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的細則15篇(集合)
監理的細則1
一、工程概況(與腳手架工程安全有關的內容描述)
本監理實施細則適用于浦江雙輝大廈施工階段。
本工程由二幢辦公樓組成,基地面積為m2,總建筑面積為m2,其中,地上部分總建筑面積m2,層數為49層,建筑高度為。
地下部分總建筑面積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層數為4層。基坑開挖深度為:裙房區,塔樓區,電梯井。
二、監理依據
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腳手架;
3、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4、《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
5、《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技術規程》;
7、建設部《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20xx]230號
8、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三、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腳手架搭設前的監理工作:
1)審核承包單位提供的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審核腳手架搭設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并要求持證上崗;
3)如果是專業的腳手架搭設施工單位施工,則要審查其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質;
4)督促總、分包單位按有關要求進行技術交底;
5)對搭設腳手架的有關設備、機具、材料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審核腳手架安全施工應急搶險方案。
2、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
⑴、附著升降腳手架所用各種材料、工具和設備應具有質量合格證;
⑵、附著升降腳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檢查施工單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
⑶、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控制中心專人負責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著升降腳手架在首層組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防護措施;
⑸、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過以下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應達到附著支撐對其附加荷載的要求;
(5—2)、全部附著支撐點的安裝符合設計規定,嚴禁少裝附著固定連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項保險裝置全部檢查合格;
(5—4)、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設置符合用電安全的有關規定;
(5—5)、升降動力設備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的設置和運行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5—7)、架體結構中采用普通腳手架桿體搭設部分,其搭設質量達到要求;
(5—8)、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備并符合設計要求;
(5—9)、各崗位施工人員已落實;
(5—10)、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區域應有防雷措施;
(5—11)、附著升降腳手架應設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設施;
(5—12)、同時使用的升降動力設備、同步荷載控制系統及防墜裝置等專項設備應分別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
(5—13)、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等應有防雨、防砸、防塵等措施;
⑹、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操作時督促施工單位做到:
(6—1)、嚴格執行升降作業的程序規定及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
(6—2)、嚴格控制并確保架體上的荷載符合設計規定;
(6—3)、所有妨礙架體的障礙物必須拆除;
(6—4)、所有升降作業要求拆除結束必須拆開;
(6—5)、嚴禁操作人員停留架體上,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嚴禁有人員進入正在升降的腳手架下部區域,并設專人監護;
(6—6)、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一指揮,規范指令;
(6—7)、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6—8)、未辦交付使用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
(7—1)、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7—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7—3)、在架體上推車;
(7—4)、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動架體,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臺與架體仍連接在一起;
(7—6)、其他影響架體的安全作業。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⑴、搭設用于高層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應嚴格按有關法規文件的要求執行;
⑵、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⑶、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處理。
⑸、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作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⑺、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⑼、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用兩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應大于;
⑽、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鐵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
⑾、鋼管上嚴禁打孔;
⑿、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縱距、立桿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除計算底層立桿段外,還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桿縱距、立桿橫距、連墻件間距等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符合設計要求后按驗算符合要求的進行搭設;
⒀、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距不應大于150mm,在雙排腳手架中,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500mm;
⒁、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⒂、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⒃、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⒄、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
⒆、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桿件以上兩步;
(21)、立桿搭設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2)、連墻件、剪刀撐、斜撐的搭設應符合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23)、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版)。
3)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
⑵、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⑶、搭設腳手架的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作好排水;
⑷、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
⑸、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⑹、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⑺、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
⑻、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接墻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28—20xx。
4)室內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室內滿堂腳手架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⑵、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于2m;
⑶、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⑷、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⑸、大型條形內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應設防護欄桿保護。
⑹、滿堂腳手架步距,應控制在2m內,必須高于2m者,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⑺、滿堂腳手架的穩固,應采用斜桿(剪刀撐)保護;
⑻、滿堂腳手架不得鋼、竹混用。
5)電梯井道內架子、安全網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從二層樓面起張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置一道。安全網必須完好無損、牢固可靠;
⑵、拉結必須牢靠,墻面預埋張網鋼筋直徑不小于14mm,鋼筋埋人長度不少于直徑的30倍;
⑶、電梯井道防護安全網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裝電梯搭設腳手架時,每搭到安全網高度時方可拆除;
⑷、電梯井道的腳手架一律用鋼管、扣件搭設,立桿與橫桿均用直角扣件連接,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⑸、腳手架所有橫楞兩端,均應與墻面撐緊。四角橫楞與墻面距離:平衡對重一側為600mm,其他三側均為400mm。離墻空檔處應加隔排鋼管,間距不大于200mm,隔排鋼管離四周墻面不大于200mm;
⑹、腳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為,每低于樓層面200mm處加搭一排橫楞,橫向間距為350mm,滿鋪竹笆,竹笆一律用鐵絲與鋼管四點綁扎牢固;
⑺、腳手架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竹笆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
⑻、電梯井道內的設施,必須有腳手架保養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3、腳手架拆除工程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及金屬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拆除
⑴、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拆除時應配備良好通訊器材;
⑵、腳手架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規定執行;
⑶、腳手架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措施;
⑷、腳手架拆除工作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⑸、如遇強風、雨、雪、六級以上大風等特殊氣象,不得進行腳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⑺、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檔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⑻、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⑼、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⑽、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⑾、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⑿、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⒀、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⒁、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2)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
⑴、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經驗收不再需要時,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進行;
⑵、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的,應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⑸、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⑹、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⑺、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
⑻、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⑼、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交叉支撐、水平架、連墻件、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等),欄桿;
⑽、拆除腳手架時對影響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嚴禁高處拋擲。
3)其他腳手架的裝、拆安全規定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四、安全監理方法
1、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法規、規定、方針、政策進行施工;
2、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生產設計要求、規定進行施工;
3、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檢查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5、加強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7、及時簽證監測、檢測資料,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及時通報施工單位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8、發現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隱患及時提出,要求承包單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五、安全監理措施
1、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旁站、跟蹤檢查,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及時通報,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直至停工整頓,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違反有關建筑施工強制性標準規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規定的經指正不能馬上改正的則及時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和隨意性,確保施工現場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加強會議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協調工作,抓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對安全管理到位的檢查,會上,會下及時通報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的有關情況,統一認識,嚴格按有關規定及時改正;
4、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重點工序、部位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做好記錄,及時通報。
5、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六、安全監理程序
1、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文明協議,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安全規章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資料;
2、建立報審制度,關鍵部位及關鍵施工工序施工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報審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3、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的現場布置必須滿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所有施工設備、機械、建筑材料嚴格按有關要求進場驗證;
6、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監理細則內容跟蹤加強現場安全檢查;
7、開好各種安全管理、現場施工安全的協調會議,統一認識,解決問題;
8、參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資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編制安全管理資料;
9、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的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
10、編寫安全監理月報和專題報告,對當月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
11、編寫安全監理總結報告;
12、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監理的細則2
監理大綱
1.監理范圍與目標
1.1監理范圍
1.1.1監理服務范圍
監理服務范圍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工程監理。
1.1.2監理工程項目
按照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本工程監理項目包括: 監理服務期限
本項目建設工期:——
本項目監理服務期限:——
1.1.3監理工作內容
(1)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承包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
(2)審批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環保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承包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4)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工程控制性進度計劃,提出工程控制性進度目標,并以此為基礎審查批準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承包單位采取切實措施實現合同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并在通過發包人批準后完成其調整;
(5)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控制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規范與質量檢驗標準,對施工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對施工工序和資源投入進行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對基礎工程、隱蔽工程、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簽證和施工質量的評價。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分類評定質量事故等級,審批質量事故處理措施;關鍵部位、關鍵施工工序、關鍵施工時段(如混凝土澆筑、灌漿施灌、錨桿插桿和注漿等)必須實行旁站監理;
(6)工程造價控制: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承包單位的收費計量
及單價費用等,并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依據發包人授權處理合同與工程變更,下達變更指令;
(7)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設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并負責檢查、督促落實執行。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8)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協調工作,編發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9)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提交相應的工程監理報告,審查設計單位和工程承包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按合同附件要求編制監理月報,對工程資料及檔案按期進行整編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驗收或監理服務期結束后移交發包人;
(11)其他相關工作。
1.1.4監理工作指導思想
本著對國家負責、對發包人負責、為工程服務的宗旨,以“在監理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理”的工作方法,堅持“科學、公正、獨立、自主”的監理原則,貫徹“監督、管理、協調、幫助、服務”的十字方針,對工程全面實施“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向發包人提供高質量、高標準的服務,以確保長寧縣磨兒溝水庫、寧春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工期目標、質量目標、投資目標的實現,從而達到高質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設長寧縣磨兒溝水庫、寧春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目的。
1.1.5監理工作依據
(1)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辦法、規定;
(2) 水利水電建設監理有關規定;
(3) 四川省監理有關規定;
(4) 水電工程建設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
(5) 國家或國家授權部門與機構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包括建設計劃、規劃、設計任務書等);
(6) 發包人與設計單位簽定的設計委托合同及設計文件;
(7) 發包人與承包單位簽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 發包人與監理單位簽定的監理委托合同;
(9) 發包人與材料、設備供貨單位簽訂的有關購貨合同;
(10) 發包人為工程建設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合同。
1.2監理工作目標
1.2.1工期目標
自——日至——日,工期控制目標如下:
(1) ——開工;
(2) ————完成;
(3) ——工程完工。
1.2.2投資控制目標
嚴格依據有關監理規范和相應的合同文件的規定,在業主所賦予監理的權限范圍內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監理,嚴格將工程投資控制在預算及相應合同文件規定的合理范圍內。
1.2.3進度控制目標
嚴格依據有關監理規范和相應的合同文件的規定,在業主所賦予監理的權限范圍內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監理,嚴格將工程進度控制在合同進度計劃和合同工期內及相應合同文件規定的合理范圍內,并為實現工程的最大效益,而爭取工程的提前優質完工。
1.2.4質量控制目標
嚴格依據有關監理規范和相應的合同文件的規定,在業主所賦予監理的權限范圍內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監理,嚴格將工程質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及相應合同文件規定的合理范圍內,通過有效的檢測手段、數據收集、統計和科學的分析方法,使分項工程、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資料齊全、整理規范。所監理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90%,極力協助建設單位爭創優質工程。
1.2.5安全控制目標
嚴格依據有關監理規范和相應的合同文件的規定,在業主所賦予監理的權限范圍內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監理,將施工安全作為主要目標嚴格控制,按國家規定的監督
和檢查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管理,爭取達到無傷亡事故。
2工程項目監理組織機構
2.1監理組織機構
本項目監理工作將在四川華蜀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的業務領導下,成立項目監理部,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四川華蜀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工程師的職責。
項目監理部的組織機構參見附圖:
項目監理部組織機構圖
監理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如下:
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1人;
監理工程師2人;
現場監理員:2人
2.2工程師崗位職責
(1)總監理工程師
全面負責和領導項目的監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保持與業主的密切聯系,弄清其建設意圖和對監理的要求;
2)負責組建項目的監理班子,明確各級監理人員的職責范圍,主持制訂監理工作的`運行制度;
3)主持編制項目的《監理規劃》和審核監理工程師編寫的《監理細則》;
4)根據《監理規劃》,組織、指導并檢查項目監理工作,確保《監理規劃》的實施;
5)負責建立項目監理的合同管理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
6)負責組織項目實施中有關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7)審核并簽署工程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審核并簽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請;
9)主持處理工程施工中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
10)主持處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爭議與糾紛;
11)組織分部工程驗收和單位工程的竣工初驗,并簽署相應的質檢報告和驗收報告;
12)主持審核工程支付;
13)組織處理重大索賠;
14)定期或不定期向業主提交項目實施的情況報告;
15)適時向監理公司報告工程進展及監理情況;
16)主持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
17)主持設計交底會議;
18)組織項目監理部的工作例會;
19)審核并簽署項目竣工資料;
20)主持編寫項目監理工作報告。
此外,在整個監理工作期間,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并授權為咨詢專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2)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
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制訂質量監理實施細則。
協助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負責現場施工安全、防火的檢查監督。 負責工程計量及復核。
參與分部工程的質量檢查與驗收。
辦理工程質量有關簽證,并對工程支付簽署質量方面的意見。
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建立工程質量監理日志,及時如實填報原始記錄。
監理的細則3
一、 工程項目概況
㈠工程項目名稱:×××辦公綜合樓
㈡工程地點:××
㈢建設單位:×××
㈣承包單位:××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㈤設計單位:××設計所
㈥建筑面積:×××m2
㈦結構形式及層數:××
㈧投標報價:××元。
㈨施工工期:×天
二、工程項目監理組織:
㈠監理組織機構圖(見圖1)
圖1 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圖
㈡項目監理組織人員情況(見表1)
表1 項 目 監 理 組 織 人 員 情 況
三、安全監理的任務和監理的程序
安全監理的任務主要是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㈠安全監理的具體工作
⒈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⑴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工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人員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⑵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情況;
⑶起重機構設備、施工機具和電器設備等設置是否符合規范
要求;
⑷基坑支護、模板、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拆裝等專項方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情況;
⑹冬期、雨期等季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⑺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等臨時設施的設置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⒉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如遇到下列情況,安全監理人員可下達“暫時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合乎要求時;
⑵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⑶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
⑷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
⑸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 ⑹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時。
㈡安全監理方法
⑴審查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⑵審核進入施工現場各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 ⑶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
⑷工地的安全組織體系和安全人員的配備;
⑸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⑹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關于工序交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報告;
⑺現場監督與檢查。
①日常現場跟蹤監理,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全監理人員對各工序安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現場檢查、驗證施工人員是否按照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按堆程操作;
②對主要結構、關鍵部分的安全狀況,除進行日常跟蹤檢查外,視施工情況,必要時可做抽檢和檢測工作;
③對每道工序檢查后,作好記錄并給予確認。
四、預防措施
㈠土方工程
⒈土方開挖
⑴施工準備工作
①勘查現場,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礙物。摸清工程實地情況、開挖土層的地質、水文情況、運輸道路、鄰近建筑、地下埋設物、
古墓、舊人防地道、電纜線路、上下水管道、煤氣管道、地面障礙物、水電供應情況等,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區域內的地面及地下障礙物。
②做好施工場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規劃場地,平整各部分的標高,保證施工場地排水通暢不積水,場地周圍設置必要的截水溝,排水溝。
③保護測量基準樁,以保證土方開挖標高位置與尺寸準確無誤。
④備好施工用電、用水、道路及其它設施。
⑤需要做擋土樁的深基坑,要先做擋土樁。
⒉土方開挖注意事項
⑴根據土方工程開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選擇機械和人工挖土或機械挖土方案。
⑵如開挖的基坑(槽)比鄰近的建筑物基礎深時,開挖應保護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鄰近建筑物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應采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⑶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時,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在邊坡支護設計時應考慮堆土附加側壓力。
⑷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擾動,基坑挖好后要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道工序。
監理的細則4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總監離工程師應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勞動紀律、專業技能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2、按照培訓計劃選送有經驗和責任感事業心強的人員進行進修培訓,同時應結合施工特點經常對監理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隊伍的整理素質,增強安全監管能力。
3、監理站根據學習制度要求每月組織有關監理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學習,時間不少于2h。
4、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進展及特點和項目機構要求,及時對監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和交底
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監理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應逐步完成由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的轉變,即:實行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不斷加強對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監控把關和推進!
2、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針對工程結構形式、施工工藝、施工機具、周邊環境和氣候等特點,要求施工單位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水下、水上作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大型機械設備拆裝、壓力容器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對危險性較大的項目,要經五人以上的專家組論證同意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方可組織施工。
3、對危險性大、高溫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長的工程,應獨立編制季節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強化措施,以做好高溫炎熱季節的防暑降溫、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證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電、防漏電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工作
4、監督施工單位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⑴、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工程負責人,有關技術、安全、質量等管理人員及施工從業人員進行交底。
⑵、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應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交底會。
⑶、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全面、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交底應一式3~4份經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項目管理機構安質部門和監理分站分別存檔備查。
⑷、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
⑸、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⑹、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檢人員應檢查現場落實情況
⑺、監理人員對方案和措施進行監控,對未按要求落實的或違規、違章、違標作業應堅決制止,對不聽勸告的,應立即向分站長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采取暫停報驗等強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清晰、真實、完整、有效,符合標準和規范要求。
6、監理人員應認真審核各類安全技術資料,需現場核實的應及時到現場核實,嚴格按規范和有關把關簽認,同時應及時整理歸檔,嚴禁補簽漏簽或違規亂簽盲目簽字。
三、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1、進場大型施工機械(包括:混凝土運輸車及輸送泵、壓路機、平地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打樁機、發電機組、空壓機、鉆機、潛孔鉆機、混凝土立式拌和機、提梁機、運梁車、架橋機、造橋機(移動模架)、襯砌臺車等機械設備應當附有設備出廠時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施工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和考試,并定期進行相關施工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形成記錄及臺賬
2、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前進行自檢并做好記錄報監理站審批,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3、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加強設備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定期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保養、檢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5、大型機械臨近營運線施工時要嚴格執行"一機一人"的專職防護,"人隨機動",來車時提前停止作業,現場設置警戒線的防護措施。
6、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單位對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由施工單位整理形成記錄。大型施工機械應進行定期檢驗,未未定期檢驗或不合格的機械不得使用。
四、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制度
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組織機構,配齊相關人員;監理工程師應審核以下內容:
1、施工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或批文,營運線上施工應有路局簽發的《營業線施工許可證》
2、施工單位施工組織機構框架圖及人員名單,外聘勞務人員應納入其班組管理。
3、安全質量專職檢查體系機構圖、人員名單及資質證書。
4、項目經理、總工、安全專職檢查人員、質量專職檢查人員的有關要求持證上崗的證書
5、各類特殊工種操作證和有關要求持證上崗人員的有效證件如:吊車司機、上下電梯司機。
6、對人員進行動態管理,施工人員中途變動時,應及時辦理報批手續,并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五、安全重大方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部有關《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如:隧道開挖、爆破作業、大型設備的起重吊裝、施工臨時用電、高空作業、深基坑開挖、大型支架、臨邊圍護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業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專家組論證通過。
2、危險性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專項措施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報監理站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經總監離工程師批準方可下發執行。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逐級細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細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須針對性強,并具有可操作性。
4、經過審查批準的方案措施必須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組織逐級召開專題會進行交底,做到逐級交底簽認,責任到人。
5、監理人員應參加施工單位召開的安全技術交底會議,并記入監理日記,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業。
6、凡未達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單位強行施工的,監理人員必須里上報監理站,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暫停令,暫停該工程施工、檢查與驗收,并上報項目管理機構。
六、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開工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應急救援組織,配齊應急救援人員,配備不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救援物資。
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預案進行審核,現場實地查看清點確認救援人員、機具物資配備等有關事宜,確保落實到位。
3、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應急預案符合要求,簽認后報監理站,經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備案。
4、監理工程師經常檢查應急機具、物資是否完好齊全,存儲到位,督促施工單位組織應急救援和消防演練,確保應急救援時能熟練進行。
5、監理工程師加強現場應急救援的動態管理,根據工程的推進,適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資的補充與完善。
七、安全檢查制度
一、定期檢查:
1、總監離工程師應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外業檢查:對管段內施工現場、駐地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現場控制、制度的落實、作業標準、文明施工等應對照要求檢查。
②內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人員教育培訓、技術交底、文件學習傳達情況,內業資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點抽查。
二、專項檢查: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專項或季節性安全專項檢查,如用電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隧道、防火防爆、節假日前后、雨季、冬季、臺風前后等;要對定期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各監理組(分站)現場安全監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日常巡查: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應加強對管段內施工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應現場把關,對定期和專項檢查發現及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反饋信息,并做好記錄。
八、安全例會制度
1、監理站應建立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主要內容:學習文件、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安全管理經驗,制定針對性措施、布置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
2、總監或副總監每月主持召開施工單位分管安全領導、安質負責人、監理組長(分站長)季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工作協調會、總結、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監理站和各監理組(分站)建立安全隱患問題數據庫臺賬,作為分析依據,落實整改閉合。
監理的細則5
監理實施細則作用
1、對業主的作用:業主與監理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是通過監理委托合同確定的,監理代表業主的利益工作。監理實施細則是監理工作指導性資料,它反映了監理單位對項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術水平。一份詳實且針對性較強的監理實施細則可以消除業主對監理工作能力的疑慮,增強信任感,有利于業主對監理工作的支持。
2、對承包人的作用:
1)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實施細則后,會十分清楚各分項工程的監理控制程序與監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強與監理的溝通、聯系,明確各質量控制點的檢驗程序與檢查方法,在做好自檢的基礎上,為監理的抽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監理實施細則中對工程質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點、難點都有預防與應急處理措施。這對承包人起著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時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問題,如何預防質量通病的產生,避免工程質量留下隱患及延誤工期。
3)促進承包人加強自檢工作,完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提高整體管理水平。
3、對監理的作用:
1)指導監理工作,使監理人員通過各種控制方法能更好地進行質量控制。
2)增加監理對本工程的認識和熟悉程度,針對性地開展監理工作。
3)監理實施細則中質量通病、重點、難點的分析及預控措施能使現場監理人員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補救措施,有利于保證工程的質量。
4)有助于提高監理的.專業技術水平與監理素質。
監理實施細則分類
一般有:
1、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電氣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3、鋼結構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4、通風、空調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5、場區給排水、采暖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6、場區動力管網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7、土建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8、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9、路、橋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10、設備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11、旁站監理實施細則
細部劃分:監理細則,比如土建:鋼筋綁扎細則,土方施工細則,模板施工細則......
監理實施細則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監理依據
三、監理工作范圍及工作目標
四、監理工作內容
1、準備階段
2、施工階段
五、監理工作流程
六、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
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審查施工單位的專項方案;
3、審核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資格;
4、核查特種設備的驗收手續;
5、安全檢查
七、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監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監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質量隱患及事故的處理程序
1、安全質量隱患的處理程序
2、安全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序
九、監理工作制度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2、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3、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4、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質量檢驗制度;
6、安全物資查驗制度;
7、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0、監理報告制度;
11、監理日記和會議制度。
12、監理組織工作會議制度;
13、對外行文審批制度;
14、安全監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監理月報制度;
16、技術、經濟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
十、監理資料
監理的細則6
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監理實施細則
一、監理依據:
1、有關電梯安裝施工圖紙;
2、建筑電梯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二、電梯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目標:
電梯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目標為合格。
三、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電梯安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2.建設工程所用電梯,必須是國家頒發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有合格證的產品,國外進口的產品必須還有商檢合格證明。
3.監理應認真核查下列產品的生產合格證:
(1)電梯曳引裝置;
(2)導軌;
(3)轎廂、導靴、門窗;
(4)電氣裝置(電纜及控制柜);
(5)電氣保護裝置(配件及設備)。
4.電梯安裝企業資格審查:
(1)安裝企業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安裝許可證,外省市電梯安裝企業還應有市建委核發的《外地安裝企業臨時安裝許可證》和《外地企業承(分)包工程施工證》。
(2)安裝單位還應有電梯安裝營業執照,在規定的營業范圍內承攬工程。
(3)安裝企業必須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
5.電梯設備開箱檢查:
外型、外觀應與圖紙相符,完好無變形、無損傷,另部件規格型號符合圖紙要求,數量齊全。各傳動、轉動部分活動靈活,功能可靠。電梯制造企業必須提供如下的資料文件:
(1)產品合格證;
(2)機房布置圖;
(3)使用維護說明書(含潤滑油匯總圖表和電梯功能表);
(4)電梯原理圖及符號說明;
(5)電氣接線圖;
(6)部件安裝圖;電梯安裝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7)安裝(調試)說明書;
(8)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限速器與漸近式安全鉗的調試證書副本。
6.協調電梯專業與其它專業的配合關系,明確職責分工,及時指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8.審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的任命書及資料證書和施工人員的崗位證書。
9.審核施工單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開箱記錄和產品合格證。
五、電梯安裝質量控制要點
(一)與土建交接檢驗的質量控制要點
1.按監理規范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分項施工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及簽單。
2.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做好自檢互檢記錄和資料整改歸檔工作。
3.電梯設備進場后監理人員與施工方、業主方開箱檢查設備和文件。設備主要檢查:電梯主機、橋箱及對重塊、電梯導軌、隨行電纜、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鉗及其它開箱單上所列內容。文件主要檢查送貨單和合同約定是否一致,出廠合格證等質量控制資料是否齊全。
4.監理應參加土建和電梯安裝雙方對井道,機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確認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及電梯安裝布置要求,如有差異,應進行整改,符合電梯布置的要求驗收后應形成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確認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5.機房內部、井道土建成結構及布置必須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的要求。
6.主電源開關應能夠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最大電流。
7.開關應能從機房入口處方便地接近,安裝高度宜為1300-1500mm。
8.電梯安裝之前,所有層門預留孔必須設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護圍護,并應有足夠的強度。
9.機房內設有固定的電氣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應小于20xxX。機房內應設置一個或多個電源插座。在機房內靠近入口的適當高度處應設有一個開關或類似裝置控制機房照明電源。
10.機房內應通風,從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陳腐空氣,不得排入機房內。
11.電源零線和接地線應分開。機房內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
12.機房內有良好的防滲、防漏水保護。
11.井道應為電梯專用,井道內不得裝設與電梯無關的設備、電纜等。井道可裝設備采暖設備,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為熱源且采暖設備的控制與調節裝置應裝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內應設置永久性電氣照明,井道內照度應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點和最低點0.5m以內應各裝置一盞燈。再設中間燈,并分別在機房和底坑設置一控開關。
(二)機房設備安裝的質量控制
1.當驅動主機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墻時,埋入端長度應超過墻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長度不應小于75mm(應做隱蔽驗收記錄)。
2.驅動主機、驅動主機底座與承重梁的安裝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3.驅動主機減速箱(如果有)內油量應在油標限定的范圍內。
4.機房內鋼絲繩與樓板空洞邊間隙應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臺緣。
5.制動器動作應靈活,制動間隙調整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制動時兩側閘瓦應緊密,均勻地貼合在制動輪的工作面上,松闡時應同步離開,其四角處間隙平均值兩側面各不大于0.7mm。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6.將闡瓦松開用塞尺測量,每片閘瓦二側各測四點。間隙應均勻,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內。
7.限速器繩輪、選層器、鋼帶輪對鉛垂線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輪、導向輪對鉛垂線的偏差在空載或滿載工況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運轉應平穩,出廠時動作速度整定封記應完好無拆動痕跡。限速器安裝位置正確,底座牢固,當與安全鉗聯動早無顫動現像。
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2、吊線、尺量檢查。
9.緊急操作裝置動作必須正常。可拆卸的裝置必須于驅動主機附近易接近處,緊急求援操作說明必須貼于緊急操作時易見處。
10.在電動機或飛輪上應有與轎廂升降方向相對應的標志,曳引輪、飛輪、限速輪外側面應漆成黃色,制動色手動松闡板手漆成紅色,并掛在易接近的墻上。
(三)導軌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導軌安裝施工流程:
確定導軌支架位置——安裝導軌支架——安裝導軌——調校導軌。
2、質量控制:
(1)軌安裝位置必須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
(2)導軌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腳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墻的埋入深度不應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縫應是連續并應雙面焊,焊縫飽滿。
(3)當電梯沖頂時,導軌不應越出導軌。
(4)兩列導軌面間的距離偏差為:轎廂導軌0-+2mm;對重軌0--+3mm。
(5)導軌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裝應固定可告。預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錨栓(如膨螺栓等)固定應在井道壁的砼構件上使用,其連接強度與承受振動的能力應滿足電梯產品設計要求,砼構件的壓縮強度應符合土建布置圖的要求。
(6)每列導軌工作面(包括側面與頂面)與安裝基準線每5m的偏差均不應大于下列數值:轎廂導軌和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0.6m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1.0mm。
(7)轎廂導導和設有安全錯的對重(平衡重)導軌工作面的接頭處不應有連續縫隙,導軌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05mm。如超過應修平,修平長度應不大于150mm。
(8)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導軌接頭處縫隙不應大于1.0mm,導軌工作面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15mm。如超過應校正。
(9)導軌應用壓板固定在導軌架上,不應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連接。
(10)轎廂導軌與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導軌的下端應支承在地面堅固的導軌上。
(四)轎廂對重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轎廂對重安裝施工流程:
準備工作——安裝底梁——安裝立柱——安裝上梁——安裝橋箱底盤——安裝導軌——道安裝轎壁、轎頂——安裝轎門裝置及開門機構——安裝轎廂其他裝置——對重框架吊裝就位——對重導軌安裝調整——安裝對重塊并固定。
2.質量控制:
(1)轎廂組裝牢固,轎壁結合處平整,開門側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轎廂潔凈,無損傷,無撞擊傷痕,門縫一致。
(2)曳引繩頭組合應安全可靠,且每個繩子頭鎖緊螺母均應安裝有鎖緊鎖。
(3)轎內操縱按鈕動作靈活,信號顯示清晰,轎廂超載裝置或稱量裝置應動作可靠。
(4)極限開關碰鐵安裝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鉗鉗口與導軌頂面間隙不小于3mm,間隙差值不大于0.5mm。
(6)當轎頂外側邊緣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離大于0.3m時,轎頂應裝設防護欄及警示性標識。
(7)轎廂與對重的最小距離為50mm,限速器,鋼絲繩和選層器鋼帶張緊,在運行中不得與轎廂或對重器碰觸。
(8)對重(平衡重)塊應可靠固定。
(五)層門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層門安裝施工流程。
安裝地坎——安裝立柱、門頭、門套——安裝門扇 調整廳門——安裝鎖具。
2、質量控制
(1)層門地坎至轎廂地坎之間的水平距離偏差為0---+3mm,且最大距離嚴禁超過35mm。
(2)層門強迫關門裝置必須動作正常。
(3)在關門行程1/3之后,阻止關門的力嚴禁超為150N。
(4)層門鎖鉤必須動作靈活,在電氣安裝裝置動作之前,鎖緊元件的最小嚙合長度為7mm。
(5)層門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應高出裝修面面1-5mm。
(6)層門指示燈盒、召喚盒和消防開關盒應安裝正確,其面板與墻面貼實,橫豎端正。
(7)門窗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乘客電梯不應大于6mm,載貨電梯不應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質量控制
1.各種安全保護開關的固定必須可靠,且不得焊接,動作正確、靈活。
2.限速器動作速度整定封記必須完好,且無拆動痕跡。
3.當安全鉗可調節時,整定記應完好,且無拆動痕跡。
4.限速器張緊裝置與其限位開關相對位置安裝應正確。
5.安全鉗與導軌的間隙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6.轎廂在兩端站平層位置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與緩沖器頂面間的距離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中心與緩沖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懸掛裝置,隨行電纜、補償裝置的質量控制
1.繩頭組合必須安全可靠,且每個繩頭組合必須安裝防螺母松動和脫落的裝置。
2.鋼絲繩嚴禁有死彎。
33.當轎廂懸掛在兩根鋼絲繩或鏈條上,且其中一根鋼絲繩或鏈條發生異常相對伸長時,為此裝設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4.隨行電纜嚴禁有打結和波浪扭曲現像。
5.每根鋼絲繩張力與平均值偏差不應大于5%。
6.隨行電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隨行電纜端部應固定可靠。
(2)隨行電纜在運行中應避免與井道內其他部件干涉。當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隨行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接觸。
(3)補償繩、鏈、纜等補償裝置的端部應固定可靠。
(4)對補償繩的張緊輪,驗證補償繩張緊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張緊輪應安裝防護裝置。
(八)電氣裝置的質量控制
1.所有電氣設備及導管、線槽的外露可靠導電部分均必須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線應分別直接接至接地干線接線柱上,不得互相連接后再接地。
3.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必須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0.5MΩ
(2)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等)0.25MΩ
4.主電源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1)轎廂照明和通訊。
(2)機房和滑輪間照明
(3)機房、轎頂和底坑的電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報警裝置。
5.電梯動力電源與電梯照明電源應分開設置。
6.供電電源的色標應正確,A相黃色B、相紅色、N(零線)為談蘭色、PE保護線為黃綠色。
7.機房內有多臺電梯時,應在開關裝置上標有易于識別的標記。
8.控制柜、箱安裝布置應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屬外殼接地可靠。控制柜內有斷相,錯相保護裝置。
9.接地線最小截面積不應小于銅芯線2.5mm.
10.機房和井道內應按產品要求配線。軟線和無護套電纜應在導管、線槽或能確保起到等效防護作用的裝置中使用。保護電纜和橡套軟電纜可明敷于井道或機房內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導管、線槽的敷設應整齊牢固。線槽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線槽凈面積開60%,導管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導管內凈面積40%;軟管固定間距不應大于1米,端頭固定間距不應大于0.1m。
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2、用500V搖表測試導體之間,導體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值;3、通電、斷電試驗。
(九)整機安裝質量檢查
1.電梯安裝完畢由電梯安裝單位按要求進行試運轉,并對下列安全裝置或功能進行檢查:
(1)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功能。
當控制柜三相電源中任何一相斷開或任何二相錯接時,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功能應使電梯不發生危險故障。
(2)短路、過載保護裝置
動力電路、控制電路、安全電路必須有與負載匹配的短路保護裝置;動力電阻必須有過載保護裝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下行標志必須與轎廂(對重、平衡重)的實際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銘牌上的額定速度、動作速度必須與被檢電梯相符。限速器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4)安全鉗
安全鉗必須與其型式試驗書相符。
(5)緩沖器
緩沖器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6)門鎖裝置
門鎖裝置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7)上、下極限開關
上、下極限開關必須是安全觸點,在端點位置進行動作試驗時必須動作正常,在轎廂或對重(如果有)接觸緩沖器之前必須動作,且緩沖器完全壓縮時,保持動作狀態。
(8)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如果有)底坑停止裝置位于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底坑的停止裝置的動作必須正常。
2.以下安全開關,必須動作可靠:
(1)限速器繩張緊開關;
(2)有補償張緊輪時,補償繩張緊開關;
(3)轎廂安全窗(如果有)開關;
(4)對可拆卸式緊急操作裝置所需要的安全開關。
(5)懸掛鋼絲繩(鏈條)為兩根時,防松動安全開關。
3.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在聯動試驗中必須動作可靠,且應使驅動主機立即制動;
(2)對瞬時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重量;對漸進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125%額定載重量。當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鉗電氣開關,轎廂以檢修速度下行,人為使限速器機械動作時,安全鉗應可靠動作,轎廂必須可靠制動,且轎底傾斜度不應大于5%。
4.層門與轎門的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每層層門必須能夠用三角鑰匙正常開啟
(2)當一個層門或轎門(在多扇門中任何一扇門)非正常打開時,電梯嚴禁啟動或繼續運行。
(3)曳引式電梯的曳引能力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4)轎廂在行程上部范圍及行程下部范圍載有125%額定載重量下行,分部停層3次以上,轎廂必須可靠地制停(空載上行工況應平層)。轎廂載有125%額定載重量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時,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電梯必須可靠制動。
5.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且驅動主機按轎廂上行方向連續運轉時,空載轎廂嚴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電梯的平衡系數應為0.4-0.5。
7.電梯安裝后進行運行試驗;轎廂分別在空載、額定載荷工況下,按產品設計規定的每小時啟動次數和負載持續率各運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電梯運行平穩、制動可靠、連續運行無故障。
8.噪聲測試
(1)機房內噪聲應不大于80dB。
(2)轎廂運行時噪聲不大于55dB
(3)轎門與層門開并過程噪聲不大于65dB
9.平層準確度的檢驗應符合
(1)額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15mm的范圍內;
(2)額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30mm的范圍內。
10.行速度
當電源為額定頻率和額定電壓,轎廂載有50%額定載荷時,向下運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減速段)時的速度,不應大于額定速度的105%,且不應小于額定速度的92%
11.觀感檢查
(1)轎門帶動層門開、關運行,門窗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窗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應無刮碰現像。
(2)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之間各自的間隙在整個長度上應基本一致;
(3)對機房(如果有)、導軌支架、底坑、轎頂、轎內、轎門、層門及門的地坎等部位應進行清理。
監理的細則7
一、細則編制依據
經批準的監理規劃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TGT59-99建筑施工塔吊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經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本工程設計圖紙、地質勘察資料
二、塔吊基礎施工過程中監理控制要點
1、塔吊樁基砼強度試塊報告是否合格
2、塔吊基礎鋼筋、防雷接地是否經隱檢合格
3、塔吊基礎標高及地下節預埋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4、砼強度是否滿足要求
5、塔吊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
6、審查塔吊基礎方案是否經過審批、計算書是否正確
三、塔吊安裝拆卸過程中監理控制要點
1、審核塔吊型號、技術參數及進場設備清單;
2、審核設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
3、檢查專業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4、審查設備安裝拆卸單位的資質及安裝拆卸人員資格;
5、審查塔吊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及塔吊安裝安全技術交底書;
6、檢查設備專業檢測單位的資質及檢測人員資格;
7、審查塔吊安裝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書;
8、安裝程序及注意事項:嚴格按照塔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安裝程序進行作業,在基礎制作完成并合格后,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9、安裝過程中關鍵部位控制如:
(1)安裝底座及基礎節:安裝底座前先放好調整墊板、底座及基礎節就位后,調整底座水平度,控制基礎節的垂直度在1%以內,注意底座定向方向,在安裝時應先將銷孔清理干凈,孔及螺栓皆要涂黃油;
(2)安裝壓重塊:注意交替進行以保持塔機的平衡;
(3)安裝平衡臂及拉桿,在平衡臂吊裝之前,嚴禁將裝置在平衡臂上的所有部件一次性全部安裝到位,正確做法應將護欄、電氣拉線等裝到位,后安裝其它配件,安裝過程中應隨時注意平衡性,嚴禁先裝配重;
(4)嚴格按頂升接高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接高工藝。
10、安裝完畢重點檢查:
(1)檢查平衡臂及拉桿、吊臂及拉桿、配重組件等各部位、連接螺栓軸銷、保險銷、開口銷的安全保險安裝情況;
(2)檢查各齒輪聯接部件的`堅固情況,各鋼絲繩穿繞及卡緊固定情況;
(3)接通各電器線路,檢查塔機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兆歐。檢查臨時用電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4)塔吊限位、報警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5)群塔之間是否存在安全距離。
11、嚴格按JGJ33-20xxS規定進行檢查與調試工作。
12、對各限位裝置、滑輪要經常檢查,確保無變形、缺損、調整螺絲無銹蝕、銹死并固定可靠。主要檢查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
四、塔吊附墻監理控制重點
1、檢查塔吊附墻方案是否經過審批;
2、檢查附墻具體部位、標高;
3、附墻結構是否經過設計驗算;
4、檢查附墻詳圖及平面布置圖。
五、群塔作業監理控制重點
1、檢查群吊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審批;
2、塔吊交叉區作業,嚴格遵守群塔施工協調原則,該主動避讓的塔吊司機不得搶先調運,必須讓于其它塔吊。地面指揮在塔吊吊運物件需進入交叉施工區時,應先告知塔吊司機。并密切注意其它塔吊運轉動向,給予司機準確避讓信號。
3、塔吊在作業過程中只允許信號工對塔吊司機發出指令,而且只能定機定信號工指揮。絕對不允許指揮人員在工作時擅自離開崗位。
4、檢查群吊之間的安全距離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六、塔吊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
1、塔吊是否經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且發放使用牌;
2、檢查塔吊司機、司索、指揮人員上崗證;
3、在作業前必須重點檢查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是否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必須符合標準;
4、吊散物時應捆扎牢靠,當離地面50cm時,再將捆綁繩檢查一遍是否有松動。必須將零碎小物件裝在容器中方可起吊。
5、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才能進行操作,各動作操作前應鳴鈴示意,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不得做其它動作、禁止由塔吊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6、塔吊工作時,不允許任何人員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如工作中發生故障時,應放下重物,停車檢修。
7、塔吊嚴禁超負荷吊裝、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定(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動物不吊;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帶棱角缺口物未墊好防止鋼絲繩子磨損或割斷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違章指揮不吊)。
8、塔吊工作完畢后應將起重機開行到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鎖緊夾軌鉗,并將吊鉤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并將所有控制器手盤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鎖好駕駛室門窗,離機后將總電源切斷。
9、遇有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6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塔吊必須停止工作,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放下,不得懸掛在空中。
10、檢查設備操作和維護保養制度;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應定期組織安裝單位對塔吊進行檢查和維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塔吊必須進行日常保養工作,必須對各個限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清除塵土,做好潤滑。
監理的細則8
一、安全監理的依據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
2、委托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3、工程項目的設計文件。
4、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6、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二、安全監理的范圍
按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施工階段工程監理。
三、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
1、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
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責任制、專職安全員、施工班組安全是否明確。
4、審查施工單位安全“三級”教育、安全培訓、特別是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人、證”是否統一。
5、審查施工單位開工前安全監督委托是否辦理。
6、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
7、審批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救援機構、設施配備。
8、審查施工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出廠合格證,安、拆資質證,驗收使用合格證。
9、檢查各工序安全技術交底。
10、監督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
四、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1、生活區及施工區,消防器材配備、易燃易爆物資存放,環境管理。
2、施工過程:
①土方工程:本工程為條形基礎和獨立基礎,大開口機械開挖,兩臺機械在同槽作業時,兩機最小間距不小于10m。堆土要距槽邊1.0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倍。作業時要注意穩定性,發現裂縫或傾坍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②腳手架工程:要有設計計算和說明的專項方案,驗收后方可使用。
③模板工程:要有支模方案、圖示,必須有設計計算和說明書。
④塔吊:有出廠合格證、塔基按設計和說明施工,做好砼配比(c35)和隱蔽工程驗收,安、拆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安裝時基礎砼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安裝完畢必須經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對鋼絲繩,四限位、兩保險安全部件要逐項檢查,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
⑤施工臨時用電: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設計,臨時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⑥“三寶”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通道口防護) 、“五臨邊”(基坑周邊,無防護欄桿的陽臺、料臺、平臺周邊,挑檐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樓層周邊,水箱、水塔周邊)防護:“三寶”必須符合標準,按要求配戴、設置,“四口”、“五臨邊”按要求加設防護措施,必須設置防護檔桿和密目安全網。
⑦施工機具:必須一機一間做接零和漏電保護,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五、安全監理控制目標
1、傷亡事故:按施工合同約定的目標控制,無重大傷亡事故。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按施工合同約定達到省級文明工地標準。
六、安全監理措施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主動配合施工單位抓好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在監理巡視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下達指令,(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對整改復查進行跟蹤;對危及人身安全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重大問題,立即報告總監和建設單位并下達停工令,采取措施整改。施工單位不停不改的應立即向當地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3、每周監理例會總結,布署安全工作。
4、每月組織的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落實責任,限定時間整改、同時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當月安全生產情況。
總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施工期的安全控制是予防為主,嚴格管理,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七、施工階段安全生產控制監理工作流程圖
簽發開工令
發出安全生產交底通知
現場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時指令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建立項目監理組織
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報
安全管理體系是否健全并有效運行;
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重新申報
施工單位
開工申報
開工準備
是否可行?
否
是
開工
接收交底通知
接收整改通
知或暫停令
是否整改或停工?
申報復工
是否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時,應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隱患解除,簽發復工通知
安全主管部門進場處理問題
復工
八、項目監理部安全組織機構
總監理工程師 袁傳寶
專(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 袁傳寶
內業資料員 袁傳寶
各專業監理工程師 土建楊明會 土建常冠福 土建顧...... 電氣李密江 水暖李xx
九、安全監理崗位責任制
1、總監理工程師
①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
②全面負責所監理項目的施工安全控制工作,檢查專(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的日常工作及安全控制內業資料。
③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專項施工方案。
④組織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機構、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上崗證。
⑤負責安全監理月報、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⑥簽發安全生產有關停工、復工、報告等指令。
2、專(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認真貫徹學習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
②協助項目總監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資質、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各類人員的上崗證。
③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特種設備的安、拆資格證、出廠合格證、無安全檢查合格證不得使用。
④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落實,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監匯報并下達監理指令。
⑤負責檢查監理部所監理工程范圍內各項安全設施、器具的配備。
⑥負責編制安全監理細則及安全監理交底工作,作好安全監理日記。
3、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
①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
②檢查本專業工程各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巡視、旁站過程中檢查是否落實。
③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下達監理指令,要求施工單位整改,重大問題及時向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和總監匯報。
4、內業資料員責任制
①及時收集,保管好各項安全監理的有關資料,做到整潔、分類有序。
②參加監理部組織的有關安全控制監理活動并做好記錄。
③及時做好安全生產所有文件,資料的收、發記錄工作。
監理的細則9
一、名詞解釋:
現場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定期巡視現場,檢查現場施工作業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和施工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二、編制依據
1.相關規范、規程、標準圖集
2.本工程設計圖紙及變更
3.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三、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美林湖01地塊工程
2、建設單位:美林江南置業有限公司
3、設計單位:華源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監理單位:常州常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5、施工單位:天目湖建安
6、總建筑面積:14萬平方米
7、結構類型:框架剪力墻結構;
8、計劃工程總投資:21157。31萬元
9、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
10、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四、監理巡視范圍、項目、時間
1、土方開挖分層開挖順序
2、鋼筋綁扎質量,鋼筋搭接部位,搭接長度
3、墻體、砌筑質量,墻柱鋼筋的設置,構造柱、馬牙搓的留置,材料濕潤、灰縫控制。
4、模板支撐設置,模板拼接,模板固定。
5、門窗安裝中的連墻件設置,是否打發泡。
6、墻面粉刷中塌餅留設,平整度控制,分層粉刷。
7、樓地面基層清理,水泥漿鋪設,澆筑過程控制。
8、巡視一般每天上、下午各不少于一次。
五、監理人員在巡視時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人員到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檢查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中執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檢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出廠質量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督促施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必要的復驗。
4.做好監理日記。
5.巡視監理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改正;發現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工程質量時,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監理巡視程序
1.按要求編制巡視監理方案;
2.監理單位按計劃檢查;
3.發現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七、對巡視記錄(同監理日記)的要求
1.記錄內容要真實、準確、及時;
2.監理日記應填寫清楚項目工程中的"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部位、日期、氣象情況、填寫人"欄。
3.紀錄發生的事件(如開例會、來檢查工地、簽變更紀錄、發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等)。
4.施工情況。
5.存在問題。
6.解決情況。
7.整改回復情況。
監理的細則10
一、總則
1.1為有利于護坡工程的施工監理,規范監理活動,依據施工承建合同、設計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規范》(SDJ207-82)等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1.2本細則適用于堤防護坡工程。
1.3護坡工程施工監理應以施工過程現場控制為重點。工程質量應實行以單元工程和工序質量控制為基礎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開工條件控制
2.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 (1)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2)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 (3)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 (4)組織設計交底;
(5)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的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 (6)檢查施工條件; (7)簽發開工許可證。
2.2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辦公室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2.3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現場實際提交護坡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其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
施工措施計劃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圖); (4)設備配置與勞動力組織; (5)質量保證措施; (6)組織管理機構;
(7)進度計劃(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強度)。
2.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質檢負責人、專職質檢員組成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質量檢驗和測量工程師,建立滿足工程質量檢測的現場試驗室或委托有相應資質、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建立班組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級質量檢查制度,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2.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2.6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測繪坡面開挖前的地形圖,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2.7檢查施工條件。
(1)施工設備進場查驗。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強度選用合適的施工設備,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組織進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的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修筑施工臨建設施,建立起供電、供水系統,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
(3)原材料檢驗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審批。工程開工前7天,施工單位應對擬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塊石、施工用水,進行隨機抽樣檢驗(必要時應有監理人員參加)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并向監理報送原材料進場報驗單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水泥出廠檢驗報告(第一次還應檢查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水泥、砂石料、塊石抽檢報告和檢測單位的資質、資格,必要時還應進行監理抽樣檢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批準的材料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簽發開工許可證。上述施工單位報送的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監理在7天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三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小時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2.9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同意。
三、施工過程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機械土方開挖驗收。在人工削坡前,為防止坡面超、欠挖,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坡面機械開挖工序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測控下,在坡面上放樣樁和樣坡。削坡時,施工單位質檢人員應全過程監測,測量員則應對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參數進行及時檢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當原坡面較低或坡面屬整修加固工程,原護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窩、吊坎、滑挫及松動等,需少量填方時,應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雜物等,待監理工程師對基面驗收簽證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層(松土20cm)回填夯實。回填應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設計位置。
(3)削坡時,如發現流動粉細砂層,且地下水比較豐時,施工單位應做好記錄,即時報監理工程師核轉項目法人或設計單位,聯系進行局部換基處理。
(4)削坡棄土一定要運到指定棄土場,嚴禁向江河中堆棄。
(5)對坡面上設置的腳槽、導濾層、排水溝等基槽,應在削坡時一次挖成。基槽開挖前應按設計要求放線,并報經監理工程師校驗。挖后經自檢合格,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3.1.3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坡面削整邊界控制點、線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開挖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曲面、曲線的幾何尺寸與坡面平順情況等。檢測數量為:每個單元工程的每個檢測項目沿堤軸線方向每10~20m應不少于一個點次。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基槽、坡面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質檢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應對前款檢驗內容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2砂石墊層鋪設
3.2.1墊層基面驗收。在墊層鋪設前,墊層基面表層的腐植土、草皮、雜物、垃圾等均應清除,基面應平整,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夯實。上道工序削坡、開槽等的設計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應已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之前,不得進行墊層施工。
3.2.2砂石墊層材料簽證。施工單位應對砂石墊層材料進行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的檢測(每1000 m3取樣1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監理抽樣送檢。砂石的粒徑、級配應符合設計要求。墊層材料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墊層鋪設
(1)墊層應按設計圖示的厚度、范圍和材料要求分層鋪設。墊層料鋪設應平整、密實、厚度均勻。當設計圖對墊層料沒有明示時,墊層料應按15cm厚,粒徑5~20mm的砂石鋪設。
(2)排水孔下的墊層應嚴格按設計圖示要求分層鋪筑。當設計圖紙沒有明確要求時,施工單位應按反濾層設計,報監理工程師審簽后實施。
(3)墊層鋪設前,應做好場地排水,設好樣樁,備足墊層料;應由坡底逐層向上鋪設,不得從高處順坡傾倒;已鋪筑好的墊層料應及時進行上層護坡施工,嚴禁人車通行。
(4)鋪設大面積坡面的砂石墊層時,應自下而上,分層鋪設,并隨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進行檢查簽證。
3.2.4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鋪設墊層的位置、高程,鋪設方法、鋪設厚度(每20m2設一個測點)、施工中墊層保護情況等。墊層未經監理工程師的簽證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墊層鋪設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對墊層厚度應隨時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3混凝土預制塊護坡3.3.1混凝土預制塊預制
(1)施工單位應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和使用記錄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質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和《建筑材料質量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2)混凝土預制塊預制按《混凝土鉸鏈沉排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中3.2條“混凝土板的預制”的規定執行。
3.3.2混凝土預制塊砌筑
(1)基面驗收。在預制塊砌筑前,上道工序墊層(含導濾溝等)應已經過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否則,不得進行預制塊砌筑施工。
(2)混凝土預制塊鋪設
①鋪設前,應在坡面上設置縱向、橫向、斜向的砌體坡面控制線,以保證預制塊鋪設的整齊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設計要求。
②為保證大面積的整體平整度和外觀質量,預制塊鋪設應在較大面積上同時進行。一般同一分隔構造區內應一次開工,或80~100m長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鋪設應從下往上的順序進行,鋪設縫寬2~3cm。鋪后的預制塊應平整、穩定,縱、橫、斜各方向的縫線應整齊劃一。
③鋪設時,凡發現預制塊邊角破損或有裂縫,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應采用人工搬運,不得從坡上往下滾,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預制塊的破裂。
④在預制塊鋪設完畢后,施工單位應進行分塊(在一個單元范圍內)檢驗。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預制塊鋪設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不得對預制塊間的縫隙進行砂漿封填。
監理的細則11
一、目的
為保證監理企業的工作質量,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應建立合理的考核體系,為員工獎勵、晉升、待遇調整等提供客觀依據。
二、時間
1、平時考核:考核在每月底進行,平時考核與員工每季度績效工資掛鉤。
2、中期考核:于每年6月底進行,但經公司總經理決定可予以取消。
3、年終考核:于每年12月底進行。
4、試用考核: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6個月(中級以上職稱者3個月,中級和中級一下職務者六個月,表現突出者可提前轉正)。
三、職責權限
1、項目工程部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考核。
2、總工辦負責檢查工程部的考核工作。
3、總工辦隨時抽查項目整理機構的考核情況,并把抽查結果反饋給工程部。
四、考核原則
1、監理企業的考核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得分為負值時,以零分計;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計扣分。
2、監理企業的考核層次為: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項目總監。
3、每月考核情況應當公開,如有爭議,被考核人可以向工程部或總工辦申訴。
五、考核范圍
1、監理員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現場日記旁站類資料,其他,特殊考核共六項。
2、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考核范圍為:廉潔,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
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置變更,經濟簽證,其他,總監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三項。
2、項目總監的考核范圍為: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上級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一項。
3、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情況,考核內容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4、調整的考核內容,須事先經總工辦審批。
六、特殊考核
1、監理機構人員受到不廉潔投訴時,公司責成工程部迅速組織調查,投訴情況屬實的,總監和其他人員有包庇行為。
2、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監理人員未曾發出預控監理函件。
3、執法大檢查中由于監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順利通過。
4、質檢,安檢或政府其他部門的專項檢查中,監理工作被批評。
5、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相關人員按罰則處理。
6、監理人員的工作和行為受到業主投訴或要求撤換,按業主投訴類處理。
七、罰則
1、考勤
考勤上公司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以周末為主且不得連續。考勤除正常的休息、請假外的均認定為曠工。
曠工認定原則
半個小時以內的遲到早退,周累計4次的按曠工一天處理;半小時以上的遲到或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同一天既遲到又早退的按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續假未獲批準);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由于考勤問題遭甲方投訴的;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對曠工的處理:
曠工期間勞動報酬不予發放,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當月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三天,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年終績效工資視情節輕重予以扣減;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作嚴重違紀處理,公司將與之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由于考勤問題遭甲方投訴的,扣半個月績效。
2、資料
在巡查組自查自糾中發現的資料不齊的.問題,要求項目負責人按總監辦要求按期整改,超期未整改的或縣質檢站大檢查中發現資料不齊的。日記旁站資料不齊全的監理員按天扣除績效;檢查中其他資料不齊全的扣除主管專監本月績效;總監巡視資料不齊全的扣除總監按天績效。
3、行為
以認定為不廉潔人員及其有包庇行為的人員,作嚴重違紀處理,公司將與之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由于總監、專監不作為原因(應當發現而未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應當可以處理而未處理的事情)導致的投訴扣除半月績效;導致質量、安全隱患的扣除當月績效;導致主管機關約談或通報批評的扣除年績效。
對檢查中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的個人行為在教育的基礎上按影響程度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予以辭退。對監理工作開展不利,受到建設單位等上級部門批評的監理組按第3條款處罰。
對在檢查中多次提出并未及時整改的監理辦將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公司將對直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由于項目組原因導致合同約定監理費未收回,項目負責人暫停其工資發放。 總公司一年度的檢查對分公司進行通報的對分公司技術負責人給予500-1000的處罰。
八、獎勵措施
若項目監理部能夠全勤上下班,無任何業主投訴、無任何安全質量事故且無上級主管部門約談及通報批評的,將視情況給予該項目組組成人員總監理費的1%~3%作為獎勵。
監理的細則12
編制:
審核:
山東金潤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監理實施細則審批單
工程名稱:淄博自貿免稅商城(西地塊)項目編號:
總監:
我項目監理部,已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完成了_________商城(西地塊)項目的樁基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現將此工程實施細則報上,請予以審批。
附:監理實施細則
編制人員: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審查意見:
經審查,本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符合/不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有關要求。同意/不同意按此方案實施,若工程建設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修改并報審,以保證項目監理工作順利實施。
批準: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細則即深基坑監理實施細則:包括護坡樁、邊坡支護、基坑支護、土方開挖等內容。
一、專業特點(專業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城項目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基坑支護及土方挖運
基坑安全等級:二級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擬建物基本情況如下:
基坑整體設計深度
基坑整體開挖深度
基坑平面尺寸
-10.45m
約10.07~10.37m
約217.2m×115m
東側緊貼無法移動的天鴻路,南側緊貼工程臨舍,西側緊貼變電站,北側為電信大樓。
2、工程地質條件:詳見勘察報告
二、編制依據
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相關圖紙及要求;
本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建筑基坑工程檢測技術規范》
《錨桿噴射砼支護技術規范》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
《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淄博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準;
淄博市建設工程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標準;
三、工作流程
挖土施工流程:
設備進場→場地平整→施工放線→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分步、分層開挖土方至槽底
運土施工流程:
挖土裝車→出口處清土→清掃(沖洗)輪胎→出場外運
護坡施工工藝流程:
土方分層開挖→邊坡修整→編網噴射砼→進行下層土釘支護施工(視邊坡土質情況,各工序可交叉施工)
錨桿施工工藝流程:
定孔位→成孔→制錨→下錨桿→壓力注漿→補漿→養護(安裝腰梁)→預應力張拉→預應力鎖定
四、控制要點及目標值
1、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針對性審查。
2、現場支護及開挖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勘查文件及相關規程進行。
3、臨邊支護和用電安全。
4、開挖機械及開挖程序的監督檢查。
5、支護及邊坡變形監測。
6、土方回填及拆除支護結構監督。
7、險情預警及搶險措施。
8、目標值是通過監理實施達到下列目標:
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按照二級安全等級支護,達到合格等級。
進度目標: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通力協調與周邊的關系,創造工程施工條件,以便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投資控制目標:以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價款規定確定的原則,按安全、質量、進度的要求控制投資,以達到投資合理。
合同及資料管理目標:確保工程各方遵守并執行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按淄博市建委和檔案館的要求及時收集、整理監理資料并加強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資料,確保施工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并達到順利移交。
關系協調工作目的:堅持“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則,確保工程各方工作關系協調一致,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五、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適用放坡開挖及支護開挖)
5.1.方案審核
基坑工作開始前,項目監理部人員必須認真熟悉設計圖紙、地質資料及相關規程、規范,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專項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審核,審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
5.1.1審查方案中是否針對以下內容分別制定出較為細致的安全措施:
附近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現狀的監測及保護,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鄰建設工程施工情況,支護措施、開挖方式,地下水位較高的還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項目部應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報送業主及施工單位。
5.2.施工監理
為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確保深基坑開挖的順利進行和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及地下管線、道路的安全,開挖前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工地現場一定要安排專職安全員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同時項目監理部人員必須做好以下監控工作:
5.2.1.深基坑支護
5.2.1.1.現場監理員必須嚴格監控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以確保支護結構能滿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5.2.1.2.當施工單位按照設計要求完成支護結構施工后或放坡開挖進行時,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偏移觀測點。
5.2.1.3.現場監理每日或雨后必須與施工單位安全員一起檢查土壁及支撐的穩定情況,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繼續施工,嚴禁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
5.2.1.4.根據現場情況,要求施工單位每天或隔日對支護結構、邊坡土體、相鄰建(構)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進行觀測,監理復測并做好記錄。
5.2.2.深基坑土方開挖
5.2.2.1.施工單位申報的專項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開挖,現場要按認可的方案進行開挖,監理人員全程跟進檢查。
5.2.2.2.土方開挖后要及時檢查基坑臨邊防護的搭設情況,基坑四周要設置1.2米高的紅白油漆相間的鋼管或毛竹防護欄,下設擋腳板,不符合方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5.2.2.3.檢查現場挖土機的安檢及測試資料,對較為殘舊的機械要求施工單位做好維護工作。不允許挖土機械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
5.2.2.4.用挖土機械施工時,嚴格注意挖土機的作業范圍內,不能有其他機械和工人作業;局部需要人工開挖時,兩個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米。余土應做到隨挖隨清,如果在坑邊堆放棄土、料具和移動施工機械,要求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最少要距支護結構外延2米,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
5.2.2.5.開挖時要按要求搭設專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許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基坑。
5.2.2.6.挖土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與原始資料不符,應及時報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處理。電纜兩側1M范圍內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5.2.2.7.工人下基坑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坑內必須設置穩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積水時,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電纜應完好,要求施工人員穿戴防護用品,如膠鞋等,監理要加強巡查工作。
5.2.2.8.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護結構外延2米范圍內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駛。不允許運土汽車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5.2.2.9.場內運輸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通行,防止基坑側塞車、陷車,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5.2.2.10.基坑開挖過程中,要加強巡視,注意土壁或支護體系的變異情況,如發現坡體有裂紋或局部塌落現象,要及時支撐或改緩放坡,如發現支護結構有滲水、流砂、流泥現象,要及時采取措施補強。
5.2.2.11.嚴格控制開挖程序,不允許單向開挖及超挖情況出現;督促施工班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機斗過多碰撞支護結構,以免發生變形破壞,導致支護體系失穩。
5.2.2.12.基坑周圍不得搭設臨時工棚設施。
5.2.2.13.夜間施工時,基坑要保持有足夠的照明,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并在現場設置安全生產警示標志。
5.2.2.14.施工單位應根據基坑內具體的環境情況相應做好通風、防塵、防毒等防火措施。
5.2.3土方回填
5.2.3.1.基坑開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的施工,嚴禁基坑長時間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連續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監測工作,尤其對于暴風雨天氣,要加強維護工作。
5.2.3.1、回填過程中,基坑的支撐應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時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填好一層拆除一層,不能事先將支撐拆掉。
5.3.預警與救護
5.3.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較為客觀的險情預報系統,并在施工現場預備足夠的搶險器材。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以啟動預警:
1)支護結構水平位移速率連續幾天急劇增大,明顯出現樁與土體剝離現象。
2)支護結構水平位移累積值達到了設計容許值,如最大位移量與開挖深度的比值達到3.5~7‰,周邊環境復雜時取較小值。
3)臨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達到設計允許值,且地面裂縫急劇擴展,墻體出現多條裂縫等。
4)煤氣管、供水主管已發生有泄漏、滲漏現象或設施的變位達到設計容許值,如局部沉降達20~30㎜時。
5.3.2.當出現嚴重基坑坍塌事故時,要配合施工單位及時疏導作業現場的所有人員,協助施工單位做好搶險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事故情況;若已發生人員傷亡情況,應第一時間向相關單位報警,并積極組織搶救傷亡人員工作。
5.3.3.現場監理應認真做好事故發生全過程的詳細記錄,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事故的真實情況,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及各項善后工作。
5.4.錨桿護坡施工質量控制:
鉆錨桿孔前,應按設計要求和圍巖情況,定出孔位,做出標記。
(1).錨桿安裝前應進行下列檢查工作:
1錨桿原材料型號、規格、品種以及錨桿各部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2錨桿孔位、孔徑、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設計要求。鉆孔與錨桿預定方位的允許偏差為1-3cm。
3錨孔內積水和巖粉應吹干凈。
(2).原材料及構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錨桿桿體使用前應平直、除銹、除油。
2預應力筋表面不應有污物、鐵銹或其他有害物質,并嚴格按尺寸下料。
3桿體制作,應按設計規定安放套管隔離架、波形管、承載體、注漿管和排氣管。
4宜采用中粗砂,粒徑不大于2.5mm。使用前應過篩。
5砂漿配合比:水灰比宜為0.38-0.45,水泥比砂宜為1:1-1:2。
6鉆孔孔口必須設有平整、牢固的承壓墊座。
7承壓墊座的幾何尺寸、結構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承壓面應與錨孔軸線垂直。
(3).錨桿及土釘墻施工質量控制:
1)錨桿及土釘墻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按下表規定執行:
項目
序號
檢查項目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備注
單位
數值
主孔項目
1
錨桿土釘長度
mm
±30
2
錨桿鎖定力
符合設計要求
一般項目
1
錨桿或土釘位置
mm
±100
2
錨桿傾斜度
°
±1
3
漿體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4
注漿量
大于理論注漿量
5
土釘墻面厚度
mm
±10
6
墻體強度
設計要求
1.預應力錨桿的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其他錨桿的鉆孔軸線應符合設計要求。
2.錨桿孔距的允許偏差為150mm,預應力錨桿孔距的允許偏差為200mm。
3.水泥砂漿錨桿孔深允許偏差為50mm,預應力鉆孔深度不宜比規定值大200mm,孔徑應大于桿體直徑15mm。
2)過程控制措施
1.砂漿配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砂漿應拌和均勻,隨拌隨用。一次拌和的砂漿應在初凝前用完,并嚴防石塊、雜物混入。
2.注漿管應隨桿體一起插入錨孔內,距孔底50-100mm。桿體插入孔內長度不應小于設計規定長度的95%。錨桿安裝后不得隨意敲擊、移動。
3.注漿時做到二次注漿、三次注漿……,至使錨孔內注漿密實能夠產生足夠的握裹力和摩阻力,這是錨桿施工的關鍵。最后一次注漿注漿管則隨注漿緩慢拔出,直至砂漿溢出孔外。
4.預應力錨桿自由端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插入孔內前自由端的保護不應受到破壞。
5.預應力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率定。預應力筋正式張拉前,應取20%的.設計張拉荷載,對其預張拉1-2次,使其各部位接觸緊密,鋼筋完全平直。
6.預應力筋張拉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安排張拉程序時,應考慮相鄰錨孔預應力張拉的相互影響。
7.預應力鋼筋張拉,應張拉至設計值的105-110%,再按規定進行鎖定。
8.張拉鎖定48H后,若發現預應力損失大于錨桿設計值的10%時,應進行補償張拉。灌漿強度達到設計強度時,方可切除外露的預應力鋼筋,切口位置至外錨具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4).鋼筋網噴射砼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1)材料質量控制措施:
1.噴射砼應優先選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強度等級不應低于32.5Mpa。
2.砂石的選用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應采用質量符合要求的外加劑。摻外加劑后的砼性能必須滿足設計要求。采用堿性速凝劑時,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材。
4.干法噴射混合料配比,應符合規范規定,水灰比宜為0.4-0.45。
5.原材料按重量計,稱量的允許偏差控制值:水泥和速凝劑為±2%;砂石為±3%。
6.依據采用施工機具的不同,混合料攪拌時間應符合規范有關規定。
7.干混合料應隨拌隨用。
8.鋼筋應清除污銹。
2)施工過程控制措施
1.噴射前應埋設控制砼厚度的標志。
2.噴射作業緊跟開挖作業面。砼終凝前到下一循環放炮時間不應小于3h。
3.噴射作業前,應對機械設備、風、水、輸料管路和電纜線路等全面檢查和試運轉。
4.清除開挖面的浮石。用高壓風水沖洗受噴面;對遇水易潮解、泥化的巖層,應用壓力風吹掃。
5.開始噴射時,應減少噴頭與受噴面的距離,并調解噴射角度以保證鋼筋與受噴面間砼的密實度。
6.鋼筋網應與錨桿或其他錨定裝置聯結牢固,噴射時鋼筋不得晃動。
7.鋼筋網在噴面上噴射一層砼后鋪設。
8.在噴射過程中如有脫落的砼被鋼筋網架住,應及時清除。噴射砼終凝2h后,應噴水養護。養護時間為不得少于7d。氣溫低于+5℃時,不得噴水養護。
(5).錨桿的實驗和檢測
1)錨桿的基本試驗
1.基本試驗錨桿數量不得少于3根。
2.基本試驗所用錨桿結構、施工工藝及所處的工程地質條件應與實際工程所采用的相同。
3.基本試驗最大的試驗荷載不宜超過錨桿桿體承載力標準值的0.9倍。
4.基本試驗應采用分級循環加卸荷載法。
2)錨桿驗收試驗應遵守規范有關規定
1.驗收試驗錨桿數量不少于錨桿總數的5%,且不得少于3根。
2.驗收試驗應分級加荷。最大試驗荷載不能大于桿體承載力標準值的0.8倍。
(6).監控措施
1)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設置,動態觀測點的觀測,進行動態分析,時刻抓住質量、安全不放松。
2)對每一開挖層,都要進行放線、自檢、驗線、坡面修整,對于放坡坡度進行量測。
3)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安全質量監督權、否決權。
4)填寫監理日記,定期及時向業主和公司匯報有關工程的質量、進度情況。
5)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按規定要求,及時整理工程技術資料。
監理的細則13
本細則僅適用于房建中一般磚混結構和框架結構測量工程以及工業廠房中土建部分的測量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測量內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軸線放樣、標高復核、建筑物總高測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建筑物沉降觀測。
一、測量前準備
⒈測量前應對擬采用的測量儀器(水準儀、紅外線測量儀等)進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認定,以減少儀器的測量誤差。
⒉校核測量配套工具,如標尺刻線、丈量長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準備好不同測量內容所用的測量記錄表。
⒋檢查判明測量用的原始點是否已破壞。
⒌測量前應確定測量方案,由于測量方案關系到測量精度,因此,測量方案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確認,其次,測量人員應有職責分工。
二、工程測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測量
⑴建筑物定位測量前,應由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測量位測量并確認的建筑物角標的坐標,(包括書面通知和現場坐標移交)角標一般為三點以上,其中兩點作為定位測量用,其余點作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標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當角標位于建內或施工過程可能會破壞時,應在單體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測量時,以所提供的兩個角標進行測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標反向測量校核;屬角標有誤時,應及時通知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法人代表進一步證實;屬放樣本身軸線有誤,應重新放樣。
⑷放樣后的軸線應標于龍門板上,用于基槽軸線放樣,模板定位,地梁軸線復核,以及±0。00以下的墻體軸線放樣,每次測量前均應先根據角標復核龍門板軸線。
⒉軸線放樣
⑴在基礎回填之前,可利用龍門板的軸線,先放樣底層軸線,也可以先把龍門板的軸線后移至不影響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進行底層放樣。當底層墻體或柱施工完畢,應把后移的軸線標點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轉角墻、柱上,并用鐵漆標好,這些標準軸線將隨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為本層其它軸線放樣的依據。為確保框架結構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觀感要求,外排柱應每柱都引通高軸線。
⑵本層內的墻體或框架中排柱應以邊軸線拉通長線進行內墻或內排柱的軸線定位。框架結構中的外排柱在通線進行定位后,還應對單柱上下層的軸線進行復核。
⑶當墻體為框架剪力墻或柱時,在模板安裝前,還應根據已放樣的軸線,彈出模板安裝時的內邊線,作為立模定位的依據。
⑷砌體組砌時,外圍護墻應邊砌邊吊線校核。柱或剪力墻的模板上口引中線與標準軸線校核。梁板則根據柱、墻上口校核過的中線進行軸線校核。
⑸陽臺或出墻構件,除應從軸線外引進行定位外,還應吊垂線與低一層的陽臺或出墻構件對齊。
⒊建筑物標高復核
⑴在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部門測量確認的角標時,應同時提供永久性高程點,當永久性高程點距建筑物較遠時,應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響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點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樁,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樁。高程樁應設井圍護,樁身置于殘積土以下,樁身為上小下大方柱或圓柱并埋設Φ16圓鋼,高程樁應設在不易擾動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應定期校核。
⑵根據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測量基底標高,在基底做標高木樁控制墊層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彈梁面標高線以控制地梁標高,在底層墻體上或框架柱上測出建筑物單體的±0。00基線,并用鐵漆標出,作為層高的控制線。層高測量可采用掛線丈量與經緯儀測量昂角后計算層高相結合。每層施工完,相應的層高控制線應上引。
⑶根據層高控制線引入室內轉為30線或50線。室內30線或50線作為窗臺控制,墻頂控制,木門窗安裝標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標高控制的依據。30線或50線還可做為天棚粉刷打底的`陰角水平比較線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較線。
⒋建筑物的總高測量
建筑物的總高測量主要是利用經緯儀測量總高點的昂角,再與±0。00基線測出經緯儀的高度,利用經緯儀與±0。00基線的距離,和總高點昂角計算經緯儀至總高點的高度,后與經緯儀高度的總和即為建筑物的總高。采用紅外線測量儀時,則可直接測出總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
⑴在建筑物主體封頂后,裝修前,應對建筑物的垂直度進行第一次測量。待裝修后,竣工前測第二次。
⑵裝修前的垂直度測量,可采用吊垂線和經緯儀相配合。垂線從屋面邊軸線吊線下來,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同軸的軸線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裝修后的垂直度測量,則可在直接從屋面的外墻大角吊垂線。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大角的偏移,即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應測量垂直度。每個大角應測量兩個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觀察
⑴沉降觀察要求采用Φ18鋼筋進行預制,端頭垂直90°角。平直長度2。2CM的彎頭作為測量點,測量點應磨成半球形或圓臺狀。
⑵沉降觀察點統一安裝在建筑物室外標高以上50CM處。安裝時,若安裝點是鋼筋砼柱時,則應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磚墻,則應采用先預埋在砼預制塊上,再砌上墻,沉降觀察點安裝時,應伸出墻5CM左右,以確保外墻裝修后,沉降觀察點能伸出墻2。5CM,沉降觀察點安裝后應上漆并標出標志。
⑶沉降觀測點每個建筑物應設不少于6個,觀察點一般設在建筑物的轉角和建筑物沉降縫兩側。
⑷建筑物沉降觀察是利用永久高程點或半永久高程點進行測量的。測量時應采用閉合差測量,沉降觀察的目的除測量建筑物每測量點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測出不均勻沉降量。因此,測量沉降時每次只允許采用同一個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觀察在沉降點安裝后,第一次應先測出各沉降點的實際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載或每上一自然層應測一次沉降觀察。到建筑物封頂后,則改為每月定時觀察。
三、測量責任和資料管理
⒈除每次測量的測量方案需技術負責人確認外,每次測量后,負責跑尺、觀鏡、校對、復核、審核的責任人應簽字。
⒉原始記錄和根據原始記錄整理的測量結果均是測量技術資料。
⒊技術負責人在每次審核測量結果時,一旦發現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異常,有責任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隱情不報,技術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⒋專業監理工程師將定期抽查測量資料。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
監理的細則14
一、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察專職安全員的資歷,考核其實際工作能力,確保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能夠正常運轉;
2、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把安全檢查制度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控制要點為:
①、在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中,確定項目經理是施工標段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隊長、工班長也為隊、工班的安全責任人
②、審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③、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情;
④、審查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和電器設備等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⑤、民用爆炸物品的貯存、管理、使用規定是否符合《民用爆炸品管理條例》規定;
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情況;
⑦、冬季、雨季、高溫季節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⑧、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置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⑨、便道和駐地建設是否符合丹陽市城建交通重點工程指揮部的要求;
⑩、臨時用電是否符合《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4、審查安全措施經費的投入能否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措施的需要;
5、檢查道口、十字路口等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地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人們注意安全;
6、督促施工單位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進行檢測標定,確保安全設施性能良好。對已淘汰的設備必須清出工地,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一律不得使用;
7、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如茅山隧道工程應編寫專項施工方案,邀請專家論證、審查;
8、督促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①、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的全體作業人員;
②、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③、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工程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隱含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④、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程度、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向隊長、班組長以及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⑥、交底必須重點突出:作業的特點、危險點以及針對危險點的預防措施、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操作規程和標準;
⑦、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簽字記錄完整、齊全。
二、工序作業施工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控制—認真編制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①、按施工需要確定用電設備數量及裝機容量;
②、確定線路的選擇和設備的選型;
③、安全用電措施;
④、施工現場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
2、工地防火安全控制要點
①、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防火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②、明確用火、用電制度,避免火災發生;
③、工地在林區,必有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森林防火措施;
④、檢查滅火器材的配備及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
3、企業內交通運輸安全控制要點
①、汽車、裝載機、挖機等機動車輛司機都必須持證上崗,杜絕無證駕;
②、機動車輛性能必須良好,尤其是車輛制動裝置和方向系統應靈活有效;
③、嚴禁酒后駕駛;
④、嚴格控制速度和車輛間安全間距,禮讓三先;
⑤、車輛裝載土方不能超出車廂,避免行駛振動落下傷人;
4、現場機加工安全控制要點
①、制定機械加工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加工房內,共同遵守;
②、檢查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防止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③、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體有序,工場內道路通暢;
④、機械運轉部分必須有防護罩等安全裝置;
⑤、接地(或接零保護)應完備;
⑥、液壓系統必須防漏、噴雨,防止壓力噴出霧化引起火災;
5、工地焊接及切割安全控制要點
A、電焊:
①、電焊機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方,周圍無易燃、易爆品;
②、雷、雨天氣不能在露天焊接作業;
③、嚴禁在壓力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要先切斷電源;
④、移動焊機時應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
⑤、高空焊接要系好安全帶;
B、氣焊:
①、氧氣瓶和乙炔氧瓶不應放在同一處,各種壓力表完好無損,嚴禁油脂污染;
②、氧氣瓶和乙炔氧瓶受熱不得超過35℃,操作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
③、氧氣瓶及乙炔氧瓶外安設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暴曬;
④、焊嘴或割嘴點火不能對準自己或他人;
⑤、氣焊油桶等要經批準,并經特殊處理,否則極易發生事故。
三、專業工種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1、排水溝槽開挖及防護工程
①、高邊坡應開挖一層防護一層:一是防滑坡,二是避免加大懸空高度,增加施工危險性;
②、護坡腳手架立于堅硬的基礎上,架設牢固;
③、固于腳手架上的機械設備必須穩固、牢靠;
④、防護砌體:搬運注意防滑,跳板要穩固,坡度要符合規程要求;
⑤、邊坡錨噴支護按洞內噴錨支護要求;
2、沉井及頂管工程
①、沉井模板支撐的安全;
②、鑿除砼墊層和挖砂墊層時,要注意對稱、同步、均勻防止傾倒;
③、沉井防止傾斜、旋轉、不沉、突沉引起的安全問題;
④、頂管洞口的鋼架支護必須穩固、牢靠;
⑤、頂管機內的安全、通風安全措施要符合規范要求;
⑥、頂管防止崩鐵事故的發生。
監理的細則15
一.編制依據:
建設部建監(1996)208號《關于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監(1996)488號《建筑企業試驗室管理規定》、GB50319-20xx《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嘉建質[20xx]47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的通知》、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經過審批的監理規劃、施工設計圖紙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以下簡稱旁站監理),是指監理人員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
三.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范圍
房屋建筑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處理、基坑圍護施工、混凝土灌注樁澆筑,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施工、地下室施工、土釘墻、后澆帶及其防水混凝土澆筑,混凝土澆搗、結構加固、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梁柱節點鋼筋隱蔽過程、現場檢測及其它重要部位施工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監理人員必須實施旁站監理。
四.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內容(質量控制要點)
詳見附件。
五.旁站監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一般情況制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等。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由項目監理部送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各一份,并抄送市質量監督站駐工地質量監督工程師一份。
2.施工企業根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單位通用報審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員按照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實施旁站監理。
3.旁站監理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具體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安排并對監理員實施技術交底,明確重要控制點,由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操作)。
4.旁站監理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施工現場實行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旁站監理記錄表式詳見附件)。凡旁站監理員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質檢員未在旁站記錄上簽字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旁站監理記錄是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有關簽字權的重要依據。對于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凡沒有實施旁站監理或者沒有旁站監理記錄的,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在相應文件上簽字。(注:相應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施工階段監理工作過程中,旁站監理記錄應由項目監理部專人負責與相應驗收記錄存放在一起備查。旁站監理記錄和相應驗收記錄監理日記等應做到可追溯和閉合。旁站監理記錄是公司對項目監理部監理工作質量巡回檢查和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8.工程竣工驗收后,旁站監理記錄由項目監理部隨同其他監理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存檔備查。
六.旁站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并按規定移交。
七.旁站監理作為質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須與巡視、平行檢驗等方法綜合運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應切實安排好施工旁站監理工作,并具體落實到人,嚴格執行質量責任制度和內部檢查、考核獎罰制度。
八.項目監理部應嚴格執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xx]189號規定,認真做好旁站監理工作,并主動、虛心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旁站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對于旁站監理實施不到位的項目監理部和有關監理人員,經公司查實后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責令整改;由此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由公司根據其應負的責任作出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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