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讓孩子嘗試生活
洋洋拿著杯子顫顫顛顛地走過來,一下把水潑在沙發上,媽媽馬上把孩子拉開,一邊收拾殘局一邊心疼地說:“你還小,不能自己喝水!要是換成熱開水,那可不得了!”每次吃飯時,小彥都想自己拿湯勺舀飯吃,可奶奶怕弄臟地板、衣服,
不準小彥自己動手,而是一勺一勺地喂給孩子吃。
晚餐結束后,媽媽收拾桌子,彬彬主動幫媽媽端盤子、收筷子,媽媽忙說:“快放下,你會打碎它的,等你長大以后再幫忙,出去玩吧!”
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差,是因為孩子們的懶惰不愿動手做事嗎?其實不然,沒有一個孩子不喜歡自己動手。“做”是他們鍛煉的機會。孩子一會走就有幫助媽媽們的愿望,2歲的孩子就會幫大人拿東西、跑跑腿,3歲的孩子自立愿望非常強烈,什么事情都想去干。但是他們還太小,能力有限,常常會把事辦糟。這時,家長就應鼓勵他們試一試,不要責怪或制止他們的行動,因為保護孩子的心靈遠比不讓孩子犯小的錯誤更重要。
獨立生活能力是人生存與發展的基本能力,這種能力不是天生的,要從小加以培養。為了改變孩子一切依賴父母的狀況,讓他們了解父母的辛苦與不易,將來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父母應該舍棄那種過分的溺愛之情,給孩子創造一些機會,放手讓孩子嘗試生活。
首先,還孩子一些自由,F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在物質方面是富裕的一代,而在人身自由度方面卻受到很多限制。許多家長對孩子的過度照顧,剝奪了孩子做任何事的機會與義務,使孩子漸漸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壞習慣,以為別人為自己做什么都是應該的,不懂得體諒和關心他人。因此,父母不要過多地干涉孩子的活動,要尊重他們“自己來”的愿望,凡是孩子自己能辦的事都要讓他自己去嘗試。嘗試是孩子學著獨立的開始,是孩子邁向自立的第一步。還孩子一些自由的空間,讓孩子從小學會鍛煉,至少不要在他跌倒的時候就毫不猶豫地將他扶起,讓孩子自己通過雙手獨立地站起來。
其次,對孩子藏起一半愛。憐子之心,人人都有。但是愛憐不能缺乏理智,不能愛得太盲目,父母能夠替代孩子一時,卻無法替代一世。只有早日放手,讓孩子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讓孩子用自己的腳走路,才是正確的選擇。比如,孩子學著切菜,父母不必擔心他會割破手指,在旁邊看護著,只要教他方法,讓他練習,自然就學會了。父母還可以讓孩子自己整理書架、書桌,自己布置房間,有條件就讓他單獨睡覺。只有父母“離開子女”,才能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作為合格的父母,所給予孩子的最美好的東西,就是教會他們生存和生活以及創造的能力,而不是滿足、嬌慣或溺愛、放縱,這樣才能給孩子一個健全的人格和自信的人生,才是真正地愛孩子!
第三,經歷適度的挫折教育。生活不會一帆風順,挫折對每個人都是難以避免的。父母不可能永遠扮演孩子的避風港,為孩子提供免于傷害的保護。孩子需要接受挫折的考驗,需要經歷失敗的洗禮,才會逐漸適應生活、適應社會。在孩子的嘗試過程中,每一個細節,都會給孩子一種平凡而真實的教育。我們不必擔憂孩子會因為一次被水燙疼、一次將衣服穿反、一次把碗打破等,就不愿進行新的嘗試。這正是挫折賦予孩子的未來本錢,它可以讓孩子懂得做事要毫不氣餒、再接再厲、永不放棄,體驗到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取成功的喜悅,在未來的日子里笑對人生。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大膽、能干的孩子,是由既放心又放手的勇敢的家長培養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