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深圳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2015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二、接收專業、人數及學制
深圳大學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及學制請參閱《深圳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的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體時間以學院安排和通知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考生在復試期間須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
4.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院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有關具體要求請于復試前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查閱《深圳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規定》。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非周末授課班),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以在職方式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周末授課班),學費標準請參見《深圳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獎助學金
深圳大學依托地區經濟發展優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1)在評選國家獎學金、發放國家助學金、設置學業獎學金的基礎上,提高了校內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學金的獎勵力度;(2)新設學術創新獎,對研究生發表的高水平論文進行重獎;新設境外學習獎學金,鼓勵研究生到境外學習交流,提升國際競爭力;(3)在原先“好日子獎學金”等的基礎上,新設“騰迅創始人創新獎學金”等一批社會(企業)獎學金;(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崗位數量,提高了崗位待遇;(5)學校還將通過立項資助研究生科研創新課題、鼓勵導師提供科研津貼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參與高水平科研項目從而獲得資助。
按照我校獎助政策體系,除定向生、在職方式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周末授課班)外,2015級碩士推免生一年獲得的獎助學金均不少于16000元,表現特別優異的將不少于5萬元,如累計學校現有社會(企業)獎學金、學術創新獎等,一年所獲獎助學金可超過8萬元。
獎助學金的具體情況見《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2015)》。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學習形式(少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的學習形式為在職周末學習)、就業等其他事項請參閱《深圳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
4.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5.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755-26536177,郵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http://unjs.com/szuyzb,公共微信號:深大研招。
深圳大學紀委、監察處:0755-26534925,郵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szu.edu.cn
【深圳大學接收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相關文章:
2012年東華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生辦法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