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深圳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相關規定。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畢業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已完成學業的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復試時須提供省級自考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并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除周末授課班外,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報考。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6.我校部分專業(領域)對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等有限制性要求,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介紹》。
7.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取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于復試前提交相應的書面證明。
注意: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二、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形式
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為準。
招生專業按類別可分為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學術學位:學制3年,學習形式為“全日制脫產學習”。
專業學位:學制2-3年,學習形式分兩種,分別是“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學習”(周末授課)。
三、在職學習的專業(領域)
我校招收“在職學習”碩士研究生的專業(領域)均為專業學位,分別是: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國際商務、會計、教育碩士,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在職學習碩士(雙證班)招生信息》。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進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以中國研招網公布時間為準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推薦免試生報名流程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3.報考點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其他考生(除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考生外)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
(2)報考深圳大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專業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深圳大學(考點代碼:4427)。
(3)在深圳市參加初試且報考深圳大學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深圳大學。
4.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須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
所有統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程序請考生自行查閱所選報考點公告。
深圳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相關信息將于確認前公布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
五、準考證打印
以中國研招網公布時間為準,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初試
初試由教育部組織在全國實行統一考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一)初試時間
以中國研招網公布時間為準。
(二)初試地點
由考生本人選定的報考點負責安排,詳見《準考證》或咨詢所選報考點。
深圳大學考點的考試地點安排以《準考證》為準。報考深圳大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專業的考生初試地點:廣州暨南大學。
(三)初試科目和初試科目考試大綱
初試科目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四)初試成績發布
初試成績可登錄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
七、復試
復試由我校各招生學院(部)負責具體實施。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資格線”及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并公布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
(二)復試時,我校各招生學院(部)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有關復試內容、時間、地點、程序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須知》。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外)復試時應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八、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規定可參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須知》。
(一)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二)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應屆考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九、錄取類別及就業
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定向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已簽協議的定向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以下簡稱非定向生)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
以在職方式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待定。
(二)住宿費
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根據宿舍房源和住宿條件,1000-1500元/人/年。在職學習的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三)獎助學金
深圳大學依托地區經濟發展優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
(1)在評選國家獎學金、發放國家助學金、設置學業獎學金的基礎上,提高了校內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學金的獎勵力度;
(2)為了貫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科技精神,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社會實踐等創新活動,培養學
【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文章:
深圳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10-09
深圳大學:2008年考研招生簡章01-18
深圳大學2011級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06-28
裝備學院2013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08-03
云南大學2013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09-30
聊城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10-19
佳木斯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