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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經濟與功能性金融監管
網絡經濟的出現是由信息技術革命所引起的傳統經濟中交易模式與經濟運行方式的歷史性變革。金融體系是基于解決市場不完全、信息不對稱問題和節約交易成本的要求應運而生的一種制度安排。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互聯網的普及,網絡經濟中的金融體系面對市場不完全程度、信息不對稱狀況以及交易成本大小的變化,也呈現出動態的變遷狀態。可見,網絡經濟與金融是技術與制度整合與擴散的結果。技術與制度因素進入經濟學家的研究視野,是對現實經濟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變化的回應。作為經濟金融學重要分支的金融監管理論,置身于網絡經濟中時,也必然要拓展其自身的內涵與外延,以適應瞬息萬變的技術和持續發展的制度。金融中介功能觀無疑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更為穩定和持久的參照構架,特別是在一個快速變化的金融環境中更是如此”(Merton,1995)。與此相應,功能性金融監管的理論與實踐便紛沓而至。本文擬就網絡經濟與金融的幾個重要特征,基于技術與制度的互動關系,從功能角度透視網絡時代金融體系及其監管的發展趨勢。一、網絡經濟與金融:技術與制度整合與擴散的體現
(一)網絡經濟及其特征
網絡經濟(Network Economy)是社會的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以網絡形式組織起來的經濟形態,是經濟網絡化的必然結果(烏家培,2000)。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規模、交易半徑的不斷擴大,使得交易費用上升,為降低交易費用,技術與制度不斷演進,于是網絡技術便產生了,網絡經濟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也應運而生。一般而言,深入理解網絡經濟需從宏觀與微觀兩個層次加以把握。
首先,在宏觀層次上,網絡經濟拓展了經濟增長模型中的內生變量,制度變量被引入的同時,知識與信息作為技術變量,其權重日益提高,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網絡經濟有三大規律,它們支配著網絡經濟的發展過程,即:(1)信息技術功能價格比的摩爾定律(Moore's Law),按此定律,計算機芯片的功能每18個月翻一番,而價格則以半數下降;(2)信息網絡擴張效應的梅卡夫法則(Metcalfe Law),此法則說明,網絡的價值等于網絡節點的平方,網絡效益隨網絡用戶的增加而呈指數增加;(3)信息活動中優劣勢強烈反差的馬太效應Matthews Effect),也就是經濟學中所說的“正反饋效應”,它使得強者越強、弱者越弱。可見,網絡經濟不是改變而是強化了傳統的經濟規律,使有利于技術進步的制度安排以及技術本身成為經濟的主導。
其次,在微觀層次上,由于飛速發展的網絡技術大大改變了交易費用,網絡經濟中的產品、企業組織、市場結構等都發生巨大的變革。
網絡經濟是伴隨國際互聯網的發展而產生出來,因而圍繞國際互聯網發展起來的一些新興行業是網絡經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此外,國際互聯網的發展也改變了過去傳統的交易方式,使得互聯網成為傳統經濟一個便捷的交易平臺,因而原來通過傳統的方式進行的交易活動演變成通過互聯網進行的交易活動也是網絡經濟又一重要組成部分。網絡經濟中的產品多為信息產品,信息產品的經驗性以及高生產成本、低復制成本(也可說高固定成本、低邊際成本)的特點決定了企業組織的經營行為和產品市場結構(范里安、夏皮羅,2000)。企業要想在競爭中取得優勢,須調整其組織結構,傳統組織縱向一體化的信息優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扁平型結構;市場競爭則導向規模優勢、差別定價和客戶為核心的原則。
(二)網絡金融及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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