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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程索賠論文(精選10篇)
無論在學習或是工作中,大家都有寫論文的經歷,對論文很是熟悉吧,論文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怎么寫論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淺談工程索賠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1
摘要: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所以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索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市場中的工程索賠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罰金”、“賠償”,它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非懲罰。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以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所要求進行的費用和時間的補償。因此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應當爭取得到的合理償付,不是無理爭利。
在工程實施中,業主往往忌諱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應該如何索賠,對工程的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不強,監理工程師也不善于處理索賠。面對這種情況,在建設領域,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由于索賠是一項涉及面廣,需要具備各種知識和經驗的工作,所以要求參與索賠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施工中的各個環節,通曉各種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規,并具備一定的財會業務知識。這樣才能使施工索賠有法可依、有根有據、合情合理。
索賠是一門“藝術”,它是一門融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為一體的邊緣學科,涉及到工程技術、工程管理、貿易、法律、財會、公共關系等眾多專業學科知識。因此在索賠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對這些知識的有機結合和綜合運用。有些建筑企業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賠看成是盈虧成敗的一大關鍵。以下是筆者對工程施工索賠的一點認識。
1施工索賠的概念
施工索賠,是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業的原因使本企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通過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償還他的缺失。換句話說,凡是超出原合同規定的行為給承包商帶來的缺失,無論是時間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只要承包商認為不能從原合同規定中獲得支付的額外開支。應得到經濟時間補償的,均有權向業主提出索賠。一般地,施工索賠是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要求,這是狹義的索賠,從廣義上講索賠應包括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索賠和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后者稱為反索賠,故索賠是雙向性的。
2引起索賠的原因
2.1建筑過程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大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工藝,業主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功能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因而使設計難度不斷增大,另一方面施工過程也越來越復雜,所以設計過程要求盡善盡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隨時發生問題要隨時解決,因此需要設計變更。
2.2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在建設領域,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要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制訂。由于有些條款在訂立過程中未仔細推敲或在訂立合同時用詞不嚴謹。對工程的實際情況考慮不周,致使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引起工程索賠。
2.3建筑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由于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建筑企業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為了拿到一個工程項目,在投標報價時,承包商常采用“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策略,而中標后在實際施工中,施工方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使自己能在競爭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設法通過合理的索賠增加自己的經濟效益。
2.4項目各方管理間的影響
一個建設項目,涉及的單位有很多,如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采購供應單位、分包單位等。這些單位會在整個項目的建設中發生經濟方面、技術方面、工作方面的聯系和影響。在工程實際實施中。管理上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會產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賠。如:施工中人為障礙、工期延長、加速施工、圖紙錯誤、供圖進度拖延、增減工程量、業主拖延付款等。
2.5不可遇見的因素
如地質條件變化、貨幣貶值、價格調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特殊風險等,這些因素都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難以估計和遇測的。
3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3.1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業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3.2索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4索賠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xx對索賠作了較大的補充,規定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
4.1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說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并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4.2承包人索賠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說服力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后,與承包人協商確定并由發包人批準。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后,重新按(4)、(5)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5索賠的技巧
施工企業要想獲得好的索賠成果,就要組建強有力的、穩定的索賠班子、研究正確的索賠戰略并能掌握機動靈活的技巧。索賠技巧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存在的客觀環境條件而靈活掌握。通常的索賠技巧有:要及時發現索賠機會、商簽好合同協議、對口頭變更指令要得到確認、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索賠事由論證要充足、索賠計價方法和款額要適當、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綜合索賠、力爭友好解決,防止對立情緒、注意同監理工程師搞好關系。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2
【摘要】目前的建筑工程建設中,工程索賠已經成為一個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必要環節。索賠管理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是承包商減少損失取得經濟效益的經營策略,合同雙方正確理解和對待索賠,是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保證。本文簡要闡述了什么是索賠的起因和建筑企業在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施工索賠現狀,以及如何才能科學有效的進行施工索賠管理,以供探討。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索賠管理措施
一、施工索賠的起因
建筑工程本身特點是工程量大、投資多、工期長,參與者多,且所處環境有許多不確定性,特別是國際承包工程,情況更為復雜,因此,索賠經常發生,并且數額很大。根據索賠發生的不同原因具體可分如下幾種情況:
(一)業主違約
業主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義務,如未及時交付場地,提供圖紙,未按合同規定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未及時交付業主負責的材料和設備,下達了錯誤指令或錯誤圖紙,以及超出合同規定,干預承包商施工過程等等。
(二)合同文件缺陷
由于建筑合同條款多,相關文件多,合同中難免有考慮不周的條款、缺陷和不足之處,如措辭不當、說明不清、有二義性、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不準等都會導致雙方對責任、義務和權力的.整治,引發索賠。
(三)施工內外部環境變化
工程項目本身和工程環境有許多不確定性,技術環境、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等的變化都會導致工程的計劃實施過程與實際情況不一樣,這些因素都會導致施工工期和費用變化,承包商可依據相關合同條款進行索賠。
(四)其他原因
業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工程進度延誤等違約情況;合同范圍內未明確說明,但對施工造成費用和工期增加;施工過程設計有誤對設計修改而引起的變更等等。
二、索賠的原則
施工索賠必須有合理原因才能得到支持,必須有特定的原則。索賠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護自身利益,追回損失;施工企業為保證索賠工作順利進行,既要嚴格貫徹正確的原則立場,又要謹慎、及時地按照索賠程序進行索賠,這是能夠成功索賠的前提。承包商不能濫用索賠權力來賺取利潤,這就要求承包商不能違反商業道德,禁止采用虛假證據、高估冒算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索賠。具體的索賠原則如下:
(一)合法性原則
按照合同規定,干擾事件的確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賠要求必須符合合同規定,并具備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證據。
(二)實效性原則
發生干擾事情并造成損失后,承包商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程序在一定時限內提出索賠,且監理工程師必須及時地對索賠進行處理,不得無故拖延。
(三)合理性原則
承包商的索賠要求必須合情合理,符合實際情況,真實反映實際損失,采用合理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基礎。
(四)協商原則
發生索賠事件后,合同雙方均應本著友好協商原則進行溝通和互動,防止對立情緒產生,因為合作一旦破裂帶來的不僅是當事人的損失,還可能影響其他人的權益,除非一方違反合同基本原則惡意欺詐。
三、索賠的程序
索賠過程要嚴格按照合同程序進行,否則常常導致索賠無效。按照慣例,索賠程序大體包括以下過程:
(一)提出索賠意向
通過對事件的分析與比較,及時發現并準確把握索賠機會,提出索賠意向,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明確表示對事件的索賠意愿和要求。
(二)索賠準備工作
通過對合同實施的跟蹤、分析、診斷,進行詳細調查,了解事件經過、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實情況;針對事件損害的原因和范圍進行分析,判斷索賠事件是否具備法律依據;進行索賠事件影響分析,研究事件影響損失程度和結果,確定索賠價值;應在索賠事件持續期間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賠理由、索賠事件的影響、索賠價值的計算等詳細資料和記錄。
(三)起草并提交索賠報告
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后,承包商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提交正規索賠報告,包括索賠報告、賬單、各種書面證據等。在這個過程承包商有大量的管理工作,包括對干擾事件起因、過程、狀況的調查;對其原因進行分析評價,分清責任;以實際損失為依據,收集相關證據,以合理的計算方法計算損失;在干擾事情結束前做好同期的相關記錄;最后起草有理有據、準確可靠的索賠報告,并提交。
四、施工索賠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索賠是一種涉及面廣,融技術、經濟、法律、管理與公共關系于一體的綜合管理。發生應索賠事件后,如何做到不損失利益,取得索賠成功,又不傷害雙方的合作關系和承包商信譽,合作滿意,不僅與索賠數額有關,而且與承包商的索賠策略、處理技巧有關。索賠策略與索賠技巧也是承包商經營策略的一部分。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3
摘要
索賠有非常好的經濟效果,根據國外資料,在正常情況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潤約占合同價的3%—10%,而在許多國際工程索賠中,索賠額高達合同價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項目索賠將超過合同價。在國際承包工程中,有一句話叫“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這充分反映了索賠工作在工程建設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首先主要由西方發達國家承包商所壟斷的國際承包市場,已逐漸演變成群雄逐鹿的局面。我國參與國際承包商市場競爭中涉外公司實力不斷壯大,除經濟實力增強的情況外,更重要的是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1.工程索賠的認識
1.1工程索賠的含義
索賠是當事人在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給予賠償或補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有可能發生索賠,但在施工階段發生索賠較多。對施工合同的雙方來說,都有通過索賠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權益,依據雙方約定的合同責任,構成正確履行合同意義的制約關系。
2.索賠的特征
從索賠的基本含義,可以看出索賠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索賠是雙向的,不進晨報商可以向發包人索賠,發包人同樣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賠。
由于實踐中發包人向承包人索賠的頻率相對較低,而且在索賠處理中,發包人始終處于主動和有力地位,對承包人的違約行為他可以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過履約保函向銀行索賠來實現自己的索賠要求。因此在工程實踐中大量發生的、處理比較困難的是承包人向發包人的索賠。也是工程師進行合同管理的重點內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賠范圍非常廣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責任造成其工期延長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有時發包人違反合同,如未及時交付施工圖紙、合格施工現場、決策錯誤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窩工,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發包人提出索賠要求;也可能由于發包人應承擔風險的原因,如惡劣氣候環境影響,國家法規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損失或損害時,也會向發包人提出補償要求。
(2)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失,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
經濟損失是指因對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額外支出,如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等額外支出;權利損失是指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損失,但造成了一方權利上的損失,如由于惡劣環境條件對工程進度的不利影響,承包人有權要求工期延長等。
因此發生了實際的經濟損失和權利損失,應是一方提出索賠一個基本前提條件。
有時上面兩種情況同時存在,如發包人未及時交付合格的施工現場,既造成了承包人的經濟損失,有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權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經濟賠償,又要求工期延長;有時兩者則可單獨存在,如惡劣環境的影響,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或慣例只能要求工期延長,不能要求經濟賠償。
(3)索賠是一種為經對方確定的單獨行為。
它與我們經常所說的工程簽證不同。
在施工過程中簽證是承發包雙方就額外給用補償或工期延長等達成一致的書面證明材料和補充協議,它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最終增減工程造價的依據,而索賠則是單方面行為,對對方尚未形成約束力,這種索賠要求能否得到最終實現,必須要通過雙方確定,(如雙方協商,談判、調解或仲裁、訴訟)后才能實現。
3.工程索賠的分類
(一)按索賠有關當事人分類
1)承包人和發包人間的索賠。
這類索賠大多數都是有關工程量計算,變更、工期、質量和價格方面的爭議,也有中斷或終止合同等其他違約行為的索賠。
2)總承包人和分包人間的索賠。
和承發包人相似,但大多數是分包人向總包人索要付款或賠償,及承包人向分包人罰款或扣留支付款等。以上兩種涉及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施工條件或施工技術,施工范圍等變化引起的索賠,一般發生頻率高,索賠費用大,有時也稱為施工索賠。
3)發包人或承包人與供貨人、運輸人間的索賠。
其內容多系商貿方面的爭議,如貨品質量不符合技術要求、技術短缺、交貨拖延、運輸損壞等。
4)發包人或承包人與保險人間的索賠。
此類多數是被保險人受到災害、事故或其他損害或者損失、保險單項其投保的保險人索賠。
以上兩種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的物資采集、運輸、保管、工程保險等方面活動引起的索賠事項,又稱商務索賠。
(二)按索賠的依據分類
1)合同內索賠。
合同內索賠是指索賠所涉及的內容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據,并可根據合同規定明確劃分責任。一般情況下,合同內索賠處理和解決要順利一些
2)合同外索賠。
合同為索賠是指索賠所涉及的內容和權利難以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據,但可以從合同條文引申含義和合同適用法律或政府頒發的有關法規中找到索賠的依據。
3)道義索賠。
道義索賠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內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賠的依據,因而沒有提出索賠的要求和理由,但承包人認為自己有補償的道義基礎,而對其遭受的損失提出具有優惠性質的補償要求,即道義索賠。
打哦一索賠的主動權在發包人的手中,發包人在一下四種情況下,可能會同意接受這種索賠;第一,若另找其承包人,費用會更大;第二,為樹立自己的形象;第三,處于對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謀取與承包人更長久的合作。
(三)按索賠的目的分類
1)工期索賠。
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推遲原來規定的.竣工日期,避免違約誤期罰款等。
2)費用索賠。
即要求發包人賠償費用損失,調整合同價格,彌補經濟損失。
(四)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期索賠。
因發包人未按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如未及時交付施工圖紙、施工現場、道路等,或因發包人指令工程暫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對此提出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
由于發包人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設計、變更施工順序等,造成工期延長或費用增加,承包人對此作出索賠。
3)工程終結索賠。
由于發包人違約或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終止,承包人應蒙受經濟損失而作出索賠。
4)工程加速索賠。
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縮短工期,引發承包人的人、財,物額外開支而提出的索賠。
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的索賠。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特殊風險以及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同城不可預見的不利施工條件或客觀障礙,如地下水、地質斷層、溶洞、地下障礙物等引起的索賠。
4.索賠的意義
1)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索賠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聯系,合同是索賠的依據,整個索賠處理的過程是執行合同的過程,所以常稱施工索賠是合同索賠。
承包商從過程投標之日開始就要對合同進行分析,項目開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員要將每日實施合同的情況與原合同分析的結果相比較,一旦出現合同規定以外的情況,或合同實施受到干擾,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賠。日常的單項索賠處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員來完成。對于重大的一攬子索賠,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員從日常積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出證據,供合同管理方面的專家進行分析。因此,想要索賠必須加強合同管理。
2)索賠是計劃管理的動力疾患管理一般是指項目實施方案、進度安排、施工順序、勞動力及機械材料的安排和使用。
而索賠必須分析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施工計劃與原計劃的偏高程度。比如工期索賠就是通過實際過程中與原計劃的路線分析比較才能成功。其費用索賠往往也是基于這種比較分析的基礎之上。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講,離開了計劃管理,索賠將成為一句空話。反過來講要索賠必須加強項目的計劃管理,索賠是計劃管理的動力。
3)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報價中最重要的工作是計算工程成本的花費,承包商按合同規定的工程量和責任,合同所給定的條件及當時項目的自然,經濟環境做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這些一條件和環境變化,使承包商的實際成本增加,承包商為挽回實際過程成本的損失,只有通過索賠這一手段才能得到。索賠是以索賠實際為原則,這就是要求有可靠地工程成本計算依據。所以,要搞好索賠,承包商必須建立完整的計算體系,及時、準確地提供整個工程以及分項工程的成本核算資料,索賠計算才有可靠的依據。
4)索賠要求提高文檔管理的水平索賠要有證據,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成立。
由于建筑工程比較復雜,工期又長,工程文件資料多,如果文檔管理混亂,許多資料得不到及時管理和儲存,就會給索賠證據的獲得帶來極大的困難。因此,加強文檔管理,為索賠提供及時準確地,有利的證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承包商應委派專人負責工程資料和各種經濟活動的資料收集,并分門別類的進行文檔管理,特別要學會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對文檔的管理水平,這對進行有效的索賠有重要的意義。總之,施工索賠是利用經濟效率的杠桿進行羨慕管理的有效手段,對承包商、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來說,對處理索賠問題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們對項目水平的高低。索賠隨著建筑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將成為項目管理中越來越重要的問題。
5.結論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體系制的改革,特別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工程建設日益走向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不僅出現了工程單位跨地區、跨系統、跨行業競爭承攬工程,而且引入了國際承包商參與國內工程建設。通過實踐和總結,逐步意識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發展的必由之路,特別是正確的認識國際工程的索賠,不進使我們作為業主能管理好工程,維護好國際利益,而且有助于我們作為承包商在國際工程市場上通過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護盒爭取自身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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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4
摘要:索賠管理是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發展健康的索賠工作有利于強化合同意識,提高履約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業的競爭能力。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索賠
1索賠的概念
索賠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約定及慣例,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經濟損失或利益損害,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提出給予賠償或者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合情合理的行為。
2索賠發生的原因
2.1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工程項目規模大、技術性強、投資額大、工期長、材料設備價格變化快、風險大,使得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變化因素,而且發包人在實施過程中還會有許多新的決策,這樣索賠就必然發生。
2.2工程項目內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工程項目的技術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法律環境的變化,會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發生,使得工程計劃實施過程與實際情況不一致。
2.3參與工程建設主體的多元性。一個工程項目往往會有發包人、總包人、工程師、分包人、材料設備供應商等眾多參加單位。各方面的技術、經濟關系錯綜復雜,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影響,只要一方失誤,不僅會造成自己的損失,而且會影響其他參建者,造成他人損失。
2.4工程合同的復雜性及容易出錯性。建設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復雜,經常會出現措辭不當、條理有缺陷、圖紙錯誤等情況,因而,索賠在所難免。
3索賠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對索賠約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按以下程序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索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持續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遞交延續索賠通知,說明持續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工期延長天數;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遞交最終索賠報告,說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監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監理人對索賠報告存在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
(2)發包人應在監理人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28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索賠處理結果。發包人逾期答復的,則視為認可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在當期進度款中進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照爭議解決條款約定處理。
3.3發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發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監理人應向承包人發出通知并附有詳細的證明。
發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發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權利。發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
3.4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提交的索賠報告后,應及時審查索賠報告的內容、查驗發包人證明材料;
(2)承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28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發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則視為對發包人索賠要求的認可;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可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賠付的金額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發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爭議解決條款約定處理。
3.5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結算審核條款約定接收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視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最終結清條款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4索賠的證據
4.1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成本的依據。
4.2投標報價文件。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分項項目列出了數量和價格,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合同以后都成為正式合同的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4.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在簽訂施工合同以前合同雙方對于施工合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進行了修改或解釋,這也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4.4來往信件。如工程變更指令、口頭變更確認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單價變更通知等,這些信函都具有與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結算和索賠的依據資料。
4.5會議記錄。如標前會議紀要、施工協調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變更會議紀要、施工技術討論會議紀要、索賠會議紀要等。4.6施工現場記錄。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檢查記錄、工時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設備或材料使用記錄、施工進度記錄或者工程照片、錄像等。對于重要記錄,如質量檢查、驗收記錄,還應有合同約定的駐現場監理人員簽字。
4.7工程財務記錄。如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工人勞動計時卡和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工程月開支等。在索賠計價工作中,財務單證十分重要。
4.8施工氣象記錄。許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賠與氣象條件有關,施工現場應注意記錄和收集氣象資料,如每月降水量、風力、氣溫、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狀況等。
4.9市場信息資料。對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較長,對物價變動等資料應系統的收集整理,這對工程款的調價是必不可少的,對索賠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出版的刊物、外匯兌換率行情、工人工資調整等。
4.10工程所在國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貨幣匯兌限制指令、調整人工單價的決定、稅收政策的調整等。
5索賠的管理
5.1開工前進行施工合同的交底。開工前合同談判及簽訂相關人員需要對合同實施人員,主要是工程項目所有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交底的內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圍、質量要求、存在的風險、施工中注意的索賠點及談判過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項。要讓所有管理人員都熟悉合同,及時發現合同變更,收集合同變更資料,為索賠準備第一手資料。
5.2施工過程中認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務,避免因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而讓對方進行索賠。同時督促對方履行合同,如對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及時開展索賠工作。
5.3做好索賠工作。索賠不是一個人的事,需要項目全體人員的配合。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及時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工作,專人管理,這樣在索賠時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據。索賠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對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賠管理是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強施工索賠意識,提高索賠技能。而發展健康的索賠工作有利于強化合同意識,提高履約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業的競爭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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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成虎編著2008年出版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5
摘要:在本文中主要是研究建設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問題,從概念、產生的原因開始,然后進一步地探究現在的工程索賠時的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關鍵詞:索賠;反索賠;工程項目;施工合同
一、工程索賠與反索賠的概念及產生的原因
1.工程索賠與反索賠的概念
(1)索賠的概念
建設工程索賠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者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一項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合情合理的行為。
(2)反索賠的概念及其作用
在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要求,承包商也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即合同的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被索賠方應采取適當的反駁、應當和防范措施,這稱為反索賠。
2.工程索賠產生的原因
(1)當事人違約
合同雙方中的一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為此,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違約分為發包人違約和承包人違約兩種。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般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可以分為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條件和客觀障礙,社會事件則包括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的變更等。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產生的費用,應按原則由發、承包雙方分別承擔屬于自己的責任;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工期,應得到相應的順延。
(3)合同問題
合同問題包括合同缺陷和合同理解錯誤,合同缺陷主要有措辭不當,說明不清,合同中遺漏了對相關問題的約定等現象,合同理解錯誤主要是合同中采用的習慣用語和法律體系不同。對此,工程師應及時地給予解釋,解決合同中的問題所在。
(4)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常常表現為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設計變更,取消合同中的一項工作等。
(5)監理人指令
監理人指令有時候也會產生索賠,如監理人指令承包人更換某些材料、加速施工、對已合格的材料進行二次檢驗等。
(6)第三方原因
第三方原因主要是指由于與工程有關的第三方的原因而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不利影響。
二、工程索賠與反索賠的問題及對策
1.我國建筑工程索賠存在的問題:
(1)承包商不敢進行且不會進行索賠
歸根到底,還是由于很大一部分承包商對合同中的索賠條款不熟悉,對索賠的時間限制、程序、方式等的管理上還存在模糊認識,索賠起來也沒有條理性。
(2)索賠經驗及實例資料匱乏
現實生活在,索賠案例雖然得以處理,但很多承包商都未能夠及時消化,加以思考。
2.我國建筑工程索賠的對策:
(1)健全工程索賠管理機構
因為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的從事工程索賠的管理機構,所以需要建立以及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
(2)樹立正確的索賠意識,培養專業的索賠人才
索賠意識缺乏會造成失誤,導致企業的損失。同樣的,索賠人員不專業,處理不到位,也會導致企業的損失。
(3)學習國際上先進的索賠經驗
我國就是因為沒有及時消化索賠案例,索賠經驗不足,才會使得索賠處理起來有些棘手,對此要多學習和研究國際上的案例,總結經驗。
3.我國建筑工程反索賠存在的問題:
(1)反索賠意識薄弱,沒有足夠的認識
和索賠一樣,發承包雙方對反索賠也缺乏足夠的認識,對于能夠進行反索賠的項目可能都不知道,這與我國工程建設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有關。
(2)對反索賠內容存在模糊認識甚至錯誤認
普遍認為反索賠是發包人想承包人進行索賠,且僅限于反駁合同索賠報告。
(3)沒有建立或規范反索賠組織機構和制度,沒有配備稱職的反索賠人員,沒有將反索賠管理納入和貫穿到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之中。
(4)反索賠經驗及實例資料匱乏和索賠一樣,反索賠存在著缺乏經驗,經驗積累不足的現象。
4.我國建筑工程反索賠的對策:
(1)正確認識反索賠,積極培養反索賠意識積極開展反索賠教學和培訓,讓更多的從業人員認識和了解反索賠,使其意識到反索賠的重要性。
(2)建立和健全專門的反索賠機構和制度,配備專業人員,并與其它管理部門相協調相制約
(3)規范和遵守建設工程合同反索賠程序規范同內容,才能盡量減少對方的索賠機會,遵守合同內容,才能使自己的反索賠行使的更加徹底。
(4)搜集與分析典型的反索賠案例,吸取經驗,強化理論研究我國的反索賠的成功和失敗,從反索賠案例中就可以反映出來,所以,我們要在原有基礎上,搜集更多的案例,并加以分析,吸取經驗。
三、結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復雜程度的不斷提高,加之建筑承包市場競爭的加劇,使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和風險大大增加,建筑業成為索賠的多發行業,最近幾年呈不斷增長趨勢。然而國內關于工程索賠的經驗積累少,再加上管理復雜性高,所以必須強化合同管理,建立并健全索賠機制。
施工索賠是合同管理知識的集中體現,涉及合同知識、工程技術、施工經驗、經濟法律等,是一門綜合學問,在工程管理的工作中具有特別的重要意義。希望廣大學者對工程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能夠給予重視、深入,健全工程索賠與反索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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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黃鶯.工程項目索賠及索賠風險的應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5。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6
摘要:從工程索賠的概念及內容出發,了解工程索賠的程序,然后從索賠分類中對工期索賠進行詳細分析,最后介紹了工程索賠的計算方法:實際費用法和網絡分析法。
關鍵詞:FIDIC合同工程索賠計算方法
1、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關于國際承包的工程數量越來越多。工程項目常常包含以下特點:資金數目大、項目內容多、施工周期長。恰恰由于這些特點,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經常會出現索賠與反索賠的現象。目前解決雙方矛盾的主要依據就是《施工合同條件》(FIDIC),為了維護各自的權益,深入了解工程索賠顯得尤為重要。
2、工程索賠的概念及內容
2.1概念
工程索賠主要是指承包商對不是自身的原因形成的損失有權提出索賠的行為。根據《施工合同條件》(FIDIC)中有關規定,承包商索賠就是承包商依據合同條款和有關合同文件的規定,向業主要求工期延長和追加付款的一種權利主張。這里所指的索賠通常包含以下幾點特征:
a、合法性。索賠都是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進行的,在索賠金額及形式上都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
b、補償性。索賠主要是為了彌補損失方的損失,而不是懲罰性措施。
c、無過錯性。索賠產生的原因并非主觀的,提出索賠的損失方是去過錯的。
d、客觀性。只有當損失真正發生后,才能要求索賠。
2.2FIDIC合同中工程索賠的內容
在FIDIC合同中與工程索賠相關的內容共有22條,可以概括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兩類。具體內容在之后的索賠類型分析中會有所提及。
2.3索賠程序
每一項事情的辦理都會有一定的程序,承包商在進行工程索賠時也必須按照FIDIC合同中規定的相關程序一步一步進行。具體索賠程序如圖1所示。
根據FIDIC合同53.1條規定:承包商需要在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將索賠通知書提交一份給業主,并將索賠報告提交給工程師,簡單的索賠理由應直接報送,復雜的索賠理由應28天報送一次,最后根據工程師決策是否付款。在工程索賠的過程中,承包商必須保管好相關索賠證據,以便查證。
3、基于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索賠類型分析
索賠的分類依據有很多,包括索賠理由、索賠目的、索賠原因等。本文主要依據的是索賠目的對索賠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工期索賠和經濟索賠。經濟索賠(也稱費用索賠)就是指承包商對于不應該由其承擔的額外開支或者經濟損失向業主提出補償請求。工期索賠相對復雜一些,以下就對工期索賠做出較為詳細的分析。
3.1工期索賠
簡而言之,工期索賠就是承包商為了避免承擔延期賠償的風險而要求業主在合理范圍內延長施工期限。
3.1.1工期索賠的目標
工期索賠的目標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為了避免承擔延期損害賠償費,這個賠償費是指用于補償由于工程項目竣工投入運行的時間晚于合同規定的期限而對合約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是按日計算的,資金數目是非常大的,最高可達工程項目合同總金額的10%,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賠可以實際上節約一大筆資金;二是爭取一定的資金賠償,這里的資金賠償是指由于業主的責任而導致工期需要延長造成的承包商的費用損失,可見工期賠償和經濟賠償還是存在一定的聯系的。
3.1.2工期索賠的重點
由于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較大的不確定風險,所以,承包商必須加大對工期索賠的關注度。工期索賠的重點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a、工期索賠成功的前提是承包商要把施工項目建設好,在決定投標報價時不能依賴于索賠。承包商與業主的關系并不是不相融合的,承包商應該通過建立優良的工程項目,讓業主實實在在獲益,才能為之后的索賠打下良好的基礎,如若因此能夠建立承包商與業主的長期友好關系,實現兩者的共贏,那么將大大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促進社會的和諧。
b、承包商應把握索賠時機,重視單項索賠而不是一攬子索賠。根據FIDIC合同規定,索賠需在事件發生后的28天提出,承包商要時刻注意,不能錯過索賠期限。索賠的提出必須具體詳盡,所以單項的索賠由于其內容充實理由充分,相對于一攬子索賠更容易成功,所以承包商要求精而不是求廣,索賠應以單項索賠為主。
c、索賠材料完整有效。承包商應該盡可能詳盡的羅列索賠原因,根據簽訂的合同整理好索賠需要的全部材料,讓每一項索賠理由的都有理有據,以提高索賠成功的可能性。
d、注重系統化管理,防范業主根據合同內容提出索賠。系統化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挖掘更多的索賠機會,提高索賠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發現防范合同中有利于業主的內容,及時對業主提出索賠做出防范。
3.1.3工期索賠的管理
在FIDIC合同中,工期索賠的參與者就業主、工程師和承包商,而工程師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在工期索賠中起著重要作用。工期索賠的管理需針對索賠事件的性質進行,索賠事件的`性質又可以分為工程延誤、工程變更和工程進展中斷三類,以下就對這三類進行具體表述。
a、工程延誤。工程造成延誤一方面可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承包商或業主造成的。承包商在項目中標后就應該及時向業主提交詳盡的工程計劃說明書,在工程實施進度的計劃上,要做到切實可行且留有余地,以便后期申請工期索賠。承包商遇到以下情況可以請求延長工期:業主提出合同中為規定的額外的工作內容,惡劣的環境及自然災害等不利于項目實施的條件,其他非承包商責任所導致的工期延誤。然而,當工程師判定承包商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其實際進度落后于工程進度計劃書中規定的進度,那么他有權以業主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實施,承包商無權要求業主延長項目工期,如果還無任何正當理由,承包商將無權要求補償。所以,承包商要重視工期索賠管理,提高索賠成功率以減少損失。
b、工程變更。工程師有權在合理范圍內對工程的數量及質量提出變更,并通知承包商,與承包商協商工程工期的變動,是縮短亦或是延長都需作出明確說明。承包商在工程師提出工程變更時,應極力爭取延長工期,這就要求其對工期索賠管理足夠重視。
c、工程進展中斷。承包商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工程師沒有將下一步的圖紙及時的提供給承包商,導致工程進展中斷。這種情況所導致的工期延誤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賠,也可以得到相應的費用補償。
4、工程索賠的計算方法
工程索賠的計算方法也是由索賠類型決定的,不同的索賠類型采用的計算方法是不一樣的。本文工程索賠是按索賠目標進行分類的,所以本文介紹的工程索賠方法也是適用于工期索賠和經濟索賠的索賠方法,包括實際費用法和網絡分析法。接下來就這兩種方法進行具體介紹。
4.1實際費用法
a、承包商要分析引起各項直接費索賠的干擾事件;
b、確定可以進行索賠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等;
c、根據工程數據記錄來往信函和工程報告清單合同文件對各項費用的數據進行計算;
d、對可索賠的直接費進行匯總。實際費用法的計算公式為:承包商可以索賠的直接費=可索賠的人工費+可索賠的材料費+可索賠的機械費
實際費用法的計算原則是以承包商支付的實際賠償數額為依據向業主提出相應的費用補償,這些費用僅限工程實施過程中超出原計劃的費用。
4.2網絡分析法
網絡分析法適用于工期索賠。其實施步驟如下:
第一步,承包商要建立一個合理的進度計劃,該進度計劃必須切實可行,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步,將由業主主觀原因所導致的所有延誤事件總和的估算時間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進度計劃中,建立業主責任影響事件進度計劃;
第三步,將由承包人主觀原因導致的所有延誤事件總和的估算時間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進度計劃中,建立承包人責任影響事件進度計劃;
第四步,將由工程師(獨立第三方)主觀原因導致的所有延誤事件總和的估算時間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進度計劃中,建立工程師(獨立第三方)責任影響事件進度計劃;
第五步,將由業主、承包人與工程師(獨立第三方)各自主觀原因所導致的延誤事件總和的估算時間同時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進度計劃中,形成混合影響事件進度計劃;
第六步,計算出可補償延誤和工期損失。
網絡分析法運用工程軟件將工期索賠進行量化計算,使得最后結論更簡潔易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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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玉靜,胡振一.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下的工期索賠[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9,23:48-49.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7
摘要:建設工程施工索賠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在實際生活和工程項目中是承包商保護自己并獲取正當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國市場還不完全規范,法制還不夠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種多樣的施工索賠造成了工程項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損失和其他影響,所以針對這些現象,我們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索賠的嚴格管理。
關鍵詞:施工索賠及程序工期及費用索賠施工索賠管理
一、施工索賠及程序
(一)施工索賠概念
當事人在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由于合同對方應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損失后,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的過程。通常有合同缺陷、業主違約、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化、國家政策、法律、法令變更、其他承包商干擾原因,但實際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賠。施工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加強施工索賠的管理有利于承發包素質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損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價;有利于國內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施工索賠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曾指出,正確的合同管理需要我們靈活運用合同實施管理,依靠合同條款進行管理,依靠經驗和愿望管理,最終實現雙贏。同時也指出了索賠的程序,如下:
(1)索賠通知
承包商必須在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詳細證明報告。否則,將喪失索賠權利。
(2)保持同期記錄
承包商應隨時記錄并保持有關索賠事件的同期記錄。工程師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可監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進一步的記錄及審查承包商所作的記錄,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復印件。
(3)索賠報告
承包商應在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的42天內向工程師提交詳細的索賠報告。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有連續影響,承包商應在提交第一份索賠報告之后按月陸續提交進一步的期中索賠報告;在索賠事件產生的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一份最終索賠報告。
(4)工程師的反應
收到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及其證明報告后的42天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進一步的詳細報告,但一定要在這段時間內就處理索賠的原則作出反應。
(5)索賠的支付
在工程師核實了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同期記錄和其它有關資料之后,應根據合同規定決定承包商有權獲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額。經證實的索賠款額應在該月的期中支付證書中給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報告不足以證實全部索賠,則已經證實的部分應被支付,不應將索賠款額全部拖到工程結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關索賠的各項規定,則在決定給予承包商延長竣工時間和額外付款時,要考慮其行為影響索賠調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費用索賠
(一)工期索賠
1.工期索賠的分析
工期索賠的分析包括延誤原因分析、延誤責任的界定、網絡計劃分析、工期索賠的計算等。運用網絡計劃方法分析延誤事件是否發生在關鍵線路上,以決定延誤是否可以索賠。在工期索賠中,一般只考慮對關鍵線路上的延誤或者非關鍵線路因延誤而變為關鍵線路時才給予順延工期。
2.工期索賠的計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擾事件直接發生在關鍵線路上,造成總工期的延誤,可以直接將該干擾事件的實際干擾時間(延誤時間)作為工期索賠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擾事件僅僅影響某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對總工期的影響,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網絡分析法
通過分析干擾事件發生前和發生后網絡計劃的計算工期之差來計算工期索賠值,可以用于各種干擾事件和多種干擾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賠,主要還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項目,但計算過程較復雜。
(二)費用索賠
1.索賠費用的`構成
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化、業主終止合同等可計入利潤索賠)、其他應予以補償的費用(利息、分包費、保險費、各種擔保費)
2.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1)分項法
分項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這一方法是在明確責任的前提下,將索賠費用分項列出,并提供相應的工程記錄、收據、發票等證據資料,這樣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給給以分析、核實,確定索賠費用順利解決索賠事宜。在實際中,絕大多數工程的索賠都采用分項法計算。
(2)總費用法
又稱總成本法。就是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計算索賠余額,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投標報價估算總費用。通常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總費用核算是準確的、承包商的報價是合理的,合同中沒有爭執等。
(3)修正總費用法
修正總費用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賠金額=某項工作調整后的實際費用-該項工作的報價費用。
三、施工索賠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索賠的管理和工程項目的質量,在實際生活中,首先業主及工程師需要對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嚴格評審,審查合同文件;工程師的指示;往來函件;會議記要;施工現場記錄;工程照片;工程財務記錄;現場氣候記錄;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及其他施工索賠依據的真實性、全面性、時效性、關聯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條件,同時還要嚴格審查工期順延要求及費用索賠要求。其次,為了對將來索賠的預防和減少,工程師需要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簽訂合同時注重合同嚴密性,嚴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監理工作,索賠事件發生后應采取有效措施。
四、結束語
施工索賠是利用經濟杠桿進行項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對承包商、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來說,對處理索賠問題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們對項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賠隨著建筑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將成為項目管理中越來越重要的問題。所以當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索賠的管理是必要的。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8
摘要:承包商索賠,應及時、準確地向業主提出,承包商有效的增加收入、減少損失,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社會發展。
關鍵詞:承包商;索賠;施工合同;優化
1工程索賠概述
在當前我國的建筑施工市場極不景氣條件下,施工索賠已經成為建筑市場中的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工程的實際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不允許承包商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向建設單位索賠,監理工程師遇到施工索賠不會處理的情況普遍存在。面對施工市場極不景氣條件下情況,通過學習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對雙方具有重要意義。建筑索賠是指從干擾事件產生到最終解決索賠的整個過程。因為索賠工作一定會牽扯合同甲乙雙方的切身利益,是對甲乙合同雙方利益及承擔的建筑施工風險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賠工作非常復雜而又矛盾突出,這就要求索賠甲乙雙方要細致的進行工作,而且索賠過程耗時耗力,要謹慎行事。基于以上原因,無論是合同那一方提出索賠,都應按事先簽訂的合同規定的索賠程序進行索賠,否則,索賠很難獲得成功工程索賠費用已經成為建筑市場中的是一種正常的.現象。
2基于山東棗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實踐做法的總結
山東棗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不允許承包商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向建設單位索賠,監理工程師遇到索賠情況不會處理的情況普遍存在。因為索賠工作一定會牽扯合同雙方的切身利益,是對合同雙方利益及承擔的工程風險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賠工作一定會非常復雜,這就要求索賠雙方要細致的進行工作,而且索賠過程耗時耗力,要謹慎行事。以合同為依據提出索賠,都應按事先簽訂的合同規定的索賠程序進行索賠,否則,索賠很難獲得成功。
3工程索賠費用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等方面,具體詳見表14工程索賠費用解決過程
費用索賠的解決過程包括從遞交索賠必須的文件到索賠全部結束。工程師應對索賠費用文件進行仔細的評審,還要與承包商進行曲面的溝通,經過對文件的整理,工程師要形成處理索賠事件的初步決定,工程師作為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比較公平的第三方,要參加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索賠談判會議,并促進雙方最終形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意見。工程師可以依據已經擁有的證據和平常處理費用索賠事件的經驗對下面的問題提出質疑:
①費用索賠事件是否屬于發包方或工程師的責任,有沒有應該承擔責任的第三方;
②費用索賠事件是否與合同條款相匹配,費用索賠事件是否屬實;
③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工工程條款的要求;
④發包人的費用補償責任在合同中有明確的開脫責任條款,發包商不需承擔責任;
⑤費用索賠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承包商沒有劃分和證明雙方責任的大小;
⑥承包商是否已經采取了正確措施費用彌補損失;
⑦承包商提供的證據是否充足,是否需要繼續提供資料;
⑧承包商是否夸大了費用索賠事件造成的損失;
⑨承包商是否表示過要放棄此次索費用賠權利。
費用索賠事件的解決首先是通過承發包雙方進行談判的方式進行解決,若果談判不能成功的話,可以將索賠事件提交工程師,有工程師出面解決。但如果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對工程師的解決費用方法不滿意,還可以選擇其他方法進行解決。例如,找工程師以外的第三人進行調節、將問題交到評審團進行決議等,如果這些方法仍不能解決索賠費用問題,雙方可選擇將爭端提交訴訟或仲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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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9
摘要: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常常遇到索賠事件。這是一種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盡管產生索賠的原因很多,但處理索賠均應遵循以合同為依據,重事實,重證據,主動控制的原則。
關鍵詞:索賠、經濟補償、處置、原則在近20多年的國際工程承包施工中,工程索賠的數量和索賠款都在逐年增多,根據資料統計,近年來國際工程市場投資額每年以大約10%的速度遞增,索賠爭端數量也以每年10%左右的幅度遞增。在水利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由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及復雜性,常常會遇到一些在合同條款內容中無法預料的事件,從而會導致原合同價款發生變化。這些能夠導致合同價款發生變化的事件,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被稱之為:“索賠事件”。承包商的工程結算價款是由兩部分組成的,即“合同價款”加上“索賠價款”,因此“索賠”必然會引起承、發包雙方高度重視。
本文以筆者在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監理工作中所出現的索賠為例,分析工程索賠的規律性,經期對提高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1.索賠的性質和作用
所謂“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是工程承包過程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進度、物價指數的變化以及工程變更、撥款延遲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索賠”,“索賠”工作是承、發包雙方經常發生的管理業務,是合作而不是對立。
“索賠”的健康開展對于培養和發展社會主義工程市場,提高工程建設效益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1)它有利于承、發包雙方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全面履行合同。
(2)迫使承、發包雙方提高管理水平,減少合同管理中的漏洞。
(3)可以促使雙方實事求是地協商工程造價,有利于工程造價的控制。
2.工程建設中常見索賠及其原因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合同條文的模糊,施工準備條件的不足,施工進度滯后等原因會引起索賠,但從索賠的目的來看,有兩大類型,一是要求費用補償,即要求業主補償費用損失,進而調整合同價款。二是工期索賠,即要求業主延長竣工時間,使原規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從而避免了違約罰金的發生。
2.1設計變更引起的索賠設計變更在每一個工程中幾乎都要碰到,需要慎重對待和處理。由于業主變更工程內容、調整有關結構的標高、基線、尺寸、增加工程部分內容及為增加一些附加工作,對已完成的某些工程部位根據使用要求返工調整等等都會影響到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據此,承包商會向業主提出索賠。
小浪底水利樞紐大壩工程從開工以來,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對工程進行監理。所有變更項目不論大小,均要技術上充分論證,還要協助設計研究,雖然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對確定最終方案和消除變更引發的索賠問題或減少補償費用是有好處的。例如,實施過程中小浪底大壩河床段槽孔混凝土防滲墻基巖輪廓線相對于招標圖發生了急劇的變化,承包商提出了要增加7個半月的工期或8000萬人民幣的索賠要求,對此如果處理不好,將使大壩標一直超前的進度轉向被動,為此,工程師進行了仔細的資料復核工作,并依據補充鉆孔資料與承包商共同討論、方案比較,針對具體的施工措施確定變更費率,并在實施過程中嚴格監控和管理。實施結果質量滿足要求,工期未延長反而提前了58d,實際的`費用總支付比合同所列費用減少人民幣約600多萬元。小浪底工程技術委員會和世界銀行特咨團專家對此預以肯定、好評,此項工藝及成果為我國槽孔混凝土防滲墻施工技術開創了新的一頁,也是國際上同類項目技術的新發展。
2.2因合同條文模糊不清引起的索賠在合同簽訂中,措詞必須嚴謹,各處含義一致,否則也會引起索賠。據資料介紹:日本大成公司承攬的魯布革水電站隧道開挖(長9km),因合同擬定文字疏忽,石方量計算合同條款有的地方表明“totheline”(到開挖設計輪郭線),而有的地方又有“from the line”(從開挖設計輪廓線)按前者為“自然方”計量,按后者則解釋為按開挖后的“松方”計算,一字之差,兩種計量法總工程量相差2.5~5萬m3,作為承包方的日本抓住了合同文字漏洞,使索賠成功。在我國,尤其是涉外工程中,這種失誤的例子并不少見。
2.3工期延長的索賠此處所涉及到的是由于業主的原因,例如:業主未按時提交施工現場,有記錄可查的特殊反常惡劣天氣,業主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施工圖紙、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付款,業主干擾影響工程進度等。承包方據以上這些原因找出合理的證據,可提出索賠。
2.4因暫停施工和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賠工程開工后,時常會出現一些由于施工用途改變,業主機構更迭等原因,要求承包方暫時停止施工,或因業主不合理的指令造成工效大幅度降低,從而會使承包方人員窩工,設備停滯,導致額外費用支出增加,承包方可提出索賠。
2.5施工條件變化的索賠這類索賠包括地基變化索賠;不可抗力索賠;人為障礙索賠。施工現場條件的異常變化,對工期和造價影響很大,必然會引起索賠。
當然在水利工程建設中引起的索賠的種類還有許多。但以上列舉的5類是最主要的,最常見的,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3.索賠處理的原則
索賠事件的發生是在工程建設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須重視,要正確合理地進行處置,在處理索賠事件時,主要應遵循以下原則:
(1)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處理及時,計算合理。遇到索賠事件時,監理工程師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以合同為依據審查索賠要求的正當性,處理索賠要及時,不要積攢。一是由于工程進行中出現的索賠得不到解決,可能會影響到承包資金周轉,甚至會影響工程進度;二是集中到工程后期綜合索賠,往往會牽涉利息、利潤補償,工程結算等一些問題,使矛盾進一步復雜化,大大增加了索賠難度。因此及時處理索賠,對工程建設雙方都有益處,既維護了業主的利益,又考慮到了承包商的實際情況。而在計算索賠時必須注意其合理性,例如:現場窩工費只應考慮補償人工降效費。設備停滯,只應考慮租賃費或設備折舊費。
(2)為了使索賠有可靠的事實和充分的依據,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要使索賠成功,需事實可靠,證據充分。因此在工程建設中除了做好施工日志外,重大問題的會議上應當做文字記錄,并爭取與會者簽字,同時承包商還應建立業務檔案制度,注意積累記錄每天發生的文字來往、圖紙、照片等,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3)以主動控制為主,會有效地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發生在工程建設中。預先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采取措施,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這樣不但可以減輕承包商的壓力,同時也減少了承包商設法通過索賠途徑獲取利潤。
淺談工程索賠論文 篇10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義及其措施
1.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賠、違約及解除等內容。建筑工程項目具有技術要求高、復雜性、投資數額巨大、對社會影響大、生命周期長等特征,與此同時,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也比較復雜。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優點:(1)保證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各項權利和義務。(2)減少糾紛和合同違約發生的概率。
1.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2.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合同履行保證體系。第一,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在合同分析的基礎上,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把各種合同責任分解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上。第二,對于經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如圖紙審核程序、設備材料等,應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而對于合同履行中的計劃執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工程變更或合同條款變更等問題,可建立協商會議制度,各建設主體之間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并形成決議,對重大問題及決議應用會議紀要的形式記錄下來納入合同文件。第三,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每日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定時間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有關合同問題做出正確決策。而進度款審核準制度就是合同管理部門每月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從而可以將施工索賠的費用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第四,工程項目開始后,應將合同文件資料的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管理人員,妥善保存所有與合同有關的一切資料,并能滿足及時查詢的要求。同時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合同文件資料統一編號與記錄、分類管理,建立合同文件資料借閱登記制度。
1.2.2對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第一,在每個合同進入履行期時,應先召集與合同履行關系密切的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討論和交底,明確哪些條款是履行中應重點注意的條款,提醒和督促有關人員嚴格按合同進行工作;合同管理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第二,監理工程師常常樂于發出口頭工程變更指令,承包人必須及時要求工程師用簽證將口頭指令固定下來。對于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也應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要求工程師簽證。第三,及時收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中的文書、書面簽證、會議紀要等資料,在收到合同相對方的信函、文書或電傳后,及時審閱和制定對策,并采用書面方式進行回復。
2建筑工程合同索賠對策
工程索賠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過中,合同一方當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確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者不能夠實踐承諾的合同條件實現而使自身的權益受損,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索賠是一種合法的正當權利要求,同守約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結合筆者多年工作實踐來看,企業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索賠可以采取下列對策:
2.1擴展索賠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賠是填充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從原材料的采購規格、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到施工技術管理、合同管理和審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賠的管理工作中,促進各個部門管理人員對所管轄區域的索賠內容的學習,了解索賠的分類和流程等,樹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規范操作的意識,避免違反合同行為的發生,并定期的對施工人員進行索賠知識的學習,利用全員監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規范建設,避免承建單位趁勢而行。
2.2通過合同風險評估做好索賠預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受施工作業所具有的復雜性以及環境的多變性所影響,這就使得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易于發生一些突發的安全事故,而這通常是業主方與施工單位所簽訂合同中難以體現到的。因此在合同擬定后,要對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等級和分類的不同,對相對應的部門落實預防措施,降低風險發生的指數,一旦風險發生,按照原定計劃進行檢查與執行,并在跟蹤中尋找突破索賠的方式,通過有效數據信息和實際的施工現場記錄減少索賠金額。
2.3構建索賠管理小組,并采取獎懲相結合制度
第一,對于大型工程,組建強有力的索賠班子,一般由項目經理、律師、技術及經濟專家等組成;而規模較小、工期短、技術難度不大、合同較嚴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經驗的造價工程師或合同管理人員擔任索賠任務。第二,結合實踐來看,不少項目經理對于索賠工作并沒有足夠的重視,對于合同管理也沒有進行交底學習,只是一味的關注施工進度和施工安排,爭取經濟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來的建筑工作中,要將合同管理和索賠的重要性在領導層進行確立,通過相關管理制度的落實,嚴格規定處理索賠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利用激勵機制細化獎懲制度,能夠在實際的施工中減少索賠的進行個人的獎勵,激發出工作人員的熱情。
2.4嚴格規范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各項記錄
索賠是向對方主張權利的行為,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出索賠一方必須提供證據證實其主張。這就要求承包商在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應建立嚴密的施工日志;對工程師指令的執行情況、抽查試驗記錄、工序驗收記錄、計量記錄、日進度記錄、工程照片及每天發生的可能影響到合同事件的具體情況都要詳細記錄;各種會議要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參加者簽字;還應建立業務往來文件檔案的管理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2.5依法提起索賠
一旦發生索賠事項,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索賠要求、撰寫索賠報告,否則過期無效。我國《合同示范文本》第36條規定: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承包商應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應提交索賠報告。如果由于種種原因錯過了提交報告的約定期限,承包人不要放棄,仍然可以不動聲色地向工程師遞交報告,一旦工程師簽字確認,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補交報告有難度,承包人還可以考慮在其他會議或會談紀要或月報表上給予記載,然后讓工程師與其他事項一并簽證認可。
3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建筑行業規范性不斷增強,廣大企業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工作不僅是確保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舉措,同時更是維護建筑行業良性發展的關鍵。對此,上文在基于筆者實踐,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的一些措施和對策展開了探討,以期為做好此項工作貢獻自己綿薄之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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