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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綜治人員考核細則3篇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1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務水平,規范公務行為,優化發展環境,凝心聚力、開拓創新,加快推進“兩個率先”,根據《x地區》,結合我x實際,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工作,以提高機關效能和執行力為重點,以推進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目的,通過考評實現各級機關干部素質明顯增強,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為“兩個率先”奮斗目標順利實現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則。一是堅持實事求是,客觀真實地反映考評單位效能工作原則;二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增強考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原則;三是堅持科學性、合理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在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x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各考評單位積極配合。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實行分級考評制。一是x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x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考評。二是各單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各科室、下屬部門進行考評。
三、考評對象
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x直各部門、單位、駐庫各垂管單位。
四、考評內容及分值設定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實行100分制考核,具體考核內容:《x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考評細則》附后。
五、考評方法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以日常督查、明察暗訪、民主評議、受理群眾投訴、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案件等為考評的重要手段。其中,日常督查、明察暗訪、民主評議以檢查通報的形式予以公布,作為扣分依據。
(一)日常督查。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縣委、政府重點督辦內容,縣領導重要批示,縣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等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按照自治區、地區及縣有關規定,對縣各級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督查。
(二)明察暗訪。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明察暗訪。
(三)民主評議。由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單位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行政服務中心組織對各辦事窗口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四)受理投訴。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受理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等投訴,并進行查處。
六、考評結果的運用
(一)對考評排名前3位的鄉(鎮)、排名第1位的農牧場、排名第1位的街道辦事處及排名前15位的.部門、單位,由縣委、政府在全縣范圍予以通報表彰。
(二)對考評排名后2位的鄉(鎮)、排名最后1位的農牧場、排名最后1位的街道辦事處及排名后10位的部門、單位,由縣委、政府在全縣范圍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分管領導對這些單位黨政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并向x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對連續兩年考評排名靠后的單位黨政“一把手”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經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處理建議上報、。
(四)垂直管理單位的考評結果除運用上述考評辦法外,由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向其上級主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五)組織、人事部門要將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考評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評、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七、考評紀律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按照考評辦法進行考評。
(三)不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數據。
(四)不準對考評工作人員打擊報復。
本辦法由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2
一、扣分細則
1、考勤:
(1)遲到(每節課,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師請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門衛處被登記為遲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曠課(含升旗、早讀、集會、自習):每節扣3分。
(4)曠操(課間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注解:
1、每次點名以座位是否有人為準,值日者也不例外。
2、請假不能后補(除特殊原因外)。
2、儀表、衛生:
(1)在校佩帶首飾、頭發不符合學校要求者,除首飾暫時沒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勞動遲到或沒按時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缺席者扣2分,并補做值日。
(3)勞動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亂丟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3、課堂紀律:
(1)上課被科任老師點名批評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節嚴重,被老師批評兩次以上者,在征求老師意見后,扣5~10分。
(2)自習課講話、走動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作業:
缺交和書寫亂畫1次扣1分;每周同一科累計缺交3次者,則扣10分。單元測驗不及格的按段分別扣10、8、6、4、2分。
5、在教室內打球者,扣2分,并沒收其球類;若造成損失者,要加倍扣分并賠償損失。
6、放學違紀被記名一次扣3分。
7、嚴重違反校紀班規(含打架偷盜等),并給班級造成名譽損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請其家長到校協助教育。
二、加分細則:
1、凡為班級或同學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2、一周內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內未扣分者追加3分。
3、當月單元測驗及格的同學加5分。
4、大型考試成績優秀者,按以下原則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別加5分、4分、3分。
(2)總分前3名,分別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發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5、參加校運會或藝術節的同學每人加1分,獲獎的按名次分別加5、3、2分。
6、由班委或同學評出每天值日完成最出色的同學,加1分。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3
為搞好學校衛生工作,培養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保證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衛生工作內容
(一)校園環境衛生
教室衛生: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要保持課堂的清潔衛生。
功能室衛生:學校指定的管理人員是第一責任人,使用者共同維護。
辦公室衛生:辦公室成員分工負責,輪流值日。
清潔區衛生: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校教職工都有義務保持校園的清潔衛生。
(二)學生個人衛生: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給學生養成講衛生的良好習慣。
二、校園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制度
1、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清掃;
2、每節課間派環保小衛士進行保潔;
3、每周四進行大掃除,周五早上檢查;
4、每月末由學校統一安排進行一次清潔安全大檢查。
三、衛生檢查、考核制度
1、值周領導和值日師生每天早晨、下午負責學生的個人衛生晨午檢,檢查結果記入當天學生晨午檢考核。并負責全校的清潔衛生情況巡視。
2、功能室和辦公室采取抽查的形式進行,每月至少抽查四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每月末進行一次全校的清潔衛生大檢查,由學校領導、值日老師分組進行全面的檢查,并納入期末績效分配考核之一。
四、衛生工作評價標準
(一)校園環境衛生標準:
1、教室、功能室、辦公室衛生標準:
地面:無紙屑、果皮等雜物,無明顯灰塵積痕和其他污痕。
門窗:門、玻璃及窗框每周揩擦,無灰塵、蜘蛛網。
桌凳:桌凳放置規范、整齊、不零亂,無亂挪亂移現象。桌凳面上無灰塵和亂涂亂畫,桌內物品整齊,無垃圾。人離開時凳子放在桌下。
墻壁:無積塵、無腳印、球印和污漬。
門口:門口及所屬走廊清潔干凈,無潑水、垃圾堆積現象。
黑板及講臺:黑板應每天擦干凈,無粉筆頭和粉筆灰積存,無亂涂亂畫。講桌面和桌內物品擺放整齊,無雜物。
衛生工具放置:定點定位放置整齊,無破損骯臟的'用具。不存放污水,應及時傾倒垃圾,存放垃圾不超過半桶。
天花板及四角:天花板、日光燈、無明顯積塵,無蜘蛛網。
課程表、時間表等:定點定位張貼整齊,不零亂,無破損,美觀大方。
整體效果:清潔、明快、協調、文明。
2、清潔區衛生標準:
室外地面、籃球場:清掃干凈,無紙屑、果皮、雜物,清除石塊、碎木等危險品;有水溝的保持水溝干凈暢通;拖擦旗臺,水泥地面無明顯灰塵。
綠化帶:撿凈落葉、石塊、碎木、紙屑、包裝袋等雜物,拔除雜草。
廁所:掃干凈墻面、地面干凈,無垃圾、積水,每天安排便槽沖刷。
水池:水池內外保持干凈,無泥沙垃圾堆積,不堵塞。
(二)個人衛生標準
1、穿戴整齊,堅持佩戴紅領巾、隊干部標志、校徽或校牌;
2、男生不留長發,女生頭發梳理整齊;
3、經常洗澡、洗頭,勤換衣物,身上無異味、汗臭、污垢;
4、飯前便后洗手,保持手的潔凈,不留長指甲,指甲內無污物;
5、不準在校內吃零食,不亂扔垃圾,不在校外攤點買不衛生零食;
6、不在旗臺、草坪里玩耍,不趴(躺)在地上玩耍。
五、工作職責
1、跟班教師指導學生進行清潔掃除;
2、值日老師會同學生值日每天早、中、晚三次全面巡視檢查校園環境衛生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進行登記(值日簿);
3、班主任、副班主任在學生日常清掃、大掃除的時候,要到現場進行督促、指導,以保證安全和質量;
4、科任教師每節課前后都應該指導學生進行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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