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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研究論文
摘要:基于行業監督抽查管理體系近期需要明確的產品準入制度、抽查能力支撐、抽查輿論監督等進行了論述。結果表明:行業監督抽查產品準入包括問題發現、問題整改、改進措施三方面的內容,具體囊括不合格信息采信、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實施、質量追究、準入條件、后續監督等要素;行業監督抽查的廣度取決于檢驗機構的數量,其深度則由檢驗機構的能力決定,而能力則包括檢驗機構自身的能力和檢驗機構間的協調配合能力;現階段,鑒于行業監督抽查的范圍較小,輿論監督較為可行的方式是通過交通主流媒體,如報刊、網站等實施相關抽查信息的報告制度。
關鍵詞:交通運輸行業;監督抽查;管理體系
監督抽查是政府實施產品質量管理的一種制度,交通運輸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簡稱行業監督抽查)是交通運輸部對進入交通建設、養護管理和運輸市場,并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和工程建設質量以及有關單位或用戶反映質量問題較多的產品,進行有計劃的抽樣、檢驗,并對監督抽查結果公布和處理的活動,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一種方式。統的行業監督抽查包括管理和技術兩方面的內容,通過組織、實施、信息發布、抽查后處理等過程得以體現。抽查體系除涉及相關組織、實施、協助、被監督等實體單位外,還需配套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相關技術保障條件作為支撐。鑒于行業監督抽查相比國家監督抽查而言尚處于起始階段,循序漸進、有重點地對管理和技術內容進行研究,逐步完善行業監督抽查體系是解決問題的著眼點。本文將對行業監督抽查管理體系近期需要明確的產品準入制度、抽查能力支撐、抽查輿論監督等進行系統論述。
1產品準入制度
1.1產品準入制度總體要求
產品準入是一個綜合運用各種質量管理手段限制不合格品進入市場的過程,涉及事前預防型準入和事后補償型準入兩種方式。具體而言,事前預防型準入主要是通過檢測、認證、生產許可等事先預防手段保證產品的質量,防止其進入市場的方式,而事后補償型準入是當出現質量事故后,通過采取相關的質量控制措施,如建立黑名單制度,強化事前預防型準入條件等來控制產品質量的過程。監督抽查產品的準入,主要關注的是當不合格品出現后,如何規范不合格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防止不合格品再次進入市場的行為,準入過程涉及不合格信息的采信、準入條件的限定、后續監督、質量追究等內容,需要綜合運用檢測、認證、黑名單制度等多類質量控制措施。如何協調這些措施,保證產品準入條件和制度的合理性,國家尚處于起始研究規劃階段,目前僅在相關文件中提出了一些總體性的要求,具體如下:《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簡稱綱要)在“創新質量發展機制”中提出了“強化質量準入退出機制”的要求,其中規定:發揮質量監管職能作用,對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資源浪費的行業和產品,嚴格市場準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結構優化升級。對涉及人身健康、財產安全的產品和重要敏感進出口商品,進一步嚴格質量準入條件,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建立健全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對不能滿足準入條件、不能保證質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依法強制退出。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堅決依法取締。同時,在《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3年行動計劃》中提出嚴格高耗能、高污染、質量低劣項目的準入和退出管理要求。《綱要》在“加強質量監督管理”中提出了“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要求,其中規定了建立質量失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加大對質量失信懲戒力度的要求。同時在《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2年行動計劃》(簡稱2012年行動計劃)中有關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中提出了建立質量失信“黑名單”,做好質量失信“黑名單”建章立制工作,公布一批嚴重質量失信企業的要求。《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簡稱檢驗檢疫規劃)提出:綜合運用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生產許可、市場準入、監督抽查、進出口商品監管、原產地證書簽證管理等多種手段推進主題主線服務工程的要求。《檢驗檢疫規劃》在豐富國際合作內容中提出:推動質檢立法國際交流,加強產品質量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以及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完善我國產品質量監管和市場準入制度的要求。此外,《檢驗檢疫規劃》中還要求:建立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和產品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完善質量信用信息發布機制,建立質量信用“黑名單”制度,公布失信企業名單的相關要求。
1.2行業監督抽查產品準入制度
當行業監督抽查出現不合格情況后,明確不合格產品信息,盡快制定相關整改方案,并就相關責任方追究質量責任,同時,為了杜絕相關企業生產的不合格產品再次進入交通運輸行業,限定準入條件,對重點產品、重點企業實施有效監督,是確保抽查真正發揮實效的保證。總體而言,行業監督抽查產品準入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包括問題發現、問題整改、改進措施三方面的內容。具體包括:不合格信息采信、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實施、質量追究、準入條件、后續監督等要素,如圖1所示。
2抽查能力支撐
2.1抽查能力支撐總體要求
監督抽查的實施具體由檢驗機構來完成,確保檢驗機構的能力是保證抽查有效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也是抽查能力支撐的具體體現。檢驗機構的能力保障涉及機構自身的人、機、物、料、環、法、測的相關要求和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國家對檢驗機構在質量控制方面的內容提出了要求,具體如下:《綱要》提出,應加快檢驗檢測技術保障體系建設,推進技術機構資源整合,優化檢驗檢測資源配置,建設檢測資源共享平臺。加強政府實驗室和檢測機構建設,對涉及國計民生的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有效監督。《2012年行動計劃》提出,應強化檢驗檢測技術保障,在食品、玩具、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推進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組建檢驗檢測技術聯盟。《檢驗檢疫規劃》中提出了強化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管理,制定配套監管規范,完善考核、評價、監督及責任追究機制,規范檢驗鑒定行為。積極推動檢驗鑒定市場開放,將監管重點轉移到對檢驗市場、檢驗機構的管理和對產品質量總體狀況的監管,引導第三方檢驗機構有效發揮作用。同時提出完善國家質檢中心、國家檢測重點實驗室、省級、地市級和縣級檢測機構和區域性中心常規實驗室建設,形成有效覆蓋檢驗檢測需要的檢測技術機構網絡。深化技術機構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內部管理改革,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等要求。同時,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委托檢驗行為規范(試行)》和《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承檢工作規范》以期規范實施監督抽查的檢驗機構的委托檢驗行為,提高工作質量,促進檢驗機構建立健全自律機制。
2.2行業監督抽查抽查能力支撐
實施行業監督抽查,其廣度取決于檢驗機構的數量,其深度則由檢驗機構的能力決定,而能力則包括檢驗機構自身的能力和檢驗機構間的協調配合能力。
2.2.1檢驗機構的數量分析
目前交通運輸部對檢測機構的管理涉及科技司和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原部質監局)兩個部門,科技司主要負責管理交通評審組涉及的35家檢驗機構;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主要負責工程建領域相關的檢驗機構的管理,其中,公路工程類中,綜合甲級100余家、綜合乙級1000余家、綜合丙級1000余家、交通工程專項10余家,橋梁隧道工程專項70余家;水運工程類中,材料甲級30余家、材料乙級100余家、材料丙級80余家、結構甲級20余家,結構乙級40余家。
2.2.2檢驗機構能力建設
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或出具的報告,其科學、準確、公正是檢測機構工作的根本宗旨,對工程項目(或產品)進行合格檢測,是法律賦予檢測機構的權力。質量檢測機構具有監督職能、仲裁職能和技術職能,質量檢測機構的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質量(或交通產品質量),對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質量優劣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因此,科學、準確、公正是檢測工作的3個關鍵要素,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質量、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質量聲譽。(1)科學性,是質量檢測機構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和技術手段,檢測項目(產品)的各項特性值,取得科學的依據,以求準確地、客觀地評價項目(產品)質量水平。同時要提高工作效率,來保障檢驗報告的時效性,確保檢驗報告的實用、科學。(2)準確性,必須嚴格地按照檢測程序進行檢驗,其他以保證執行標準準確、檢驗方法準確,出具數據準確、判斷結論準確,質量分析準確,綜合評議和匯總分析準確,向上級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情報準確。(3)公正性,公正性是質檢機構工作最重要、最本質的特性,只有檢測公正,才能數據公正,公正的數據才有真正的法律效力。才能對所有的受檢對象(項目、產品)提供相同的服務質量。科學、準確、公正的檢測工作,是檢測機構的通過不斷的自身能力的提高而獲得,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專業素質。愛崗敬業、刻苦鉆研,及時了解相關檢測新方法、新技術。嚴格按照委托檢測的標準及規范進行檢測工作,絕不出具不負責任的檢驗報告。不斷提高語言、文字、圖表表達能力、判斷能力。(2)合理配備設備,確保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測設備是否合理與環境的優劣將直接影響到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因此,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要符合檢測工作的需要,要建立儀器設備的定期校驗制度,確保檢測儀器設備的準確性。對于檢測的環境,如溫度、濕度、試驗場地等也均要符合檢測方法的要求,對溫濕度要按國標規定的控制范圍有專人控制,專人記錄,必須責任到人。試驗場地必須滿足試驗要求。(3)精心檢測,提高檢測工作質量。對于檢驗工作要有一絲不茍的工作責任心,對儀器設備要做到勤檢查,能預先排除儀器設備故障因素,仔細對照檢測程序,穩步操作。檢測結果及時記錄,對檢測原始數據不輕易涂改。(4)加強檢測機構的內部審核。為使質檢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確保檢測工作的科學、準確、公正,質檢機構內部必須按照已經建立的質保體系定期進行內審、管理評審。(5)加強法制觀念,嚴格遵守檢測機構的行為規范的要求。
2.2.3檢驗機構協調機制
檢驗機構的協調關鍵問題在于如何針對特定的抽查產品,合理安排檢驗機構實施抽查,同時保證抽查的質量。由于實施行業監督抽查的檢驗機構能力各不相同,為了利于抽查的實施,有必要根據檢驗機構的授權范圍及相關技術能力,就不同產品區分牽頭技術機構和地方承檢機構,并對相應機構進行公示管理。同時在開展行業抽查時,應明確各機構抽查的區域,各類機構的相關職責,同時實施必要的聯動抽查。另外,基于地域分布情況,考慮組建檢驗檢測技術聯盟,規定聯盟內的相關檢驗機構的抽查的方式、工作規范、管理要求等。協調機制具體實施方式如圖2所示。
3抽查輿論監督
抽查輿論監督是社會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輿論監督實質上還包括輿論宣傳的相關要求。《綱要》提出,應加強質量輿論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質量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質量管理先進典型。加強質量輿論監督,加大對質量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懾質量違法行為。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質量輿論宣傳的主渠道作用,引導各類媒體客觀發布質量問題信息。同時《2012年行動計劃》也提出大力宣傳質量法律法規和先進典型,加大對質量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的要求。《檢驗檢疫規劃》提出密切與新聞媒體聯系,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充分依靠媒體力量,有效應對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加強新聞宣傳培訓,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新聞發布力度,規范新聞發布行為。“輿論監督”的實現需要兩個環節:一是提供足夠的輿論信息,形成輿論的事實和情況;二是在擁有信息的情況下,進行理性的、坦率的評論。整個輿論監督過程是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現階段,鑒于行業監督抽查的范圍較小,相關誠信制度正在建立過程中,輿論監督應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主要應集中在交通運輸行業系統,對于加強新聞宣傳培訓,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新聞發布力度,規范新聞發布行為等國家和相關行業普遍采取的方式,目前還不宜實施。較為可行的方式是通過交通主流媒體,如報刊、網站等實施相關抽查信息的報告制度。為有效開展上述工作,首選應確定開展輿論監督的相關負責機構,其次應與相關交通主流媒體明確信息發布的具體要求。
4結語
監督抽查是交通運輸行業對產品質量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就重點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分析,提出相關建議和意見是確保該項工作有效推進的要求。本文就監督抽查管理體系相關的產品準入制度、抽查能力支撐、抽查輿論監督進行了系統分析,并借此為后續深入研究提供參考。
作者:郭東華 韓文元 陸宇紅 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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