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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合并與轉移
養老保險合并指的是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即將您的養老保險關系從原參保地轉出,然后轉入到現參保地,最終從多段養老保險關系合并成一段養老保險關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老保險的合并與轉移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需辦理養老轉移的情況:
情況一:
職工在同一統籌地區(如同在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參保的單位)變動工作單位的。
辦理流程:調入單位填寫《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并加蓋調入、調出單位公章,到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
情況二:
職工跨統籌地區(如太原調到西安)調動工作單位的。
辦理流程:調入單位填寫《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加蓋調入、調出單位和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章后,到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并打印《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
注:《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需機打并加蓋社保公章。
員工達到如下要求可進行養老年限合并:
1、 員工在現參保單位已經正常參保6個月以上時間;
2、 員工《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四章齊全)
提供《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
注:開始合并后等待期為1.5年——2年
在此期間要求員工,不離職、不轉移、不斷繳。
攜帶資料;
一、市外轉移:
《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
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帶人事檔案材料
二、省外轉入: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蓋新參保單位公章;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身份證復印件;
人事檔案與新單位簽訂的合同書;
男性超過50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的要攜帶我省戶籍居民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三、個人帳戶合并、支付(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2、本人寫重復帳戶退付申請(職工本人書面申請重復部分留用哪個賬戶一式兩份)
3、兩個養老保險帳戶的有關材料。
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合并才能使用嗎
合并后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會進行疊加,不合并只有一個地區的養老保險年限。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并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于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準,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系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于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對于你提出的“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合并才能使用嗎”問題,養老保險在繳費的時候是體會不到它的價值的,很多人都抱怨交什么養老保險,一點用都沒有,還浪費我錢,在老的時候沒有養老保險和有的是完全不一樣的。
多個養老保險賬戶可以合并嗎?
答:可以。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187號)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關于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0號)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可以退嗎?
答: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兩種情況例外,第一,就是參保人身故,其繼承人可以繼承其個人帳戶的余額;第二,參保人員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地區定居的,可以退個人帳戶的余額。達到退休年齡,又不滿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條件的,可以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書面申請終止參保關系,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為什么我交了多年的企業養老保險,在網上查詢時只看到一部分?
答:網上查詢只看到一部分繳費的原因:
1)辦理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移前的繳費明細在信息系統內和網上無法顯示,但個人賬戶總額和繳費年限包括轉移前的記錄。
2)可能有多個賬戶,而未辦理賬戶合并,在網上只能查詢到其中的一個賬戶。
3)近期的繳費還未登帳,暫未顯示,過一段時間就能查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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