品的經銷和廣告活動中使用“千年情”系列產品的商標,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權利許可給任何其他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9.2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使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3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須通過訴訟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
10.1 本協議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協議期滿后,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10.2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