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學生我們應該安全出行,文明出行,遵守紀律,那么關于這一方面的手抄報怎么說?看看下面吧!
(一)中小學生在道路上行走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或靠路邊行走。不要在道路兩側嬉戲、追逐或長時間逗留。不要突然橫過道路。
(二)中小學生在道路上行走時,應注意觀察道路上車輛的行駛動態,當聽到后方來車鳴喇叭時,要盡量靠邊行走,同時轉頭觀察車輛行駛情況,隨時防范意外。
(三)在道路兩邊居住的中小學生不要在道路兩側玩耍,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更不得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四)中小學生橫過道路時,必須從人行橫道、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在通過人行橫道時,也要注意觀察來往車輛,加強自身安全防范。
(五)中小學生通過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的路口時,應當注意觀察人行橫道指示燈,在綠燈亮時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或人行橫道的路口,應注意避讓通行的車輛,在沒有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六)中小學生橫過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三次確認保安全,即;左看,確認近處無駛來車輛;再右看,確認遠處無車輛通過;再次左看確認安全,才能迅速安全通過。
(七)中小學生必須年滿12周歲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在道路上騎車時,應在非機動車道或靠路邊平穩行駛。不得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競駛或脫把騎車;更不得在路中心或機動車道上騎車。
(八)中小學生在道路上騎車時,聽到機動車喇叭聲,不要采取猛轉車把的躲避動作;應及時控制好方向,適當減速或下車后,再轉頭觀察來車情況,以免誤入機動車道或摔倒。
(九)中小學生騎自行車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應保持足夠的橫向安全距離,不得妨礙被超車的正常行駛。
(十)校車運送中小學生,責任重大。駕駛人要杜絕超員、超速,謹慎駕駛。
[安全文明紀律手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