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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上市公司會計政策的虛假變更論文
隨著我國主義市場體制的建立,財務信息的作用日趨明顯。定期對外公布的財務報表作為企業(yè)財務信息的主要載體,對投資信貸以及經營決策的日益引起各有關方面的重視。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yè)財務信息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市場經濟的有序運作和健康,政策選擇則是影響企業(yè)財務信息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根據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在編制會計報表時應使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但會計政策的變更又是被允許的,條件是這種變更能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真實性。然而,上市公司中利用會計政策變更來操縱利潤的情況卻屢見不鮮,這不僅誤導了投資者,更不利于證券市場的規(guī)范發(fā)展。
財政部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對會計政策的定義是“指企業(yè)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yè)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會計政策變更即企業(yè)對相同的交易或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用另一會計政策的行為。會計政策變更按變更是否自愿可以分為自發(fā)性變更和強制性變更,前者指企業(yè)不受外來干預而自愿作出的變更,如影響損益,應直接調整期初收益,但不需要重編以前年度的會計報表;后者指根據、法規(guī)、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被強制作出的變更,會計處理方法采用追溯調整法。本文就這兩種會計政策變更上市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真正動機。
一、自發(fā)性會計政策變更
自發(fā)性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yè)不受外來干預而自愿作出的變更。在自發(fā)性會計政策變更下,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變更方法有變更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變更投資收益核算方法、變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和變更存貸計價方法等。
1、變更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法是指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費用在固定資產使用早期提得較多,在使用后期提較少,以使固定資產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年限中盡快得到補償。而直線法是以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為分攤標準來折舊費用,各期折舊額相等。變更折舊方法主要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早期,折舊方法由加速折舊法改為直線法,這種變更會導致固定資產折舊率的下降,折舊費用降低,利潤相應增加。例HNTZ公司從1995年起固定資產折舊由加速折舊法改為直線法,折舊方法變更后,年折舊率綜合下降3%,稅前利潤增加了約966萬元。該公司主營業(yè)務是制造電冰箱,電冰箱的升級換代較快,電冰箱生產線使用加速折舊法可以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損耗情況。因此折舊方法變更的動機顯然不是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此外,注冊會計師的保留意見稱:1995年退回2400萬元銷售收入未在當年入帳,虛增銷售利潤265萬元。以上兩項虛增利潤之和1231萬元,略大于當年利潤總額1214萬元。也就是說,HNTZ公司若在1995年不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并且將退回銷售額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入帳的話,公司1995年已經虧損,至1997年已連續(xù)三年虧損,按《公司法》規(guī)定早該暫停交易。由于該公司屬制造業(yè),制造業(yè)的資產構成中,固定資產比重較高,折舊費用在營業(yè)成本中占據重要地位,因此降低折舊率對利潤的影響較大。
此外,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屬會計估計變更)同樣會導致當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資產折舊率的下降以及利潤的相應增加。一般而言,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對提升以后各期利潤的影響較為持久。例如SNGF公司1996年起,將房屋建筑物的折舊年限由20年改為40年,將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由10年改為20年,將運輸工具的折舊年限由5年改為10年。由于資料有限,我們無法判斷上述折舊年限的變更是否合理,但原先估計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與變更后的使用年限竟然相差一倍,原來應提取的折舊額相應減少50%,這50%即成為虛增利潤,不能不令人吃驚。根據注冊會計師的保留意見,該公司會計估計變更使當期利潤增加了1067萬元,而該公司當期利潤總額為10247萬元,虛增利潤占利潤總額的10、4%,該公司1996年年度報告中凈資產收益率為10、7%,若剔除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變更而增加的利潤,公司當期的凈資產權收益率將下降至10%以下而失去配股資格。顯然該公司采用了變更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方法,人為提高公司業(yè)績,從而使公司享有配股資格。但由于廣大投資者不完全了解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可能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最終蒙受經濟上的損失。
2、變更投資收益核算方法。根據1993年我國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當投資企業(yè)的持股比例小于被投資企業(yè)全部股份的25%(98年已改為20%)時,適合采用成本法記帳。當等于或超過25%時,適合采用權益法記帳。當投資企業(yè)的持股比例占被投資企業(yè)全部股份由原來25%以下變?yōu)槌^25%時,會計核算方法應由成本法記帳改為權益法記帳,這種變更使同樣能使上市公司的利潤由此增加。例FHYZ公司1996年起,根據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7家全資子公司長期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由于長期投資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當期增加投資收益19萬元,當期的凈資產收益率為10、08%,若不發(fā)生上述變更,則該公司1996年凈資產收益率為9、99%,變更的數目不大,變更的影響卻不小。長期投資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對當期利潤和以后各期利潤產生了積極影響。該公司1997年凈資產收益率10、41%,1998年凈資產收益率10、05%,會計方法變更產生的投資收益對公司連續(xù)三年凈資產收益率保持在10%以上,從而為公司具備配股資格作出了貢獻。該公司對全資子公司長期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本來無懈無擊,只是該制度1993年就已開始實施,F(xiàn)HYZ公司直到1996年才改按權益法核算長期投資,似乎很難說會計政策變更與當年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0、08%只是一種巧合。
由于成本法是以股票投資的實際投入金額作為核算依據,“長期投資—股票投資”科目始終反映股票投資的實際成本,即無論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如何,凈資產是否增減,投資企業(yè)均不改變股票投資帳面價值。而采用權益法時“長期投資—股票投資”科目始終反映投資企業(yè)在被投資企業(yè)股東權益中所占的份額,即投資額要隨著被投資企業(yè)股東權益的每一增減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使長期股票投資的帳面價值始終反映投資企業(yè)在被投資企業(yè)股東權益中所占有的實際份額,被投資企業(yè)獲得凈收益必然導致股東權益增加。因此,將長期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當被投資企業(yè)贏利時,能增加投資企業(yè)當期利潤。這種變更使投資企業(yè)即使紅利分文未得,也可以根據被投資企業(yè)當期盈利,按照投資企業(yè)占被投資企業(yè)股東權益的份額計算投資收益,計人投資企業(yè)當期利潤總額。而稅法則概括據投資企業(yè)是否從被投資企業(yè)分得紅利以及紅利的多少來征稅的。因此,在被股資企業(yè)贏利的情況下,將長期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一方面可以增加當期利潤總額;另一方面可無須為這些增加的利潤繳納所得稅,會計方法變更對當期利潤總額有影響,但是對現(xiàn)金流量卻無影響。
3、其它會計政策變更方法。其他變更會計政策方法,如變更壞帳處理方法和變更存貨計價方法,同樣能使當期的利潤有所增加。
①變更壞帳處理方法。壞帳損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核銷法和備抵法兩種。直接核銷法是在某項應收帳款被確認確實無法收回時直接計人當期損益;備抵法則是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定期對可能發(fā)生的壞帳作出估計,計提壞帳準備,壞帳確實發(fā)生時由壞帳準備沖減,不影響當期損益。壞帳核算方法由備抵法改為直接核銷法,將虛計應收帳款價值,增加企業(yè)的利潤。例如STZC公司1996年起不再計提應收帳款壞帳準備,用直接核銷法將發(fā)生的壞帳計人當期管理費用,該公司沒有披露壞帳處理方法變更對當期利潤的影響。并宣稱變更理由是公司經營跨行業(yè)較多,各行業(yè)提取壞帳準備的比例各不相同,已不能從匯總的資產負債表中體現(xiàn)應收帳款與壞帳準備的比例關系。眾所周知,由于各行業(yè)經營性質不同,壞帳風險亦不相同,故各行業(yè)提取壞帳準備的比例各不相同本屬正常。至于不能從合并資產負債表中體現(xiàn)應收帳款與壞帳準備的比例關系并不影響報表使用者對壞帳風險的判斷,所以變更理由不符合邏輯。在應收帳款較高的情況下,不計提壞帳準備,反而使當期利潤失去真實性和有用性。但這種變更使得收入與費用不相配比,壞帳損失的確認期間同相應的賒銷收入確認期間不相一致,而且由于直接核銷法不計提壞帳準備,應收帳款在資產負債表上是按照全帳面價值而不是預期可變現(xiàn)凈值列示,因此這種變更能使本期的利潤有所增加。
②變更存貨計價。上市公司發(fā)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個別認定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進行核算。在物價持續(xù)上漲的情況下,存貨發(fā)出成本的核算由加權平均法改為先進先出法有高估本期利潤的效果。例如NYSY公司1996年年報披露存貨發(fā)出成本的核算使用加權平均法,1997年年報披露則使用先進先出法,這種變更無疑虛增了變更當期的利潤。該公司1997年年報稱:1997年年末存貨數比1996年下降39、15%,主要轉出1997年竣工銷售的往年房產開發(fā)項目的成本。據1997年年末存貨比1996年年末減少了5263萬元,其中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減少4884萬元,減幅達47、43%,NYSY公司于政策變更的當期實現(xiàn)扭虧。當物價持續(xù)上漲時,存貨計價采用先進先出法能減少存貨發(fā)出的成本,增加利潤;采用后進先出法則能減少當期利潤;加權平均法則是先進先出法與后進先出法的折中。因此在物價持續(xù)上漲時期,將存貨的計價方法由加權平均法改為先進先出法,具有提高期末存貨成本,從而達到虛增本期利潤的效果。
二、強制性會計政策變更
強制性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法規(guī)、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被強制作出的變更。為了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更真實可靠,財政部于1999年底發(f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補充規(guī)定,要求A股公司和境外公司一樣,必須提取壞帳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同時將計提壞帳準備的范圍擴大到其他應收款。
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將公司年末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xiàn)凈值進行比較,當可變現(xiàn)凈值低于成本時才計提跌價準備。年末當公司短期投資的市價低于成本時,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而對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要求更嚴,其規(guī)定是如果由于市價持續(xù)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并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見的未來不可能恢復時,才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補充規(guī)定的出臺,是要求上市公司通過計提資產損失準備進行“擠壓水份”的合理處理,來與國際會計政策接軌。但是,1999年年報披露結果表明,四項準備的計提,不僅沒有像他們原來預料的使公司當年業(yè)績受損,反而成為1999年利潤增長的來源。這些增長的利潤主要是通過采用追溯調整法來實現(xiàn)的。例ABC公司按已確定的壞帳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1999年公司應計提1000萬元壞帳準備,而按同樣的方法和比例,該公司1998年應計提2000萬元壞帳準備。這表明,該公司1998年的應收款項年末余額或帳齡長的應收款項比1999年的要多。換句話說,該公司1999年應收款項或者所有減少,或者帳齡長的應收款項被追回來不少(因為帳齡長的應收款項的壞帳準備相應較多)。這兩種情況都說明公司的應收款項狀況大大好轉,既然公司1998年壞帳準備已提了2000萬元,而1999年應收款項減少(減少意味著追回)或帳齡下降(意味著帳齡長的被追回),1998年多提的壞帳準備當然應該在1999年作為利潤回沖進來。這樣公司1999年雖然提了1000萬元壞帳準備,但利潤卻增加了1000萬元。同樣的道理也存在于其他三項計提中。由此可知,四項計提政策執(zhí)行后,上市公司所受損失會通過追溯調整法在往年分攤,并不是全部累計到1999年。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追溯調整法,故意把損失分攤到往年,到1999年再沖回一部分原先分攤的損失,以此來增加1999年的利潤。另外“估計”也并非易事,根據規(guī)定存貨跌價準備將按照成本高于可變現(xiàn)凈值的差額提取,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按照帳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提取。存貨和投資的可變現(xiàn)值,以及壞帳準備的計提比例,都屬于會計估計的范疇,都只是基于某種可能性而作出的估計,含有不確定性。另外,多數公司存貨種類多、數量大、逐項認定存貨的可變現(xiàn)值并非易事。又如長期股權投資未經嚴謹評估也難作定論,加之要追溯調整,還要求對過去某個時點上存貨或投資的價值作出估計,這似乎難度更大。既然準確估計的難度比較大,且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在估計的過程中,就為人為的調節(jié)利潤創(chuàng)造了空間。
總之,四項準備的計提給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間,通過追溯調整法來調減以前年度的收益,增加公司凈利潤和凈資產,從而到該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一般來說其影響結果會使該指標“走高”。
會計政策變更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有用性。會計政策變更的披露便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更恰當地理解企業(yè)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等會計信息。但從以上分析顯示:上市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結果均導致當期利潤增加,且多對利益攸關的敏感財務指標產生微妙的影響。據此可以說上市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動機主要是為了操縱利潤,使之達到預定目標(避免虧損使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0%以上),以滿足政府對配股管制或者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或者以此來粉飾公司的會計報表,凈資產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零,利用會計政策變更增加當期利潤的行為就越多。發(fā)達國家證券市場的成果表明,操縱會計政策是一種“低級”的利潤操縱手段。因為會計制度規(guī)定會計政策變更必須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投資者很容易發(fā)現(xiàn)會計政策變更對當期利潤的影響,所以會計政策變更不會使公司的股價上升,董事會也會在經理人員與業(yè)績掛鉤的報酬時,扣除會計政策變更而增加的利潤。這種“低級”的利潤操縱手段在國外現(xiàn)在已越來越少見,為什么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巧用會計政策來包裝利潤”會被列為首選呢?操縱利潤的手法雖然很多,但許多“高級”手法不合法。會計政策變更雖然要在會計報表中公開披露,但只要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選擇另一種會計政策;或者根據法律、法規(guī)、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強制作出變更時選擇有利的變更形式,其行為在法律上是無可指責的。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只是關注會計收益數據的計算是否合法,而對于合法而不合理的會計政策變更卻無權從法律上進行干預。由于我國正處于計劃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上市公司所處經濟環(huán)境與發(fā)達國家有較大區(qū)別。證券市場的正處于初級階段,投資者還不十分成熟,特別是對于某些財務報告的閱讀還不十分全面,比較偏重于一些最常見也最重要的指標,如每股凈利潤、每股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等,而對于會計報告的其他部分特別是附注部分不十分關注。所以利潤操縱行為有“中國特色”也就不足為奇,這就需要國家、監(jiān)督機構及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會計政策虛假變更作出積極防范,以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有用性、可靠性、可比性。
主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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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曉曲。既要規(guī)范也要周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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