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納的職責11篇[通用]
關于出納的職責1
1、負責公司發生的各項業務的銀行往來、現金等工作;
2、登記現金、銀行存款賬務;
3、公司稅控盤每月報稅、清卡,配合會計做好稅務開票相關工作;
4、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賬賬相符;
5、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安排的其他與出納相關的工作;
6、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安排的其他與行政辦公室相關的工作;
關于出納的職責2
一、根據審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
二、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嚴格支票使用管理,辦理對外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帳戶,不坐收現金。
四、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
五、負責與內部各單位往來款項的劃轉、核算。做到每筆往來款項數據準確,依據充分。
七、定期向主管負責人匯報貨幣資金結存情況。
八、按規定辦理其他所轄事務。
關于出納的職責3
1、在財務總監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款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收單,在月末做出相應調整,做到銀行對賬單相符。
3、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做到月結日清,保證帳證相符、賬款相符、賬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4、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市(縣)內采購領用支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5、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賬憑證,及時傳遞給財務登帳。
6、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7、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辦理現金收支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發放名冊,按時發入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
9、負責及時、準確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公積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1、負責掌管公司財務保險柜。
12、完成財務總監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關于出納的職責4
根據有關規定和我國會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
各單位出納人員應根據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的規定,具體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對重大的開支項目,須經過單位領導或會計 負責人審核后再辦理付款手續。同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銀行支付 結算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出納人員辦理相關業務時,做到知法、 懂法、守法,現金的收支符合有關規定和相關的手續。在此基礎上還要保證收支、核 算的及時性。
2、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編制日報表和調節表。
出納人員根據已經編制 的收、付款憑證,經其他會計人員審核無誤后,逐筆序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月終應及 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相符。現金賬面余額應 與庫存現金核對,使其賬實相符。
對于現金業務和銀行收支業務較多的單位,也可以編制現金、銀行存款日報、旬 報表,以反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存情況。
3、保證現金、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印章的安全和完整。
出納人員不僅負責登 記現金日記賬,而且負責保管現金。有些單位的有價證券如同庫券、債券等也應由出 納人員負責保管。因此出納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現金、有價證券登記薄, 便于隨時進行核對,保證其安全完整。此外,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保險柜的鑰匙,在 任期間鑰匙不離身,不得交給他人保管,對于保險柜的'密碼嚴格保密。
各單位的空白支票應由出納人員從開戶銀行購買,并將購買后的十白支票登記在 支票登記簿中。在支票使用后,應將用途及支票號除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外,還應該 在支票登記簿中予以記錄,以備核對。另外,還應妥善保管印章(財務章、名章),一 般來說出納人員保管空白支票并簽發支票,支票印章由會計主管人員負責或指定專門 人員負責保管。當然,各單位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因此可以根據其具體規定自行處 理。但需要注意的是,空白支票與印章不得由一人管理。
關于出納的職責5
1、負責日常現金、支票收取與保管,電匯的收入與支出,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核對銀行對賬單;
2、負責整理原始憑證,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報銷結算公司各項費用,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準確性;
3、協助完成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及報銷流程的維護、優化;
4、完成資金日報表,負責公司現金流的日常監控、預警和評價,關注每日資金流情況并及時匯報;
5、對公司銀行賬戶相關業務進行管理,維護與銀行的關系,審核準備開戶、變更、年檢手續辦理等的相關資料,及時領取銀行回單、對賬單;
6、按要求整理、裝訂及保管財務檔案及銀行相關資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關于出納的職責6
出納員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有:
第一條 做好現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證現金收付的正確性和合法性。
第二條 每天工作日結束前,及時盤點庫存現金并與有關報表和憑證進行核對,填寫《獎金日報表》,做到帳實、帳表、帳證、帳帳相符。
第三條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根據公司規定的費用報銷和收付款審批手續,辦理現金及銀行結算業務。對于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公司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
第四條 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填齊,附有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應按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月裝訂成冊,加蓋封面、封底、蓋章歸檔。
第五條 根據帳務處理需要,及時將在手單據整理移交會計主管編制記賬憑證。.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做到及時準確,不得無故延誤。
第六條 負責銀行賬戶的`日常結算,銀行存款日記帳,并做到日清月結,月末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不符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七條 及時清理帳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員及時報帳,杜絕個人長期欠款。
第八條 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條 保管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及其他證卷,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保險箱密碼要保密,保管好鑰匙,不得轉交他人。
第十條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帳面一致。
第十一條 負責編造學期和每月的現金支出計劃,分清資金渠道,有計劃的領取和支付現金。
第十二條 根據規定和協議,作好應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收款情況。
第十三條 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總賬及明細賬,定期上繳各種完整的原始憑證。
第十四條 根據公司領導的需要,編制各種資金流動報表。
1、嚴格執行財務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學校和中心的有關制度。對超現金支付的款項,一律以支票支付。
2、每一筆經濟業務以中心總經理、會計審核、經辦人簽字后,方可進行收付款。
3、按財務規定做好各項收付款憑證,并以日期順序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妥善保管好銀行票據及支票,嚴格執行支票與印鑒分管制認真辦理支票領取手續,簽發支票,應將支票上各要素填寫齊全、正確,并做好記錄。
4、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收到現金及時解繳銀行。每天清點盤存庫存現金。收進支票及時準確入帳,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銀行表,填制銀行存款調節表。
5、按時做好職工工資發放工作。
6、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關于出納的職責7
一、根據審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業務。
二、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嚴格支票使用管理,辦理對外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帳戶,不坐收現金。
四、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
五、負責財務印鑒、銀行印鑒卡、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貨幣資金匯總表等財務資料的妥善保管;
六、公司公章、財務章等各種證件保管及使用情況登記;
七、負責差旅費審核報銷的工作;
八、員工工資的發放;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關于出納的職責8
1.職責概述
遵照國家及企業的財務和會計制度,負責辦理本企業現金、銀行清算業務及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結賬工作,并對企業庫存現金、票據及有關印章進行妥善保管。
2.主要工作
(1)貫徹執行企業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和收支清算規定。
(2)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并負責現金支票的'保管、簽發。
(3)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做到每日清算、賬實相符、出現差異及時匯報。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負責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核對、清理等工作。
(5)負責銀行清算,辦理銀行存取款業務和轉賬業務,并定期打印、取回銀行對賬單。
(6)根據審核無誤的資金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并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7)協助會計人員做好企業員工每月工資的發放。
(8)負責企業各項費用的報銷工作,并定期上交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
(9)負責企業空白收據、支票等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毀工作,并保持完整記錄。
(10)負責銀行預留印鑒和有關印章的管理。
3.關鍵業績指標
(1)現金收付業務辦理準確性。
(2)銀行清算業務辦理及時率。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準確性。
(4)庫存現金管理出錯次數。
(5)印鑒、印章保管的安全性、完好性。
4.任職資格要求
(1)學歷
財務、會計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工作經驗
一年以上出納從業經驗。
(3)能力要求
關注細節能力、會計核算能力、專業學習能力、溝通能力、自控能力。
關于出納的職責9
1、負責現金收人、票據及銀行存款的保管、出納、記錄及管理,檢查和清點每日各收款點交來的現金,填制送款簿,及時存入銀行;
2、負責管理外幣資金、本幣資金、備用金,掌握結算付款的管理規定,并計算收付財務費用;
3、負責簽收整理和保管各種支票、匯票、本票等產制送款簿,及時送存銀行;
4、檢查一切收、付、繳款業務憑證,做到有憑證、有審批,手續完備,項目內容清楚齊全,大小寫金額相符,對檢查無誤的`憑證及時辦理款項收、付、繳業務;
5、負責編制“企業每日資金日報表”和“銀行存款每日報告表”;
6、每日上班打開保險柜,由主管監督(或由二人互相監督)取出各收款員交來的“交款袋”與交款簽名單,核對是否相符,如出現不相符現象,應立即查找原因;
7、在總出納與銀行送款員互相監督下,將每個“交款袋”逐一打開,清點現金及支票;
8、將現金、支票分別填寫送款簿,連同“信用卡”匯總單的送款簿一起送交銀行辦理結算轉賬,對必須辦理托收的外幣支票、匯票,須逐一填寫托收憑證,并妥善保管,到銀行通知托收入賬時,與轉賬憑證一起轉給財務辦公室銀行出納會計;
9、審查外匯現金、現金的送款簿存根,各種支票、匯票、送款簿的存根,收據存根,匯款憑證等,并以此作為“銀行存款每日報告表”的原始憑證,再按本幣、外幣分別匯總編制,報總會計師審查批準、簽章,然后存檔;
10、妥善保管各種收、付款憑證和企業“每日收入報告表”,每日及時整理歸檔,做到有條有理;
1l、嚴格執行現金清點盤點制度,每日核對庫存現金和零用金,做到賬款相符,確保現金的安全;
12、負責所得稅扣繳申報事項;
13、完成財務部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關于出納的職責10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出納的崗位職責,歡迎大家閱讀。
出納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有關會學習計業務的法律法規,負責預算內外一切帳目及固定資產總帳的帳務處理,行使會計職責職權,嚴格從事會計業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活動,當好領導的參謀。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目、審核單據、填制憑證,按時結帳對帳,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帳目健全,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證帳務相符,報表要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清楚正確,報送及時。
3、管理和監督所需的各項資金,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從事一切業務活動,保證收入合乎標準,支出合乎手續。
4、建立和管理財務檔案,依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做到資料齊全、保密。
5、加快實施微機化管理帳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機化管理制度。
6、堅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負責人請假。
出納職責:
一、根據審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業務。
二、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嚴格支票使用管理,辦理對外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帳戶,不坐收現金。
四、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
五、負責與內部各單位往來款項的劃轉、核算。做到每筆往來款項數據準確,依據充分。
六、負責與財務處的業務聯系,及時接受其業務指導。
七、定期向主管負責人匯報本單位的貨幣資金結存情況。
八、按規定辦理其他所轄事務。
出納的工作: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并負責保管。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后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后,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并在單后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后
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工作細則:
工作事項及審驗等程序
失誤防范及糾正程序
關于出納的職責11
一、出納崗位職責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本公司主管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個人借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個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公司主管領導的`檢查監督。
9.現金的的收支必須有本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認可,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清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清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清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清算),除上述清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清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8.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庫存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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