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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后宮選妃的趣聞
因為在大明王朝建國的那年: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初一,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做了一件與大明朝的女人們,特別是第一家庭的女人們有重大關系的事情:命儒生朱升編訂《女誡》,并刊刻全國發行。這部書的主要內容,就是收錄歷代賢德后妃的光輝事跡,然后全國推廣學習。尤其是朱元璋家里的女人們,更要在后宮開設講堂,由主編朱升親自主講,包括皇后在內的所有嬪妃都要列席旁聽,認真學習。
而之所以說負責編訂的朱升是主編,而非作者,實在是因這部《女誡》大有來頭,它最早出自東漢女文學家班昭之手,內容包括卑弱夫婦敬慎婦行專心曲從叔妹七章。其中心思想,看名字就能體現出來:教育女人要逆來順受,伺候老公,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禮敬公婆,不亂傳閑話不造謠,不隨便摻和事,就算自己不愿意,也要事事聽丈夫的。受了委屈更要忍著,別人說你不好要聽著。要謙順的待人,學會討丈夫兄弟姐妹的喜愛-----這樣的女人,才是百分百的好女人。對班昭的這個評價標準,朱元璋是基本同意的,之所以要朱升重新編纂,是因為在他眼里,做一個百分百好女人,特別是第一家庭的好女人,還需要一個重要素質不擅自專權干政。這一條,也被朱升不折不扣寫入了編訂版的《女誡》中。
而也從此之后,《女誡》一書,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成為大明王朝的婦女基本評判手則,無論宮廷還是民間,執行的都是這一套相同的標準。
而在朱元璋的推廣下,《女誡》不但風行全國,在明朝,還相繼的誕生了兩個升級版,一個是朱元璋兒媳婦,明成祖朱棣皇后徐氏所編的《內訓》,另一個是明劉氏所作的《女范捷錄》,前者認真學習《女誡》中的后妃不干政精神,并將其理論觀點細化,以單獨成書的方式深入解讀。后者則繼承發揚《女誡》中關于好媳婦的各類評價標準,不僅以理論的形式進行剖析,更精選大明朝具有典范意義的好人好事,真實記錄并熱情謳歌。這兩部書,加上唐朝宋若翠的《女論語》,以及班昭原版《女誡》,被后世并稱為女四書。在新文化運動之前,一直是中國封建社會對女性進行三從四德教育的專用代表教材。
由此也可看到,如果穿越到明朝,卻做了一個女人,那著實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因為在那個時代里,如果要當一個好女人,按照《女誡》等主流婦女教科書的規定,恐怕只有一條路做個老實巴交的受氣小媳婦。但在明朝的第一家庭里,要做個好女人,卻不僅要做個受氣小媳婦了。做為皇室成員,有《皇明祖訓》管著,偏巧又是個女人,又要有《女誡》管著,典型是受二茬罪。
而朱元璋之所以要苦心打造這部百分百好女人寶典,也并非是有意要讓家里的女人受二茬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吸取了歷朝歷代由于后宮干政而導致國勢衰弱的教訓。他的第一追求就是:保證大明歷代帝王的法定老婆,從皇后到宮女,都是百分百的好女人。為了實現這個理想,朱元璋煞費苦心,除了編《女誡》搞思想宣傳外,在制度上,也大傷腦筋,比如明朝皇室選老婆的程序。從表面流程上看,明朝皇室選妃的過程,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都大差不差,都是先四面撒網,從民間選拔,然后層層淘汰,給皇子找到意中人。
然而相比之下,明朝皇室的選妃,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為深入群眾的,因為朱元璋從一開始就定下了調子凡天子,親王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拂受。翻譯成白話就是:皇帝以及親王的老婆,無論是正房的皇后,還是偏房的妃子,都要通過嚴格的選拔程序,優先選擇良家女,也就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至于那些主動給皇室獻美人的,一律不接納。而這個基調,也被整個明王朝不折不扣的執行了。整個明朝的皇后中,真正出身勛貴世家的只有兩人,一位是明成祖的皇后徐氏(中山王徐達之女),另一位是明憲宗的皇后吳氏(懷寧侯孫堂的外甥女),其他的皆出身平民家庭。就這僅有的兩位,徐皇后是沾了老公朱棣扯旗造反成功的光(原本是燕王),而吳皇后只過了一個月皇后癮,就因開罪于明憲宗最寵愛的萬貴妃,黯然被打入冷宮,并連帶家族爵位被奪。貴族家的女子母儀天下,這種事放在明朝,反而成了低概率。
所以對于打算穿越回明朝當皇后的現代女生來說,真穿越回去,做個平民家的女孩,是比做個貴族家小姐更有機會的。所謂灰姑娘變王后的童話,放在明朝非但不是童話,相反是實話。而為了實現這個童話,每一個懷有皇后夢的女孩,都要經過艱苦卓越的選拔過程。如果說朱元璋的選拔基調,已經很深入群眾的話,那么接下來的選拔過程,就更加深入群眾堪比今日綜藝節目選秀。選拔的第一步,就是海選,每到皇帝或者太子要大婚的時候,皇室都會派太監四處撒網,在全國各地挑選5000名少女,年齡在十三至十六歲,被選中者由皇室出錢,在規定時間內送女兒至京城參選。這一環節的選拔標準,每一次都不同,歸根結底,卻還要看運氣了。
至于這一環節中群眾的參與熱情,那也是依選拔的規則而異的,通常說來,如果選拔僅僅是說選秀女,那基本應者寥寥,逼急了也會發生諸如拉郎配之類的事。如果選拔前直接寫明:這次要選妃,被選中的都有名分,那就不同了,基本是蜂擁而至打破頭皮。不管是熱情參與還是應者寥寥,女生的家長們,總免不了要給負責海選的宦官塞錢,以至于還發生過詐騙事件明朝隆慶年間,一個叫張進朝的宦官假傳圣旨,在湖北地區為皇室搞海選,半個月騙取白銀十萬兩,折合人民幣六千萬。
等著海選過后,第二輪選拔,則是在京城舉行,宦官們會把參選少女集中在一個大場地上,按照年齡排序后查看,以身材為標準,淘汰掉其中的一千人。太高的會比淘汰,太矮的也會被淘汰,太胖的當然不能要,太瘦的也不能留。按照明朝宮廷衣服服裝等文物參照,明朝皇室選拔皇后的標準身高,大約在一米六五左右,也就是說要身材適中,體型勻稱的。第二天,依然是同樣的場地,則要進行第三輪選拔看五官,包括頭發,眉毛,眼鏡,鼻子,以及說話的音色,有一項不合格立刻淘汰。長得丑的自然難免淘汰,長得漂亮卻也未必安全,太漂亮了,會被認為太妖媚,照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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