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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勢下土地供給工作的思考和建議
土地儲備是配置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城市土地價值提升的重要途徑。縣級(含)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為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組織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做好新形勢下土地供給工作的思考和建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做好新形勢下土地供給工作的思考和建議
土地是民生之本,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站在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我們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正確處理用地與發展的關系,增強依法用地觀念,轉變用地方式,把解決發展用地切實放到開發增量、盤活存量、節約集約上來,形成科學發展與依法用地的和諧局面。
一、做好開發增量文章,積極利用和爭取國家土地政策。
1、抓好三項基礎工作:
一要積極做好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前期準備工作。加快推進二輪土地詳查,依法做好有關指標數據的修訂和補充,重點做好非農建設用地規劃及規模的調整,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布局,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要嚴格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制定農用地轉用、開發整理、土地收儲出讓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特別要科學、合理地控制好土地指標使用,確保大項目用地需要。
三要抓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對每個用地項目都要實地踏勘,搞清權屬,核對地類、面積及規劃圖上的位置,并擬定耕地補償措施,出具預審報告,提高土地依法管理水平。
2、積極爭取四項政策:
在加強土地復墾整理,大力開發利用荒山荒坡荒灘資源,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前提下,要重點研究和爭取四項政策,努力增加建設用地指標,滿足發展建設需要。
一要加大土地置換力度。認真執行《安徽省建設用地置換暫行辦法》,切實做好各類建設用地之間、建設用地與農用地、宅基地與農用地等置換工作,爭取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指標。
二要充分運用《安徽省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折抵建設用地指標管理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組織、發動各鎮加大資金投入,大力開展零星未用地、廢棄地、空心村、村莊整治等土地整理和復墾,努力增加耕地,更多地爭取折抵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指標。
三要積極開展國家“雙掛鉤”(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項目掛鉤)試點,努力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國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雙掛鉤”項目編制指導和申報工作,爭取一批項目進入“雙掛鉤”試點。
四要積極利用中部崛起、東向發展、沿江開發等政策機遇,爭取省精細化工基地、如山湖綜合開發、馬鋼外遷等一批重大項目列入國家、各部委、省重點項目行列,直接占用國家和省用地指標,減少占用地方指標。
二、做好盤活存量文章,千方百計增加土地供應。
目前,在一些地方,一方面大喊建設用地供應不足,另一方面舊廠房、閑置房、廢棄房等閑置、存量土地,以及投資強度小、容積率低等土地利用率不高、大手大腳、亂占濫用、盲目圈占土地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要結合二輪土地詳查,開展閑置、存量土地調查,摸清底數,建全檔案,全面、準確地掌握閑置、存量土地的類型、用途、權屬、分布與處理情況。在此基礎上,依照《土地法》等有關規定,制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和盤活存量土地激勵措施,積極消化和利用閑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①對出讓合同生效或建設用地批準書頒布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動工開發建設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并督促、責令企業盡快開發建設。
②對閑置兩年以上的,要依法收回、統一儲備,優先供給急需用地的建設項目使用。
③對尚不構成收回條件的存量建設用地,通過協商、補償等方式進行項目用地調整。
④建立企業用地退出機制,對經濟效益差、入駐園區后建設進度遲緩,但尚未達到法定收回期限的土地,通過協商和合理補償的方式,動員企業退園、退地。
⑤對因規劃不當等原因造成閑置的土地,可按合同剩余年限計算土地價款,退還給土地使用者,由政府收回安排給急需建設的項目使用。
⑥對投資強度小、容積率低的企業,一方面按照合同約定,督促企業加大投資強度,提高容積率和建筑系數;另一方面,積極做好企業主工作,對一時用不了的多余土地進行“切割”,讓出多余土地,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償。
⑦對城市規劃區內需要調整使用的存量土地及依法收回、收購、置換的國有土地和新增經營性建設用地,由政府統一收購儲備。
三、做好集約利用文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一,適當提高供地門檻。進入縣級開發區項目,原則上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在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投資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于80萬元/畝的,給予單獨供地;投資xx萬元以下、適合進標準化廠房的,原則上不單獨供地。1000萬元以下項目進各鎮工業集中區,且投入強度一般不低于40萬元/畝。
第二,嚴格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管理。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加強建設用地項目審查,凡是未達到規定控制標準的,一律調整使用;確需供地的,則按照一定的比例系數核減用地面積或提高供地價格,并對所有控制指標以合同副本形式,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督執行。
第三,建立土地節約獎勵制度。制定土地集約節約獎勵辦法,將地價與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等掛鉤,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強度,提高容積率和建筑系數,降低廠區綠化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所占比重,集約節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四,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化廠房。制定建設多層標準化廠房扶持和獎勵辦法,鼓勵企業、房地產開發商等各類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標準化廠房。一是給予優先供地。對三層以上標準化廠房項目給予優先供地,并在地價上適當優惠。二是實行財政補助。縣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左右專項資金,對三層以上部分的多層標準化廠房,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進行以獎代補或財政貼息,其產權歸投資者所有。三是給予稅費支持。對標準化廠房在立項、建設、出租、出售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稅費給予一定的優惠。四是給予項目支持。xx萬元以下、且適合進標準化廠房的,原則上都要進標準化廠房發展,并對入駐項目在生產經營上給予一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吸引企業進廠發展。五是保障投資利益。標準化廠房竣工兩年后未能出租或銷售的,由開發區按工程決算價格原價收購,并給予一定的利潤,消除投資商投資風險,提高企業建設標準化廠房的積極性。
第五,鼓勵企業利用現有廠房設施發展。制定鼓勵企業利用現有廠房設施發展辦法。對企業利用原有廠房、倉儲用房和閑置土地進行擴大再生產的,縣財政給予一定的項目資金補助或稅收返還獎勵。對企業利用閑置廠房和未用土地進行招商引資的,對其轉讓過程中有關稅費給予適當減免。對利用企業內留存土地、降低綠化率、減少行政辦公用房、調整原廠房布局或舊廠房拆舊建新及加層新建廠房的,允許調整規劃,涉及的相關稅費給予減免。對鄉鎮企業、村辦企業,以及小石料、小磚瓦等淘汰行業企業主動轉產或積極尋求投資合作伙伴的,在資金、項目以及稅費方面給予減免。
第六,實行園區資源共享。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園區,按園區功能分區,按照每平方公里規劃建設一處綜合服務區的要求,對園區內企業的行政管理、生活服務、污水處理、倉儲等配套設施,進行統一規劃、集中布置,避免“前排辦公、中排辦廠、后排食堂和住房”等小而全行為,控制減少非生產性輔助設施的用地規模,提高區域性社會資源的共享程度。
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建議
目前,農村土地流轉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總體上說是合理有序的。但是,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以平昌縣為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認識不到位,觀念滯后,阻礙農村土地正常流轉。就總體而言,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尚處于初始階段。農戶之間小范圍的轉包轉讓占主流,規模集中成片流轉土地、從事農業綜合開發的龍頭企業和專業大戶較少;流轉模式比較單一,土地流轉機制尚未完全形成。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干部、群眾認識不到位,觀念滯后。部分領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缺乏有效的農村土地流轉組織、指導和管理手段;部分農戶對土地流轉認識不足,觀念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農村土地正常流轉。特別是專業大戶和企事業單位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基本要求是土地連片,而實際操作中遇有少數農戶不同意流轉就要泡湯。
(二)普遍對訂立合同重視不夠,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權、責、利不明確。據調查統計,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基本上是以口頭合同為主;就全縣簽訂的各種書面協議中,尚有60的合同不夠規范和完善。主要是合同文本不規范,內容不齊全,流轉面積、標的不準確,容易產生權益糾紛。
(三)土地流轉合同管理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兌現。主要表現為農業承包合同監督管理乏力,基層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土地流轉合同糾紛處理不及時,使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切實保障。
(四)一些政策性因素也制約著農村土地流轉。從去年以來,國務院出臺了保護基本農田,禁止用基本農田栽植果樹、挖塘養魚等一系列政策,對于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農村專業大戶要求成片開發土地擴大規模呈上升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該項政策的一些制約。
對策及建議
(一)加大對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領導和引導,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有序進行。要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土地流轉為契機,大力培植和發展農村專業大戶,推進農業綜合開發。
(二)落實相關政策,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規范工作。鎮鄉黨委、政府要繼續抓好農村土地流轉政策貫徹落實,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關措施,把工作重點放在土地流轉的規范工作上,特別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對于成片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的專業大戶,在土地使用上,應盡量安排在基本農田以外的范圍考慮,使基本農田得到有效保護。
(三)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監督管理。對現有土地流轉的合同特別是口頭合同要積極引導土地流轉雙方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保護雙方的權益和合同的兌現;對不完善的合同要積極做工作,做好合同完善工作。合同管理的重點主要是抓好承包期限在十年以上、流轉規模較大的農村專業大戶,要嚴格按照合同管理程序簽訂規范的合同,避免因責、權、利不清而產生糾紛的隱患。
(四)加強培訓,提高基層干部和村會計及合同管理人員、鎮鄉合同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鎮鄉、村干部及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政策水平。特別是在組織、發包、指導合同簽訂、解決合同糾紛等問題中做到依法辦事,按政策規章辦事,促使土地流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五)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逐步把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納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目前,農村土地流轉可參考的法律依據有國家頒布的《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但是,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土地流轉日益增多,應把農村土地流轉納人法制化軌道,保障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有序流轉。(審簽:曹光輝)
6、平昌縣以農業綜合開發助推新農村建設
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整治。堅持“山、水、田、林、路、氣”綜合治理,加強以病險水庫整治為重點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解決農村人畜飲水、農田灌溉問題,增強抵御旱澇災害的能力。加強現有水利設施的管護,創新現有水利工程的管理方式,使其更好地發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確保其安全有效運行。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暢通農產品物流通道。
二、突出特色農業產業化支撐。圍繞建設新農村的總體要求,突出產業支撐,圍繞支柱產業,放大產業特色,力求逐漸形成“一村一品”,千方百計助農增收。
三、大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結合新村建設經驗,繼續推進生態建設,切實搞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工程,改善生態環境。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
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亟待解決
土地流轉制度在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保護農村土地資源,提高農業規模效益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近來,在基層的深入調查中發現,由于制度、管理、操作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不容忽視、亟待解決。
一、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認識不統一
一方面,農民具有很強的戀地情結。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對土地的依附性,一些農民想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而又心存疑慮,害怕徹底失去土地,因此選擇協商代耕、臨時性轉包等簡單流轉方式,仍把土地作為在非農行業混不下去的退路。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必要性認識不足,不支持、不引導,順其自然。認識問題成為制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首要問題。
二是機制不健全
雖然土地使用權流轉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一種普遍現象,但土地流轉無論有形還是無形的`市場都未形成,轉出、轉入之間缺乏足夠的信息聯系,阻礙著土地流轉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進行。轉包費、租賃費缺乏科學依據,沒有與之相關聯的評估、咨詢、公證、仲裁等中介機構。
三是流轉不規范
在調查中了解到,事實上農戶在流轉土地使用權時90%以上只有口頭協議,沒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即使簽了合同,也比較簡單、不規范,流轉雙方在責、權、利關系上沒有明確規定,也無違約責任,更沒考慮到今后市場變化因素,特別是對保持地力沒有足夠重視,給合同糾紛留下了許多隱患。
四是政策不完善
一是有關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規因制定年限不同,權益保障的側重點不同,致使《農村土地承包法》與《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農業法》等法律法規之間存有互相矛盾的條款。二是大法出臺后,法律解釋、地方實施細則、基層實施辦法相對滯后,比如《農村土地承包法》是國家針對全國普遍問題出臺的,不可能涵蓋所有問題,需要“本土化”,細化成具體、可操作的實施辦法,可是截至現在,我省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造成基層法院對土地承包糾紛難于處理。三是有些政策落實還不到位,各級政府為大戶提供的服務比較少。隨著規模經營的發展,大戶要求服務的呼聲很高,要求服務的內容很多,從服務項目分,有種植的,有養殖的;從經營過程分,有產前的、產中的、產后的;從服務內容看,有要求資金支持的,有要求技術指導的,有要求銷售服務的,但由于多種原因,政府和有關部門還不能滿足大戶的服務要求。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流轉,制約了規模經營的發展。
二、對土地流轉的對策建議:
一是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引導。
土地流轉,已在事實上成為農村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切實加強引導,統一認識,是農村土地使用權合理健康流轉的必要前提。因此,各級黨和政府要把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統一到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的發展和完善,改造傳統農業,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農村小康社會進程上來,擺上農村的重要日程。一方面加強培訓,使干部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大意義,掌握土地流轉的政策理論。另一方面加宣傳引導,進一步明確“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三十年之后也沒必要變”的政策導向,使農戶統一思想、打消顧慮,促進土地合理流動。
二是制定法律,創造政策環境。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有針對性、有層次地修訂、制定出土地使用權流轉相適應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以及實施細則,對依托農業企業和合作組織、符合農業產業發展方向和產業扶持政策進行的土地流轉,國家給予政策、資金支持,從體制和國家政策導向上促進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轉。
三是突破限制,擴大流轉范圍。
在平等協商、自愿有序,保護農民的承包權和流轉利益,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和農地用途的前提下,通過完善農民利益保護相關配套措施,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到農村獲得土地使用權,逐步擴大土地流轉面。
四是建立市場、培育中介組織
針對我縣目前土地流轉的實際,迫切需要建立流轉機制和市場中介組織,使土地資源按照規范程序合理流動,這樣既有利于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又有利于推動土地流轉進入市場。一是要建立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開放的土地流轉機制,鼓勵土地進入市場,通過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土地向生產能手集中,促進規模經營。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轉市場中介組織,強化中介服務功能。要以鄉(鎮)農村經濟管理中心為依托,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介組織,建立流轉交易信息網絡。同時,穩步發展民間中介組織,為土地流轉提供土地政策、流轉方式、信息傳遞、法律咨詢等項目服務。三是開展分等定級和價格評估。合理確定各類農地的質量、等級,客觀、公正地評估其市場價格,為公平交易提供參考,為政府加強對農地市場的價格管理提供科學依據;為經營者合理選擇經營項目奠定基礎。
五是積極探索、創新流轉途徑。
各級各部門要在堅持農戶自愿的基礎上,結合當前農村專業協會篷勃發展的有利時機,積極探索實踐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參與公司經營)、中長期轉包土地銀行儲蓄制、在農業信息網上搭建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平臺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新途徑和新方法,在充分保障農民長期利益和農村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使土地使用權逐步向具有較高生產種植技術的專業化公司、協會、經紀人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經營,不斷提升土地產值和經濟效益,帶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六是樹立典型、搞好示范帶動。
在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充分調動社會各階層的積極性、創造性,創新多種流轉形式、流轉機制。對于土地流轉的成功范例,要及時經驗,注意抓典型,樹立榜樣,搞好示范引路,讓更多農戶認識到土地流轉給自身帶來的好處,從而主動、自覺、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轉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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