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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大學年面向全國高校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辦法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校選拔創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激勵在校本科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機制,大力推進面向全國高校接收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工作是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點,現將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則
1、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2、規范推免生遴選工作,相關工作在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3、做好推薦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咨詢申訴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開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二、 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確定接收推免生辦法,監督和指導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審核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保證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組長:楊澤宇
副組長:趙琦華、張建東、卿茜、徐媛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工作小組成員由招生辦公室全體成員組成。
各學院成立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及研究生秘書等組成,負責本學院的推免接收工作。
三、 接收專業及名額
1. 接收專業
《云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除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不能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2. 接收名額
我校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的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統考考生生源較緊張的專業除外。
除推免生外,各專業也將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
四、 推免生相關待遇
(一) 獎學金
1) 推免生享受碩士研究生助學金6000元/生·學年。
2) 推免生入學當年可以享受學業獎學金一等獎8000元。次年起,學業獎學金按照學年綜合測評成績評選。
3) 推免生可參加云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評選。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00元/生·學年,省政府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0000元/生·學年。
4) 我校還設置有研究生東陸英才獎學金、岳虹研究生獎學金,以及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伍達觀獎學金、華藏獎學金、方國瑜獎學金、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熊慶來獎學金等十余項各級各類獎學金。
(二) 出國公派留學項目
我校是國家留學基金委簽約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校,能夠為學習優秀的研究生提供到國外高水平大學繼續深造學習的機會。
五、 接收條件
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1. 申請人必須是國家承認學歷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并獲得所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申請人所在學校推薦指標);
2.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3. 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及我校相關要求。
六、 申請程序
1、 申請云南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獲云南大學本校推免資格的申請本校的考生),于2015年9月28日起可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網站要求注冊、登錄,查詢我校接收推免生辦法及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
2、 注: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本科畢業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選擇報考志愿。各學院對申請考生信息進行審核篩選,確定復試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對接收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 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務系統”上予以確認接受我校復試后,才能進入我校推免生復試名單。
4、 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學生證、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以及網報時填寫過獎項的相應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原件等按照學院通知要求準時到校參加復試,復試期間須到我校校醫院參加體檢。
5、 完成復試后,各學院按復試成績排名等提出擬接收意見(是否錄取、接收專業等)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6、 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經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各學院即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放錄取通知,申請考生在“推免服務系統”上確認錄取通知后方可被我校錄取。
七、 復試要求
擬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參加復試,復試具體由各接收單位組織安排,各接收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1、 資格審查:由學院對推免生進行資格審核,包括審驗考生身份證、學生證、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或者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原件等,資格審查合格后方能參加復試。另,學院需收取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用于錄取后辦理銀行卡用。
2、 復試內容:
包括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狀態、語言表達能力、掌握知識的廣度、深度,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考查可采用面試、筆試或試驗技能考核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應不少于20分鐘,專業學位考生應增加應用能力考查的內容,具體要求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各學院須根據學科需要制定具體復試辦法,并將復試辦法于9月28日前公示于各學院網站上。
3、 復試時間: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后通知考生。
各學院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及錄取情況在10月25日前再次組織復試。
4、 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學院可自行確定各考核內容分值權重,計算總成績,作為綜合排名的依據。
5、 復試考生需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八、 時間安排
1、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開放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
申請我校推免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10月7日
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10月8日
申請我校的推免生請提前在中國研招網上注冊,并于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及時填報我校。
注:各學院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及錄取情況在10月25日前再次組織復試。
2、 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推免生到各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請各學院通知考生)。同時,所有推免生須在10月8日~10日上午到云南大學校醫院進行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注:復試費100元/人,由各學院復試前收取。另復試考生需向校醫院交納體檢費165元/人,并空腹參加體檢。
3、 2015年10月10日,各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審核。
考生復試費請于復試結束后至10月1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推免生筆試試卷、面試記錄表等復試材料請學院妥善保管備查,身份證復印件請務必妥善保管至2016年5月同其他統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交招辦用于辦理銀行卡。
4、 2015年10月10日起,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由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5、 2015年10月25日后,我校推免生錄取名單公示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
九、 其他事項
1、 沒有獲得推免資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請。
2、 未經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及格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3、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4、 對在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推薦單位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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