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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

時間:2022-09-22 13:06:16 論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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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肯定對論文都不陌生吧,論文是學術界進行成果交流的工具。寫起論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1

  建筑物在其從原料采掘、運輸、構配件制作、施工安裝、運行使用、罐護更新到拆除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內會對環境產生嚴重的環境影響。其中,施工階段的環境影響是建筑物整個生命周期環境影響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影響施工現場及其周圍人們的生活、工作、學習和身體健康,而且影響施工的順利進行。通過加強施工現場環境管理,采取有效

  措施進行控制,是能夠消除或減輕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和光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如何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就成為推進城市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也對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1 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的類型

  我國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主要有噪聲污染、廢水污染、廢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光污染以及其它污染。

  1.1 噪聲污染 噪聲是建筑施工中環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嚴重影響著居民的生活質量的提高。噪聲污染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從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到工程裝潢階段都會產生噪聲污染。在工程準備階段,大型卡車的馬達聲、汽車裝運鋼材聲等;在施工階段,挖土機、推土機等的馬達聲、打樁機聲、混凝土攪拌聲,其中打樁機聲音最高可達90分貝,混凝土攪拌聲音最高可達80分貝,這些機器在同時工作時,混合噪聲可能超過100分貝;在施工結束后的裝潢階段,材料切割聲、電鋸聲等也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噪聲污染是居民反應最強烈、也最受爭議的環境問題。

  1.2 廢氣污染

  廢氣污染在建筑施工污染中主要表現為建筑粉塵污染,建筑粉塵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拆遷過程中的粉塵、運輸車輛所攜帶的粉塵、挖掘土地所帶來的粉塵、建筑材料堆放所攜帶的粉塵等,這些粉塵在天氣干燥和大風條件下,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尤其嚴重,嚴重時會造成城市居民出行困難和呼吸困難。粉塵污染是城市廢氣污染的主要原因。

  1.3 廢水污染

  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水量較大,產生的廢水也較多,這些廢水主要來源于挖溝渠時地水泥漿、工程排放的廢水、沖洗建筑管道的廢水、石灰坑滲透到底下的堿性較大的廢水,建筑工人生活排水等,這些廢水在建筑工程中沒有得到很好的重視,經常會堵塞工地附近的下水道,污染城市周邊的河流,嚴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1.4 固體廢棄物污染

  固體廢棄物污染在建筑施工方面主要是指建筑垃圾,包括建筑物的拆遷、碎石、木頭、廢棄水泥、玻璃、建筑工人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一般占城市垃圾的30%左右,嚴重增加了城市的負荷量。

  1.5 光污染

  建筑施工的光污染主要包括建筑工地上的雜散光、建筑涂料、電焊所產生的弧光,大理石和玻璃所產生的反光,這些強烈的雜散光和反光會刺傷人們的眼睛,引起視覺上的混亂。尤其是在夜間,建筑工地上探照燈徹夜不息,建筑車輛強烈的燈光透過窗戶照進居民的室內,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影響居民的健康。但現在的環境保護法中還沒有光污染的條款,所以建筑施工的光污染尤其要受到重視。

  1.6 其它污染

  建筑施工的其它污染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導致城市綠地減少,城市開始出現“荒漠化”。在施工過程中,建筑打樁容易破壞生態綠地;建筑工程不符合規定的開發導致生活用地、綠地很大程度上被占用,破壞了城市生態環境和城市的自我修復能力。而建筑垃圾的處置不當、回收率較低也會對生態造成一定影響,也會造成城市的二次污染。

  2 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環境問題的防治措施

  2.1 噪聲污染的防治

  一般在85分貝下的噪音是可以接受的,夜間要求控制在55分貝以下,白天控制在85分貝以下。為降低噪聲污染,可從以下兩方面做起:第一,改良和更換施工設備。對大型設備如挖掘機、推土機等,設備體積加大,產生的噪聲難以避免,可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盡量安排在白天時工作,在居民休息和晚上的'時間停止作業,也可以增加工地周圍的隔音設施,減小噪聲污染;對切割機、電鋸等小型設備,可改用組合模板和腳手架,避免對鋼板的切割,也可以轉移切割地點,將這些工程移到底下或空曠地進行,減少對周圍的干擾;對混凝土施工設備,盡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減少混凝土攪拌機的使用,采用隔震板、隔震墻等技術對混凝土施工設備產生的噪聲予以消除。第二,更換施工方案。對打樁引起的噪聲,可以更改樁型或者采用靜力壓樁等辦法避免噪聲的產生。

  2.2 廢氣污染的防治

  第一,采用先進設備,提高建筑施工效率,縮短工期,間接地較少了廢氣污染;第二,在高層建筑物要設立專門的建材運輸通道,不得在高空拋灑廢棄灰塵;第三,對運輸 建材的車輛要嚴格要求,尾氣排放超標的車輛嚴禁使用,要對車輛進行定期清洗;第四,合理安排建材的放置位置,防止大風干燥天氣產生的灰塵;第五,開發新技術,加強對施工地面的硬化,防止地面灰土的飛揚。 2.3 廢水污染的防治 第一,工地前可設置一個污水沉淀池,把廢棄污水和泥漿引入沉淀池內,防止外流而堵塞居民

  下水道;第二,建筑工人的生活用水要合理排放,嚴禁排放到附近河流等地方;第三,要有專門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水源的再利用;第四,節約建筑用水,減少污水的排放。

  2.4 固體廢棄物污染的防治 第一,嚴禁在運輸和施工過程中傾倒垃圾,在施工結束后要對建筑垃圾進行有效清理和回收再利用,如鋼筋、木頭、塑料等;第二,對日常生活垃圾要及時清掃,防止垃圾成堆難以處理的情況發生;第三,實現某些材料的循環利用,比如建筑廢渣可以制作成新型的建筑材料;廢磚頭可以用于填料等。

  2.5 光污染的防治

  光污染在目前的防治還不是很完善,因此要嚴格對待。第一,對于墻面的反光,可以采用新型材料代替原有材料;第二,對于電弧焊產生的弧光可以采用圍墻來攔截光線;第三,對于在夜間建筑車輛的燈光,可采用新型的燈光處理技術,采用新型的車燈;第四,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施工作業,減少火災的發生,也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環境污染。

  2.6 其它防治措施

  第一,提高建筑施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做到文明施工,提高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減少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第二,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管理水平,對施工人員和設施進行規范管理,加大對施工環境保護的重視力度,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第三,統籌安排,科學施工,要對施工進程進行合理的安排,防治對施工地區生態環境的破壞,把施工地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事宜安排在施工項目中,促進施工與環境保護和諧統一進行;第四,改進施工技術,采用新型的施工設備和新型的施工設計,降低對周圍環境的破壞和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第五,在建筑行業建立環境保護評級制度,對表現較好的施工單位給予物質獎勵,對破換環境的施工單位給予一定的懲罰。

  3 總結:

  隨著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由于建筑施工污染而產生的糾紛越來越多。建筑施工的環境污染問題關系到周圍居民的生活質量,關系到城市環境的保護,關系到城市的文明建設,因此,消除和減少施工中的污染,是施工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建筑施工雖會產生眾多環境污染,但這些污染并不是不可防治,建筑施工單位只要在生產中給予必要的重視,采取一定的措施,就會在建筑施工中產生良好的效果。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2

  摘要:城市是一個綜合性的地標,也是國家發展的象征,是國家的經濟、文化、行政中心,對國家的經濟建設有著重要的位置。近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多城市都忽略了環境問題,不斷惡化的環境問題,讓城市的環境受到破壞,污染問題也阻礙著城市的前進步伐。

  關鍵詞:城市環境;污染問題;防治對策

  目前,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的品質要求也不斷提升,同時,人們對現況的生存環境也越來越關注,一個好的生態空間能給人們身心健康,心情愉快,這是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城市環境受到不同因素的影響和破壞,這種趨勢還日月加重,給人們的生活環境帶來很大的破壞。現況下,很多地方在不斷追求經濟的快速成長,忽視了環境的保護意識,使得城市生態環境失去平衡,造成城市環境污染嚴重的局面,人們的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影響,這問題已成為全社會的關注重點,對此,怎樣處理好城市環境污染問題?已成為各界人士關注的重點話題。

  1城市環境污染的問題

  1.1空氣污染

  在城市污染中,空氣是最為突出的問題。隨著城市化的不斷進步,交通工具的`增多,家用汽車數量普遍應用,于是,汽車尾氣的排放量大大增加,不管國家出臺多少政策緩解機動車的尾氣排放,它還是城市空氣的主要污染來源。大量的汽車尾氣污染引起人們的關注。除此之外,工業廢氣、煤氣燃燒污染、工地揚塵等也是城市污染的主要因素。在我國北上廣等經濟發達地區,城市霧霾污染嚴重,空氣質量嚴重下降,給市民帶來生活上的安全隱患[1-2]。

  1.2噪音污染

  (1)交通工具帶來的噪音,機動車是城市的交通噪音的主要來源,即調查40%以上的噪音都來源于交通工具。

  (2)工業生產的噪音,在工業生產中,在使用設備時,會給周邊帶來很大的干擾噪音。聲波很大,一般在20Db-125dB之間,也是形成職業耳聾的主要原因。

  (3)生活噪音,也就是除交通噪音、建筑工程的噪音、工業噪音,人們的活動也是導致身邊環境的噪音來源因素。

  1.3水污染

  在城市水污染中,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主要是人們集中生活所產生的廢水、垃圾、廢氣所造成的。工業廢水主要來源于化學工業、造紙業等行業所產的廢水,還有違規的加工廠,如:釀酒、印染等小作坊,這些是廢水排放量在化學水體中污染較為嚴重的污染來源。給城市帶來很大的生活安全隱患。

  1.4土壤污染

  城市的土壤污染嚴重影響著景觀植物的生長。還著城市化的推進,人口增加,使城市土壤面積不斷減少,以前合適種植環保類植物的土壤現在已退化。有些城市因為水污染嚴重。大量的鉛和汞等重金屬滲透到土壤中,使城市土壤受到二次污染。還有,建筑物的改造造成大量的垃圾遺留問題,使得種植綠化環保植物要外出去買土壤。

  2城市環境污染的預防措施

  2.1大氣污染的預防措施

  首先,應用新能源,對燃料進行預處理,從而減少產生大氣污染。引進燃燒設備,提高燃燒效率。再次,健全資源結構配置,應用科學先過技術工藝,凈化機動車及工業的污染源。從污染性高的機動車著手,重抓排放源的消減。機關部門加強監管力度,排掉污染、能耗高的企業,減少工業的廢氣排放量。最后,可以應用植物生化措施,使用城市綠化來預防大氣污染,這樣能起到氧氣與二氧化碳的比例調節作用,從而達到城市大氣污染減少的效果,進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空氣質量。

  2.2噪音污染的預防措施

  與水污染和大氣污染相比,城市噪音污染預防是最難的。所以,要采取綜合的多種辦法。如:把噪音環境保護加入城市規劃中,加強法律宣傳,提高預防措施。建設科學城市綠化,應用城市綠地來減少噪音,實施科學綠色的城市,走生態可持續發展路線。

  2.3水污染的預防措施

  統一處理城市生活和工業污水,配置專業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業污水的水質達到城市一下排水的標準后,方能排入城市地下道,同時也城市廢水一并處理。不夠標準的工業廢水,要在內部先進行預處理,然后再排到城市排水管道中。

  2.3.1 加強宣傳力度

  水是生命的源泉,節約用水是我國的傳統美德,推動市民養成節約和循環用水的好習慣。提高水的最大利用。通過宣傳教育,加強對城市污染嚴重影響問題的認識,使人們都能愛水節水。這對水污染治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與此同時,生活用水回用到工業、城市綠化灌溉及道路沖洗等方面,這樣既節約了水資源,又減少水的污染,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3.2 強化管理

  城市污水制約著城市的進步和發展。強化城市廢水的再利用,再得用技術要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范及標準,科學指導水的再利用。加強城市廢水的處理措施,健全污水管網,倡議產業結構調整,對工業水污染的嚴格管控。通過培訓,組建出一支專業性強的隊伍,從真正意義上實現城市污染水的綜合科學的治理。

  2.3.3 增強監督

  加強法律法規認識,對城市水環境污染頒布的法律法規要作大量的宣傳,加于學習,加強執法力度,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經常進行不定期排查,嚴格執行有法可依,達到高效的執法監督職能要求。

  2.4土壤污染的預防措施

  對于土壤污染的預防處理,要健全有關法律法規。應用植被修復的方法,應用植物快速吸收土壤的污染雜質,使進化土壤的目標能于實現。對于土壤污染,一定要做到預防為主。消除土壤污染雜質,管控工業廢氣、廢水、重金屬、建筑垃圾等遺留到土壤中[3]。

  3結語

  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的不斷得高,但是城市環境的不斷惡化。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環境污染問題日月嚴重。因些,我們一定要做好環境保護意識的宣傳,有關機關單位加強監督及調控。通過市民與機關單位及工業單位的一同努力,完善城市環境保護條例,營造出一個和諧生態的城市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李永安,董靜.要切實抓好水體污染綜合治理及水資源保護[N].閩西日報,

  [2]鄭琳.淺析城市環境污染問題及低碳環保措施[J].黑龍江信息科技,

  [3]郎丹.淺談城市空氣污染問題及其防治對策和措施[J].交通節能與環保,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3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在建筑施工過程也給環境帶來了各種各樣嚴重的污染問題,人們也越來越意識到青山綠水的重要性。政府的相關管理部門和施工企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減少和消除施工中的污染源,為建設我國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因此切實解決建設施工中環境污染問題使我國綠色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

  關鍵詞:建筑施工;污染源;防治措施

  近些年來,我國的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但由于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對化學原料、能源消耗的比較大、大型機器設備實用頻繁,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帶來了多種環境污染問題,例如:噪聲問題、氣體污染、灰塵污染等,這對我國的生態環境變化和改善帶來了很大阻礙。施工建筑周期長、廢棄物產生多等特點,使我國不得不重視推行減少污染物排放、節約能源、進行綠色生產等政策。

  一、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

  1、噪聲污染

  根據我國關于環保標準的要求,建筑工程在施工邊界允許的噪聲范圍日間是在小于70DB,夜間是在小于55DB。然而,噪音污染卻是居民反映最常見的問題。在噪聲污染中,建筑工地的噪聲大約占5%左右,主要是施工機械產生如:打樁機、壓路機、推土機和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等。由于施工工期等造成的晝夜施工問題,嚴重影響了周圍居民的日常生活、學習,也成為在施工過程中投訴率最高的問題。

  2、廢水污染

  水污染也是在建筑施工過程中一種嚴重問題,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等直接排入河流會對附近的水源產生較大的污染。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來自于鉆孔、注樁產生的廢泥漿、骨料沖洗廢水等。廢泥漿排入下水道會堵塞下水道,隨處亂倒也會污染城市的環境,更會造成水資源的污染問題。

  3、大氣污染

  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以揚塵為主,而產生揚塵的主要環節為:挖掘以及建筑垃圾、水泥等建筑細料的的運輸、存放、使用和隨處拋灑垃圾以及石灰、砂石、土方回填等不文明現象也會造成揚塵。這些揚塵、有毒氣體排放到大氣中會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對我們生存的環境也帶來了嚴重的威脅。

  4、光污染

  光污染是一些對人的視覺環境和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事物。常見的光污染現象多由鏡面建筑反光導致行人和司機眩暈而造成車禍以及夜晚不合理的燈光給人身體造成不適。在城市建設中光污染的主要來源是建筑表面磨光大理石、涂料、還有玻璃裝飾材料的反光等。強烈的反光問題會造成眼睛刺傷、視覺混亂等,甚至還會引發施工現場的火災問題。光污染還可能引起頭痛、疲勞、焦慮等問題,對情緒產生不利的影響,視覺環境已經嚴重的威脅到了人們的健康和工作效率,改善視覺環境已經成為刻不容緩的行動。

  二、建筑施工中的污染有效防治措施

  1、噪音的防治

  一方面,要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標準》來控制噪聲的產生,不同的時間段,產生不同的噪聲值,以此保證居民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改良或更換施工設備來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噪音。采用先進的消音設備或者改變施工方案等來降低噪音,可以減少震動的時間和次數,同時在施工場地周圍建立隔音板等以減少噪音外傳。對于施工工人可以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噪音擴散的機率。另外,還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噪聲監測和控制,確保措施實施的有效性,為周邊生活的居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2、廢水治理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廢水、污水等,需要施工單位進行嚴格的處理、沉淀、過濾符合排放標準才能將其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中。同時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應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嚴禁直接排入水管和河流。施工單位也可以對攪拌站建立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進行再次利用,提升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在降低成本的同時還能保護水資源,保護周圍的環境。

  3、防揚塵措施

  在城市中心,應禁止施工場地攪拌混凝土等容易產生揚塵的一切活動,以減少和降低城市中心的揚塵,且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灑水覆蓋,防治揚塵污染。施工現場裝修所用的原材料最好采用半成品,灰土也應該及時過篩、攪拌以減少揚塵的產生。為了改善我國的環境,降低大氣污染的程度,施工單位和政府應該共同努力做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進行封閉式的管理,對于倉庫中的砂石、水泥等要鋪蓋嚴實,對進出的車輛尾氣排放標準也要進行嚴格控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要盡可能多的實用環保材料,避免引起環境污染。

  4、組織管理措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自身的組織管理能力,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小組,建立環保加入到考核標準中,同時與施工人員施工績效掛鉤。企業還應該加強環境保護意識,定期讓施工人員進行環境保護法律的知識學習,提高工人的素質要求。在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中應使用國家標準,編制符合當代環保要求的施工文件,以此標準進行施工,這樣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問題會不斷減少,我國的綠色可持續發展政策也會順利進行。

  5、建筑能源管理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應用的能源包括:煤、天燃氣、汽油、柴油等,這些能源的燃燒會產生大量的污染氣體,而燃燒后的廢渣也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在施工過程中應盡量使用清潔能源,以此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使用先進的技術來使能源消耗量變低。同時還可以減少設備的運行時間,對機器設備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來降低能源的消耗。

  三、結語

  “綠色可持續發展”是21世紀的主題,政府和施工單位要充分注意到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為我國環境帶來的危害,認識到環境污染對當今時代人們的生活、學習、工作帶來的惡劣影響,基于環境污染而造成的索賠事故屢見不鮮。同時,政府和施工單位要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從污染源頭治理環境污染問題,創建一個清潔、美好的家園。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促使著施工單位不得不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策略,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持做到環境保護和質量工程并行,建立一個綠色生態的環境,實現綠色工程。

  參考文獻:

  [1]徐小忠;,李小燕.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及防治措施[J].安全與環境工程,20xx,(05):19-21

  [2]林濤.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與防治措施[J].福建建設科技,20xx,(03):21-24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4

  摘要: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為建筑企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也使得建筑工程的數量和規模也在不斷增加。建筑工程完成之后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逐漸也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施工過程中的噪音問題、水污染問題、廢水問題、建筑垃圾等問題都和人們的生活水平有密切的關系,這些問題的有效處理,也是樹立建筑企業形象的重要舉措,當然也是對群眾負責的表現。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污染問題進行有效的控制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本文將從解決施工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意義和基本的環境污染問題出發,根據相應的問題也提出了對于的防治措施。

  關鍵詞:建筑施工;環境污染;防治策略

  1建筑施工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分析

  1.1噪音污染問題

  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會引起眾多的實際問題和環境污染問題,其中最為突出而且最會引起民憤的問題還是噪聲污染問題。在工程項目施工的每個過程中,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噪聲污染問題,噪聲污染問題影響周圍群眾,同時對施工人員本身也具有極大的危害性。正常情況下,施工過程中的噪音來源主要有土石方的挖掘、推土機以及挖掘機等其他機械噪音、打樁機發出噪音等等,當然每一個過程都會用到機器,只要使用機器基本都會產生噪音污染,噪音來源都是多方面的,也是施工過程中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代表,噪音問題能否切實防治,將會給工程周圍群眾帶來極大的便利。這個問題要充分引起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的足夠重視。

  1.2大氣污染問題

  大氣污染問題也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突出問題之一。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施工材料的來回運輸以及攪拌過程、砂石料的攪拌等等都會造成一定的灰塵,這些灰塵就會隨著氣流向周圍擴散,如果時間過程,則周圍就會形成強烈的粉塵大氣污染,粉塵污染也是導致施工人員職業病的重要根源之一,同時也會給周圍群眾的生活和出行帶來不便。另一方面,如果施工過程中會使用大量的涂料,涂料中含有很強的氣味或是有毒氣體向周圍散播,如果不能及時控制和處理,其危害是巨大的。

  1.3水污染問題

  建筑施工造成的水污染問題主要有兩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設備的清洗過程帶來的水污染問題,這方面還表現在水資源的浪費上面,另一方面是由施工原材料方面帶來的水污染,很多原材料需要經過清洗或者混合,廢水如果沒有經過專門的處理,很容易將重金屬等對土壤或者地下水物質排出,從而引起環境污染。1.4固體垃圾處理問題固態垃圾我們也稱之為建筑垃圾,建筑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很多很多的廢棄物,建筑垃圾的'及時處理也是施工企業的重要管理內容。固體垃圾如果不能及時處理,不僅會占用施工單位很多的空間,縮小施工有用區域,同時如果處理時間過長,很多的固態垃圾會產生不良氣味或者有害物質,進而影響環境。

  2更好的解決建筑施工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

  第一,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首先要確定好噪音產生的源頭,從源頭出發才可以更好的發現噪音源頭,進而更好的針對問題并解決問題。為了有效的對施工過程中的汽車、機械產生的噪音進行控制,可以在建筑工程色周圍設置專門的隔離帶和隔離墻,起到良好的隔音作用。而對于一些打樁、鉆孔等噪音可以通過改良施工方式進行控制,比如打樁可以采用靜力壓樁的方式進行,不僅可以很好的降低噪音,同時還可以以提高壓樁的質量和效率。對于噪音控制問題,施工企業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噪音問題的存在會大大的加大附近居民對施工單位的投訴率,影響施工單位的形象。第二,對建筑施工中的大氣污染的問題進行解決。在施工中,對施工中的粉塵問題解決,就要能在施工現場進行設置一些保護措施,在防塵的處理工作上加以完善化實施。在運送過程中避免從人群密集的地方經過,在運輸的路線選擇方面要能優化。在施工中遇到天氣比較干燥的問題,就可通過在施工現場進行灑水的方式。在對泥漿進行攪拌的時候,可通過防塵罩加以應用,這對粉塵污染的問題也能得到有效解決。第三,建筑施工中的廢水污染問題的解決要科學性。在建筑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水,在這一問題的解決上,就要能注重對廢水處理之后再進行排放,保障廢水的水質達到可排放的標準。可以通過化學絮凝劑的應用,對污染物進行沉淀,以及在有害物質上通過科學的方法進行消解。總之,只有達到廢水排放的標準才能進行排放,嚴格的按照排放要求實施。第四,對于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固體垃圾處理要及時有效無污染。很多固體垃圾的長時間堆放會產生有害氣體或者滋生有害物質,遇到大風天氣還會加深大氣污染,所以施工過程中的固態垃圾要指定專人負責,制定相應的處理計劃,及時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處理,做好廢物再利用的同時也要科學有效的降低固態垃圾的污染程度。

  3結束語

  建筑施工項目的增多也會帶來更多的環境污染問題,如果不能對這些建筑施工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解決和控制,那么會給環境污染的擴大帶來隱患,影響施工企業的形象,也會給最終的工程驗收帶來問題。在解決施工環境污染問題的過程中,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不切實際,要注重科學的應對策略,處理問題要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同的問題解決措施的制定都要行之有效。同時也希望本次問題分析可以對建筑施工企業一定的啟示。

  作者:林哲宇 張寶全

  參考文獻:

  [1]杜培龍,郭子雄.實施綠色施工:管理與技術雙管齊下——基于ISO14001的建筑企業環境因素及管理措施[J].建筑,20xx(12).

  [2]關曉宇,侯麗麗.淺談市政工程施工中如何更好的保護好環境[J].黑龍江科技信息,20xx(29).

  [3]陳鴻亮,唐豪,楊宏路,陳代光.從中外企業施工安全管理差別淺談如何提升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xx(02).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5

  人在自然環境中,處于較為關鍵的位置,因為他們在實質上屬于環境的產物,在另一個角度上來講,他們又能對環境進行改造。 人類在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過程中,負有保護環境的責任。

  1 海洋工程中環境污染的定義、特點和形成途徑

  海洋是人類生存環境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人類存在的重要資源,與人類之間的關系非常密切,對人類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意義。 關于海洋工程中環境污染的定義一直沒有明確的定義,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 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是指直接或間接的把能量或者物質引入海洋環境,產生損害海洋生物資源、妨害漁業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動、危害人體健康、減損環境質量和損害海水使用素質和減損等有害影響。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定義卻不盡相同,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概念比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故在海洋工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亟待解決,是其得以治理的基本前提。

  海洋工程污染兼具破壞性和開發性,此外,海洋污染的持續性較強,污染物不易分解和溶解且很難轉移出去,隨著時間的積累,會越來越多,對人類造成威脅。 一些海洋工程的初期帶來的危害較小,不易被發現,但一旦發現,治理費用較大,故其還具有潛在性、危害大和防治難等特點。

  海洋工程污染環境的途徑很多:工程建設中,使用建筑材料以及產生的廢料未及時處理,日常運行產生的污水等;進行海底隧道修建或是海洋礦產資源開發等相關修建時地質勘探產生的污染;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造成的事故污染;石油勘探過程中的鉆探泥漿的排放等都成為了海洋污染的源頭。 對海洋污染的強烈制止成為了海洋開發的.時代主題,對環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顯得迫在眉睫。

  2 海洋工程中環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為保護海洋環境,促進海洋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國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以管理和規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開發活動。但由于個別的條例頒布時間過長,有些已不能適用,有些規定又與現在的條例內容沖突、重疊或交叉 ,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2.1 以科學界定海洋工程的定義為基礎, 實現對環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前面提到,對于海洋工程環境污染的定義一直未有明確的定義,而其基本的科學內涵 ,是污染防治得以實施的基本保障。 筆者認為,想做到對海洋工程環境污染的定義,需要先對海洋工程的范圍進行科學的定義,清晰的認識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義,科學的界定范圍,保證相關法律的不重復、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針對性的對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完善,保證立法體系的系統性、科學性和嚴密性。

  2.2 開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專門立法工作。 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制度方面,我國現行的法規包括《 環境保護法》 、《 海洋環境保護法》 、《 憲法》等,但法規之間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為海洋工程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一個籠統的法律規范顯然是全面的, 這就需要設立專門針對污染防治問題的立法部門,在海洋工程建設日益密集的今天, 對相關法律進行詳細的說明,跟上時代的腳步,使環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該起的嚴肅作用。

  2.3 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損害的民事責任保險制度, 對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為充分的救濟,另外還可增加風險規避者的海洋環境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人的效用。 制定相關法律,并對其進行真正的落實,在污染損害的潛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設方利益之間建立合理的平衡,針對此,可借鑒 1976 年《民事責任公約》的內容。

  2.4 海洋工程項目中環境行政法律責任制度的完善。 海洋工程項目中的環境行政法律責任是海洋環境行政主體或者海洋工程項目企業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時,不作為或者不履行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對行政法律責任制度的完善,是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嚴,具體來說,是需要行政主體的相關工作人員,在出現問題后,承擔一定的行政處分,例如罰款、警告和責令停產停業等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2.5 擴大海洋工程污染訴訟的主體范圍。 沿海的居民,特別是漁民,對于時代賴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護,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確定沿海漁民對漁業的資源枯竭擁有普遍的訴權,保障他們的權利,此外,也應賦予一些組織和其他地域居民對海洋環境污染提出訴訟請求的權利。 基于環境的無主物的錯誤認識,鮮有人主張權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賦予海域周圍居民廣泛的訴訟權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之一。

  3 結語

  人類環境系統要維持在一個動態平衡的關系中,但隨著海洋工程開發的深入,這一平衡關系漸漸出現了一些偏頗。 海洋工程項目的建設都是以開放利用海洋為目的,一方面帶來了一定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開發的過程產生了廢物,對海洋環境的污染破壞成為了人們面臨的巨大挑戰。 在這危機時刻,提出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約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現階段 ,對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規基本散見在各法律條例中,沒有比較具有專執性法規。 因此社會必須采用調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為支撐,以強制性和規范性,使海洋開發有法可依,讓海洋環境在法律的保護下 ,獲得喘息的機會,漸漸恢復往日的面貌。 將環境保護的理念注入海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環境污染與防治論文6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海洋生態環境也受到人們的重視。近些年來,海洋環境科學污染防治法律也在不斷的完善,結合各個海洋的實際情況,使防治法律的適應性、合理性更強,并且積極的進行海洋生態環境的修復和補償工作,全面提升了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效果。但是,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因此,本文主要針對于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近些年來,作者在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實施的調查中發現,其中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防治法律體制架構、生態補償機制、生態吸附機制等都存在很多的問題,對此,必須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一、當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問題分析

  (一)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問題

  眾所周知,公眾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有著一定的作用,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公眾可以通過行使自身的權利,來對破壞海洋環境的現象進行訴訟,并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審核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然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運行情況來看,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對公眾權利內容不夠全面,使得一些居民發現海洋存在著污染的情況卻無能為力,從而使始作俑者更肆無忌憚的對海洋進行破壞,因此,對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中公眾參與內容的完善勢在必行。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問題

  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應有著針對性的防治方向,結合不同海洋區域的實際情況,對相應的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并將其嚴格的實施下去,從而保證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性 。然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整體架構缺乏合理性,法律體系架構過于雷同,未能結合實際的海洋區域進行相應的設計。

  另外,缺乏對陸源污染的重視,陸源污染作為海洋環境重大污染方式之一,其中蘊含著多種破壞因素,而陸源污染問題卻沒有在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中進行充分的體現,影響到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的科學性。20xx年新《海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內容較少,僅僅修改了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內容,刪除了第八十條的內容,海洋污染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程度加深,污染方式多樣,海洋資源的稀缺,以及經歷了十余年的經濟發展與近年來的深化改革,調整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關系和適用范圍及風險評價、責任追究制度上應當進行立法調整。

  (三)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的問題

  海洋資源能夠給人們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帶動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而要想促進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則必須對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 。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及生態修復機制的運行情況來看,整體運行效率并不高,而且,機制的落實力度嚴重不足,很多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相關條例過于形式化,不利于海洋環境防治工作順利的進行。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完善

  通過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在運行的過程中,民事責任制度還有待完善,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

  首先,應賦予公民對海洋環境污染的訴訟權利,這樣在海洋環境防治的工作中,公民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權利來行使請求權,從而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效率 。公民的環境權主要包括知情權、使用權、環境權、參與權等,公民在海洋環境防治的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例如,居民賴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給居民的海洋生產造成極大的影響,在居民所得到的賠償不公平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權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這樣不僅可以保障居民得到公平的補償,同時對保護海洋環境不再受到污染和破壞也有著重大的意義,在海洋環境防治中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其次,應不斷的完善海洋環境民事責任制度。通過大量的實踐發現,海洋環境侵權屬于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責任原則上通常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當然,為了提高民事責任制度運行的有效性,應重視免責情況的運用,不僅要嚴格的執行下去,同時要根據其發展趨勢不斷的對免責制度進行完善,其中對于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出現的重大過錯,應屬于正當的免責事由。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完善

  經過多年的發展,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已經得到不斷的改進和完善,而在實際中,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隨著人們對海洋環境污染的重視,一些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導致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運行的不合理,應對其進行不斷的完善 。

  首先,應站在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上對其體系架構進行完善。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是全球的重點工作,而且,在法律上每個國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這里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先進國家海洋環境污染防治辦法,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海洋環境的進化現狀,對一些重點海域制定相關的單行法、行政法,不斷的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例如,渤海、東海、黃海、南海等在不同的海域都存在相同的污染源,而污染來源卻有著很大的差異性,應根據這些海域污染的差異性有針對性的對其制定防范措施,從而保證各個海域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運行的合理性。例如,在針對我國南海環境保護中,對其制定了《中國南海海域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在經過多年的.發展中,《中國南海海域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也得到了不斷的改進和完善,進一步提升海洋環境保護質量。

  其次,應重視陸源污染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影響,并有針對性的對其《條例》進行不斷的完善。所謂陸源污染主要是在陸地上所產生的污染,進入到海洋之后對海洋環境造成破壞的污染源,陸源污染與大氣污染、海洋污染等構成海洋的三大污染源,陸源污染不僅具有較多的種類,而且,數量也比其他兩種污染源多,并且給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也是最為嚴重的,因此,在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的過程中,必須重視陸源污染的防治條例的完善。作者認為,在對《條例》進行改善的過程中,應充分結合陸源污染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細致化、具體化、原則化,要將其與《海洋環境保護法》一致,進一步完善《條例》,增強可操作性。同時,在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中,有一些與陸源污染息息相關的法制體系,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應對其進行相應的修訂和完善,這樣才能充分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實施的效率,為海洋環境保護發揮出重大的作用。

  最后,應加強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以往針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雖然制定了相應的民事法律,然而,在實際調查中發現,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十分不足,針對這類情況必須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不僅要對民事法律進行完善,更應加強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

  (三)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的完善

  所謂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主要是指海洋資源的受益人或使用人,在合法的基礎上利用相應資源的時候所支付相應費用的制度 。在近些年來,我國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實施的過程中,補償機制不夠全面,還依舊存在一些補償問題,例如,一些海洋區域的海洋工程等造成海洋生態環境的改變,其污染實施者卻未能對其實施生態補償,制度的缺陷將會給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也會讓更多的實施者大肆而為之,針對這種現象,必須完善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對《海洋環境保護法》、《生態補償法》的修訂,結合海洋生態環境的實際情況,對海洋工程、船舶污染、陸源污染、海岸工程、傾倒廢棄物污染等實施生態補償制度,在完善法制體系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循著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并根據海洋區域的實際資源使用情況確定受補償主體、資金來源、補償程序、補償主體、補償方式、補償標準等,提升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效率。

  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主要指的是利用人工的方式來進行海洋環境的修復。海洋極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生態改變,針對于一些小污染小破壞,通過海洋自身的自然修復能力,能夠實現良好的修復效果,而針對于一些大污染大破壞,僅僅通過海洋自然修復能力修復是十分緩慢,甚至是出現無法修復的問題,將會給海洋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因此,在這里需要對海洋環境的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才能利用修復機制的實施來加快海洋環境的修復。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運行,應將其作為海洋環境修復的輔助方式,以海洋自然修復能力為主體對受損的海洋環境及其資源進行修復,再進行適當的人工輔助,將受損的海洋環境及其資源進行恢復,對海洋生態系統進行完善。另外,在對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的過程中,應結合各個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完善,當然,在此過程中,可以借鑒一些先進地區或是先進國家的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例如,建設人工魚礁、為海洋生物建設繁殖場所、棲息場所、建設海底森林等,更好的填補我國當前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空白,從而有效的提升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實施效率,為海洋環境修復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礎。

  (四)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其他配套工作的完善

  除了以上提到的幾方面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之外,還應注重一些配套工作的完善,才能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運行質量。首先,應重點考慮海洋環境污染與相關環境保護法之間社會效益的均衡性,如排污權、環境權之間的平衡,根據不同海洋區域的特點,對于一些沒有超標的排污所造成的損害來說,其賠償機制應當建立在社會化賠償機制之上,如公害賠償的商業保險、賠償基金等,為保證海洋環境做好充足的工作。其次,應該加強執法改革,從以往對海洋環境執法的情況來看,在行政管理體制上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應不斷地對海洋行政管理體制進行優化。另外,由于海洋大多都是跨越國家的,因此,在海洋環境防治法律上,應加強國際之間的合作,相互之間簽署國際協定、公約等進一步保護海洋環境、防止海洋污染,從而為海洋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三、總結

  綜上所述,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過程中,會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而為了避免或降低對海洋環境破壞的程度,需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進行完善,希望通過以上的分析,能夠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積極做好我國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工作,促進我國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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