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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接收推免生章程
為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加強科學選拔,規范工作程序,保證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二、接收專業
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CFO與財富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碩士(MTA)外,其它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學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負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綜合考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具體接收專業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查閱。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預計于2015年9月28日開始(具體時間以國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規定為準),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錄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信息、網上繳費和填報志愿。
2.接收學院發出復試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學院/中心(以下簡稱接收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一般三天內會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咨詢申請學院)。考生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接收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接收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預計應在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以國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規定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復試內容。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5.確定擬錄取名單。各接收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復試成績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再參加全國統/聯考。
四、學費及獎助體系
1.除有單獨說明的之外,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CFO與財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專業的學費見相應學院(中心)公告。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五、信息公示公開
1.我校將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開。
2.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2016年推免生注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因2016年國家推免生工作辦法仍未出臺,上述內容如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均以國家文件為準。
七、聯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研究生招生網網址: http://yzb.znufe.edu.cn,郵箱: yjszsb@znufe.edu.cn,微博:http://unjs.com/znufeyzb.
2.校紀委。電話:027-88386336,郵箱:jcc@znufe.edu.cn.
3.接收學院。
學院代碼及名稱
聯系人 辦公電話 辦公地點 101馬克思主義學院 高老師 88387729 文沛樓418室 102哲學院 陳老師 88386090 文沛樓311樓 103經濟學院 俞老師 88386697 文泉樓南208室 104財政稅務學院 楊老師 88386486 文泉樓北404室 105金融學院 楊老師 88386612 文泉樓南411室 106法學院 胡老師 88386659 文治樓509室 107刑事司法學院 彭老師 88386452 文治樓204室 108外國語學院 李老師 88385339 文波樓417室 109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 姚老師 88386127 文波樓429室 110工商管理學院 羅老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接收推免生章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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