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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島農業大學研究生學費及獎助學金政策
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山東省《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獎助政策體系的通知》(魯財教[2013]66號)和《關于貫徹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4〕6號)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了2014級研究生收費標準和獎助政策(詳細發放辦法另文發布),主要內容如下:
一、學費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對2014年秋季入學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專碩)收取學費,標準為:非在職的碩士生按每人6000元/年,定向、委托培養的碩士生由學校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按每人8000元/年收取。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報到時繳納,按學制規定年限繳納。
二、助學金
對所有非在職(無固定工資收入)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發放11000元助學金。
三、獎學金
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和學校設立的學業獎學金。獎勵額度為2000元-20000元,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綜合表現等情況,按比例分不同等級進行評定,覆蓋面為100%.
四、其他獎勵
學校設立優秀生源獎勵基金,對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排名10%的優秀生源給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設立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對工作滿一年的優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獎勵1000元/人。設立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鼓勵研究生開展科研活動,增強創新意識,提高科研水平。同時,對于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優秀學位論文的研究生、在校期間發表的論文、申請的專利、出版的學術著作進行獎勵。
五、三助崗位津貼
(一)助研:助研津貼最低標準為400元/月/人,由導師(含校外兼職導師)按照所指導研究生數的100%崗位數進行設置,具體按學校有關助研津貼的管理政策執行。鼓勵學院和導師在學校要求的最低資助標準基礎上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貼資助水平。
(二)助教和助管:學校根據各學院及相關教學、管理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設立一定數量的助教與助管崗位,并提供相應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規定自行申請。同時學校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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