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竹溪縣教育局2011年教師“十不調”公告
根據縣委、縣政府批準的《竹溪縣2011年教師調配方案》,為實現小調整、大穩定的目標,經研究決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師,不能參加今年教師選調:1、家庭成員同為教師的,其中若有一個2008年以來調動過的,其他成員今年不調;
2、調動到山外鄉鎮學校工作未滿五年或畢業后分配在山外鄉鎮學校工作未滿十年的,今年城區不考慮選調(但并不意味期滿者必須調);
3、資教期未滿的資教教師今年不調;資教期已滿,轉為正式財政編制未滿三年的今年不考慮城區選調;本縣籍資教教師未到龍王埡以里支教過的,今年城區不考慮選調(但并不意味期滿者必須調);
4、在南部山區出生地鄉鎮服務期未滿十五年的今年不調(但并不意味期滿者必須調);
5、近三年,所任教學科年度教學質量檢測(含中考、小學調研考試)成績排在同區域同年級同學科后二名或全縣同年級同學科后三分之一的今年不調;
6、在當年發生的校內安全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的今年不調;
7、被指證或督查發現一年來有參與娛樂場所帶彩娛樂的今年不調;
8、被查實有亂收費行為的或有收受家長貴重錢物等違背師德規范行為的今年不調;
9、晉升中級、高級教師職稱未滿三年的今年不調(但并不意味期滿者必須調);
10、不能堅守工作崗位(一年來,因病休假超過3個月或因事請假超過15天)或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服從學校管理的今年不調(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和因病住院有住院費用結算手續者除外)。
說明:1、高中選拔、特長教師選拔、同區域間教師調劑余缺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2、凡符合申調條件的一律參加統一選調考試。同時,同一鄉鎮同一學科參考人中,一年最多只選調一人,緊缺學科不選調;
3、優秀高中教師家屬在申請調動時適當給予照顧。
歡迎監督,違規者隨時取消調動資格。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竹溪縣教育局教師“十不調”公告】相關文章:
提示性公告范文-公告03-13
公司的公告03-14
企業的公告03-13
停電的公告03-13
停業的公告03-12
游戲的公告03-15
清算的公告04-19
催款的公告04-19
(精選)公司的公告04-28
社區的公告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