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還是SRE的論文
【摘要】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EGP已經不適合大學教育。很多人主張在大學英語中實行ESP教學。本文認為,在現階段ESP教學并不適合在大學英語中推廣。與之相比,SRE更有可行性。
【關鍵詞】大學英語 EGP ESP SRE
一、EGP使大學英語喪失活力
如今,對于很多大學畢業生來說,一直有兩個問題明顯在困擾著他們的英語學習:第一,在花了不少時間學習英語,過了四、六級之后,他們的英語應用能力還是很低;第二,大學里所學的英語對于他們目前的工作幫助不大。也正是由于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少學生在工作之后仍在忙著參加各種各樣的培訓班補習英語,不斷地進行著英語學習的“重復建設”,浪費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
顯然,大學英語的定位不夠科學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主要原因。目前的大學英語依然停留在EGP(English for General Purpose)的階段上,其主要任務是對英語知識的綜合講述。然而,從小學到高中,英語教學都一直在這同一個定位之下。這就使得從基礎英語到高等英語教材的設計一直都是句型、課文、單詞、練習的套路。老師的授課很難避免教授單詞、知識點講解、分析課文、解答練習題這種單一的方式。而且,由于課文主題的設計缺乏清晰的層次性,造成了不少知識的重復出現,作者在教學中就經常聽到學生抱怨課本上的不少知識高中都學過。更重要的是,這種十幾年下來一成不變的英語教學模式非常容易讓學生喪失對英語的興趣和學習熱情,從而讓英語變成了一門枯燥乏味的課程。
二、ESP并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大學英語教學
1.ESP的概念與特征。針對以上的諸多問題,很多人提出對大學英語進行徹底改革的建議,其中有很多主張將大學英語向專業英語(ESP)轉變。根據大學教育的非基礎性和語言的社會性,大學英語是必然要與學生的專業知識相聯系的。
ESP(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的概念最早出現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當來自不同國家的同一專業的人有機會一同探討專業問題的時候,掃除語言的障礙是他們無法避免的。而ESP能快速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Strevens(1988)總結出了ESP的四個區別特征(absolute characteristics):
(1)ESP是為了滿足學習者的特殊需要而設計的;(2)在內容上與某些專業或職業有關;(3)詞匯、句法和語篇放在與特定專業、職業相關的活動的語言運用上;(4)與EGP明顯相對。
2.ESP尚難以在大學英語中普及。在我國,雖然ESP已經在很多領域都得到了快速發展,例如,商務英語、法律英語、科技英語等。但是,ESP在大學英語中的實行至今并不理想。在經歷了90年代初短暫的專業英語熱之后,ESP的發展幾乎停滯。很多高校都取消了原來開設的ESP課程。而還在開設ESP課程的高校大部分處于自發地、零散地組織專業英語教學的狀態中,教學效果很不如人意。有的學生把ESP課程看成了解專業信息的途徑,而非提高英語語言能力的手段。作者認為,ESP這種狀況的出現是必然的。在現階段,我國的ESP教學很難在大學英語中普及開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教學設置困難重重。由于大學里的專業英語幾乎要與學生的專業課同步教授,因此,學生的需求只能被假定。而且,在我國還沒有精確的ESP需求分析。這就導致其課程設置缺乏明確的參考標準。
第二,教材編寫和選定難以規范。雖然,市面上有關專業英語的書籍日益增多,但大多數都僅限于商務英語、法律英語、科技英語、物流英語等幾個常見或熱門的學科。而還有很多專業特別是冷門專業的專業英語則很難找到相關的教材和書籍。這就導致了大學專業英語課程的覆蓋面不平均:在有的專業中開展的不錯,而在有的專業卻難以發展下去,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其次,由于ESP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短,其教材的編寫也缺乏統一的規范,導致了有些專業的'教材之間在內容和教學目標上都相差甚遠,給教材的選定也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第三,師資的數量和質量嚴重不足。ESP教學對教師的要求非常高,不僅英語好,還要求能用英語表述專業知識、解析專業詞匯。目前,能滿足這兩方面要求的教師并不多。專業英語教師普遍缺乏。
第四,難以制定統一的ESP考核標準。目前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公認的對EGP的考核標準。對于ESP教學,還缺少統一的評價考核標準。迄今為止,只有商務英語有了比較權威的考核(BEC)。然而,專業英語所涉及的學科領域太多太廣,甚至可以覆蓋現有的各個學科領域。就目前來說,不要說為每個專業,就算要為幾個主要專業的ESP都建立起一個統一的考核標準也是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的。
三、SRE在大學英語教學中的可行性
ESP難以實施,而大學英語也不能沿著EGP的老路走下去。雖然很多人把SRE(Subject Related English)等同于ESP,但實際上,兩者是不同的。SRE是指教授與專業相關的英語,重點依然明顯放在“英語”,目的性和專業性沒有ESP那么強。因此,SRE在大學英語中的實施要比ESP簡單得多。具體來看,作者有以下幾點建議:首先,SRE是EGP和ESP的有機結合。SRE即不像EGP那樣只強調通用性,也不像ESP那樣太注重專業性,而是兩者的有機結合。這種結合既可以體現在教材上也可以體現在教學設計中。SRE教師并非要僅僅依靠專門的教材。在缺乏專門的SRE教材的現階段,教師可以同時參考EGP和ESP的教材自行備課。這樣,還能根據不同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確定教學內容,避免教材過于統一帶來的弊端。此外,在教學設計中,也可以將EGP和ESP的教學相結合。
其次,SRE必須要由英語教師來教授。SRE顧名思義,是指與專業相關的英語。所以它的側重點在英語,是英語教學的一個分支,屬于英語課,理應由英語教師來承擔。如果讓專業課教師擔任SRE的教師,勢必造成主次顛倒,嚴重影響教學效果。SRE對專業性要求不高,教師的培訓也相較于ESP容易得多。只要把英語教師按照其興趣和知識背景劃分為不同的SRE小組再進行相應的基礎知識培訓,SRE教學還是可行的。
最后,開設ESP選修課。雖然ESP課程現在并不適合在大學英語中全面推廣,但是,近年來其在一些領域還是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在大學教育中還是很有價值的。允許一些發展得比較成熟的ESP課程在大學里開設選修課是有必要的。而且,這樣又可以解決ESP作為必修課在師資上的問題,不失為一個好辦法。此外,科技英語、商務英語、法律英語、英語報刊閱讀等專業英語課可以一改英語課十幾年不變的單調乏味的面孔,有助于重新激起學生對英語的興趣,同時還能拓寬學生的知識面。更重要的是,ESP選修課還能對SRE課程形成很好的補充,滿足一些學生對專門英語更進一步的學習。
總之,大學英語教學不應該再采用EGP,而在現階段,ESP也并不適合在大學英語中全面推廣。相比之下,SRE更有可行性。但是,本文只是提出了一個設想,在具體的實施中還有很多問題依然需要進一步探討。作者也將繼續學習和鉆研,希望早日找到更完善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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