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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考研輔導:繼承法案例解析

時間:2023-04-30 03:17:40 專業碩士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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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考研輔導:繼承法案例解析

繼承法是法碩考試中一個比較重要的考點,該部分內容比較瑣碎,容易出案例題,因此本期法碩專題就和大家討論幾個這方面的案例,希望我的講解有助于大家理清思路。

法律碩士考研輔導:繼承法案例解析

案例一:

甲乙是夫妻,丙丁是丈夫甲的父母,甲有一兄弟辛,妻子乙有母親戊。甲乙丙丁一起出游,途中發生事故,四人均在事故中遇難,無法確定死亡時間。甲乙共有共同財產10萬元,丙丁共有財產20萬元,問如何繼承?

解析:

首先,我們知道: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1、本案中甲乙丙丁是不同輩分而相互之間有繼承人的情況,由于無法確定死亡時間,推定丙丁先死亡,甲乙后死亡。

2、丙丁的遺產是20萬元,繼承人是甲和辛。丙丁的遺產應由兩人平均繼承,故甲和辛各得10萬元。乙作為甲的妻子只有在作為喪偶兒媳并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時才能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丙丁的遺產。

3、甲乙原來共有共同財產10萬元。在丙丁死亡后,甲又繼承了丙丁的10萬元遺產,此10萬元成為了甲乙夫妻二人的共有財產。因此,甲乙在死前共有財產20萬元。

4、由于甲乙被推定為同時死亡,兩人各自的財產由各自的繼承人繼承。甲的繼承人是辛,因此甲的10萬元由辛繼承。辛總共繼承了20萬元。乙的繼承人是其母親戊,乙的10萬元由戊繼承。

本案題干很簡單,但其中的當事人關系比較亂,尤其要注意在丙丁死后發生一次繼承,而甲繼承了遺產后,其繼承部分又成為了甲乙夫妻二人的共有財產。做這樣的案例題,建議考生可以在草稿上畫一下幾個當事人的關系。比如:

丙丁…………甲辛(丙丁的繼承人是甲辛)

甲……………辛(甲的繼承人是辛)

乙……………戊(乙的繼承人是戊)

畫出人物關系圖,可以方便我們做題,還可避免遺漏要點。

就本案可以延伸討論:如果甲沒有兄弟辛,問如何繼承?

解析:

由前面分析可知,丙丁先死亡,其財產由甲繼承,即甲繼承20萬元遺產。甲乙是否仍然同時死亡呢?不是。因為,法律規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

甲和乙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無法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由于甲沒有繼承人,而乙有繼承人戊,故推定甲先死亡。

此時,甲的繼承人是乙,甲繼承丙丁的20萬元作為甲自己的遺產由乙繼承,則乙有財產30萬元(繼承甲20萬,原來共有10萬元)。

乙的繼承人是戊,戊繼承30萬。

案例二:

某甲有兩子甲文和甲武,甲文有一子甲小文。某甲在公證遺囑中表示所有遺產由甲文繼承。甲文得知后自書遺囑:自己所有財產留給甲小文,所有從父親處繼承的遺產歸弟弟甲武所有。某甲得知后十分感動,在甲文遺囑下加注“按甲文意思辦,但要留給甲小文10萬”。

甲文不久去世,某甲也悲傷離世。

問:如何繼承?

解析:

本案存在代位繼承問題。甲文先于某甲死亡,甲文應繼承部分由甲小文繼承。某甲修改甲文遺囑的行為無效,不用考慮。

但我們容易忽略的是當甲文死亡后,某甲的公證遺囑就失效了。因為,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無效,遺囑繼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遺囑代位繼承。代位繼承僅適用于法定繼承。

甲文的遺囑不能處分其未得的父親的財產,所以該部分遺囑內容無效。

因此,本案應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某甲的遺產由甲小文和甲武繼承。

下面再看幾道真題:

50、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不必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遺囑是

A自書遺囑B口頭遺囑C代書遺囑D錄音遺囑

答案:A

37、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放棄繼承與放棄受遺贈可采取的行為方式是

A.放棄繼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棄受遺贈亦如此

B.放棄繼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棄受遺贈亦如此

C.放棄繼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棄受遺贈則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

D.放棄繼承只能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棄受遺贈則既可采明示方式

解析:

《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薄笆苓z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據此,放棄繼承,必須采用明示方式;不可以采默示方式,如果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放棄受遺贈,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因此,選項C應選。

54、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的范圍包括

A.林木B.文物C.著作權D.宅基地使用權

解析:

《繼承法》第3條規定,選項A、B正確。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不屬于遺產的范圍,選項C不應選。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公民因私有房屋而使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權利。據此,宅基地使用權依附于私有房屋所有權。因此,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成為遺產的范圍。私有房屋所有權因繼承發生轉移的,其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

74.下列各項中屬于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的是()。

A.繼承人死亡時間不同B.繼承適用的范圍不同

C.繼承的主體不同D.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數額不同

解析:

本題需要清楚:代位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僅適用于法定繼承;轉繼承兩者均適用。當然,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繼承主體就不會相同。選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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