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說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沒有一艘船能像一本書,也沒有一匹馬能像一頁跳動的詩行,把人帶向遠方。身為小學階段的我喜歡看《三國演義》這本書。
這本書是我國著名長篇歷史小說,書中主要寫的是三國時期魏、蜀、吳的故事。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羅貫中。書中的許多故事,如“桃園三結義”、“三顧茅廬”、“火燒赤壁”等廣為流傳。
《三國演義》中最令我難忘的情景是刮骨療毒。主要講:關羽舊時劍傷常在陰天發作。華佗認為應當切開臂膀刮掉毒藥,病才能根治。華佗用刀刮骨,悉悉有聲。左右掩面失色,關公卻神色自若。華佗刮完毒,敷上藥以線縫之。關公大笑而起。華佗稱贊說:“君侯真天神也!”我從中能感受到關公很勇敢。因為切臂的時候,關公卻神色自若。如果換成我,我一定會逃走,因為我連打針都害怕,換成這個你們一定也會逃走。
看完《三國演義》這本書,我認識了很多人物,如:神機妙算的諸葛亮、忠厚的.關羽、奸詐的曹操,量窄的周瑜、昏庸的劉嬋。
這本書最令我佩服的人是諸葛亮,因為他神機妙算、足智多謀。我要向他學習。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叫《一顆蛋的來歷》,人物有狐貍福斯、兔子哈斯、貓頭鷹奧利,接下來讓我說一說第一章。
仲夏到了,福斯和哈斯在花園里曬太陽,哈斯戴了一頂遮陽帽,福斯呢?曬得像一只又肥又大的龍蝦,福斯就涂了一點防曬油,哇!真涼快!忽然聽到奧利的聲音:“嘿!福斯!嘿!福斯!”哈斯想,一定出了什么事情了,我們必須馬上去看看,奧利是一只貓頭鷹,正在孵他的`蛋,這個蛋是嘰嘰寄過來的,說是奧利的蛋,箱子上還有一封信,信上說:“我們的蛋怎么樣了?”嘰嘰和咯咯。奧利正在為這封信發愁,因為,說是奧利的蛋,為什么信上說是我們的蛋?還寫了咯咯?咯咯,又是誰呢?哈斯說:“要不我們也寫信給他,說‘咯咯是誰?你想要什么?’”奧利說“哦,不!也許他是一只可怕的東西,哦不!我才不要寫呢!”然后,就把他們給攆出樹洞,關上了門,拉上了窗簾,關上了信箱。因為他不想再收到任何來信,福斯和哈斯繼續涂著防曬霜…
我覺得,福 斯 和哈 斯 非常單純、熱心、友好。他們和奧利的對話,我覺得非常幽默、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我最喜歡的書是《三國演義》,它讓我一會兒驚心膽顫,一會兒興奮不已,好像帶我進入故事中了。
我覺得《三國》里最聰明的是孔明。他姓諸葛,名亮,字孔明。因為他住在臥龍崗,人們都叫他“臥龍先生”。他輔佐劉備報效國家,在他的指揮下有很多著名戰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戰……諸葛亮發明的“孔明燈”、“諸葛連弩”到現在還被人們津津樂道。
我還很喜歡趙云。他武功高強,有勇有謀。長阪坡之戰,他在曹操的百萬大軍中七進七出,救出劉備的兒子劉禪。他常打勝仗,人稱“常勝將軍”。
《三國演義》中還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劉、關、張、曹操、孫權等都是我喜歡的.。總之,《三國演義》是一本好書,它豐富了我的頭腦,讓我增長了很多知識。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俗話說得好:“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讀書可以讓我們拓展視野,放松心情。讀一本好書就像和一個高品德的人做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薦一本書——《狼王夢》。
它講述了一條母狼生了五條小狼,結果小狼崽出生的當天就遇到了一場暴風雨,致使一條狼崽死亡。后來,母狼紫嵐帶著自己的兒子黑仔、藍魂兒、雙毛、媚媚開始了走向狼王之路的故事。
都說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這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母狼紫嵐為了實現自己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狼王夢,付出了無數心血,犧牲了多少,一波三折的情節一定讓你感到像在乘坐過山車一樣刺激。文章有時描寫細致,有時作者又揮筆寫出了狼群之間打斗的場面。從高興到失望,從頂峰跌入絕境,文中的劇情非常生動、曲折,讓你過目不忘。
狼和人不同,書中重點突出了狼陰險、謹慎、狡猾、貪婪、粗暴、兇狠、冷血無情的`性格。作者寫出了不同狼的個性,是給每個字都添加色彩的顏料。
這本沈石溪爺爺寫的《狼王夢》,讓我終生難忘,相信你們看過后也會有同我一樣的感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每當我看到書,就會想起以前媽媽給我買的《淘氣包馬小跳》的`情景。
那時候沒有人和我玩,我就叫媽媽給我買一本書看,媽媽說:“你到對面書店去挑,挑到喜歡的書,就回來把名字告訴我,我就從網上購買。”于是,我走進了那家書店,挑了很久才挑好,我回去把書名告訴了媽媽,媽媽一下子就買了四本。我高興極了。
書一到,我先看了看封面,書名是《淘氣包馬小跳》,作者是楊紅櫻,我又看了看底面,又看了看側面。我第一次拿這本書,心里興奮極了。我用剪刀輕輕的剪開包裝皮,就像手上拿著寶貝似的慢慢地打開書,一頁一頁地看著,就像有磁鐵吸引著我,我忘記了吃飯,甚至連作業都忘記做,不知不覺,我從第一頁看到了最后一頁,我最喜歡看里面關于“飯團”的故事,常常讓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來。
看完了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媽媽對我的愛。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已經讀了很多書了,不過在這其中,我還是有一本我很喜歡的書。
這本書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廠》。人物有幾個,我最喜歡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書里還寫了一個神秘的事情。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時,手里拿著報紙,說:“特大新聞!旺卡先生請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廠用一天的時間參觀工廠里的每個車間。”他又繼續說著旺卡先生的話:“我在全國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張金獎券,只要拿到一張金獎卷,就可以來到我的.巧 克力工廠里。走的時候還可以帶著一卡車巧克力回家。如果吃完了,還可以拿著金獎卷再來領。
查理的媽媽說查理沒有這個機會,而查理的爺爺卻并不這樣想,他認為查理有這個機會。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獎卷。
這一天結束的時候,旺卡先生才說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個工廠都送給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廠里。
我喜歡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鬧。旺卡先生什么時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興高采烈的。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我喜歡《知音漫客》這本書,因為這本書給我帶來了快樂,所以我特別喜歡這本書。
書中有個女孩叫李寧,正在外面玩的時候,突然看見了一個四不像的怪物從前面走過來,李寧嚇的.張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張得都要蓋過她的頭了,好夸張,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寧是個膽小鬼!”沒想到李寧忽然停下了腳步,還說:“怪物我跟你拼了”隨即轉身跑了回去,她用盡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傷痕累累,但她怕怪物傷及無辜就沒有放棄,過了兩天兩夜才打敗了怪物,結果她因為失血過多也死亡了。我正為她傷心,她的同伴趕來了,用了一個能量濟又把她救活了。我又開心起來,繼續往后看漸漸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書不見了,往后面一看是媽媽,媽媽拿著書說:“我叫你吃飯,你沒有聽見嗎?”原來媽媽叫我去吃飯,我都沒聽見,我還想看書,于是央求媽媽“媽媽能把書還給我嗎?我真的沒有聽見”,媽媽堅定的說:“不行,去吃飯去”,我只好去吃飯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飯,拿起書又看了起來。
書中的故事讓我懂得了,我們不要膽小,我們要堅強,要做個勇敢的孩子。
我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寫過一本書《湯姆。索亞歷險記》。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樂趣。
這本書里一個小男孩叫湯姆.索亞。他是一個有趣而又調皮的孩子。他的媽媽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現在與他相依為命的只有他的姨媽和弟弟。每當湯姆表現好的時候姨媽就會很開心的表揚他,但他要是敢犯錯的話,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一次,她罰湯姆刷墻。對于別人來說刷墻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對于湯姆來說卻讓他煩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個辦法。他對一個小男孩說,這刷墻可不是一個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個別人有資格刷這面墻。于是小男孩越聽越有興趣,說:“能讓我刷一下嗎?”“不行,除非你用什么東西來換。”于是這個小孩用蘋果和他換刷墻的機會。后來越來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寶貝換取了刷墻的機會。湯姆什么也沒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墻,卻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被湯姆騙了。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它不但有趣,而且還告訴我一些哲理。它讓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著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會被逼著做的事。有時候這兩種事,其實就是同一件事。比如,書中的刷墻這件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我家有很多書,有《查理九世》、《洛克王國》、《格林童話》,其中,我最喜歡的是《成語故事》。
《成語故事》里有很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歡的'一篇是《三顧茅廬》。東漢末期,劉備為了一統天下,聽說在遙遠的臥龍崗隱居的諸葛亮很有才華,于是,劉備就去找諸葛亮請他輔佐他。諸葛亮聽說劉備要找他,就躲避劉備,結果就讓劉備撲了兩次空,第三次劉備又去找諸葛亮時,看見諸葛亮在睡覺,他就等著諸葛亮醒來,諸葛亮看劉備這樣有耐心等待,于是,就下定決心跟從劉備一起回到軍營里。每次劉備打仗的時候諸葛亮就為劉備出謀劃策,每次都是劉備打贏了,就這樣,在諸葛亮的幫助下,劉備連連擊敗許多國家,與魏、吳形成了三國鼎立之勢。
我們要像劉備一樣有耐心,才能獲得別人的尊重。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科學與技術》是我最早讀的書,這其中有許多的故事讓我非常喜愛。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是《費米建立世界上第一個原子能反應堆》。
費米的全名叫恩里克·費米,生于意大利羅馬。在其生涯中寫了250多篇科學論文,是無可爭議的20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他和他的好朋友利奧·西拉德為了躲避納粹的迫害,費米從意大利來到美國。此時大名鼎鼎的玻爾正在進行演講。費米用身邊僅有的餐巾紙計算了核裂變可能會放出的能量。回到實驗室中,他用最先進的回旋加速器進行檢驗。結果證實了他在聽講過程中粗略的計算是正確的。1941年冬,費米受命領導研制原子反應堆。這是一個人工控制原子核發生裂變的復雜裝置。沒有原子反應堆,原子核巨大的能量就不可能完全釋放。1942年8月,費米領導的反應堆小組,把一塊黑色的類似磚塊的石墨和木頭,堆成一座龐大的像“蜂窩”一樣的怪物。這個人類歷史上第一個人造反應堆共57層,直徑8米,高6米,呈扁球形。上面有許多洞。12月2日9點45分第一次核聚變成功。
我姐的是因為他不懈的精神和勇敢的性格讓他獲得了成功。我認為我們在生活中也要有這樣的精神才能成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我最喜歡的書叫《狼蝙蝠》。
書中講到:恐龍,時代期末,地球上生活著一種高級動物“狼蝙蝠”。一天,一個巨大的'灰色星球,沖破大氣層。從此地球上的天空總是一片黑暗。植物枯死,食草恐龍大面積餓死。食肉恐龍食欲大增,不停地啃食恐龍尸體。可是好景不長恐龍尸體逐漸被吃完了。食肉恐龍也大面積餓死。狼蝙蝠首領說:“地球要毀滅了,要生存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一直沉睡,知道有一個高級生物來拯救我們。”七萬年后,一個考古隊在南極發現了狼蝙蝠艾莫。隊長申其用自己的發明的針劑讓狼蝙蝠復活了。狼蝙蝠的許多人感到驚慌。小女孩麗麗和小男孩林達,成為了狼蝙蝠的好朋友。他們千方百計保護狼蝙蝠,可是艾莫還是變成了化石。
這是冰波寫的《狼蝙蝠》,好看嗎?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終生的伴侶,是最真摯的朋友。我喜歡讀書。
最近我讀的這本《中國名人故事》的書,由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國國旗。里面介紹了144位中國名人的'故事。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寫這144位名人的光輝事跡和優秀的品質。其中有勇于認錯的漢高祖;有兩袖清風的鄭板橋;有寬宏大量的藺相如;有刻苦學畫的王冕;有才華出眾的中國第一位愛國的鐵路工程師詹天佑;有漢朝大將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蘇武,有………
其中我喜歡唐朝的大詩人李白,他小時候看見老婆婆拿一根鐵杵在一點點地磨,上前問,老婆婆告訴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勞動要決心磨成繡花針,從而使他深受感動。發奮學習,便成為了“詩圣”
我還喜歡這本書里介紹的武則天,因為她是一個女人也能把一個國家管理好,而且也愛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國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國家太平,人民安居樂業
每次讀完這本書我從中吸取了無窮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擔當,什么是善良、尊嚴、正義和愛國。
怎么樣?你喜歡這本書嗎?如果你喜歡了話,就趕快來買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高爾基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覺得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和人類最好的老師。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歡的書實在是不容易,要我說,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歡里面的《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的'故事讓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戰勝了四十個大盜!阿里巴巴不僅維護了人間的美好,也教導了我門在生活中要充滿正義感,要做個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對書里的情節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亞曾說過:“書是人類的營養品。在生活里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里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雖然我讀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會找出《一千零一夜》翻開來看看。《一千零一夜》不僅內容豐富容易懂,而且告訴我很多的道理,對好人應該善良、正義、誠實、寬容。都是我們身上最寶貴的東西。對壞人就不一樣了,我們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戰勝他!這就是我為什么喜歡《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給了我最寶貴的財富!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喜歡讀書,最近我在讀一本《戰神聯盟》的書。書中描述了塞爾號正面臨滅頂之災,為了拯救塞爾號,布萊克正面迎擊一顆如同小行星似的隕石。然而,布萊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與塞爾號同歸于盡時,一個名叫格蘭迪瓦的強大精靈出現了,化解了危機,布萊克與格蘭迪瓦結為好友。為了尋找傳說中的空間之門,他們一同來到遙遠的達克星。達克星上,從天而降的黑星石強烈誘惑著小精靈們,讓他們變得強大但卻瘋狂。詭異的黑暗氣息彌漫在整個星球上,甚至也影響到了布萊克,布萊克的黑暗人格漸漸覺醒。誰也無法阻擋破壞與毀滅的腳步,最終布萊克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恢復了正義的力量,拯救了塞爾號,帶領小伙伴們走上了探險之路。
這是一個科幻故事,我經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會有一個達克星存在嗎?塞爾號與宇宙飛船哪一個飛得更快?人世間除了人類還擁有具有強大超能力的精靈嗎?這一切對我來說真是又神秘又無法解釋。
應該是我太小了吧!我還是個一年級的`小學生,需要學習的知識還很多。等我長大了,學到更多更新的知識,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我喜歡的一本書是《魯濱遜漂流記》,我十分喜歡這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魯濱遜,他經歷了許多事情,你們想看看嗎?內容是這樣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魯濱遜的水手,只因當天晚上狂風暴雨,大海咆哮,將這艘魯濱遜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魯濱遜卻不幸墜落到海中,這天過后,魯濱遜帶著緩緩的咳嗽,有氣無力地爬起來,卻發現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灘上,這使他十分慌張。
漸漸地……漸漸地……
魯濱遜撓撓自己的后腦勺,慢慢的回憶自己的經歷,天逐漸晚了。大海漲潮了,魯濱遜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蔥蔥的大椰子樹,用他那靈敏的.身軀爬上樹休息,漸漸地,時間長了,魯濱遜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訣。
幾年過去了。
魯濱遜養了幾十頭羊,并且造了一個屋子以及收留了一個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過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駛過了這片小島附近,魯濱遜借此機會最終回到了英國。
我十分喜歡這本書,魯濱遜雖然漂泊于小島,但是他不放棄,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棄,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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