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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全體員工守則(通用6篇)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守則的重要性,守則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守則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全體員工守則(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1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組織觀念,維護正常的勞動、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崗位責任制和具體工作目標,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對工作不服從分配,經教育仍不能到職到崗的視為曠工處理(按獎懲制度第六條執行),
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打撲克、下棋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私活,違者按獎懲制度第五條執行.
四、嚴格考勤制度,各物業管理站必須堅持每日簽到考勤,考勤員必須認真登記,嚴禁弄虛作假,違者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月底匯總,于次月1日報經理審查后交財務科備案,是每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五、嚴格堅持請銷假制度,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杜絕不請假或先離崗后請假,違者按曠工處理.
六、對無視公司工作紀律,屢次違反,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將調離其本人工作崗位或待崗學習(經學習仍不能勝任工作,按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嚴禁打架斗毆,聚眾鬧事.違者除對其批評教育外,按獎懲制度第七條執行.
八、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禁止收受用戶任何好處,或以權報復,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將按獎懲制度第八條執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對酗酒,不得因喝酒聚會而影響或延誤八小時以外的臨時性工作和服務要求.
十、水電工要嚴格執行水電工崗位責任制,水電查抄及費用征收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按獎懲制度第十條執行.
十一、工作時間定為每天8小時,職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員休班;值班人員安排其他時間補休(法定節假日據情況安排休息).
十二、對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性服務要求,在規定范圍內的要立即去辦,服務范圍之外的`能辦則辦,不能辦的須做好耐心的宣傳解釋工作.禁止出現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發現或舉報反映,則按獎懲制度第十一條執行.
十三、業主(或使用人)對收費(含代收費項目)標準提出異議時,要首先向其耐心宣傳解釋上級的規定和批準的收費標準,直到業主理解和滿意為止,遇有極個別業主無理取鬧,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2
一、員工守則
(一)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二)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十)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三、保安工作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采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臺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于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五、電梯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并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三)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三)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于住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采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戶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3
一、目的
規范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范圍
蘇州東弘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范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范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涂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報;并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并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涂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簽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臟設備設施或不規范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并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涂寫等,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后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并扣發其當天工資,并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于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嘩、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沖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煙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嘩、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盡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煙;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并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于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4
為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持物業管理在企業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范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并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為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并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于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
(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筑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并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凈”。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凈、路沿凈、人行道凈、雨水口凈、樹坑墻根凈、果皮箱凈。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占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并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布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采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占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制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為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為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5
1、統一要求,分片管理,責任到人。
物業服務中心保潔員日常具體工作由保潔主管負責,保潔主管全面負責項目公共設施及區域的清潔衛生的管理控制。根據項目區域合理安排,制定《清潔區域分工一覽表》,明確責任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對保潔員實施績效考核 ,獎優罰劣。保潔主管需對轄區清潔衛生對照《保潔員作業標準》檢查每天不少于兩次,物業管理員每周不少于兩次,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認真填寫《保潔員工作檢查表》。
2、對公共區域的清潔
2.1備用工具、材料如:吸塵機、塵推、掃把、抹布、水桶、垃圾鏟、雞毛撣、清潔劑等。
2.2工作程序:
到達崗位后先用掃把清掃清理大堂地面,清理煙盅雜物。將干凈的塵推或拖把平放在地面上,直線來回推塵,除去地面塵土。擦拭云石臺面、玻璃門窗、各類標牌、開關、休息椅子、花盆、花架、防火門、消防栓柜,保持以上各處干凈無積塵。留意空調風口、天花板、燈罩、射燈、邊角位是否有蜘蛛網和積塵,及時用雞毛撣掃除,每月擦拭天花、燈罩、空調風口一次。每3小時內對大堂進行2-3次保潔,用塵推或拖把進行去塵,及時清理煙箱內煙頭、紙巾等雜物,視污漬情況及時進行擦拭、清洗。
2.3衛生標準:
地面無煙頭、紙屑、雜物、污漬,地面、墻面干凈有光澤。公共設施表面無明顯灰塵,不銹鋼表面光亮、無污漬。立面沒有牛皮癬及亂涂亂畫字跡。
3、住宅區衛生管理規定
為保持住宅區干凈、整潔、使業主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物業服務中心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法令和《武漢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司標準進行清潔衛生服務。
3.1 本轄區的垃圾清運及消殺工作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積極配合環衛、環保、衛生防疫部門,采用多種形式開展環境衛生宣傳,使大家樹立人人愛清潔,個個講衛生的良好風氣。
3.2 為了加強衛生管理,全項目業主監督,物業服務中心制定清潔衛生責任條例。
3.2.1 保潔員作時間:
7:00-11:00、14:00-18:00由每個保潔員清掃劃分的責任區域。
3.2.2 每天清掃住宅區道路、綠化帶二次,并隨時保持住宅區各公共場所沒有紙屑、煙頭、痰跡、污跡等。
3.2.3 每天16:00-17:00清運垃圾一次。
3.2.4 每天清掃一次樓梯間。
3.2.5 每周清洗二次建筑小品、信箱、消防栓、防盜門、并保持干凈。
3.2.6 每周檢查樓道燈、住宅區道路燈、開關、消防栓、防盜門、玻璃門、玻璃窗、內墻等完好情況。
3.2.7 根據不同季節,經常用藥物噴殺蟻、蠅、蟲、鼠,主要在垃圾池、明暗溝、渠污水井等周圍。
3.2.8 每年疏通下水道、化糞池二次。
3.3保潔員是保持本區清潔衛生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凡是物業服務中心員工均有維護本區衛生的`義務,對不衛生現象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的將被視為失職,物業服務中心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甚至辭退。
3.4本區業主、居民和進入本區的訪客等均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衛生,嚴禁下列不衛生不文明的行為:
3.4.1隨地吐痰,隨地丟果皮、煙頭、廢物、雜物,隨地傾倒垃圾(業主的生活垃圾須裝入袋中放在指定地點)。
3.4.2隨地大小便。
3.4.3飼養小鳥和家禽。
3.4.4亂豎廣告牌,亂貼(寫)標語、廣告、啟事。
3.4.5亂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3.4.6搭建各類違章建筑。
3.4.7在公共場地、花木間拉繩晾曬衣物。
3.4.8攀登、涂污園林雕塑小品。
3.4.9從樓上往下拋灑雜物、潑水。
3.4.10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等處堆放雜物。
3.5項目內商業網點不得在公共場所、走廓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場地擴大營業場地,經營店主須做好 門前三包的衛生工作。
4. 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來訪投訴定期回訪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服務中心與廣大業主的聯系,及時為業主排憂解難,把管理工作置身于業主監督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將建立接待來訪投訴定期回訪制度。
物業全體員工守則6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確保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正、客觀、合理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同時根據考核成績決定對員工的使用,晉升,獎懲等提供客觀依據,從而完善公司的激勵機制。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對象
湛江市葵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核主體:品質管理部
績效考核小組組長:品質管理部經理
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為試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96分以上為優秀,91-95分為良好,86-90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
1、試用期考核
(1)、考核對象:試用期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占60%),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占40%)。(以下簡稱綜合考核成績)
(4)、考核結果:
A、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B、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延長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公司與聘任試用期員工解雇勞務關系。
C、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不予錄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綜合考核成績低于85分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10%。
3、月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綜合考核成績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月度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月度績效工資×(綜合考核成績/100分×100%)=月度應發績效工資。(例如:部門主管的月度績效工資為:1000元/月,綜合考核成績120分,月度應發績效工資=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兩個月低于85分給予書面警告,并扣罰20%的基本工資。若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三個月低于85分,則給予辭退處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年度獎金發放參考依據;
B、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公司給予續簽勞動合同。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轉為相應崗位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D、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1、考核標準
為確保科學設計考核項目,直觀、準確顯示考核各項數據,有效、客觀、公平、合理考核員工的工作業績,同時公司根據不同工作崗位設計相應的考核標準,具體考核標準分為八類:部門經理、部門主管、物業助理、維修技工、保安領班、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各崗位的具體考核實施執行《員工崗位考核標準細則》。
2、考核內容
(一)德 員工的思想品德,行為規范,職業道德等;
(二)能 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員工的工作作風,組織勞動紀律;
(四)績 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貢獻。
3、考核權限
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葵園物業管轄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考核部門主管,總經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經理及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行政人事部統計備案。
4、考核要求
A、各級考核者必須認真,細致,實事求是考核所屬職工,要求各級考核者認真負責的組織
每次考核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做出嚴肅處理。
B、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連續兩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書面警告,并扣罰20%的基本工資,連續三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時間上報即:試用期考核于員工試用期滿的次月3日前上報,不定期考核與月度考核于次月3日前上報,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5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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