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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

時間:2024-07-29 16:50:29 智聰 學人智庫 我要投稿

《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

  導語:《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品讀以下這篇文章吧。

  【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翻譯】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出處

  選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題目是編者加的。中心論點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或者是“舍生取義。”解題: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他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理智”

  【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辟:一作“避”。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饑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40、辯,同“辨”辨別;何加:有什么益處。何 介詞結構,后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這里指人的羞惡之心。

  【知識點歸納】

  一詞多義

  1.而

  呼爾而與之。修飾“與”,表修飾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表轉折,卻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萬鐘于我何加焉, 對

  3.是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這種

  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擁有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德”恩惠,這里是感謝的意思

  故不為茍得也 取得

  5.為

  向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第一個“為”:為了,表目的。第二個“為”:接受。

  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語中心語之間結構助詞 的

  人皆有之 代詞 它 文中指羞惡的本心

  得之則生 代詞 它 文中指一簞食一豆羹

  呼爾而與之 代詞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代詞 它 文中指萬鐘的俸祿

  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代詞 它 文中指接受俸祿的行為

  此之謂失其本心 代詞, 它,指不辨禮義而受之的行為

  7. 生

  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獲得生命

  8.與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通“歟”,語氣詞

  呼爾而與之 給

  9.加

  萬鐘于我何加焉 增加,這里指帶來的好處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 虛報

  10莫

  .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 沒有什么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 沒有誰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則

  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那么

  得之則生 就

  萬鐘則不辯禮儀而受之 連詞,這里表假設

  13.凡

  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凡是;只要是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謝的意思。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2.“鄉”通“向”,從前。例句:“相為身死而不受”。

  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于“嗎”。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

  4. “辯”通“辨”,辨別。例句:“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5.“辟”通“避”。躲避

  古今異義

  1.可以

  古:能夠用來

  今:能夠

  2.是

  古:這 指示代詞

  今:判斷動詞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鐘

  古:古代的量器

  今:計時器具

  5.加

  古:益處

  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目合在一起

  特殊句式

  1.判斷句

  例句:魚,我所欲也。“也”,判斷句標志。 譯文:魚,是我所喜愛的東西。

  2.省略句

  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為”后面省略了介詞的賓語“禮義”,“受”后面省略了賓語“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語“我”。譯文:從前我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義者也。省略主語“我”。

  詞類活用

  名詞作動詞 得: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

  動詞作名詞 生:可以獲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段落分層

  第一層(從開頭到“舍生而取義者也”):提出本文的論點。作者先講一個生活常理,即在魚和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以這個生活常理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該“舍生而取義”的結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惡有甚于死者”):對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第一層中用比喻論證的方法引出論點,雖然很巧妙,但比喻畢竟不是嚴密的論證,第二層就直接對論點進行較深入的分析與闡釋了。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茍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里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著,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這里隱含的意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展到極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為就會失去準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喪失殆盡。因為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層(“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作者進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舍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運用的是舉例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它關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

  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鐘”為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一簞食,一豆羹”雖然比“萬鐘”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為重要。這里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按財富的數量說,“萬鐘”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鐘”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鐘”更重要。通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后,貪求富貴的行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作品賞析】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生取義的意義。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這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正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的辦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簞”是古代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舍生取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卻見利忘義。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果遭到孟子的嚴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的,表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后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舍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作者簡介】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或子居)。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后世尊稱為亞圣,其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

  【教案】

  教學目標

  知識與能力:積累文言字詞,品味語言情致。

  過程與方法:訓練語言思維,強化朗讀背誦。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理解作者思想,思考現代人生。

  教學重點

  對語句及中心的理解。

  教學難點

  對論證方法的理解。

  教具準備

  多媒體課件

  教學方法

  1.誦讀法

  2.質疑法

  課時安排

  二課時

  教學過程

  第一課時

  一、導入解題

  孟子(約前372一前289),名軻,鄒(今山東鄒縣)人。受業于孔子之孫孔假的門人,是孔子之后戰國中期儒家學派最有權威的代表人物。他曾游梁,說惠王,不能用;乃見齊宣王,為客卿。宣王對他很客氣,可是也始終不用。于是孟子歸而述孔子之意,教授弟子。孟子死后,門人萬章、公孫丑等記其言行,為《孟子》七篇。

  《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義”,是孔子思想的發展。其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富于鼓動性;善于運用譬喻來陳說事理,辯論是非,既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又增強了說服力。《魚我所欲也》一文就較好地體現了這些特點。

  二、整體感知

  1.默讀課文,對照注釋掃除語音障礙。

  2.請兩名學生朗讀課文的兩個小節,讀后請其他學生指出讀錯的字詞。

  3.教師運用投影將本課中的生字、詞打出,全班齊讀(或指名讀)。

  4.齊讀全文。

  5.學生自讀課文,參考注釋理解文章大意,有不懂之處(字、句)可以勾劃出來,準備進行質疑;有特別欣賞的語句也請勾劃下來,準備進行交流。

  6.請兩三名學生說說這篇文章的大概意思(不要求字字落實)。

  三、分步品味

  1.質疑及交流。

  前面我們說過,《孟子》的文章特點是氣勢充沛,感情強烈,富于鼓動性,有很強的感染力和說服力。通過剛才的整體感知,同學們一定有所感受。那么這篇文章所要論證的中心論點是什么呢?

  參考答案: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2.齊讀課文。

  3.讀后讓學生進行自由質疑或說說文中有哪些出彩的句子。

  4.教師提問:文中兩次提到“心”,在第一節中說:“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在文章最后又說:“此之謂失其本心。”句中“是心”、“本心”各指什么?請依據原文回答。

  參考答案:“本心”就是能夠做到“舍生取義”的心,“是心”就是“這樣的心”,其義與“本心”相同。

  四、小結

  在人生面臨抉擇時,應當具備怎樣的價值標準?孟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應當摒棄自私自利之心,將正義、道義放在首位。

  第二課時

  一、復習所學內容

  1.抽查朗讀情況。

  2.用媒體出示字詞,檢查對字詞的理解。或者由學生相互出題,考查對字詞及語句的理解情況。

  二、朗讀訓練,體會文意

  1.分組朗讀文中的排比句和對偶句,欣賞整齊而又有變化的甸式美;嘗試刪除某個句子,而后再讀,體會文章論說的氣勢;進行演講式背誦,感受其表達效果。

  2.跳讀課文,找出為論證中心論點,作者使用了哪些不同的論證方法,并思考本文作者的寫作意圖。

  明確:①論證方法:道理論證(第一節)、舉例論證(第二節)。②作者的寫作意圖:贊頌在面臨人生的抉擇時,將正義放在首位,而摒棄利己私心的做法。

  3.齊讀全文。

  三、課堂練習

  1.速讀課文第二節,說說本節是從哪幾個方面來論證在面臨人生的抉擇時應將正義放在首位的。

  2.對比閱讀以下幾則材料,聯系課文說說它們各自表現出了怎樣的價值取向。 材料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 材料二: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匈牙利裴多菲) 材料三: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材料四: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夏明翰)

  四、延伸思考

  思考、討論:在幾千年前,孟子就提出了“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問題和應當“舍生取義”的觀點,那么在我們現代社會,面對愈來愈多的誘惑,面對人生的各種考驗,我們應當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解說:引導學生聯系生活實際思考,對學生進行價值觀的教育。)

  五、課后延伸

  1.背誦課文。

  2.在課外查閱有關孟子、《孟子》的資料“嗟來之食”的故事以及吳晗《談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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