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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文化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粉絲文化作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粉絲文化作文1
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人崇尚他的品質,有人欣賞他的外表,也有人愛好他的性格……
但做人是有原則的,是有底線的,可是有些粉絲為了自己心中的.“男神”“女神”們,原意將家弄得傾家蕩產,不惜用自己血汗錢去買演唱會的票;原意在自己臉上動刀子,將自己“整容”成偶像的樣子;愿意將自己一生的幸福,快樂都與自己的偶像聯系起來,難道這就是粉絲文化么?
林娟,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她吧,“不見劉德華,我絕不嫁人”一個28歲的女子發誓。十二年來她前后三次前往香港與北京尋找與她的偶像——劉德華見面的機會,其家人也為她不惜一切代價,不僅債臺高筑,就連家里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買了,幾乎弄得身無分文。四月十八日,又是一場演唱會,作為父親,為了讓女兒第三次去香港與劉德華見面,他只能四處借錢,可那還有人愿意借給他呢?無奈之下,父親只能完成他的諾言——林娟的父親在無法籌集到女兒的費用后,說道:“如果實在湊不到女兒去香港的錢,我就去賣器官。”
這個故事是誰聽到都會覺得心酸,一個好好的女孩為了見見劉德華,得到他的簽名,竟搭上了自己的青春,還害得家里傾家蕩產。而得到的又是什么結果呢?劉德華說,娟娟這樣的行為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絕不會理會娟娟的要求,并呼吁她停止過分的行為。他說:“我最痛恨做人不孝,如果用不健康的方法希望與我見面,我不會理會。”
有一個自己崇拜的人是好事,可以取長補短,但不能盲目,粉絲不是什么壞人,但也要學會理智,不要因為自己而傷害其他人,這才是真正的粉絲文化。
粉絲文化作文2
粉絲啊!這個名字我可老熟了,現在這個看臉、看才能的世界有粉絲也就不足為奇了,你想知道為什么嗎?就聽我細細道來吧!
西方有一位文化批評家曾這么說過:人類正面臨著一個渴望更新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上價值觀念的尺度已完全改變,這個渴望更新世界,因為人類生活和渴望是不斷涌出新變化,這也就伴隨著我們當今娛樂,生活中所產生的粉絲。因為這個社會群體的出現,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粉絲文化”。
在我看來粉絲,早已不再是用土豆粉,淀粉制成線條狀的食品,而是多了一層“指某個事物或人的.愛好者或狂熱者”。它是由英文“fans”翻譯而來,有的人說粉絲是不學無術的,而有的人說粉絲是有意義的,這就讓我談談我的感受吧!
實話說話,其實我是歌手張杰的粉絲,有人問我為什么喜歡他?因為我喜歡他演唱歌曲和他做事的風格和人格。他呢,簡簡單單,出道十二年,發行了十幾張唱片,張張大賣,他的世界巡回演唱會,場場爆滿,但對我來說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對粉絲關心,家人愛護和呵護。
記得那是個很大型場合,那時候張杰在走紅地毯,而有個粉絲因為太過于激動不小心手機掉了,而且又有欄桿圍著撿不到,而張杰正好看到了,于是親自來到跟前蹲下來撿起手機還給了那個小姑娘。
其實,我們心中都應該有自己的偶像,不管是明星,還是偉人、名人,但做偶像的人都有地方吸引我們,有閃光點,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而粉絲就是學習偶像好的地方,但我們不要做荒唐的粉絲,我們應該是理智粉,應該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這也就是我的粉絲觀,希望大家可以做理智粉絲,其實什么東西都是雙刃劍,有好也肯定有壞,關鍵是如何選擇,這個社會才會和時代共同進步,我們是21世紀的主人,我們應該為理想努力拼搏,這正是我們可以從偶像身上學到的成功的經驗!
粉絲文化作文3
對于粉絲及偶像崇拜,我曾嗤之以鼻,朋友們談論起,也只風輕云淡地笑笑罷了。自從好友因為我不知其喜愛的明星而氣憤翻臉,我就避談此類問題,自認為但凡諸事,俗不可耐。
于是,隱去思慮,寧獨坐深林,不羨繁囂景,自臆為出淤泥不染,俯覽萬千朵紅蓮,任由車馬揚塵,風高浪興,不沾一寸錦衣。
可是從此以后,我似乎離群索居了,幾乎成為了孤家寡人。
我不可理解,無法接受。問父親,他說,每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別強求他人同你一樣,別為尋求話題而喪失自我本質。
我幡然醒悟,開始用新的視角對待。猛然意識到,對明星的崇拜,對偶像的追捧,是不能再變的社會事實,任憑哭喊怒罵,它就在那里,即使你刻意回避,也終究會找到你。
當同桌在筆盒上貼滿TF的照片,后桌激烈地討論著宋仲基,學生電臺里播著薛之謙的音樂,我學會淡然接受這類文化。是時代與社會造就的風光明星,也造就了身后成群癡醉的粉絲,打鬧也好,爭執也罷,無人有資格去褒貶,你刻骨憎恨,他人卻習以為常;你橫眉冷對,他人能崇拜敬仰——自古事物不以好壞定論。
苛求自我,未必完美,不諳世事,難免褊狹。既是文化,何妨涉獵?身臨這般時代,不可脫軌一刻。
粉絲文化,它既不是洪水猛獸,兇神惡煞,也不值得去傾注心血,拋撒頭顱,一昧排斥和走火入魔都是過激。
而那些為了自己的偶像,不遠千里、xxxx只為驚鴻一瞥,砸鍋賣鐵、拋家棄子在所不惜的人呢,就是瘋狂病態的追隨,爭搶所謂“同款”的熱潮,只在乎銀幕上虛擬光環的人,與其說走火入魔,不如說是沒有自律自省,缺乏道德修養的人格喪失。
這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崇拜偶像不是毒藥,粉絲的行徑是枚警醒世人的閃光彈,是社會變革的映射。比科技與經濟來的更快的某些東西,深深扎根于人們內心深處的虛榮:人人渴望權益,于是崇拜,個個唯求出彩,所以追捧。在璀璨光芒的帷幕抖落后,僅存孤陋佝僂的'白骨鐵架,摘下游魚擁簇的紅蓮,便顯露摧枯拉朽的逆根。
偶像崇拜不應該成為超越親人和自然的情感,它沒有資格做我們的片天空。姑且把它當一朵浮云吧,那么,你的世界,日光傾城。
我更期待心中的那個桃花源,化凈天地,一卷清麗詩境。無奈,前路漫漫,必經山云,君若有意,同我攜尋。
粉絲文化作文4
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人崇尚他的品質,有人欣賞他的外表,也有人愛好他的性格……
但做人是有原則的,是有底線的,可是有些粉絲為了自己心中的“男神”“女神”們,原意把家弄得傾家蕩產,不惜用自己血汗錢去買演唱會的票;原意在自己臉上動刀子,把自己“整容”成偶像的樣子;愿意將自己一生的幸福,快樂都與自己的偶像聯系起來,難道這就是粉絲文化么?
林娟,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她吧,“不見劉德華,我絕不嫁人”一個28歲的女子發誓。十二年來她前后三次前往香港和北京尋找和她的偶像——劉德華見面的機會,其家人也為她不惜一切代價,不僅債臺高筑,就連家里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買了,幾乎弄得身無分文。四月十八日,又是一場演唱會,作為父親,為了讓女兒第三次去香港和劉德華見面,他只能四處借錢,可那還有人愿意借給他呢?無奈之下,父親只能完成他的諾言——林娟的父親在無法籌集到女兒的`費用后,說道:“如果實在湊不到女兒去香港的錢,我就去賣。”
這個故事是誰聽到都會覺得心酸,一個好好的女孩為了見見劉德華,得到他的簽名,竟搭上了自己的青春,還害得家里傾家蕩產。而得到的又是什么結果呢?劉德華說,娟娟這樣的行為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絕不會理會娟娟的要求,并呼吁她停止過分的行為。他說:“我最痛恨做人不孝,如果用不健康的方法希望與我見面,我不會理會。”
有一個自己崇拜的人是好事,可以取長補短,但不能盲目,粉絲不是什么壞人,但也要學會理智,不要因為自己而傷害其他人,這才是真正的粉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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