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為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懲罰加害人,代表國家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書。刑事起訴書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刑事起訴書范文,歡迎閱讀。
刑事起訴書范文1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XXXX年X月XX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X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訴各類案件起訴書的格式基本相同)
刑事起訴書范文2
×檢刑訴字[ ]第×號
被告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的犯罪,應當寫明犯罪期間在何單位任何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現羈押處所等。
辯護人:姓名、單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本院認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之規定,已構成×××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人民法院
檢察員:×××
××××年××月××日
(院印)
附項:
1.主要證據復印件×份;
2.證據目錄×份;
3.證人名單×份。
刑事起訴書范文3
被告人賀xx,男,70歲,漢族,高中文化,云南省華寧縣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裁,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xx年2月 8日被本院監視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決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廳執行逮捕。現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馬x、羅x,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羅xx,男,45歲,漢族,大專文化,云南省通海縣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貪污一案,xx年8月 8日本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決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廳分別執行拘留、逮捕。現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喬xx,男,57歲,漢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晉寧縣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裁,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貪污一案,xx年8月 8日,本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決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廳分別執行拘留、逮捕。現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宦銳,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賀xx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羅xx、喬xx貪污一案,由本院偵查終結,經依法審查查明:
一、被告人賀xx、羅xx、喬xx共同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煙廠在下屬的香港華玉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華玉公司)存放銷售卷煙收入款(也稱浮價款)和新加坡卷煙加工利潤留成收入款共計28570748.5美元。賀xx指使羅xx將該款截留到玉溪卷煙廠和華玉公司的賬外存放,并規定由其簽字授權后才能動用。1995年6月,賀xx與羅xx、喬xx先后兩次策劃將這筆款先拿出300多萬美元進行私分。賀xx決定自己要100萬美元,給羅xx、喬xx每人60-70萬美元,華玉公司總經理盛大勇(在逃)、華玉公司副總經理劉瑞麟(另案處理)也分一點兒,并把錢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鐘照欣的賬戶上。1995年7月15日,羅xx身帶由賀xx簽字的4份授權委托書,向盛大勇、劉瑞麟轉達了賀xx的旨意,盛、劉二人同意要錢。羅xx在授權委托書上填上轉款數額,賀xx為174萬美元,羅xx為68l061美元,喬xx為 68萬美元,盛大勇和劉瑞麟45萬美元。羅將填好轉款數額的授權委托書和向鐘照欣要的收款銀行賬號交給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辦理。7月19日,盛大勇將3551061美元轉到了新加坡商人鐘照欣賬號上。羅xx返回玉溪卷煙廠后,將辦理情況報了賀xx、喬xx。
上述款項,案發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賀xx貪污
1995年11月中旬,賀xx指使羅xx將華玉公司賬外存放的浮價款銀行賬戶及相關的資料銷掉,把剩余的1500多萬美元以“支付設備配件款項”的名義全額轉出。賀xx決定自己要1150多萬美元,并拿給羅xx一個鐘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銀行收款賬號,叫羅xx把錢轉存到該賬戶。羅xx在賀xx給的收款賬號上注明“1156萬美元”,連同賀xx簽字的授權委托書一起帶上,找到華玉公司總經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辦理。1996年1月 23日,鐘照欣提供給賀xx的賬戶上收到了1156萬美元。
上述款項,案發后已被本院追繳。
三、被告人賀xx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1995年8月至xx年4月,洛陽市公安局和本院在偵查本案過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師市等地,扣押了賀xx的貨幣、黃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貴重物品等財產,共折合人民幣521萬元,港幣62萬元(詳見附表)。對此,賀xx能說明其合法收人來源并經查證屬實的為人民幣118萬元。其余財產計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賀xx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經查證,也無合法來源的根據。
上述事實,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物證、書證及照片予以證實。被告人賀xx、羅xx、喬xx亦作了供述和辯解。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綜上所述,被告人賀xx、羅xx、喬xx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公款3551016美元,賀xx還單獨貪污公款1156萬美元;賀xx共計貪污公款1330萬美元,羅xx貪污公款681061美元,喬xx貪污公款68萬美元。賀xx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人為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差額巨大。賀xx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第1款、第383條第(1)項、第395條第1款之規定,構成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羅xx、喬xx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第1款、第383條第(l)項之規定,構成貪污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之規定,賀xx在共同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羅xx、喬xx屬從犯。賀xx在被捕后,如實供述其組織共同貪污3551061美元的事實,具備《刑法》第67條第2款規定的以自首論的情節。賀xx在預審中積極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經查證屬實,具備《刑法》第68條第1款規定的重大立功表現。羅xx也有立功表現。本院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嚴懲嚴重經濟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特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檢察員:朱××
檢察員:毛××
檢察員:鄭××
xx年x月x日
[刑事起訴書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